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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间鬼差第一人-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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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爷,过来坐吧。”诺璃没有抬头,只是默默念了一句,我隔着她身旁的一棵枯树坐下,可她身上的味道还是同风一道肆意的飘进鼻息里,让我又有些不安起来。“我父亲是个赶尸匠,是九爷的弟子,这首歌,是送尸回乡时唱的曲子。父亲再世时,话一直很少,我唯独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每次赶尸出行时,唱的这首歌。”
诺璃微微勾起了嘴角,她突然转头看我:“你应该一直很想知道,我为什么执意要跟着你们吧?”我愣了愣,没回答,说句实话,从第一次见到诺璃,我就一直在猜疑,在千方百计的想要知道她的底细,可如今面对她这么坦然的提起,我心里又莫名感到一分失落。
诺璃的声音,却越发的平静:“父亲生前的最后几年里,几个自称鬼差的人给了他这半块玉,事后父亲便一直在找什么东西。父亲是在替九爷一趟赶尸路上出的事,没能找到尸骨,只找到送的尸队和一些随行的行礼,包括这块玉。九爷在父亲出行前告诉过他,这一次旅途极凶,但却没告诉父亲改如何应对。事后,他告诉过我,父亲是被人害的,但偏偏没给出任何解释。我不能原谅九爷,即便我自幼一直都很敬重他,九爷既然知道父亲有难,就应当知道该如何应对,毕竟他的术法,在湘西没人能比,可是我因此离开了湘西,我发誓不论害死父亲的是鬼差也好,术人也罢,我一定会为父亲报仇。”
我倚着树干,低头听着枝头上所剩无几的枯叶被风撕扯的沙沙直响,却掩不住另一头细微的抽泣声。从第一次见到诺璃,我的小心肝就总是一颤一颤的,恐慌也好,疑惑也好,可此刻心里的悸动,却混混沌沌的跟一锅乱炖还没给搁盐,有种说不出的不自在。我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你丫的我要去找那服务员理论哪呸,不是,这丫的想象的太投入了。
“这事肯定不是鬼差做的,这白萝卜之前你要绑也绑过了,而且这么久了,你也该看出来了,就那帮怂小子,肯定没这本事。” 我站到诺璃跟前,不断的攥手,我突然一抬头,我怒目圆睁:“至于那个术人,你放心,哥一定替你给他揪出来挂奈何桥头上!”
我扯着嗓子慷慨激昂的把话说完,我把心一横,依着诺璃坐下。你说这好端端的大冬天,我觉得浑身一阵燥热险些没背过气,我低着头搓着下颚想了半宿,你说哥虽然长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那可是代表了咱地府形象的角儿。可都怪刘二宇那死小子,把咱桃花的运儿全给吸走了,连菊花都没给留朵,哥这么些年除了和媛媛牵了个小手啥的,感情大多数时候还是在梦里,咱就没和其他妹子有啥交流。
我苦思冥想了半天,你说这甭管电影剧吧,这男主角是大侠也好丝也罢,不会弹个高山流水那也得会唱个两只蝴蝶吧,对,我一拍手,音乐是世界的语言,是人类灵魂的避难所!这名人说的话,那丫还是个洋鬼子,肯定是有道理的!再说你说人家那些个文艺青年们,给妹子唱个歌就捕获芳心的成功案例这要合起来那想绕地球一圈根本不是事儿。
虽说诺璃过去又是放啥精分麒麟追杀咱,又是折腾白萝卜害的哥也差点掉境喂阿飘,但此刻知道了因果,她这样的身世,多少让我有些心疼,毕竟人家怎么说也是个美女。诺璃和咱一块儿都经历了这么多生死,没有爱也有情,既然如此,我一吸气卯足了劲儿,哥就不惜用咱胜过帕瓦罗蒂的歌声安抚一下妹子你受伤的小心灵,我一张嘴我就唱起来了:“看铁蹄铮铮踏遍万里河山,我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愿烟火人间安得太平美满,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咳咳,这怨不得咱啊,要怪就怪七爷八爷给的那破诺基亚,这连个音乐都放不了,连铃声都丫的只能是一鬼叫,哥这么些日子哪儿还跟得上潮流,其他那些个歌,咱背不出词儿哪!
“别唱了。”肩膀微微感到一沉,随之脖颈里传来的一阵微冷,要说光是这种感觉,咱绝不陌生,咱一路碰上的女鬼,那合起来都能演个废弃女高历险记了,这喜欢躲人吹脖子的,咱见得还算少么?但这回那绝对不同!
我踌躇的垂下头,小心翼翼的撇过眼,我觉得胸口一阵澎湃,我赶紧挪挪身体调整调整档位,啊呸,心情!诺璃轻倚在我肩上,她挂着泪痕的脸颊上浮出了一抹无奈的笑容:“谢谢你,但都唱跑调了。”我愣了愣,默默点头,这没谈过恋爱还不能看过韩剧么?我不由自主的将手扶到她肩上,将她紧紧的揽住了,包裹着她倔强灵魂的纤弱的身躯紧紧贴在胸口,泛起一阵令人泛酥的暖意。诺璃倚在我怀里,轻声的又唱了起来:“客人还乡路方长,同客共渡来生河;先祖高处指来路,暮色为礼夜做妆;同在冥河岸边坐,金乌尾羽落崖头;瞳眼看尽人生路,神殿深处故土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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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夜瞳(下p1)()
“这歌是什么意思?”我问,片刻之间,连自己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明明是月光,却亮得刺眼,落在身上炙热的让人有些无法忍受,但下意识的,这么些日子的生死考验,又让我不能不在意身边发生的任何一丝线索。我向衣兜里探了探,宣纸细腻的手感,浑噩的燥热间,我猛地发觉,诺璃唱着的曲子,歌词几乎和九爷译出的密文一模一样。
“赶尸,最初是为了在战乱之年,能送客死他乡的军卒将领还乡。赶尸人所做的,便是带着故人的尸首魂魄找到通往来世的路。传说之中,来生之门在冥河奈何川尽头,生人看不见冥路,因此全靠先祖英魂夜间在高处指引,故而赶尸人自古规矩便是日落而行,日出而息。相传中,当先祖在高处的眼瞳不再闪耀的时候,便到了先祖安息之所。”诺璃轻轻闭上眼,诉说着这样一个世代相传简短却又不知已经历了多少风雨的故事。
“哦。”我懒懒洒洒的回答,又是一阵寒风瑟起,头顶云层厚重如大浪淘沙般翻滚起来,遮掩住了月光流洒的踪迹,诺璃鲜红的外衣被这么多日子下来的血泪相交,混杂着泥土沾染的浑浊了颜色,此刻又显然太过单薄了些,紧贴在身上将玲珑的身姿衬托的,却是一如月色温婉。我直挺的咬牙坐着冷的没有知觉,心里却又似有一股热浪不断的在翻涌,脑子里混杂着诺璃刚才说的故事和她这么多时日早已经熟悉的,随时都可能浮现在面前,捉摸不定的模样,混沌一片,只有胸口那缕发丝唯独散发着些许温暖的微热。
我的思绪在诺璃依旧断续哼唱着的歌谣和铜片上尸虫写成的密文之间来回跳跃着。传说之中有金乌驾日,指的想必是日出之际;河水似缎,将命运的锦帛看做诺璃口中奈何川,倒也并不太牵强;众神安眠之所大可解释为先祖安息之地,先祖为神保佑,是自古的道理;暗夜中的亡灵侍者,也正同日落而行的赶尸人一致。如此说来,密文所说的诗文也好,湘西传唱的古谣也好,都该是指向一个地方,枯骨之上,先祖于高处指引出的安眠之所。而指路的,大概就是两段文字中最后剩下的一个字眼了吧夜瞳。
我挠了挠头,我昂着脑袋闭上眼,慢着,让哥好好闭目凝神整理一下思绪,我绞尽脑汁我用劲儿的想哪。你没好气的一拍大腿,我恨哪,你说哥这丫的就一高一水平,虽说咱在送外卖这伟大事业里摸爬滚打的几年里,文化水平那可是大大提高,但咱走那都是民族艺术,甭管忽悠人还是骂街还价唠嗑外加幺蛾子,没一个是哥不会的!
我挠了挠头,我昂着脑袋闭上眼,慢着,让哥好好闭目凝神整理一下思绪,我绞尽脑汁我用劲儿的想哪。你没好气的一拍大腿,我恨哪,你说哥这丫的就一高一水平,虽说咱在送外卖这伟大事业里摸爬滚打的好几年,文化水平那可是大大提高,但咱研究的那都是民族艺术,忽悠人骂街还价唠嗑外加幺蛾子,没一个是哥不会的!
可你说你整个啥不好非得猜谜,这元宵节花灯会仗着自个儿那点儿小聪明忽悠妹子,那是刘二宇做的事儿,哥这么高尚伟大,咱可是地府未来的希望,才不做这些个没品的破事儿呢!我忧郁的睁眼,哎,你说说,可惜这会儿刘大才子也不知是在马尔代夫还是阿拉斯加浪呢,你说这小子结婚大半月了吧,这会儿还蜜月呢,咱总不好意思打电话问他吧,你看这大半夜的万一打的不是时候,整的破坏人家婚姻“幸”福,哥这样的好青年,那心里得多过意不去哪。虽然就那小子做过的混蛋事儿,这丫的也是活该!
晚风卷起树梢残余的树叶,连同枝桠一起剧烈的摇晃,蔓延迭起的山峦仿佛要从天际扑涌过来,隐约看到从九爷村里下来时候的石阶,只是此刻已全无了恢弘的气势,只若一条细线,松散的系在层峰叠峦之间。天地在夜色凄冷的暗色渲染下仿佛都已经变了模样,摆放悬棺的墓穴深深凹陷在峭壁之上,尸骨腐化散发的微弱暖意,被流动的微风卷起丝缕冥火在墓穴里浮动盘旋,一如深邃的瞳孔里熠熠发光的瞳仁。
我浑身一震,我暮的起身,诺吃惊的看着我:“怎么了?”“我知道了!”我惊喜的望着她,不由自主一把抱住了她,她细腻的脸颊贴在我耳根旁温暖的舒服:“高处的先祖,指引道路的夜瞳,我找到了!”
“是嘛,太好了”诺璃先是一愣,随之轻声笑了:“那我们出发吧。”她说着,却将扣在我背上的手微微加了一分力道。“你在这等着,我去收拾下东西把张煜他们找来。”我话刚说完就听身后“咳咳咳”的一阵猛咳,可我这会儿哪还顾得上哪,咱心里那个高兴哪,哥历尽艰苦眼见着真相就要浮出水面了!我二话不说,我哼着小曲儿转身就跑。
范剑郝剑打我和诺璃刚坐的地儿旁一树丫子后头鬼鬼祟祟的探出头,郝剑一边叹气一边拾着刚喷了一地的爆米花,他一脸郑重的拍了拍郝剑的肩膀,他撇过眼偷偷看了眼我,他一边往嘴里一个劲儿的塞爆米花,一边儿痛心疾首的摇头:“兄弟,我可算知道咱高富帅sama这么文武双全英俊潇洒为什么这大好年华没有女朋友了!”
我一路狂奔着,风声呼啸而过,将刚才的念头在脑海里吹拂的更加翻江倒海。墓穴为眼,冥火为瞳,以此夜瞳,借早已殡天的先祖在深夜之时、天际之上,以这样的方式为来世后生指路,到底要是什么样的人,才会想到用如此诡异而神圣的方式来引路?我将译写着密文的白萱放在掌心,顷刻便被风吹刮上天际翻转飞旋的没了痕迹,我又想起了之前的尸虫,那蝼蚁饱食人血后鲜红的色彩,与眼前冥火阴冷凄厉的光芒融为了一色。
指尖紧攥在风中“格格“作响,九爷早在二十年前就算到我会来湘西,这是我命中必然的一劫,而那个术人,恐怕也早就知道,甚至或许就是他,一路指引着我到此。我心里莫名升起这样的念头,我觉得心口突然一阵澎湃,我抿了抿被风吹得发干的嘴唇,觉出一分异样的兴奋,我的目光死死盯着悬崖间不断向远处延伸,飘忽不定的冥火,那个我们已找了一路的术人,是否就在这尽头?虽还未能见本尊,但早足已让我心头涌起阵阵敬佩与惶恐。
看罔本
第五十四章 夜瞳(下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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