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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警察-第3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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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掉了。所以我提醒了她一句,留下活口。
    这似乎给她增加了一点点的麻烦,但那也只是过程,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假护士挂了。
    挂掉假护士的不是李莎,而是铁肩。他不是最早进队的,但是也参加过好几次战斗,是我十分信赖的一个伙计。和他一起出现的还有陈默,他们是从电梯里出来的,紧跟着出现的还有北条和尼古拉。后面两个家伙则是从楼上的楼梯间冲下来的,看来张幽说留了人保护我这有点谱,可是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时候才出现。
    当然我更不明白地是为什么形势已经很明显就是李莎已经足以控制假护士了,铁肩还要开枪。难道他是想杀人灭口?
    这时候铁肩的枪还是举着的,他把枪对准了李莎。我赶紧说,是自己人。然后铁肩放下了枪,问了我一句头你没事吧,又解释说,他看到情况紧急,也来不及分辨,而且,他也不认识李莎。这个解释太牵强了,还不如不要解释的好。
    我还没有来得及生气,北条就怒气冲冲的走到铁肩的面前,这个鬼子推了我的伙计一把,然后用她那始终有些怪异的腔调在那里喊,谁让你开枪的?你凭什么开枪?你知不知道为了这个杀手的出现,我们费了多少时间和心血吗?
    一边是我地伙计不明不白的开枪射杀了一个已经明显被控制住的杀手,一边是拿我当诱饵,看着我都要被先奸后杀了还不肯现身地国际刑警。我觉得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只是对李莎挥了挥手,让她扶着我下楼梯。心灰意冷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借此机会让她先脱身。
    北条跟过来,一个劲地跟我说,古桑,我们一直都控制着局面的,绝对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一点伤害,请你相信我。
    我一点都不客气的说,去你妈的,龟孙子才相信你们!
    至于铁肩,我现在根本就不想去管他了。就算他的解释说得通,我们的纪律也规定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任意开枪,开枪也用不着直接爆头。他是林森派给我地人,当然,我整个小队都是林森找的人,但是我不知道是他自己有问题,还是林森有问题,我不愿去想。
    我用愤怒来掩护李莎脱身。
    李莎开来的是肖曾经开过的那辆标志207CC,我最早和肖打交道的时候,她就是开着这辆小车车,成天意气风发地走街串巷立志要当一个民众的喉舌,为百姓说实话,曝光各种社会阴暗面的。这辆车是她妈苏小曼给她买地,在她离家出走跟苏小曼怄气的时候,她把这辆车还回去了。现在,她和苏小曼和解,车却交给了李莎。
    我发誓,苏小曼一定不知道肖和李莎是什么关系。
    汽车从黑暗驶向黎明,李莎很专心地开着车,一副毫无好奇心的样子,最后还是我忍不住了,问:“谁通知你我在医院地?呢?”
    李莎嘴角微微翘了一下,算是笑了,说:“肖还在她妈妈那里。她反应很大,成天都在骂你,把她妈妈气得恨不得把你剁了包**肉叉烧包。”
    我打了个冷战,我和苏小曼也曾经短兵相接过,那女人喜欢装优雅,说话一套一套的,我想象着她那种咬牙切齿的样子,再一想她怎么都算是我丈母娘,早晚还是要和她见面的,我就满心的七上八下。
    但我现在也顾不得这个事情,我追问了一句:“前一个问题呢?”
    李莎回答说:“最开始给肖打电话的是黎雅,但是很快道上就传出了一个消息,说有人悬赏买你这条命,开价是1万美金。你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要查出你的下落,那实在是太简单了。”
    00万美金,我靠,想不到我还这么值钱?我都想叫李莎搞个假打,领了赏金我们再开溜去了。
    不过李莎接着又说:“悬赏的人还提出,如果不能拿到你的完整的尸体,分开拿器官也行。要不为了肖还有孩子将来的幸福,我把你的一只手砍下去领赏你看怎么样?”
    我苦笑着说:“你不会说笑话,就不要学人家玩幽默。不过这样要是真的可行,那把我的右手砍来吧,反正它以后可能也不那么好使了。不过你得让我用它再好好的摸摸你的胸。”
    李莎低头看了我两腿间一眼,说:“我要切就切那玩意,我想悬赏的买家一定会给个好价钱。”
    我靠了一声,说:“那你以后都没得用了。”
    李莎耸了耸肩,说:“我可以另外找个男人啊。”她说话的时候习惯面无表情,让人觉得她不是在开玩笑,一时间,搞得我的心里瓦凉瓦凉的。大概是看到我都要哭了,她才笑了一下,伸手在我下巴上抹了一把,说:“装什么装啊你,明知道我不会那么做的。对了,刚才那个护士,是血红玫瑰团的人。”
    我吸了一口气,说:“怎么这个组织还有人吗?”
    李莎说:“当然有,而且据说你是
    头号刺杀目标,就算没有人悬赏,她们也恨不得把自己种下地仇恨,我看很难善终。肖怀上了,这是个好事。”
    这话听起来好像肖怀的是我的遗腹子一样的,搞得我心里越发的凉。不过我也算是精神胜利法很强大的人,立刻就像没事的人一样,说:“那不成,我还没让你怀上呢,再说我还准备让她生三五个。”
    李莎笑了一下,说:“你养得起吗?”
    我说:“我现在别的没有,就是精壮,我去做鸭总行。”
    李莎看了我一眼,说:“精壮?我看未必吧。”
    的确,就现在来说,我不但说不上精壮,简直就不起来。
    李莎当然不会把车直接开到苏小曼那里去,不过这一次我是自己负气出走的,不是被人通缉地,所以路上没有设关卡堵我。我在路边找了个电话亭,给林森打了个电话,我说我没法干了,我的伙计明摆着有问题,国际刑警又他妈的在阴我,你要再让我干下去,不如直接让我死了吧。
    林森在电话里显得有些烦躁,说:“你别废话了,铁肩我也不知道他有问题。现在不是我让不让你干地问题,这事要是不了,你跑到天边也没用。
    ”
    可这事他妈的什么时候能了呢?我真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负气出走是没有用的,只要伤稍微好一点,我还得回去。我根本就没的选择。铁肩有问题是跑不掉地,他那个报告不管怎么写都交代不过去。问题在于他到底是高空的人,还是晋有为的人,或者是毒贩那边的人?他要在我背后打黑枪以前也有机会,只不过这一次是杀人灭口,而且估计是比较急迫,逼得他藏不住了。好吧,我不想去怪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可是,我曾经认为最不可能是内鬼的暴龙就是个让我跌破眼镜的内鬼,现在又出了个铁肩,那么下一个呢?
    我实在不知道,在我地小队里,还会有谁是内鬼,会在什么时候从背后捅我一刀。
    这才是让我心里冷得不能再冷的事情。
    回到车上,天已经亮了,我长叹了一口气,问李莎:“我们跑路吧,你说怎么样?”
    李莎说:“没听说过在职又没有犯事的警察跑路的,要是警察都像你一样遇到事情就跑路了,那老百姓怎么办?你别看我,虽然我从事的行业和你们警察是对立地,但并不代表我就不能关心一下芸芸众生。”
    我晕,看来她被肖洗脑了。我也知道这其实就是做人的本份,可是,有时候要本份的做人,需要付出很大地代价。我想我付出的代价已经够大了。
    我说,先找个地方养伤吧,你不是有很多秘密基地吗?
    李莎说,那也别去,好好地回警察医院,那里条件好,伤也好得快。杀手也好,内鬼也好,不是每天都有。你现在是警察,要好好的利用这个身份,要不然,你以为又有哪里会是安全地?
    道理,我懂。可我还是很烦。
    我只能说,反正我也跑出来了,要回去也不急于一时,我们找个地方落脚,你把肖接来,我们再安安静静的一起呆一晚上,这总行吧?
    李莎看了我一眼,似笑非笑的问:“安安静静?”
    这个我真不能保证,要说伤,上一次的伤其实比这一次还要严重一些,我安静了吗?我只能说:“我现在都烦死了,哪还有那些心思啊。一起想想对策吧。”
    李莎笑了笑,说:“换了一个借口而已。好吧,肖也想你想得要命,我不能当恶人。”她拿出手机来,让我给肖打电话,我拿着电话,想了想,却先打给了黎雅。
    黎雅听到我的声音,语调里流露出一份难以掩饰的关切,她那低低的,软软的,略带潮湿的声音让我的心尖忍不住一痛。
    “师兄,你现在没事吧?我在局里,林头正在审铁肩,不过不用指望能套出什么有用的情报来。他死活就说自己当时只是条件反射,最多只能算过失杀人。”
    我叹了口气,说:“听你声音很累,一直没休息吗?”
    黎雅吸了一下鼻子,说:“我没事,你那没事就行。林头这里,他现在恐怕不好意思对你发火。”言下之意,就是我暂时不回去也没事。
    我说:“不,我很快就会回去。我脑子里有了一条线索,估计能用得上。铁肩招不招不要紧,你把小队集结起来,可能随时要用。”
    黎雅说:“行,我明白。”
    根据我以前掌握的资料,血红玟瑰团算是蜥蜴教养的,既然血红玫瑰出现了,我相信蜥蜴教也一定会现身的。我跟蜥蜴教还有那个什么极乐净土算是卯上了,反正也躲不掉,那就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小队没准又还有内鬼,但是,有内鬼也一样可以用。
    ———————————————
    实在是不好意思,最近确实是太忙太累了,到今天才恢复更新。从今天起,老烈会尽力保持一天一更直到本书完整的完本的。对不住大家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首发
    正文 第369章 坏消息
     更新时间:2009…11…29 1:19:49 本章字数:5024
    到底是没有让李莎把肖蒙叫出来,不安全。  
    虽然肖**自一个人,或者和李莎一起也同样不见得安全,但是我现在无是更大的目标。不叫肖蒙一起,我和李莎都觉得要是我俩来个夜不归宿,在外面开房哈皮,对刚刚怀孕在身的肖蒙来说未免太不厚道,所以尽管我看得出李莎眼里有些不舍,但她还是早早的就提出来,她准备回肖蒙那里去。理由是留下肖蒙一个人她不放心,其实肖蒙不是一个人,但是她妈苏小曼在我们可能遇到的危险面前战斗力等于零。
    李莎眼睛里有些不舍,这相对她平时的冰冷和平静而言是一种比较难得的神情,而这个神情让她看上去很美。当然她本来就很美,但是这一刻特别的动人。我其实是穿着病号服就溜出来的,李莎就找了一个和我多呆一下的理由,她说,我给你买件衣服吧,我还没有给你买过衣服呢。
    我对穿的没什么讲究,反正用肖蒙的话来说,即便穿上了龙袍我也不像个太子。肖蒙就曾经试图把我打扮成一个时尚界的后起之秀,可是后来她对我说她这么做简直就是自取其辱。我确实做不了什么时尚界的天皇巨星,随便怎么穿我都有些小土,反倒是穿制服的时候还有几分姿色。可是我从来不喜欢穿制服,从我第一天当警察开始,我就习惯下班的时候把制服换成便装,以便在路上遇到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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