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鬼神异图-第1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听到这里,我忙看了一眼杨洛文问道:“你当年不是和他们一起去的吗?你难道不知道吗?”
杨洛文摇了摇头说:“我们当时的关系都并不是很好,而且我们只是别人请来的,就更加不可能和别人说话,再加上当年人太多,也没怎么注意。现在这么一讲,仔细一想还真的是有点像。”
听杨洛文说完之后我将背包里的那个笔记拿了出来翻开一看,顿时就是拨开云雾见青天。
“不过听你这么一说,那顾建辉和魏长寿两人都应该是知道无脸佛像的秘密了?”杨洛文皱眉道
“你说的没错。而且最近我才算托人打听到,喜马拉雅山脉上的那个古墓,顾建辉和魏长寿两人都在1997年的时候就已经去过了,至于他们为什么还要在时隔两年之后再去的原因。我起初一直都没有想通,直到三天前,印度那边给我传回消息说。有人又见到有人带着人去了那边,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李晨钟眉头紧锁道:“当年他们为了回到那个古墓应该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演一出戏,演一出死在古墓里的戏,至于为何,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想,我应该是知道一切的答案了!”我此时微微地笑了笑道:“起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为什么这笔记上写的它们是谁,现在我总算是想通了,他们要躲的人其实不是别人,就是我们之前一直有所遇到的那些会变成别人的怪物,傀阴人。”
“傀阴人?”大家都惊讶道
“没错,虽然我一直以来都不知道傀阴人是谁?但是我知道它们一直常年混迹在这几个古墓之间,我想应该是为了找东西,至于找什么东西,我想应该就是那颗叫做天明珠的夜明珠,至于找它干什么?我想应该是和印度那里的那个无脸千手佛像有所关系。”
“可,顾建辉他们既然装死了,一直消声觅迹不就结了,干嘛还要出来,这又是为了什么?”杨洛文疑惑道:“难不成藏不住了,被那些傀阴人找到了?”
我点了点头:“不过还有一点想不通。”
“还有一件事情我需要告诉你们,那就是他们两人应该是互换了身份。”李晨钟说道:“如果你那个笔记真的是顾建辉写的,那么我就可以断定我得到的消息没有错,这两人是互相换了身份,要知道我查过顾建辉这人他是大字不识一个,更加不喜欢拍照,但看你笔记上面写的,可以看出他很喜欢写笔记,而且还很想拍照留念,那他们必定是互换了身份。”
就在这时,我突然像是反应过来了,脑子里一下子就想通了,我忙起身拍手道:“没错,他们的的确确是互相换了身份,我总算是想通了,杨洛文,眼镜,铁牛你们还记不记得我曾经将我在那墓里的事情告诉过你们,我在主墓室的时候看见的那人就如笔记所说的一样,他的左手被人带走了,但我检查过他的左手却没有受伤的痕迹,他在临死的时候说自己叫做顾建辉,没错他的的确确就是顾建辉,只不过这个笔记不是他写的,而是魏长寿写的,他们两人因为互换的身份时间太长,导致魏长寿认定自己就是顾建辉或者说他不想承认,至于死的那个的的确确就是顾建辉,而他们是两人一起去的那个古墓,至于魏长寿跑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想应该和那套金缕玉衣有关系。”
“什么意思?”几人都被我说的有点晕
我此时顿了顿道:“如果我没猜错,他们两人当时一起进入了主墓室都想要躲掉那些傀阴人,因为魏长寿的左手已经被那些傀阴人砍掉了,他们出于害怕于是都想要躲进那口主棺里,结果棺材一打开,看见里面有一具金缕玉衣,于是两人都想要穿上金缕玉衣借此躲过傀阴人的追击,但是两人各不想让从而大打出手,最后比较弱的顾建辉被魏长寿打败了,魏长寿穿金缕玉衣的时候因为不能带其它东西,所以只能将背包扔给了顾建辉,后来顾建辉死在了我的面前,至于我后来看到的玉鬼就应该是魏长寿,他们两人很轻松就找到了主墓室,那么他们必然能够找得到我们几人所看到的那个第三层古墓,至于杨四爷应该是在我们被那些怪物追的时候,他碰巧被魏长寿看见了,给杀了灭口然后穿上他的衣服,后来我所看见的杨四爷其实就是魏长寿,由于当时那里很黑,光线就那么一个虚弱的电筒,加上我一直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大脑一看见他穿的衣服是杨四爷,那我就认为他是杨四爷,其实他本来就不是杨四爷,而最后他脱掉衣服说自己叫做顾建辉的时候,我想他应该是不想承认自己是魏长寿,因为如果他是魏长寿那么他就没有家庭自然没了一切,这对于一个人而言当然是得不偿失的,而这些从他笔记里就可以看出来。”
听到我分析完之后,他们都沉默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们饶这么一大圈,就只是为了找到那颗天明珠,为什么要找这颗天明珠?我拿着它的时候,不过就是一颗比较稀有且会发出强光的夜明珠吗?难不成还有其它的作用?
这个现在我们不太清楚,不过李晨钟此时取下眼镜擦拭了一下后又戴上说:“所以,这一次我来找你们,其实就是为了弄清楚这件事情,我用了十几年的时间终于找到了这个千手佛像的地点。”
“所以你这次是要我们和你一起去?”杨洛文问道
李晨钟点了点头:“是的,十几年了,我对这件事情一直都很看重,你们知道一个秘密在心里,你却不知道答案的那种感觉吗?”
“我看你不是这么想的,我想你应该是不想坏了自己的名声而已!”杨洛文轻蔑道:“你李晨钟在业内号称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一辈子都没有遇到过自己不知道答案的事情,可,现在就有这么一件事情,你如果不知道答案也就坏了自己一辈子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名声,是也不是?”(。)
110:沧海桑田()
“难道你们就不想要知道这件事情背后真正的答案吗?”李晨钟嘴角微微一丝上扬道:“你难道就不想要那个青铜箱子了吗?”
这句话可是我的命门,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杨洛文,李晨钟此时缓缓地将眼镜摘下放在桌子上说:“如果你们错过了这次机会,那么你们极有可能永远都不能得到答案了!”
杨洛文犹豫了很久,双眼里有一丝白色的泪光闪过,我知道他这是想要去找九瓣还魂花好救自己的女儿,毕竟他女儿现在已经处于死亡的边缘,时间一旦耽误了也就多了几分危险,况且这个九瓣还魂花只是传说,对于一个只是仅存于传说故事当中的东西,我们都不敢打包票说它一定就能治愈他女儿的癌症,所以越早找到自然也就越好,这样还有时间去找其它的办法。
就在这时,李晨钟忙起身将眼镜戴上并从腰包里掏出另外一张照片放到杨洛文面前,我们一看,当时就愣住了,只见照片中的是一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壁画,壁画里有一座塔,塔里有一口巨大无比的炼丹炉,这塔门上还用秦国文字刻着‘云中阁’三个大字。
“虽说我不知道九瓣还魂花在什么地方,但我知道这副壁画中的用来放置这个炼丹炉的云中阁在什么地方。”李晨钟顿了顿继续说道:“相传,秦始皇嬴政让上万人修云中阁已炼长生不老药,这长生不老药虽未练成,但驱除百病的药倒是练成了!你难道就不想要知道它在什么地方吗?”
这一番话对我们的意义虽说并不是很大,但对杨洛文而言却是一个不小的诱惑,我此时看了看杨洛文道:“杨大叔,这个交易很划算了,可以做。”
杨洛文抬头看着我一言不发,而我从他的眼神之中仿佛是看出了他的意思。我起身伸出手说:“成交,不过这一次我们不能冒险,你先把云中阁在什么地方告诉我们,我们会找人去找,怎么样?”
李晨钟伸出手一把握住我的手微微一笑道:“没问题,那我们就算是交易成功了。”
“我脚受了枪伤,估计要休息个十天半个月才能出发。”我说道
“不用,我立马安排最好的医生和最豪华的房车搭你们去,这一次我和你们一起去,我一定要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不然我就算是死都不会瞑目的!”
就这样,我们和李晨钟达成了交易,当天下午,李晨钟就找来了几辆十分豪华的房车,这一次他带了接近一百人,各种各样的高科技装备,远远一看我们这浩浩荡荡几十辆大车小车的就这样去了。
“李晨钟”我问道:“你带这么多人和我们一起去会不会泄漏风声啊,要知道我们这是去盗墓,抓着是要被处以死刑的。”
“这点你就放心吧!我们是去印度。不是中国”李晨钟微微一笑道:“我们公司可是世界第二大的煤矿公司,只需要告诉他们说我们在那里发现了一个矿洞,我们要去那里勘察一下,如果真有。那么我们公司就会在那里投资一百亿美金,你认为他们会不愿意吗?”
“这还真他娘的是用钱打死人的世界啊!”
走陆路的话,一般情况下印度方面是不会同意的,但要知道有这一百亿美金的诱惑可就不同了。而且听李晨钟自己说,他在第一次知道那个千手无脸佛像的事情之后,就已经和印度展开了很多方面的合作。投入的钱财更是达到惊人的数字,甚至堪比与整个欧美所投资的数字了。
所以印度方面自然会同意了,甚至当我们几天后开进印度的时候,还有直升机和很多印度军队护送我们进入印度的安全地界之后这才分道扬镳,这一路上坐在房车里面顿顿都是山珍海味,大鱼大肉,每天都有医生来为我检查伤口,而且各种补药其上场,这原本最少也要几个月才能恢复的伤,竟然在十几天的时间里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最少跑起来不会很疼和复发了。
这还真的是有钱做什么都行啊!原本其实按照李晨钟所说的直接坐飞机和直升机一两天就可以到了的,但考虑我们几人受的伤,所以就故意将车开慢了,随便在路上仔细商量一下这次事情的计划。
不过这一商量大家就发现了漏洞,这李晨钟只是知道在那个方位,但并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而且听当地人说那里是无人区和连绵上百里的原始森林,根本就没有人进去过,甚至有传说那里面有妖怪有魔鬼,所以当地没有一个人进去过,最多也就是走到一个叫做魔鬼谷的山谷处,再里面就没有人进去过了!
而且更大的漏洞就是听他说,那里曾经是原始森林,但至从2001年之后由于沙漠风化的关系,那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人迹罕至的沙地荒漠地带,真不知那个古墓有没有抵得住风沙的侵蚀。
换句话来说,我们这一次一不知道目标地点,二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个古墓,万一找一趟没有,那就他娘的就不划算了。
而且杨洛文告诉我们说,这里是印度,所以他自然是不清楚这古墓的内部结构,而且也不知道这用中国的风水学说能不能找得到印度的古墓,总之这一次事情有点像是花钱买死马得不偿失。
那天晚上天刚刚擦黑,我们就到了预定地点,这里是一个很偏僻的小山村,村子里就只有那么仅存着的几户人家,这些人里最年轻的也有六十左右,一身的咖喱味,男的基本上都是大胡子,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