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黑猪老妖-第19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时候,门外走进来了一个中年男子,我凭借天生的本能觉得,他应该和我有血缘关系。
    可是,我现在的身体究竟是怎么回事?
    谁能告诉我答案?
    中年男子走了进来,看着我一身缠绕的绷带,微微欢喜的神色从眼底闪过,但马上就换上了一副很难过,很哀伤的表情。
    那个金发的妖怪,很认真,很仔细的和那中年男子解释了我的情况,什么脑部组织受损,什么小腹伤口缝合,什么失血过多,什么有可能已经失忆。我听得一懂半懂,但他们说我失去记忆,我还是了解的。偶尔他们还会用一种叫做“英语”的方言交谈。
    “空儿,你没事吧?”
    中年男子伸手摸上了我的脸,他的手有点湿,有点冷。
    我讨厌这样的感觉,努力的挣扎,将头侧向一边,避开他的手。
    “你是谁?”
    我还是很不客气的问,我微微将眼睛眯起来,透露出一股很不友善的气息。
    以前在天庭时,凡是被我用这样眼神看着的人,都会惊叫一声,落荒而逃,没人能够例外。
    而如今应该是在人间,这个中年男子被我直直盯着。他开始嘴唇都哆嗦起来。
    “说,我没耐心。”
    我努力的让自己眼神变得柔和一些,杀气少一些,我可不想把别人吓傻了。
    果然,只有这样的手段,才最有效,快捷,简便。
    中年男子告诉我,他是一个叫做中国的国家的商人,是我的亲叔叔。前天,我的父母到纽约谈生意,顺便把我带来纽约玩。但是,却遭到了黑人的枪击,如今已经不治身亡。只有我勉强被救了回来。
    夺舍!
    我忽然想到一个词语。
    我自认为是一只聪明的猴子,虽然有些自大,有些狂妄,有些目中无人,但很聪明。否则也不能从菩提祖师的数万门徒中,脱颖而出,得到他老人家的真传。
    所以听得他说了这些东西,再看回如今这具身体的状况,我知道了,我被如来最后下的那道符篆所害,一点魂魄,进入到了如今这具身体主人的身体里面。
    而至于这具身体原来主人死亡的原因,是在一个叫做纽约的山洞里面,被一种叫做黑人的妖怪,用一类叫做枪支的法宝给杀害了。只有我被这金毛妖怪救了回来。
    “你说谎。”
    我冷冷的说,因为,我听到这自称我叔叔的男子语气里面,有着几丝奇怪的感觉。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却可以看得出,他一定隐瞒了我什么东西。
    我叔叔,他自称叫做陆天龙。
    我说他说谎,把陆天龙吓了一大跳,几乎像田地里的青蛙一样,跳得老高,老高的。
    等他落地时,扬起了一大片灰尘,眼中闪过一丝惊惧和忧虑,望了一眼那个金毛妖怪,哦,金毛妖怪也有名字呢,不是什么金顶大王,也不是什么通天老妖之类的威风名字。而是叫做尼可,很简单,很平凡的名字。
    但我知道,尼可这妖怪不简单。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只有他这样精明,懂得韬光养晦的妖怪,才活得长久吧?
    如果当初我不是那么狂妄,要抢玉帝的位子,也不会落到如此下场。
    尼可疑惑的看了我一眼。
    “你叫陆空,还记得吗?”
    尼可这样问,我知道,他是想知道我是否失去了记忆。
    “不知道。”
    我坦然的回答他,陆空,原来这具身体的名字叫陆空。很好,我很喜欢。
    十年生死两茫茫。
    当年的六耳猴子,也是姓陆的,如今,我和他同姓了。或许,前生我欠了他的,用今生来还。
    别误会,我们都是公猴子,性取向也都很正常。
    绝对不会发生出一段超脱友情而又非爱情的肉体性亲密友谊来。
    “孩子,你好好休息,我去安排一些事情,过几天就来接你出院。”
    陆天龙笑眯眯的对我说,但我看到他眼内的寒光。
    这时,还未通人事的我不知道,他所谓的安排,就是将我这具身体的父母留下的遗产,都靠某些手段,转移到他的名下。
    “你走,我不用你接。”
    我淡然的拒绝了他,我有着身为大圣的骄傲,天做父,地为母,自然,也不能容忍有一个作为凡人的叔叔。
    “好了,你才刚醒过来,不适合太操劳,好好休息吧。”
    金发妖怪尼可温柔的拍拍我的头,我可以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很温暖。
    这是一个好妖怪。
    我在自己心里,对自己说。
    然后我开始闭上眼睛,假装睡觉。
    其实,我是在尝试着,吸收天地灵气,来修复我的伤势。
    因为我是魂魄夺舍了,这具身体,只是凡人躯体,并没有任何神通道行。
    若我想再恢复当年盛况,没有个十万八千年,估计恢复不了。
    但我不死心,我想,最起码,我应该有最简单的自保能力才行。于是,按照当年菩提祖师传授的道法,开始感受身体里面的情况。
    这时,如果有道家高人看见,就会发现一只灵气聚集成的透明猴子,高有千米,在纽约市的上空,疯狂的吞噬着天地灵气。
    可惜,这里有的只是野蛮人,除了有灵智外,连妖怪都称不上。
    乒乓!
    一个个的水晶球,从占卜师,巫师,通灵师的手上爆炸,碎成一片一片。
    三天以后。
    有只白色的小鸟跳到我的床头唱歌,我和它聊天,它给我说了许多这个世界的故事。
    我渐渐的,对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了,这个国家叫做美国。我在的地方,是这个国家的中心纽约。就好像唐朝时的长安一般。
    而那个我认为是金发妖怪的尼可,其实不是妖怪,而是人类。
    只不过,并不像唐朝那边的人一般,是黑头发,黑眼睛。
    对了,我想起来了,尼可和当初去长安的大食人差不多,眼睛头发的颜色,都是五颜六色的。
    可笑,我还把他当妖怪了。
    换做以前,金箍棒在手的时候,我估计会一棒子打过去。
    然后大喊一声:
    “呔!吃俺老孙一棒!”
    还好,金箍棒不在了,我的身体又一时不能动弹,才避免了我误伤好人的事情。
    (闲时写来玩的,大家看着给些意见)
    (似乎觉得,用第一人称写书,比较容易一些,而且也想换换风格了,老是同一类风格,听无趣的。)
    日本卷  第二卷 初入人世兮惊天人
     更新时间:2008…11…5 22:02:20 本章字数:12999
作者:胡笳钤记    当我和这只叫做百灵的小鸟聊得开心时。
    尼可进来了。
    他的表情很怪异,带有几分同情,几分不解。
    “你的父母留下的遗产,都被你叔叔席卷一空,一分钱也没留给你。连你的住院费用,都是靠着保险公司赔偿的伤亡保险金,才有钱交。”
    “我说了,他不是我叔叔。既然我父母的银子被他骗走,那就让他带走好了。”
    银子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我不需要。
    从百灵的嘴里,我知道我犯了一个错误。
    现在的人已经不使用银子,金子,而使用一种纸币,他们把这纸币叫做钱。
    踏!
    一个轻微的脚步声,在门外十米处停住。
    修炼了三天,疯狂的吸收了三天天地灵气,我如今身体里面的真元,可以比得上一般修道人十年的苦修了。
    可是,这具身体,却无法容纳更多的灵气。
    否则就会爆炸,一无所有。
    百灵告诉了我,我吸收灵气的时候,太疯狂了,几乎方圆百里的灵气都被我抽调一空。
    这三天里,方圆百里内的生灵,都没办法吸收得到一丝一毫灵气。
    而百灵则是一只敏感的小鸟儿。
    感应到医院附近的灵气浓郁,所以朝这边过来。虽然,她并不知道什么叫做灵气。
    只是单纯凭着动物的直觉。
    知道我这个胆大妄为的人,将附近那些有益于生物的游离性粒子吸收一空。
    游离性粒子,呵呵,实在是一个很有趣的称呼。
    我如今知道了,人们呼吸的气体,叫做空气。
    而灵气则是一种散布在空气中,很稀薄的气体,必须要使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才能收集。
    比如我修炼的菩提心法。
    学武之人修炼的内功。
    不过,我的菩提心法和别人修炼的内功,不是一个档次的。
    好像苍穹比之蝼蚁,没有可比性。
    我一日里吸收的灵气,足够比得上他们十年的苦修。
    门外站住的那人,呼吸有些沉重,但我感应到,他的身体内,有着淡淡的真元在流转。
    修为对于普通人来说,很深。
    起码有了六十年,也就是一甲子的修为。
    门外那人走了进来,是个老者,七十岁左右,头发却依旧乌黑亮丽。
    眼睛很大,浓浓的眉毛。
    我看到了一种叫做正气的东西。
    叫做正气的这种东西,以前活了几百年,只在一个人眼里看过。
    那个人叫杨戬。
    虽然,杨戬为人很坏,喜欢纵狗行凶,为人又傲气。
    可是我知道,这是他的身世,注定了他孤独一世的命运,永远也不可能改变。
    可是,当年他对付我,乃是受了李长庚的蛊惑。
    李长庚,又叫太白金星。
    这个老儿,总喜欢做跑腿的,喜欢搬弄是非。
    在他的嘴里,我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烧杀劫掠,为非作歹,胡作非为的凶猴子。
    杨戬才为此出山,亲自和我打了一场。
    就是那时候,我觉得他的眼里有一股淡淡的犹豫,还有一种,发誓要扫进天下邪恶的坚决。
    我知道。
    那就叫做正气。
    “你好。”
    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我对这老者很有好感。
    “小娃娃,你还记得我?”
    老者见我跟他打招呼,有些吃惊。想来,他是从尼可嘴里听说了,我已经失去记忆的事。
    “不记得,但你老不是坏人。”
    我依旧实话实说。或许是上世被骗的记忆太深刻。
    如来那看似憨厚的笑,观音那看似甜蜜的笑,金禅子那看起来人畜生无害的笑,都把我害惨了。
    我发誓,从此我不再相信别人的笑。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从眼睛里去看一个人的好坏。
    “你父母也算和我有数面之缘。你叔叔既然如此对你,你回国也无立锥之地,不如这样,跟我学中医吧。”
    “我蒋兴国,还是有几分本事,日后足够让你糊口的。”
    我当初不知道,蒋老的这份心思,可以算是天大的善心。要知道,他和我这具身体的父母,只是几面之缘,知道我的情况,却要收我做徒弟。
    他并非贪图什么,只是觉得我可怜,怜悯我罢了。
    要知道,若是我像现在这般情况,若是拿着一大笔死亡保险金回国,只有一个结局,就是被人所骗,钱财耗尽,最后沦落为乞丐小偷一流。
    嘿,他们都小看我了,我就是那小偷的祖宗。
    偷蟠桃,偷仙丹,偷玉酒,偷法宝,我样样在行。
    不过我知道蒋老是好心,所以我点点头。
    我再申明一次,我是猴,不是猪,我知道如何选择。
    就凭我如今的情况,除了去抢劫盗窃,连一门糊口的手艺都没有,如何混得下去。
    如今有人肯教我医术,混口饭吃,也是好事。
    因为百灵告诉我,如今社会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