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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宗玉文集-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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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痛和一些与痛有关的细节已让我忘得差不多了,这怎么行呢?如果记忆成了冬日一个毫无藻丝芦草衍生的白水池塘,哪我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萨特说〃我思故我在〃,那挺玄乎的,浅白一点的应该是〃我忆故我在〃。其实画中女孩的脚板心是扎了一根荆刺,女孩极想用手将它撮出来。一般说来,扎进脚板心的刺走几步就会陷进肉里去,是很难撮出来的,但有时也可侥幸,这得有足够长的指甲儿。先用指甲把扎刺地方的肉往里挤,趁刺儿冒出一丁点儿,指甲突然用力,撮住刺儿猛地一拔,也许就出来了。但多半出不来。如果出不来,就只能忍着一步一疼、一步一挠心的滋味回家。然后找一根缝衣针慢慢将刺儿四周的肉挑开,挑出一个小小的肉坑,刺就露出来了,再或拔或挑将刺儿弄出来就是。就像挖树桩一样,先将树桩周围的泥挖开,让树桩露出来。这其中当然也有学问,如何以最小的肉坑为代价,弄出扎得最深的刺就是学问;再者,要在流血之前将刺拔出来也是需要技巧的。孩提时,我不在行,往往拿着针一顿胡挑乱拨,刺还没找准,血就先出来了,一出血一时就莫想把刺寻着了。只能几天忍着一步一疼,等伤口结痂了,再来找刺。
这么难伺候的刺,女该何以就让它扎进脚心了?这是因为乡村的路比不得城里干净的水泥路面,乡村的路是泥巴或石子的。泥巴和石子中往往混杂着许多植物刺儿,有叶刺,也有茎刺,大多时候是风刮雨涮把它们弄到路上来了,也有人为的,譬如不负责任的砍柴人。刺是植物的核心,植物腐烂了,刺独自留下来,埋伏在乡村的各个路段,盯着人们的光脚板,伺机咬上一口。而你又看不见它们,难免防不胜防。
那么女孩何以要光着脚丫走路呢?她或许并不至于穷得连鞋都没有。但在一年四季都得与土地亲近的乡村,大多时候鞋子是多余的,就算有一双好鞋,也舍不得让污泥给弄脏了。再说泥土具有难以抗拒的亲和力,从小我们就爱赤脚走路。赤脚走路是乡村人区别于城里人的重要原因之一。
小时候我可没少挨刺扎,记忆中,从童年到少年好像是一个持续拔刺的过程。不但是脚板,手指也经常遭刺扎。那时一年四季都上山砍柴,每次砍柴手指难免会被躲在枝上的刺儿扎上一二根;砍柴时只能穿破旧的鞋,因为即便穿新鞋,要不了几回,新鞋也会被尖锐的柴根、石头、荆刺弄得不成样子。那是不划算的,还不如干脆就穿旧鞋。旧鞋穿久了,鞋底就会磨成薄薄的一层,躲在地上的刺儿就会透过鞋底扎进来。
大多数旧鞋总会走在半路上穿梆,因为旧鞋即使再烂再破,只要不穿梆,主人就舍不得扔,以为还可以再穿一回,而其实旧鞋只剩半回的生命了,往往不等回家就穿梆了。鞋子穿梆了,脚就有得苦了,每走一步,山坡上砥脚的尖物会让你痛得直哆嗦。脚板一会儿痛麻木了,再多的刺儿扎进来也就感觉不出了。要等到把柴担回家,洗了澡,脚板逐步复苏,细细腻腻这里那里的疼才会把刺的准确位置反映给你。
可也别把挨刺儿的事想象得那么糟糕,乡村里每一件农活都不那么〃秀气〃,都会让劳动者身体的某个部位感到疼痛或者疲乏。如果说挨刺儿是一件遭罪的事,那么拔刺儿可就是一种小小的享受了,不过得让别人拔。小时候钻进我肌肤里的大多数刺儿是我母亲拔的。农事繁忙,平时母亲很少有时间亲近我们,只有等到劳动时扎了刺儿,母亲那双温柔的手才会拾起一根细针在我们的手指或脚板心拨划。记忆中,挑刺儿多是在晚上,母亲把一盏如豆的油灯移近来,让我趴在床上,脚板反过来高高地搁在椅子上。由于灯太暗,母亲几乎把脸贴到了我的脚板心,她热乎乎的呼吸就在我的脚板心上细细微微地舔着。母亲右指握针,左指轻轻地在我的脚板心上游移。我稚嫩的脚板自然少不了杂七杂八的伤痕和疤迹,母亲就发出一些怜爱的虚叹。每每这时,我就会感到幸福得像花儿一样,恨不得母亲不要一下子把刺儿找着才好。
母亲用手这里那里轻轻地点着,我突然疼得一颤,那就是扎刺的地方了。挑刺时,母亲往往先要拈起针在她的黑发里拨划两下,那种优美和从容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母亲用左手捉住扎刺地方的皮肉,防止毛细血管渗出血来;右手则小心翼翼地动着针儿。要不了一会,母亲就将刺儿挑出来了。我嫌她太快,觉得不过瘾,就骗她还有哪哪也扎了刺儿,待母亲在我的脚上挠摁半天,我才笑出声来。母亲知道我骗她,就嗔骂一句,把我的脚从椅子上拨下来,藏好针,转身做别的事去了。
母亲也给父亲挑刺,但父亲的脚板手心太沧桑了,上面麻麻点点,沟壑纵横。母亲有时找上半天也找不到刺儿所在。揉揉眼睛的母亲再要找,父亲就不耐烦了,说好了好了,找不到算了,忍一忍也就过去了。而其实忍一忍并不能过去,刺儿扎在肉里非得要长出疔来才会不疼,父亲的脚板上就有三四个疔,手掌上也有一二个疔。我没有。至于母亲,我不记得了,我猜肯定有。我和父亲扎了刺都叫母亲挑,而母亲扎了刺,究竟是谁给她挑呢,我记得母亲开始也让我们挑,但常常是刺还没挑出,血先流出来了。后来母亲就再不要我们挑了。我猜是等到我们睡下了,她自己拿一根针别别扭扭地挑着吧。母亲之所以能成为母亲,是因为她既能照顾好我们,还能照顾好她自己。而照顾好了她自己,就能更持久地照顾好我们,一个家就可以这样在岁月里延伸。
现在我突然记起我堂姐了。堂姐是个半傻的人,一年有三百天以上的时间在山上砍柴,又从不穿鞋,所以她的刺扎的最多。但她母亲从不给她挑刺,她自己也不挑,就这么痛着忍着,不声不响长了一脚板的疔,后来她的脚板竟硬得像铁板一样,再硬的刺儿也扎不进了。随之硬起来的可能还有她那颗业已麻木的心。因为小时她还能对人笑笑,稍大一点就再不笑了。但就算脚板和心都硬起来了,人总还有脆弱的地方,有一天,山上的一块滚石辗断了她的弱腰,她就死了。是她死后,她母亲才发现她的脚板比铁板还硬,而且大得变形,连寿鞋都穿不进。大概没什么人记得她了,我偶尔记起了,就顺便写两笔。我是说;幸福与否跟贫穷无关,跟挨不挨刺儿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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耘
作者:谢宗玉
一年中,最先除的应该是稗草。秧苗长出来后,残存在秧田里的稗子随之发芽,间在秧苗之中。这时就得有一双慧眼将它们识别。初生的稗苗与秧苗,只有细微的差别,不细辨,几乎难以觉察。但我好像天生就是种田的料,六岁就能除稗。而别人家的孩子八九岁了,他们的父母还不放心他们下田除稗。我妹妹也一样,她长到十岁了,才马马虎虎分清稗与秧的区别。虽是分清了,可呆在田里久了,心思一恍惚,拔出来的又有一半是秧苗。父亲这时就要她滚到一边去,母亲则嗔骂她故意用这样的法子逃避劳动。妹妹满脸委屈站在田埂上,我就洋洋得意地冲着她扮鬼脸。
从六岁开始,我至少拔了近二十年的稗,但现在要我讲出秧苗与稗苗的区别,好像也难。这两者的区别真有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打个比方来说吧,如果稗与秧都是女子,那么稗就长得妖媚一些。稗的叶子稍长稍细,稗的腰肢稍圆稍瘦,稗的绿也像是绸缎上的,高雅;而秧的绿则像是土染布上的,俗气。稗叶稗杆的肌理比秧也要细腻一些,光嫩一些。这些区别当然并不明显,要细察才能找出,好比只看一眼,就要从《红楼梦》的众丫头中找出独具韵味的晴雯来一样,是有难度的。我这么比喻,那些书虫们大概就有些伤感了,是呀,如果不因功利,谁都会更喜欢风流灵秀的稗苗些。但人是逐利的动物,只能留下“袭人”,而除去“晴雯”。
小时候我可没想这么多,但小时候我的潜意识还是不忍将这些嫩苗放在山坡上暴晒,或者丢进池塘喂鱼。我把我拔的稗苗,偷偷地找个水洼子,一行一行插秧般地种下了。这当然不能让父亲看见,父亲看见了就会骂:老子种秧你种稗!长大了一定是个败家子!还不快把它踩进泥里,又要吃“笋子炒肉”了不是?!所谓“笋子炒肉”,就是用柳条打人,我怕父亲打,只能嘟嘟嚷嚷地把稗苗踩进泥巴里,心里当然疼得不得了。
稗的生命力是非常强盛的,无论怎么拔都拔不完,要不然农人怎会年年拔稗呢。春季拔稗只是拔秧田里的稗苗,其他田里的稗种依然在土壤里沉睡,要等秧苗插下去后,它们才开始疯长。所以插完秧没过一两个星期,又得开始耘田了。耘田分初耘、二耘。初耘用手,二耘用脚。初耘的时候,苗还矮弱,一脚扫过去,怕将它扫倒,所以只好用手。田里多蓄些水,然后用手在秧行间挠抓,水面哗哗,像鸭吃食时那般响着,稗芽及其它杂草就被搅出来了,初耘过后,水面上尽飘浮它们嫩白的细茎。初耘已是夏季,天多晴日,水已不再沁寒,这时下田就没有春天秧田拔稗时那么寒冷了,春天秧田拔稗,初下田时,就像有万箭齐齐扎在你的腿上,脚也不像是踩在软泥里,而像踩在冰碴里,痛得你直抽凉气,非得要等到双腿麻木了,你才会感觉舒服些。
夏季耘田,最怕的是蚂蟥。这东西冬眠醒来,正饿得慌,哪有水响,就朝哪跑。不要多久,就会有四五六条游过来,吸你的血,将你白嫩的小腿咬得满目苍夷,不忍猝睹。我妹妹就有几次被蚂蟥咬得哇哇大哭。倒不是因为痛,而是因为怕。特别是那些又肥又大的母蚂蟥,真叫人既恶心又胆寒。那次妹妹乍见自己腿上附了这么六七条,突然像见了鬼似的嚎一声就爬上田埂。可爬上田埂后,还是不敢动手捉那些又肥又腻的家伙,因此急得大哭。我就哈哈大笑,爬上田埂,蹲下身将那些蚂蟥捉下来,抛到别人田里。这当然是属损人利己的行为,但在当时当地也只能如此了。因为上下四周全是梯田,而这东西的生命力又极强,你赤手空拳根本无法致它于死地,弄不好它还会缠在你的手上,半天也甩不开。父母见了,就会骂你在磨洋工,故意偷懒。好在下一次别人家耘田了,他们再把蚂蟥扔回来就是了。
最恼火的是到了田中央,这时无论从哪个方向扔蚂蟥,都扔不出这丘水田。可捉着蚂蟥再去田边,又太浪费时间了,返回后,你甚至分不清自己耘到哪儿了。唉,只好能扔多远算多远了。而这东西又特灵敏,过不了十分钟,保证它又沾在你腿上了,真有点附骨之蛆的味道。当年我第一眼见附骨之蛆这个词时,头脑中想到的就是蚂蟥。
我是男孩,那时并不怕这些东西。等我散工了,那些还沾在我腿上的蚂蟥可有罪受了。我找些竹签,对着它们的屁股,翻鸡肠似的将它们里外倒翻起来。殷红的血,一滴一滴,就掉得满地都是。这血当然不是它们的,而是我的,被它们刚才吸过去了。嘿嘿,和尚打死道士的老婆——要没有大家都没有。无形之中,人性从那时就侵染了一丝邪恶的成分。蚂蟥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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