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炮火1906-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身体好些后,他每日所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与黑子一起帮丁大叔拾掇些柴火,然后帮扶着,送到杂货铺去。
    黑子跟着丁大叔姓丁,却不是他亲生的,四十多岁的丁大叔仍是孑然一身,许是无人替他料理,看上去竟是苍老的很,竟像是五十有余。
    不过丁大叔却是将黑子料理的极好,从不舍得黑子挨饿受冻,这是李安生亲眼所见,丁大叔自个常常清水就着个黑窝头就算顿饭,穿的衣服空空荡荡,常常让李安生暗自佩服,居然没有冻成鹌鹑。
    这段时间以来,与春桃比邻而居的丁大叔成为了李安生最熟惗的,而黑子也成了他最好的朋友,即便他只有16岁,看起来却像是个大小伙子。
    “俺爹说了,等俺啥时候力气壮了能打得过他,他便让俺进沟里采金子去。”
    黑子常常摇头晃脑的在他面前唠叨一阵,而他则常常面色古怪的偷偷打量丁大叔那麻秆般的身材,也许在黑子眼中,丁大叔永远是座山一般,不可逾越。
    不过这也好,他并不乐意看到黑子也成为淘金大军中的一员,每次听丁大叔谈起他当年采金的经历,从他眼睛中所流露出的复杂情绪里,李安生看到最多的却是深深的凄凉与悲哀。
    他也听爽直的赵大说过,当年抱着发财梦而来的淘金大军,如今大部分成为了胭脂沟乱葬岗上那成千上万的孤冢之骨。
    在这个时代,又是乱世,他们只不过是蝼蚁,只不过是爬虫,即便老天可怜他们放过他们,也有其他的人见不得他们继续苟活。
    李安生初步的见识到了胭脂沟闪烁金色的招牌下,那悲凉难言的苦难,最苦的是生病,由于条件恶劣缺医少药,得病就只能硬挺,一旦病重即等于判死刑,有的采金回来拖着疲倦的身子倒下就再也没有起来,有的自知不行遂孤独地走进森林里从此再也没有出来。
    自从俄国人占了金矿之后,更是每况愈下,身强力壮的大部分都离开了这里,有的回了家乡,有的冒着杀头的危险干起了盗采金矿的买卖。
    更多的一部分人跟了一个叫做林虎的汉子当起了胡子,这个人在丁大叔嘴里,是除首任矿务总办李金镛之外另一个“大人物”,据说专门与老毛子为难,劫富济贫常常接济矿上穷困潦倒的老兄弟,这倒是与春桃如出一辙。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侠客么,李安生常常不由自主地生出了对这位叫做林虎的胡子头领的几许仰慕。
    为此他也常常在思考着,该怎么样规划自己接下来的道路,强烈的危机意识刺激着他,必须得做些什么了。
    可是,他毕竟不是什么身负绝顶武功以及带着N多的博士头衔的牛人,即便在穿越前,他也只不过是个小农民,更何况来到了这个时代,他处处发觉自己与身边的环境的格格不入。
    看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先活下来再说吧,虽然这么说有些丧气,但现实是如此的残酷。
    这个世界没有人天生没有梦想,即便是每天起早摸黑埋首于矿沟中的矿丁们,比如年轻时的丁大叔,也必定有过一腔的热血与志向。
    只是在这个时代的中国,这个时代的中国人,只能为现实所折磨,被磨去那血性与铁骨,麻木不仁的忍辱负重的苟活着。
    这胭脂沟中的底层矿丁们更是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机械的重复着从早到晚的辛劳,拖着疲乏的身子倒头大睡,直到第二天一早挣扎着爬起,继续这无望的生活,再怎么样的雄心壮志,都要在这无望的人生中被湮灭。
    李安生想过要离开这里,可是,天下之大,他又能往何处去?
    只怕还未到繁华的大城市一展身手,已经被当作革命党斩首示众,或是盗匪的光顾而横尸野外,甚至是因为未知的原因而尸骨无存。
    这是个吃人的世界,他从后世带来的思想,注定他无法平和的在这个世界生存。
    他自然有办法在哪个城市比如上海或是更加开明的南方混得很好,毕竟后世的知识与已知历史让他能够胜人一筹,可是,他不能遗世独立,必然要与这个时代的人与事发生交集,他无法保证自己能够无动于衷的用另一种方式苟活。
    突出的一个典范便是,辫子问题。
    或者说是“猪尾巴”,一旦拖了这辫子,自己便是“豚尾奴”、“清国奴”。
    这是无论如何无法接受的,他不愿意留辫子,不想在自己的心中种下奴性的种子,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他特意让丁大叔刮光了他的脑壳,准备在实在无法掩饰的时候,当一回假和尚。
    本来是不需如此的,天高皇帝远,这里的人并没有那么计较,可是,朝廷派来接收金矿的官员已经在路上,到时候,总是个麻烦。
    麻烦总是不断的,但幸好,还有人替他分担,春桃、小雀儿、赵大、黑子以及丁大叔,也因为有着些不舍,所以他一直没有起离开这里的心思。
    尤其是黑子,每当想到这位小兄弟总是将自己的口粮分他一半,明明在长身体,只能吃个半饱却推说吃的太饱,常常让李安生感动的无法言喻。
    在后世,半个或者一个窝头可能不值一提,可是,在现下,却往往是一条性命。
    “没啥的,你就是俺兄弟。”
    黑子的这句话常常被李安生一遍又一遍的默念着,重复着。
    你就是俺兄弟,为了兄弟,他的确应该做些什么,至少,也应该尝试些什么。
    这里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勤劳,只有他吃白食,这让他羞愧万分,甚至无法面对春桃等人每天关切的眼神。
    他总是在审视着自己,在这个时代,他能够做些什么。
    他只是只小蝴蝶,翻不起大风浪,况且他也自知没那个能耐,他只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身边人的命运。
    至少,不要看到他们挨饿,为着未来的日子而忧愁,那样自己也能好过些。
    要是自己穿越时带些军火,或者黄金白银什么的过来,那该多好,有时候他甚至在无限的YY。
    即便他翻遍了随身携带的一只破旧无比的包包,也没能找出什么值钱的东西,至少能让他换取第一桶金暂时度过困境的东西,比如手表什么的,在这个时代可是值钱货。
    说到手表,他倒是遇到了件稀罕事,刚被救活后的某天,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手腕上多了一只闪烁着幽暗金属光芒的古怪手表,古怪到他确信这个时代没有哪个典当行敢收下它。
    刚开始百思不得其解,除了正常的显示时间,没有其他特别的地方,很快他就释然,连穿越这样无比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发生在了他的身上,再有什么,也是可以接受的了。
    这也正好,刚开始的那几天不能随时知道时辰,对这个时代无比的抗拒与不适应,现在有个手表,倒是件好事。
    简单的摆弄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关心过这只手表。
    可惜了!
    '1361797;《龙起苍茫》'
第四章 汉奸刘二癞
    身体好的七七八八,李安生便寻思着要活动活动身子,要不然,只怕要闷出病来,再者,再这么吃白食,自己过意不去。
    这几天,他都开始帮衬着丁大叔上林子里采木头,听说老毛子要交还金矿,陆陆续续的回来了不少当初逃散的矿丁,甚至还有一些新的“淘金者”加入进来,用木料与柴火的人多了起来,多少也能多赚几个角子。
    推着旧木板车嘎吱嘎吱叫着缓慢的前行,他跟黑子两人最大的乐趣就是听丁大叔唠叨这胭脂沟当年的盛况。
    他这才知道,原来这偏远至极甚至可以说是蛮荒之地的漠河胭脂沟,竟然有着无数的故事以及曾经的辉煌。
    “当年矿丁多是山东、河北的农人,当时传说漠河有金山,大家伙便怀着到漠河哈腰就捡金子的梦想,闯关东到了这漠河。我那时是跟着李大人一同赶路的,从瑷珲到漠河,迢迢千里路,均是沿江步行。有时候晚间不能走到俄屯,找不到宿处,就在冰天雪地之中露宿,别说是刮白毛风,就是不起风,常常有冻死于途中之人。那会,我二哥便是冻毙于途中。李大人得知我家就剩我一个独苗,竟让了匹马与条皮衾给我,让我侥幸得存,后来才知道,李大人自个也就一条皮衾,却是让给我的那条。”
    每次听丁大叔反反复复的讲那位胭脂沟金矿总办李金镛的前尘往事,李安生总是百听不厌,这在后世是个默默无闻的历史的尘埃,当时在关外,甚至包括现在,还是许多人心目中的青天大老爷,难得的好官。
    “李大人任长春厅通判时,曾派人运布3万匹到高丽国以货易货交换耕牛,以资助当地农民。不料途中遇上盗贼而被劫去。但是盗贼们听说是长春厅官运之物,又全部奉还并代为护运。还说‘不敢对不起李青天’。后来啊,关东百姓哪个不晓得李大人的名头。”
    李安生连连点头,看着丁大叔黑瘦的脸上满是敬仰与回味,心下却是思绪万千。
    是啊,总有那么些人,用自己的付出,来影响着一大群人,从而使得这种精神始终在这个民族之中传承,成为民族的脊梁,使得更多的人接过重任,担负起强盛民族的希望。
    许多人在后世并没有多少人记得,但是在这个时代,他们却始终激励着许多平凡的人,他们的所作所为,被载入了史册,在后世还能有所彰显。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老百姓的内心也是明明白白的,只是大多数的人,在200多年的被阉割之后,失去了脊梁。
    “量中华之物力,结友邦之欢心”,“朕以外国之君,主中国之事”,一家一族之私利,置使中华权益沦丧。
    那一家一族并无切肤之痛,因为他们是外国之君,痛的只是“麻木不仁”的中华之人民。
    李安生清楚历史的走向,最终会发生点什么,也许,自己也可以在这个世界,有属于自己的道路。
    既来之,则安之。
    他相信自己不会无缘无故的来到这里,他信命,他的名字里有个安字。
    “老丁,今天又上山了么?来来来,喝两盅。”
    正当他沉思着,路边的酒肆中,忽然传来了一声洪钟般的呼喊。
    铁匠将一个银角子用力的拍在脏兮兮的木条桌上,赤棠红的脸上满是汗水,许是刚忙完活计。
    铁匠就叫铁匠,没人知道他姓什么,叫惯了,也就都不再追究他的本名,连一些孩子都铁大叔铁大叔的叫着,仿佛他姓铁一般。
    不过铁匠并不是铁面铁心肠,相反,他是个古道热肠之人,许多孩子都在他手上讨到过糖果与吃食。
    他也常常呼朋唤友,来这酒肆里,买上一两个银角子的酒,就着花生米与腌萝卜,痛快地喝上一口。
    丁大叔乐呵呵的应了声,摆摆手说道:“不了不了,瞧你那样子准没喝够,留着自己多饮两盅,我还得回去整柴火,老刘那边急着要哩。”
    “赫,老丁头,我可是有些时日没找你喝酒来着,你就这么不给面子?”
    铁匠故意沉下了脸,知道不这么做,老丁是不会心甘情愿的坐下喝酒,他这人就这脾气,从来不肯揩别人一点油,也不好意思欠人一点情。
    “老弟你先喝着,要不够知会声,我这有些酒钱。”
    说着,丁大叔从夹袄中摸出两个银角子,用衣角擦了擦,小心翼翼的放在了桌上,看了看铁匠的脸,又上前用手掌将银角子推上前去,有些歉然的憨笑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