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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鬼王归来-第5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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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兄弟,气息平稳,不惧严寒,是哪家门派,内力不低吧。”

    奇寒之地,如同阴山市集那种地方,一般人的武道修炼者,甚至宗师级别都很难长时间扛住。

    黎明辉也是个直爽人,当即开口问道。

    秦羿对他印象不差,只是笑着点了点头道:“无门无派,祖传的学过一点!”

    “哈哈,那太好了,咱们这一行人多,宁小姐还有恙在身,有兄弟帮忙照料,我就放心了。”黎明辉大笑了几声,又压低声音道。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吗?”秦羿笑问。

    “你这人冷是冷了点,但绝不会是坏人,我对自己的眼光还是比较自信的。”黎明辉拍了拍胸口道。

    一路作伴,有个人聊天倒也挺好。

    透过黎明辉所说,秦羿大概对这行人有些知根知底了。

    这一次来长白山是宁馨牵的头,她在网上看到了有关于雷击木的消息,便有心前往,而齐东、张明宇都想做护花使者,便跟着一块儿来了。

    吕小米作为闺蜜,又好玩,自然少不了。

    黎明辉的父亲是堂州一家武馆的馆主,一手形意拳颇有些名气,宁家来雇请武师,父亲便推选了他。

    一来是想让他见见世面,二来嘛,跟宁家小姐、齐家大少这些权贵打好关系,将来也好有个前程。

    “宁小姐要雷击木干嘛?”秦羿好奇问道。

    黎明辉撇了撇嘴道:“这个就不知道了,雷击木这东西吧,可以药用,可以辟邪,可以做法器,好处多了。老实说我这回来也想淘一块,要是能搞到一块百年以上的,那就发达了,哈哈。”

    秦羿笑道:“只要找到金圣峰,我送你!”

    天色越来越暗,到了晚上七点钟,已经完全黑透了,雪地里虽然一片白茫茫的,但护目镜已经没法用了,摘掉眼镜,齐东等人也是冻的眼泪直流。

    “哎,那个金啥,还要走多久,才能到啊。”张明宇扯着嗓子,步履蹒跚,喘着粗气问道。

    “马上,看到那块巨石了吗?那可是避风的好地方,咱们今晚就在那扎寨。”金顺回答道。

    走了一下午,他这会儿也是累的不轻,上气不接下气道。

    约莫走了半个小时,总算是到了,众人搭好了帐篷,点了篝火!

    金顺兄弟要盘算大事,两人隔得远远的,生了一堆火。

    黎明辉有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也生了一堆,几人围坐在一起。

    秦羿不想跟他们走的太近,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盘腿而坐,闭目养神。

    以他的修为,寒气根本伤不了,有没有火已经无足轻重。

    宁馨坐在火堆旁,双手托腮,看着那角落的青年。

    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孤独、冷傲,仿佛刻意与这世界保持着距离,在他身上,宁馨感觉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特质。

    有点像书里走出来的侠客,又或是梦境中似曾相识过!

    这是一个让人忍不住靠近,却又会被刺的浑身血淋淋的家伙。

    但宁馨还是想靠近他,没别的意思,只是内心一种直白的想法而已。

    想到这,她端起烧好的蔬菜汤,站起了身。

    “馨儿,你要干嘛?”秦东不悦道。

    “我去看看秦大哥。”宁馨道。

    “我也去!”吕小米拿了一个牛肉罐头,也跟着起了身。

    “馨儿,你疯了,他是好是坏都不知道,难道就因为背个包,你就要对他有好感吗?”张明宇伸手拦住他,不爽道。

    “没错,小馨,你要记住了,咱们是江浙上流,请你不要做自降身份的事。”齐东冷冷喝道。

    他向来心比天高!

    甭说宁馨是他喜欢的女孩子,就算是他的一个普通朋友,跟这种外地佬在一块,那都是有损江浙名流的颜面。

    “你们是不是太过分了?什么身份?咱们现在都只是驴友而已!”

    “齐东,你要觉的自己高高在上,对不起,我不需要你的保护,你请回吧。”

    “小米,咱们走。”

    宁馨苍白的俏脸上,多了一丝愠色。

    她是个温婉的女子,素来很有礼貌,对她来说,这已经是极限的愤怒了。

    她母亲就是一个来自苏城的女人,嫁入宁家后,受了爷爷、奶奶一辈子的气,如今父亲为了生儿子,又暗地里找了一个小的!

    母亲也因此患上了心绞痛,久治不愈,精神也有些失常了。父亲作为江浙首富,家世繁忙,又整天想着抱儿子,哪顾得上母亲的死活。

    宁馨偶然得知雷击木的灰用来煎药,可治疗母亲的抑郁失常,这才中了金顺兄弟的陷阱,报了团来。

    所以,她最恨的就是别人提什么身份、地位了。

    她身在豪门,深知那些衣着鲜亮之人背后有多么的龌龊和可怕!

    齐东没想到宁馨会突然发火,面子上很是难堪,但也不好对她发作,毕竟又不是宁馨求着他来的。

    忿然之下,只能把这位仇恨,全都算在了秦羿的头上。

    “秦大哥,我给你热了一点汤!天寒地冻,你喝点吧。”宁馨奉上热汤,温婉笑道。

    “谢谢!”秦羿没有客气,接过一口喝干。

    对这个身上满满都是雪妍影子的女孩,他实在难以抗拒她的好意。

    “牛肉,给你的。”吕小米也递过来了牛肉。

    秦羿笑了笑,也不说话,慢条斯理的喝汤吃肉。

    “秦大哥,你冷吗?要不跟我们一块去烤烤火吧。”宁馨担忧道。

    “无妨!”秦羿喝完了汤,把小锅递了回去,目光一凛落在了宁馨的脸上,剑眉微微皱了一下。

    (本章完)

第882章 宁馨的苦难() 
“秦大哥,怎么了?”宁馨敏锐的感觉到秦羿像是有话要说。

    “你是宁家人,你父亲是宁子华?”秦羿问道。

    “是的!秦先生似乎对我们江浙人比较了解呢。”吕小米笑道。

    “你命不好,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秦羿指了指胸口,皱眉道。

    “秦大哥,小馨是浙江首富的女儿,怎么可能命不好,你真会开玩笑。”吕小米歪着头,俏皮道。

    宁馨这种大世家的丑闻,又岂是外人所知的,吕小米虽然是她的闺蜜,也不知晓母亲的事。

    “小米,我想跟秦大哥单独呆一会儿。”宁馨道。

    “好呢。”吕小米吐了吐舌头,跑开了。

    “秦先生,你说对了,我命其实很苦,在外人看来是千金大小姐,实则是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没有自由,周围有的只是冷漠与嘲讽。”宁馨待小米走开,凄楚一笑,眼泪落了下来。

    “心脏病是先天性遗传的,我妈在怀我的时候,他们就请高人根据清宫表推测出我是个女娃,从那以后,我爷爷、奶奶就没给过母亲一天好脸!而父亲为了家族大业,对母亲也是百般冷落。”

    “母亲温婉、懦弱,便只能每日肚子落泪、心伤,待生我的时候,头发枯了,眼也坏了,心也碎了,浑身是病。我从小体质不好,心脏也遗传了母亲的绞痛,若非上天赐给了我们母女一副好容颜,我日后对这个家族联婚有点价值,只怕他们早就遗忘了我。”

    宁馨抱着膝盖,苦笑道来,那凄美的泪珠,落在雪地上,瞬间化作了虚无。

    秦羿没有打扰她,认真的听着她陈述悲伤的过望与救我的决心!

    他很平静,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他见过太多了。

    但对这个女孩,他无法冷漠。

    她在诉说伤心事的同时,秦羿就像是看到了上一世的小妍,与自己分分合合,那种令人心碎的凄楚。

    庆幸的是,他重生改变了这一切!

    但这个女孩呢?谁来拯救她!

    “你的孝心可动天地,我相信上天一定会实现你的愿望!”秦羿从小葫芦中变魔术似的取出一个银色小酒壶,喝了一口,递给了宁馨。

    “忘了过去,你的人生,从这一刻起,重新开了。”

    秦羿挑眉笑道。

    “真的可以吗?”宁馨喃喃自问了一句,接过酒水,不假思索,仰头喝了一口。

    她这辈子还从来没喝过烈酒,更别说跟男人同饮一壶。

    酒水入喉,呛得她更是泪如雨下,一股火热沿着喉线,流入了胸口。

    那一刹那,她顿觉胸口多年来的沉闷尽消,就像是在心里种下了一个太阳,一扫阴霾,灵魂也变的通透了起来,往日的种种困苦、抑郁也全都烟消云散了。

    宁馨没有停,一口接一口的喝着,秦羿微笑不语,任由她喝干了一整壶。

    她那苍白的脸颊这会儿也有了血色,红扑扑的,如同娇滴滴的玫瑰,更显妩媚。

    “我从来不知道,酒可以这么好喝!”

    “一壶下去,什么烦恼也没有了,母亲,馨儿一定能找到雷击木,治好你的沉疴。”

    宁馨从未像现在这一刻般充满了能量与信心,紧握粉拳,暗暗发誓。

    “秦大哥,谢谢了。”

    宁馨还回酒壶,感激道。

    秦羿淡淡一笑,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金顺哥俩身上。

    此刻,金顺哥俩也不知从哪弄来了两只野兔,架在篝火上,烤的直冒肥油,散发出浓郁的香味。

    “大哥,瞧见没,那小娘们真水灵啊。”金宝斜着眼扫了一眼,满眼直冒贪婪精光。

    “呵呵,是啊,看不出来吧,别看这挺文静的,这会儿马上就跟那姓秦的小子勾搭上了,还喝了那么多酒。”

    “小马蚤娘们,今晚是要便宜咱们啊。”

    金顺干笑了一声,浑身已是麻痒难耐,哥俩迫不及待想要把宁馨搞到手了。

    “那小的也不错啊,身材火辣,还活泼,叫起来肯定欢。”

    “还记得前几天么,咱哥俩上的那大学生,那味儿我现在想想都还馋呢。”

    “早知道就不把尸体喂狼了,往冰窟窿里一扔,隔三差五馋了,还能弄出来泄泻火。玛德,悔死我了。”

    金宝啜了口唾沫,狠狠骂道。

    “瞧你这点出息,以现在这势头,往长白山来的人一茬接一茬的,咱们还能少得了女人吗?”

    “别废话,吃饱了,赶紧干活吧。”

    金顺压低声音教训了一句,哥俩撕掉了野兔,一人半拉,就着椒盐大饼,吃了个满嘴流油。

    待吃饱了,金宝从口袋里摸出一包药粉,背着身子撒在了另外一只烤的金黄的兔肉上,待抹匀了递给了金顺。

    金顺虽然嗓门大,但这人长的牛高贼大,装模作样,那一脸憨样儿,浑身散发着漠北深山兄弟的淳朴之气,很容易取的人的信任。

    “哎,哥几个,尝尝我们长白山里的野兔肉吧。”

    “加了野山葱烤的,保管你们吃了,终身难忘。”

    金顺一手提着烤兔,一手拿着锋利的牛角尖刀,笑眯眯的走了过来。

    “哇,好香啊,来,来,先给我个兔腿。”张明宇馋的直流哈喇子,起身道。

    众人吃了一天的干粮,这会儿一只烤兔无疑胜过山珍海味,都是口舌生津,无不食指大动。

    “你想得美,女士优先,兔腿是两位小姐的。给你个兔头,啃去吧!”

    金顺憨笑了一声,斩下兔头扔给了张明宇。

    张明宇欢天喜地接了过去,一顿狂啃,馋的一旁的黎明辉与齐东眼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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