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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逆袭日常-第3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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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装是舶来品,本地裁缝做不来,太太小姐们有门路的托人从外边带,没门路的都是到百货公司买。

    百货公司上的就是那些货,一开舞会就发现,好像大家穿得都差不多,就跟行走的奶油蛋糕一样,看多了腻,倒胃口。

    但对唐柠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现成的裁缝,她已经找好了。

    连卖衣服的地儿,她都找好了。

    上次去的那个批发市场。

    这里物价不高,跟繁华俩字也搭不上边,街道建设在市区里头都算差的,楼房破旧。

    但是这种廉价的生活文化,吸引了不少没有高消费能力的人群。

    这里适合唐柠,因为她现在没有多少本金。

    唐柠很快就辞去了推销员的工作。

    老板一力挽留,她还是走了。

    她爽快又大方,还会耍幽默,干活的时候还能让人不知不觉就心甘情愿甩开膀子的使劲儿干。

    但唐柠本身可不是那为了面子就能甩了利益的人。

    要是唐柠真顺着再客气两句,那不就是等于把主动权都双手捧着交到了别人手里?

    至于嘴巴上说的老板对她的收留之恩,那就是瞎说的,嘴上哄哄人套套交情,无论是说的还是听的,谁认真谁就输了。

    老板留了她,是因为她有用,且还给她节省了不少费用,并且唐柠现在也承诺了之后会培训这批员工。

    至于开钱,只要老板不是傻的想要以后跟唐柠一拍两散见面都没个点头握手之情,那肯定是要给工钱的。

    啥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当然,除非吃亏能换来更大的利益,那给多少亏唐柠也照样吃。

    第二年夏天,唐柠在东城遇到了狼狈不堪的林秋风。

    男人一直以来面皮白皙,眉眼周正,带着读书人的斯文,现在看着沧桑颓废了一些。

    这会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嘴角都破了,身上的衣服都被拽掉了好几个扣子。

    “就一会儿的工夫,你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女人留着齐耳爽利的短发,皮肤白皙,五官柔美。她的身上穿着红色洋装,脖子上带着项链,衬得她的脸气色极好,白里透红。

    “我走在巷子里,被人套麻袋打了。”林秋风说了两句话,牵扯到嘴边的伤口,疼得眼泪都快要飙出来了。

    他出门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黑了,走在前面的他并没有察觉到有人跟在他的身后,路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有人把麻袋往他头上一蒙,拖入了小巷子里。

    他正走着路,眼前就一片漆黑,然后就被人拖走了,他心中一惊,剧烈挣扎,但是对方的力气很大,怎么都挣扎不开。

    他想要说话,想要将套在身上的麻袋拿掉,但是一拳头砸在他的脸上,接着又是一脚揣在他的肚子上。

    然后就成了这副猪头样。

    唐柠挑了挑眉头,看着这两人的互动,这个女人应该就是董云了吧。

    记忆中男人可从来没有这么对她们母女二人说话。

    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态度,把两人当成驴使唤。

    他心中对林晚娘没有一点的感激和怜惜,甚至把她当成了耻辱,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人怎么有童养媳。

    董云才是此生的妻子。

    然后,女人的态度却称不上好,甚至是有点儿嫌弃的样子,“你离我远点。”

    看来两人的生活并没有那么和谐。

    她脸上的嫌弃和不高兴几乎遮盖不住。

    看到这一幕以后,林秋风却是一下子爆发了,“你嫌弃我,你竟然嫌弃我!你”他现在整个人的状态却非常糟糕,眼眶深陷,面色苍白,他紧紧地盯着董云看了好久,面目有点儿狰狞可怕。

    “你看看这半年来,你干了什么事,写出来的稿子,没有一个杂志社看得上,人家学校请你去上课,你还嫌钱少,嫌累,不肯去,这个家全靠我撑着,我当初和你谈恋爱的时候,你文采那么好,现在,现在怎么就成了这样呢!”董云嫌弃地说。

    “你说什么,有本事,你再说一次。”林秋风咬紧了牙关,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你连两个女人都打不过,要你有什么用!你不要跟着我了,我还要工作呢,你这么个大男人,一天到晚不干正事,跟在女人后头丢人不丢人。”董云说话的口气里带了点不满。

    那天林秋风被人扶了回来浑身都是伤,怎么问他,都不肯说,这伤是怎么来的。

    后来才把来龙去脉,告诉了她,竟是被个小丫头片子给打了。

    她是又气又心疼。

    男人身上的衣服脏了,家里没换洗的衣服了,给他们家洗衣服的人跑了,这活只能她干。

    晚上却要在院子里,借着星光,将攒下的脏衣服都洗了,董云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林秋风以殴打这对可怜的母女为发泄,压榨这对母子的钱财为乐,她也逐渐从其中感觉到了趣味。

    比如说家里的衣服被套什么的她都可以不用自己洗,有什么跑腿的活要做,丈夫都能差使那个愚蠢的乡下女人。

    每次丈夫拿那对母女的可笑和愚笨当成笑话讲,她比谁笑得都大声。

    她嫁了人以后,还没在寒冬腊月里洗过衣服呢。

    请的佣人,也因为这个月钱不够花,所以辞退了。

    钱不够花,能怎办呢?

    这种时候,大多是女人更能吃苦耐劳,而男人更容易打退堂鼓,他们可怜的自尊心不能容忍他们低下头颅。

    提供给他工作的男人,以前是他的狗腿,曾经手头宽裕的时候,他身边围着一大帮子人,这人就是其中一个。

    工资还不低,一个月十二块大洋,要知道普通三口之家,一个月三块大洋就够用了。

    但他们家,一个月正常开销,远不止三块,要三十块才够用。

    他埋头写了这么久,只有寥寥可数的几篇稿件被录取了,稿费没多少,倒是用来参考的报纸和书买了很多。

    她以前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只以为是那些编辑不识货,毕竟对他的文采,她是非常信任的。

    但现在,她却开始自我怀疑了。

第507章 女人之觉醒5() 
她以前不时能从哥哥那里拿几个银元零花,现在却是不行了

    几个月前她曾经给自己的哥哥写信,那边却只告诉她家里经济紧张,手头没钱了——那娟秀的字迹,分明是嫂子的笔迹。

    父母没了,疼她的人就没了。

    没了佣人,生活麻烦了很多,要考虑今天菜市场什么时候关门,哪家的肉会比较便宜,晒在公共地方的衣服没有收该怎么办

    林晚娘母女跑了,父亲没了,攒的银元花光了,日子越发难过。

    为了贴补家用,她只能加班加点地干活。

    这么一来,就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比如说菜谁买?买回来谁做?衣服谁洗?怎么洗?

    生活一团变得一团糟。

    到最后丈夫变得疑神疑鬼起来,她出去工作要跟着,她出去做采访要跟着,她出去吃饭,他也要跟着。

    她已经忘记第一次看到在全校师生面前侃侃而谈的林秋风是什么样子了,人间烟火气渐渐磨灭了这个男人身上的锐气。

    “你去报社工作,穿得这么花枝招展干嘛?”林秋风一张脸都红了,气的。

    “我这哪里花枝招展了,手臂腿不都遮住了吗?”董云按了按太阳穴,“今天不是有个作家交流会,你不去了。”

    “老子不去了。”林秋风怒气冲冲地拉住了董云的胳膊,“在报社工作,你一个月只有十二块大洋的工资,可是你脖子上这串珍珠项链,就要二十大洋呢,你去西餐厅吃一顿牛排喝一杯咖啡都要三个大洋,我就问你,这些钱你哪里来的钱?”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怀疑我?你太让我失望了。”董云一瞬间红了眼眶,嘴巴张了张,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有眼泪掉了下来。

    “我错了,我错了。”林清风跟在她身后,一步也不肯离开。

    “这项链是我爸给我买的,西餐厅是主编请客,我的主编是位女士,留洋回来的女士,那天西餐厅里都是我们杂志社的人。”董云的声音变得微微沙哑,她抹了把眼泪,抬头挺胸,不想显得太狼狈。

    “别哭,我的错,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林清风签过她的手,吻着她苍白的手背。

    他甚至抓住她的手指要往嘴里放,最后董云被他弄的没脾气,俯身抱了他一下,“你先吃早饭。然后再去作家交流会。我,我要赶紧去报社,不然就迟到了。”

    跟衣冠不整一脸颓废的林秋风比起来,董云则穿着西方传进来的洋装,看起来英姿勃发,看起来真不像一对夫妻。

    唐柠站在人群中冷眼旁观,她一点都不出挑,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了。

    这个社会远不及后世开放,民众普遍保守,看着中年男女当街搂搂抱抱,很惊奇,大概就跟后世的人,在动物园里看见了公猩猩和母猩猩抱在了一起一样。

    林秋风回头一看,看见唐柠手里打着个伞站在那儿,白裙子让她看起来特别像个仙女,一眼就像好人那种,无比纯良。

    他看到她,先是微怔,而后有些恍惚。

    唐柠面不改色,从他身前走过去,完全没有可能会被发现身份的忧虑。

    唐柠之前看了眼镜子,镜子里映照出的自己,因为没有认真打理过,一头头发杂乱而枯黄,脸上也脏兮兮的,因为常年吃不饱,整个人面黄肌瘦的。

    那时候还鼻青脸肿的,脸上青青紫紫一片,母女俩搬过来这么多年,邻居基本常年不知道委托者究竟长什么样子,因为她总是自卑地低着头,因为她的脸上,总有这样那样的印子。

    在他印象里林阮阮就是一个干瘦干瘦的女孩子,又哪里有眼前的女孩漂亮有气质?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那么一瞬间被唐柠的眼睛看着,心底非常慌乱害怕,好像老鼠看见了猫似的,等到他回过神,那种感觉又凭空消失了。

    知道林秋风过得不顺心,唐柠就觉得舒心。

    这两人是在排练话剧的时候认识的,然后就常常给她写信,多的时候,据说董云每天就能收到一封。

    直到现在这段爱情经历,在他们的母校还是一段佳话。

    只是过了这么多年,很多东西都和当初不一样了。

    那时候,林家还没看败落呢,他可以尽情邀请董云去喝咖啡跳舞,给她买各种礼物,给她制造各种惊喜,玫瑰蛋糕烟花,他可以带她游遍全城,因为他口袋里有的是钱。

    董父在政府担任文职,她小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西洋文化的传播,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女学读书,她的父亲就也把她送去了学校。

    因为现在老派女人已经不受人欢迎了,上过女学甚至乃至在留过洋的女人才更讨人喜欢。

    林家当时已经没落了。

    所以他们的结合受到了大部分人的反对,他们为了与老旧思想作斗争,为了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私奔了。

    十五年前,她将自己首饰和一些值钱东西卖掉了,然后就和男人一起坐上轮船来到了这个城市。

    他们两个在租来的房子里成了亲,约定一生一世,然后就过起了只有两个人的生活。

    那时候男人还挺有钱的。

    林秋风当初在学校里是公认的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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