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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养鲲游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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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神说,要有光,于是世界有了光;神接着说,要有鲲,于是世界上有了鲲,因此还衍生出了米兰·鲲得啦、鲲特牌、鲲鯩派、谢广鲲、蔡徐鲲、鲲艮、鲲山片玉、鲲弟之好……'我是汤姆苏,我可以饲养8888条鲲。''我是玛丽苏,我可以饲养6666条五颜六色鲲。''我是男猪脚,我可以一鲲在手,天下我有。''我是女猪脚,我可以十鲲到手,烧烤我有。''简拉吉慈德·沃德田真率得布耀布耀德双击666,并送上了18888鲲大礼包和666辣条之赞。'【我叫丰云,普通男大学生,因为一个差评意外穿越到书中末日世界,这就罢了,我竟然还不是主角,还是男配,自己不仅要作为男配迅速上位,提高生存能力,为什么还要养鲲啊摔!】1V1OR无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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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烤面筋带你穿越美妙新世界()
星云在翻涌怒号,秋风在呼啸嘶吼,雨水淅淅沥沥打在他脸上。
被井盖压着的少年,嘴边还残留有一丝血迹。
少年皮肤白皙,留着板栗色碎发,剑眉,高挺的鼻梁,1米87的身高,一只脚上的鞋已经不见只剩灰色袜子露在外面,另一只脚上穿着AJ。
他的眼皮连带着长睫毛抖动个不停,嘴唇一开一合,他轻轻喃道:“水,给我水。”雨水遂顺了他的意,滑进了他的喉咙。
他使劲想要睁开眼,然而眼皮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当光芒洒到他的眼底时,他已经精疲力竭,随之而来的是全身的疼痛把他包围。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雨停了,他再次醒来,身体不再疼痛,兴许是麻木了。
“这,这里是?”入目的是萧瑟破败城市之地,方圆十里的钢筋水泥被毁坏殆尽,风沙漫天,尘土飞扬。
“真的假的,我不会做梦吧?”他下意识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嘶”他倒吸一口凉皮,噢,不,是凉气,算是默认了他来到了一处古怪的地方。
他,丰云,自诩钢琴游戏玩家,更是一个QD扑街写手,尤其钟爱于写穿越+重生仙侠文,虽然没几个读者看他写的小说,但他的心态依旧很好,拿着每个月的全勤稿费,立马就去游戏里氪金了。
在剑网三买外观,买买买;给G胖STEAM送钱,送送送;上菲特狗购石头,抽抽抽。
室友阿武每次都鄙视地看着他码字,“写小说不如养猪,俺父亲在龙民村办了个养猪场,可赚钱了。”
可是他依然坚持了他的写书梦想,万一哪一天他就火了呢?
“有600块钱总比没有来得好。”这句话都快成了他的口头禅。
丰云自己也是个老书虫了,一次,他实在是卡文卡得慌,便随意找了本其他类型的书籍来消遣,他祈求那本小说能带给他灵感。
他随意点开一本末日无限流的小说,名字叫《末日之任我逍遥游》,光是看到书名字就很潇洒有木有,还有点种田文的既视感有木有,可惜,他打开那本书之后,就被雷得外焦里嫩。
书里的配角叫丰云,对,跟他同名同姓,原谅他一时兴起不自觉地代入了进去,不得不说这本小说文笔真不错,他很快便进入了状态。
男配丰云,水系异能,有个怪癖爱翘兰花指,末日前妄图抢主角的女朋友,末日后,又妄图抢主角的金手指,各种卧薪尝胆。
一开始,丰云以为这个情节是要把男配写成大BOSS的节奏,结果,男配在书的前两百章就死了,死于下药+菊花残,在那本书里,主角涂浪发现了男配对他的背叛,他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就这样了。。。。。
丰云不忍直视,他反复确定自己看得是QD末日升级打怪主角爽文收小弟然后走上人生巅峰文,而不是扭曲耽美文。
作者,赔钱!你还我三观来,他,他可是全订了啊!现在读不下去了要闹哪样!
于是他边吃着室友阿武给他带回来的烤面筋,边洋洋洒洒写了千字长评,并给那本书打了个一星评价,评论期间还被莫名其妙弹出来的养鲲游戏的页游封面吸引,他点击了一下,结果发现里面根本没有鲲!骗人,比贪玩蓝月还不如的渣渣页游!
然后就老老实实去睡觉了。
醒来时,本该还在寝室的他,却是在这里——这个荒凉无比气氛还有些诡异恐怖的地方,而且他还被井盖死死压住了肚子和腿,此刻他双手绵软无力,根本推都推不开。
他,果然穿越了!
并不是很想穿越,他只想读书之后找个工作然后家里帮忙整套四线小城市的房子首付,然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说。
他平凡的生活,被穿越之神彻底打破了。
又休息了好一阵,当他拼命用双手和腹部核心的力量配合大腿把加厚型井盖往侧边一推,这才恢复了自由,他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虽然空气中充满了无数粉尘颗粒。
一点点重新活动着四肢,双手不断的敲打着自己的腰腹腿,缓慢撑起上半身来,他看着自己身上的这条深蓝色牛仔裤,陷入了沉思。
白衬衣,牛仔裤,皮肤白。。。。。。。这配置怎么越看越像小说里的那位男配?又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他是寸头,这位是碎发!
卧槽,他穿书了?
他尝试着站起来,费了老大劲才歪歪扭扭地把身子斜倚在一块建筑残垣墙边。
抬头望天,远处景象尽收眼底,得,还真是穿书了,倾覆的高楼大厦,只有那破碎成几大块广告标志牌断断续续上堆在了残渣表面,广告牌上面隐隐约约还分别写着“海椒市”、“第一”、“HOSPIT”字样。
丰云立马决定:他要远离主角,保护菊花,努力活下去,活到最后!
假如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多管闲事,写什么长评啊打什么分啊,还不如直接到作者书友群去找作者商量退我后面没看的章节的钱呢。
对,丰云是个大二狗,学生党,家里给的零花钱不多,所以有点抠。
所以自己为啥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呢?╯‵□′╯︵┻━┻丰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一切都是命运石头门的选择,噢,不,是烤面筋的选择。
那个夜晚,室友阿武:“丰云,吃烤面筋吧,香香的辣辣的,可带劲了,保你每个清晨和黄昏都开心。”
他接过了阿武递过来的面筋吃了起来,说时迟那时快,他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一口气不带喘的写了千字左右的差评给那本书。
所以,穿越什么的都是烤面筋的锅咯!
他很快接受了现实。
天空灰蒙蒙的,偶尔有几只飞鸟划破天际。
他左摇右晃,头都快扭断了也没有发现荒凉背后的异样,并没有丧尸的尖啸声,他有些惊讶。
没,没有丧尸?这是末日文啊怎么可能没有!
他记得他看得那本书里有丧尸的啊!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去敲丧尸脑壳了。
等等,作者好像说得是,这本书背景还参考了《消逝的光芒》的游戏元素——白天,猎人还是猎人,晚上猎人就有可能成为猎物。
他差点给忘了。
第2章 变身奎爷()
一只脚上穿着崭新的AJ鞋,丰云一眼就看出来这是AJ5毒液,另一只脚却只是套着一只袜子,他的大脚趾还从里面突破了包围钻了出来,他整个人尬到不行,就算体力依旧有些不支,他也依然从废墟里狗刨似的地翻出了一只阿迪王的鞋子凑合穿。
地上随处可见玻璃渣、瓷片、塑料板,木块、碎砖块、螺钉。
呵,末日不穿鞋,就等着脚烂吧。
虽然好像穿别人的鞋子,有些人有脚气运气不好染上了的话脚也是烂了,但那个烂只是烂脚丫,总比真踩出个稀巴烂要好。
他46码的大脚板塞进39码的阿迪王总是怪怪的,还好自己脚不肥,偏瘦,只能先当拖鞋穿,不管了先凑合一下吧。
就算没有敌人,他也需要不断走位,这是一个人在陌生而危险的环境中都应该要保持的自觉。
他围绕着那些建筑残垣的外围走着,一路上眼珠子反复转动着就没停过,一边脑子里开始回忆原著剧情。
只恨自己只看到了前200章就停了!早知道会穿越……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有些详细剧情和细节他记不太清了,但是大致前期主线他还记得很清楚。
主角涂浪是双系异能,雷系,还有什么系?好像前面作者没提具体的,只是说他还有强化系异能。
而丰云穿越的配角除了名字和身高和脚码尺寸同他现实情况一样,其他哪都不一样。
那他现在应该出现水系异能了吧,虽然水系异能并没有那么大的伤害性,只是个辅助罢了。
书里的第一幕就是“丰云”这个男配在海椒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涂浪的女友——章雪薇,被赶来送饭的涂浪发现了,“他的脚步极轻,伫立在窗外,看着两人有说有笑……忽地松手,手里的竹编花篮散落一地,大把的血红的玫瑰花瓣躺在地上,被他狠狠用脚碾了碾,他转过身去,捏紧了拳头离开了此处,‘丰云,你给我等着’。”
【丰云,你给我等着】这句话在原著前200章里出现了62次了,他看文的时候几乎都要炸了。
现在孤身一人走在这个医院周边,心里很不是滋味,本来可以在寝室床上躺个够的丰云,可以尽情享受逃课乐趣的他,只能在这绝地求生了。
天,天大的误会!这是女主角要求丰云跟她演戏,目的只是为了确认主角涂浪对她的感情才这么做的,是她先对涂浪表的白的,但她在恋爱期间一直没有感受到涂浪对她的喜欢,才出此下策的。
她和丰云就是年少时候的邻居玩伴关系,初二她转学去了外地,两人就基本没怎么联系过。
结果到后面误会结清了,“丰云”还成了主角的小弟,各种鞍前马后能屈能伸的,还负责给主角涂浪做饭。噢,配角丰云还是新东方出来的,作者给他设定的是厨力值MAX。
下场这么惨,只因为他心里还觊觎着涂浪的金手指?老实说,主角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嘛?小弟看上自己的金手指大不了觉得此人居心不良然后不用他啊放他到末日自生自灭也行啊,说什么背叛,还把人菊花……
等等,丰云之前还撩了别的妹子,两人都快成了……
背叛…不会指的……吧?
丰云回忆这段剧情,瞪大了双眼,细思极恐。
目瞪口呆·JPG
原谅他一直只顾书的情节爽,忽略了这么多细节。
脑子混沌起来,也没办法继续回忆下去。
突然,“莫德莫斯藤!小心。”有个苍老的声音从远处飘来。
丰云立马撒丫子跑起来,这…这是末日最恐怖的变异植物之一。
他激发出了自己身上的全部潜力,狂奔起来,脚下的阿迪王又被甩出去了,他也顾不了那么多。
莫德莫斯藤从地下猛地钻出,越来越有往天上延伸的趋势。
粗壮的青绿色藤蔓上,都是一具具尸体,那些尸体明明是平躺着的姿势却从心肺穿过被串了起来,就像一长串没有扣合的人体干尸构成的绿色项链。
“藤蔓剧毒!小心,”刚刚那个声音精准地递进了他的耳边。
丰云也不顾左脚上的袜子彻底破了,他一把扯开袜子,继续跑起来。
这脚也太嫩了,短短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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