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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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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 …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 …”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中午的时候大姐赵春花回来做饭,赵爱红把她拽到屋里,把留给她的那块儿肉给她吃了,青山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赵春花在抹嘴,她见到弟弟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扭身去厨房弄饭了。
青山没死了读大学的心,下午的时候又去书记员那里探问了一下,借口自然还是为了认识更多的字好学习书上的内容,领会上头的思想。
这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值得表扬的,书记员夸了他一番,说到读书却卡壳了,高校都不招生了,那些当老师的都被抓出来批了,哪里还有几个学校正经开门?更不要说有几个学生正经读书了。
这就好像没有科举考试的时代,没有几个书院能够开办起来。
书记员是个圆滑的,他提出可以教青山认字,整本书总共才多少字,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青山有些失望,却还是应下了这件事,不然也没有由头跟自家说他怎么突然就认识那么多字,还会那些高中生都不会的数学知识。
如今不管书记员教多少,他回家总也有个说法。
心里头存了事儿,晚饭的时候他吃得就少,青山娘现在最紧张这个,生怕他吃不够没营养,吃饭的时候多劝了两句,吃完了还把青山拉到厨房,准备给他做碗鸡蛋羹,让他偷偷在厨房吃了再去睡。
火点着了,青山娘回头就要找藏起来的鸡蛋,一扭头却看见青山递了个碗过来,大海碗里头一小块儿黑乎乎的肉也就刚刚铺了个碗底。
“二姐今儿拿回来的,我们都吃了,娘你热热,跟爹夹馍吃吧。”
几辈子青山都不怎么会做饭,想吃肉却不会自己弄,总要让青山娘沾手,这一沾手不给爹娘吃又不好,若给了,说了实话,又怕显出赵爱红的小心眼儿来,他索性就说自己吃过了,这些是她们留给爹娘的。
青山娘哪里信,自己养的女儿自己知道,就是最不爱说话的老大,干了这样的事也要到她面前表个好,何况是唧唧喳喳的老二,若是她留下来的,吃饭前一准儿说了,非要让人夸她两句才甘愿。
也不知是不是那火烧得有些大,柴火有些湿,熏得眼睛都潮了,“哎,你吃了没?你可别骗娘,肯定是你二姐偷偷弄的,你没吃这才留下了。”
哪里想到青山娘在这种事情上这么敏锐,好几回都成功蒙混过关的青山没防备,脸上露出些来,被青山娘给瞧个正着,她搂着儿子的肩膀,使劲儿拍了拍,“个混小子,还会糊弄你娘了!”
笑骂两句,揉了揉眼睛说:“等着,娘给你热热吃。”
肉重新加工了一下,青山娘努力把肉榨了些油出来,剩下来的,按照青山的说法,十分奢侈地弄了把野菜炒了,配上杂粮面儿的窝窝头,倒是一盘大餐了。
“咱们偷偷吃,不给你姐。”青山娘拗不过青山,最终还是和赵父一起跟着吃了,只把两个女儿撇在了一边儿。
早早回房的赵春花和赵爱红哪里想到会被青山无意中坑了一把,在爹娘面前落下个私心。青山自己也没想到他这借花献佛很是在爹娘面前刷了一把好感度。
第277章()
此为防盗章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 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 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 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 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 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 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 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 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 再坏了朝阳的幸福; 索性; 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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