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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咸鱼翻身变沉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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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文案:她是美男子宋玉和一个无盐村妇的女儿,但很不幸,她长得像她妈。一天,她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和男人身上那只奇怪的鸟。要干嘛?穿越吗?还快穿?好吧,我勉为其难,顺带追你一下。氮素,谁能告诉她为毛她越长越像她那美男爹?啥,你突然动心啦?不行,你已经在小娘的大浪淘沙中被三振出局。男主,你一边去!本文又名《快穿时空宅急送》、《快穿男主的打脸模式》、《快穿迷死你不偿命》、《男主,你出局了》等,新坑等天使,保证各款形色美男,你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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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他第一次见到乐湮之时,小小的女孩子,抱着膝坐在冰冷的泥地上,耷拉着碎发乱糟的脑袋,脸色蜡黄,额间甚至隐隐透着一丝青白相间的灰败色,像是久经了人世沧桑才能最终显现的疲敝之态。
他嘲弄地勾了勾唇角。
大千红尘任他穿梭、三万芬华随他采撷,可他偏就好死不死的,滞留此地,欠了举世闻名的美男子宋玉的一个人情。
他自然不可能不感恩图报的,岂料那位绝世风华的美男子,对着神色认真的他,却只是摇首淡笑,虽年已知天命,却风神秀颀,不沾片叶俗尘,可是他了解宋玉,也知道他的可恶,果然,他竟然说:“我平生波澜万状,随浪潮而渐进,随激流而勇退,早已没了那乱世逢春的心思,只膝下有一女,生于鄢郢城郊,你若寻着她,请代我照拂一二。”
他黑了脸,“你的意思是,你这是要托孤给我?”
说实话,他将这滚滚历史长河趟了一遭,就没见过比宋玉还不要脸的,就因为当街撞了他,给他买了点酒浆黄粱,他那时正愁未置备战国时的楚国货币,也就这么半推半就地受了,便算是承了宋玉的这个恩情。
其实宋玉是强塞给他的,他那时就知道,其实这个面上和雅且风姿仪态无以名状的美男子心好黑。
宋玉淡淡瞥了他一眼,那语气甚是轻蔑,“你自己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怎的这点小忙都不肯帮?”
这居然是小忙?他不但黑了脸,而且还抽了抽嘴角,竟然说不出话来。然而在宋玉的眼底,这便算作默认了。
他%*&*&%¥#¥%
乐湮显然也注意这个站在自己跟前已久的男人,一开始她以为这是个拐子,遂挺直了瘦弱的腰背,拍了拍脸,强自振作起精神来,一双乌溜溜黑如点漆的眸子盯着他偷瞟了半晌,他却纹丝不动,神情也甚是冷硬。
“不像拐子啊。”她小声地嘀咕着。
他脸一黑。听力太好真是一种罪过。这俩父女真不愧是一脉相承,气死人的本事也是一样一样的。
他的右肩上还立着一只神光奕奕的青鸟,说是青鸟,其实也不对,这毛色青中隐着蓝,蓝底透着粉,额上更是五光十色交互生晕的,尾羽比一般鸟雀略略长些,光鲜亮丽,犹如凤尾折扇,神姿倨傲,仿佛对三千世界亦是俯瞰而视。
这般怒刷着存在感的存在乐湮自然注意到了,她盯着那从不曾得见也从不曾听闻的鸟,眼底的困惑愈来愈深,终究,好奇心战胜了理智,“你这野鸡哪儿来的?”
青鸟怒了,杂家是一只神鸟好么,你那什么破眼神儿算了,黄毛丫头还长在乡下,自然没什么见识,不能跟她一般计较,万一杀了她,主子必然真个宰了我炖汤喝。
可是这感觉还是很不爽!有没有?!这赶脚,就像是藏獒之与土狗,汗血马之与瘦骡子,珍珠之与鱼目,兰博基尼之与九手奇瑞啊。
他淡淡横了它一眼,“溯时,说话能正常点么?”
操蛋,主人又用读心术!青鸟撇嘴,委屈地给他传音入密:主子,人家走了久,最喜欢21世纪啦,你什么时候再带人家去?
“说话,不许撒娇!”听听,又是这种生硬的语气,切,人家又不是基佬好么?留点面子好么?
乐湮已经偏着挂不住二两肉的小脑袋看了他们很久了,这少女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因着吃食下烂又做了大小不胜枚举的农活累活,这小身板发育得很不好,真个站起身来,也还不到他的胸腹,浑身上下乏善可陈,除却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之外,再找不出一丝一毫这个女子是宋玉女儿的证据。
青鸟忍不住吐槽:“主子,你其实找错人了,这货跟那黑心肝的一点也不像。”
他看着乐湮那一脸觊觎他家神鸟的狡赖,便晓得了,遂冷哼一声,“你说错了,这黑心肝的潜质,倒是与她那个美男爹如出一辙。”
溯时鄙夷地瞪了乐湮一眼,翅膀扑腾了番,便直直地窜到了乐湮她们家茅屋后头的一株大桑树上,乐湮仍旧目不转睛地盯着它,溯时一个猛子扎入了叶中,再也瞧不见了。
乐湮还甚是惋惜地摇了摇头,他向她走过来。她紧张地捏皱了一身粗布衣裳,视线里闪着金色的光辉,不是远处横斜的绯色夕阳,而是这个俊美的男子宛如琉璃彩、紫金珠,映得她身后的茅屋通壁生辉。
“你叫什么?”他冰冷俊逸的面容映在温暖的夕晖里,独生一种既清且醉的冷峭惊艳。
乐湮老实答了,这般冷峻威压之下,她小小少女心甘乱颤,只能老实回答。其实乐湮的身世也很是可怜,甫一出生爹就没了,娘亲给她取名叫“湮”,就是说,她的爹一去不回了,问之,则曰:“天妒蓝颜。”
于是她省得了,她爹是个美男,而且死了。
那时候,她伤心地大哭了几场,然后就好了,毕竟,没见过的人,不会有太多感情。后来,娘亲也死了,她就一个人过了。
他仍旧是冰冷的神情,只是身后的夕阳晕染在身上,讨厌的竟然脊背有些微微的发热,皱了眉,淡冷地说道:“你姓宋。”乐湮惊讶地“啊”了一声,他修长的眉峰锁得更紧,“从今以后,你便唤作宋夕照,记住了?”
“什么?什么从今以后?”她愣愣的似有些不解。
他暗恼,宋玉这黑心肝的自己不带孩子,交给他也就罢了,这姑娘若是压根不想跟他走怎么可能,黄毛丫头他还奈不过了不成?
“我姓姬,自今以后,你跟着我。”他生硬地撇着这句话,转过了身,只有他自己知道面对那双乌溜圆亮的大眼睛时,他的心竟然抖了一下。
乐湮浑浑噩噩地就点了头,事实上,她已经无所归依了,就这般倒也不错?只是——“你姓姬?你真的姓姬么?”
废话!他冷然地想,他若不姓姬,她那养不教的无良父亲又岂会轻易将女儿托付给一个连面也没见得几回的陌生人?
“你叫姬什么?”少女喋喋不休地追问。
他烦躁地挥手,十分不耐,十分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少女一拍手,欢乐地围着他转,“没名字啊?没关系,我们村有一只大公鸡,羽毛花花绿绿的,可漂亮了,大伙儿都把它唤作‘鸡公’,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叫你‘姬公’可好?”
他的眉心跳了跳,伸手揉了揉,又跳了跳,他暗暗对自己说:“姬君漓,你是欠了人家的情的,欠了人情是要还的,你不可以杀她,以后的日子还长着,你不可以轻易就动手,忍着,你可以的。”
第2章 被拐带了()
长安的酒肆里如今兴盛起了一种美酒,据说是来自楼兰,以鲜美葡萄酿造而成。
乐湮连喝了几碗,这时脸色酡红,已经有些醺醺然了,少女跟着姬君漓不过几个月的功夫,脸色较之前便红润了不少,现下看着已是健康的颜色。
她半睁着眼睛,对身畔从容饮酒的男子问道:“这酒如何?”
姬君漓放下漆碗,冰冷地瞟了她一眼,“淡而无味。”
肩上的溯时欢快地学舌:“淡而无味!淡而无味!”惹得酒馆中余人都惊奇地向这只鸟看过来。
乐湮横了它一眼,“闭嘴!”小声一叱,溯时果然委屈地闭嘴了。
其实几个月前乐湮刚跟着姬君漓的时候,她简直不敢相信,她这个人生本来已经是一团糟了,却没想到原来峰回路转的还有这等奇遇。这个人带着她于时空里慢溯,兜兜转转,让她见识了大千红尘,千年世界。
此处,是西汉时的长安城。
虽然他从来不曾告诉过她真实姓名,那只鸟也时常对她出言不恭,但她还是觉得很开心,终于不再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了。
她问他原本是从哪里来,他只冷冷了回了一句:“公元两千多年。”
她想去见识,因为那只鸟儿总是学舌地说一些两千年以后的新奇玩意儿,她对那个未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他却沉着脸色始终不言不语。
乐湮知道了,这个男人其实很冷,她给他起了个名儿,叫“雪糕”。当然,这是鉴于上次的“姬公”事件被他足足饿了一天之后,她痛定思痛做出的决定。
第一次无意识地说出口了,姬君漓瞟了肩上的溯时一眼,冷哼了一声,“又是你告诉她的?”
溯时翅膀一招,像极了摊手的姿势,无奈地将主人对视着,心里回了一句:其实,这丫头的学习能力炒鸡强悍的,我就随意那么一说,她就记在心里了。
姬君漓默了一默。待茶水喝完了,他信手扔了一吊钱,移步离去。
乐湮如今以他为大,自然乐不颠颠地跟在他的屁股后头,长安城舟车如流水,叫卖声络绎不绝,顺着熙熙攘攘的人潮而下,她很快将姬君漓跟、丢、了!
原地打转地敲了敲自己的榆木脑袋,这是四个月来乐湮第一次没有跟在姬君漓的身边,这又是个全然陌生的时代,她站在人流里,焦急地四处张望。
虽然这四个月,他们已经接连去了魏晋、五代十国、明朝,但是这确实是第一次来西汉!而且,乐湮是从乡下来的,对城里的人情全不晓得,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孤身一人应该在哪里落脚!
“死雪糕,臭雪糕,真记仇,小气兮兮的!”她嘟囔着,将自己的罗裙捏得皱皱巴巴的。
肩膀被了不轻不重地一拍,乐湮激灵地弹跳着转过身,一个中年大叔正咧着嘴朝她笑,看着很和蔼,眼睛笑眯眯的,额上的皱纹也是岁月的年轮。他的穿着也是大街上最常见的式样,湖蓝的底,粗糙地绣着几朵乐湮看不懂的纹样。但是乐湮对他却生出了好感。
“小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乐湮形貌看着小,其实不过因着这些年缺乏营养所致,她实际上也有十三岁了,这个年岁其实不算是小,再过得一两年她已可许了人家去。但是被人这般叫她一点儿也不反感,甚至对大叔更加亲近起来,虽然见过姬君漓那等绝色,却始终觉得他太冷,令人不敢靠近。
“大叔,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人啊,唔,看着二十岁的年纪,高高瘦瘦的,很好看的那个?”说到姬君漓,她的小脸红了一红。
中年男子温柔一笑,接着道:“看到了,他方才往舞月坊那边走了,我带你过去?”这眼神里满是温柔探寻的意味。
乐湮一拍手,“好啊好啊。”
姬君漓多时没听见身后女孩的聒噪之音了,脚步一顿,一转身,哪还有那个黑心肝的丫头?
溯时嘴巴一瞥,腹诽道:走了倒好,总算甩掉了大包袱了。
姬君漓蹙眉睨了他一眼,不悦道:“人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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