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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第4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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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接连败于刘钧之手,实力已经是伤筋动骨了。刘钧这趁机讨伐,他们都已经是烧香拜佛了,哪还敢提半分其它意见。

万一刘钧来一个支持豪格回辽东争夺皇位,那他们到时更加完蛋。

“朕要求把洪承畴、孙传庭、杨国柱等一众松锦之战被俘的将帅送还的要求,清人答应了吗?”刘钧问。

当初第一次议和之时,刘钧虽知孙洪畴等在清军之手,也没强烈要求送还这些人,清朝自然也不肯把这些明朝有名的将帅放虎归山。结果就是洪承畴孙传庭等明朝最后一批难战将帅,都一直被关在辽东。

和历史上不同的是,也许是因为明清形势不同,因此洪承畴和孙传庭等人被俘之后,不管清军如何劝降,他们都始终没有投降。

这次刘钧击败清军后,再次主动提出议和,其中有一个条件就是要清人把洪承畴等大批前明军将帅给送回来。

当初刘钧是不想这些人阻碍了自己,但如今这中原天下已经是他的了,这些人要回来总还是有用的。最起码,也不能让这些厉害的将帅真的投向了清军。

“正在路上,等和议一签定,他们就把人送来了。”

刘钧闻言轻笑几声,这些鞑子,这个时候了,还要玩这些。不过也无所谓,所谓和议嘛,本来就是用来撕毁的。

刘钧这个时候主动的要议和,可不是真的要跟清军议和。不过是暂时休兵而已,待南面局势一搞定,自然还是要去收拾他们的。

“那你们就找个时间,跟鞑子把和议签了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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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06章 洛阳大劫'

汉军三路出击,沿路各地叛军纷纷冰消雪化,一触即溃。在大汉的精锐大军面前,这些由士绅商贾们带着自己的家丁组成的所谓勤王义军,根本就不是对手。

征西将军郑芝龙虽说过去是海上蛟龙,可到了陆上,也一样凶猛。他统领的两镇大军,出居庸,过宣化,平大同,定太原,一路南下,势不可挡。

李自成闻讯,再坐不住了,当下聚集洛阳小朝廷文武于王宫。

“洛阳四战之地,难以坚守。关中四塞之地,易守难关,吾欲奉驾西幸,三日后启行。”

首辅吕维祺听罢立即反对,“陕西连年灾荒,久经兵乱,糜烂不堪,残破零落。今放弃洛阳,恐天下惊动,乱各地勤王义军之心也。朝廷好不容易聚起的天下人心,只怕又将动摇。还希望信国公深思。”

李自成冷笑几声,“我不是来跟你们商议的,是通知你们,此事已定,不容更改,陛下也是答应的。当然,若是你们不愿意走,我也不强求。”

“未战先逃,这怎么能行。”又有几名官员出声反对,这些官员基本上都是洛阳本地人,家业全都在洛阳,哪舍得离开。

“西安有崤函之险,关内如今尚未有刘汉逆军,更可联通巴汉蜀中。陛下不久前封的汉国公罗汝才正在汉中一带,我等到了关中,正好召汉国公前来勤王。若是再能打通与云贵之间的道路,那么云贵广西诸地的义军也能前来勤王。”

说完,也不理会朝堂上一众官员,自顾自的离开。

回到军营后,牛金星向李自成道,“吕给祺等人都是河南大族,祖坟田产等皆在河南,必不愿意离开。不若干脆,将那些不肯走的都杀了,抄了他们的家。既能得大笔军需钱粮,还能震慑下这些腐儒。到时自然再无人敢反对迁都了。”

洛阳乃中原繁华大镇,人口数十万。

其中富裕之家,数不胜数。

李自成当即下令。清查暗通刘逆贼党。

短短两天时间,洛阳城里上千家不愿搬离的富户大族都被列为逆党,通通处死抄家,获得金银钱帛价镇多达三千多万两。

一时洛阳人心慌慌,吕维祺等‘官员’们也无不变色 。当李自成再派人来催他们打点行李,准备西行之时,各家再无人敢犹豫了。

若不是李自成还要这些百官装点下门面,这次也早将他们杀了。

李自成大抢了一回,还不满足,他下令将洛阳所有的百姓带走,还准备放火烧洛阳。

龙门。

张山的大营现在就设在这里,听过情报参谋的禀报之后,张山终于忍不住了。

“他娘的,闯贼自寻死路。”

“大帅。如今城中许多大户都后悔万分,不该与虎谋皮。经过特工们的联络策反,现今洛阳城里有许多人都愿意为我们做内应。”

“有乱党军中将领吗?”

“有,洛阳伪朝中数名总兵、副将等都愿意反正。”

张山细一问,原来这些总兵副将并非是闯军的人,而是原来朝廷致仕的洛阳本地将领,洛阳建立朝廷后,他们便也个个担任了总兵副将等职。原本还想得个从龙之功,谁知结果却是各地宗室义军纷纷被灭,而李自成的嚣张跋扈更令他们不满。

这些人也根本没什么节操。之前还一个个兴冲冲的反叛,转眼间又想要反正。

“不能让闯贼烧了洛阳,更不能让他跑了。现在既然城中有内应,我们也不须再等了。直接杀入城去。”

蔡远在一边大声道,他带兵来河南剿匪,剿了大半年了,到现在还是这局面,很是烦燥,现在有了机会。当然不肯错过。

“好,干他娘的。”张山一拳砸在桌上,一锤定音。

闯军虽然还没有撤离,可洛阳城却已经乱起来了。一开始李自成还是有针对的选择一些商人下手抄家,可很快就失去了纪律。闯军到处抢劫,淫人妻女,夺人粮食。连着洛阳里非闯军的那些士兵,也跟着骚乱起来,成群结队的抢劫。

若是家里不是朝中做官的大户,便很难逃过一劫。

许多之前欢天喜地拥朱常洵称帝的洛阳大户读书人,这回却傻了眼。朝廷的士兵根本不管那么多,见到有机会就抢。若是没有足够家丁,根本只有被抢的份。

至于那些店铺,更是打砸一通。

对于这种失控的局面,吕维祺等向朱常洵哭诉,朱常洵派人去向李自成传旨,让他约束士兵,可李自成根本都懒得理会。

事实上,抢劫一开始,就是他这个闯王也很难轻易的控制局面了。只有等士兵们抢饱了,抢够了,到时才能约束下来。

直到此时,许多人才终于明白过来。

流寇就是流寇,跟他们那真是与虎谋皮。醒悟过来的他们,开始积极的谋求退路了。那一阵子狂热过后,他们冷静起来,细细思量,终于看清了局势,大明根本没有戏了。

之前的那阵子各地纷纷起义,那不过是回光返照罢了。

天下,终究还是得靠刀剑打出来的。

张山和蔡远的兵马并不少,之前不过是因为各种原因,才一直没有强攻洛阳。而现在,张山不想再等郑芝龙的征西军了,他等不急了。

让李自成拥了朱常洵称帝,已经是他的一大污点。若再让李自成把洛阳烧了,那他岂不成千古罪人。

无论如何,也得抢救。

郑芝龙还远在太原,救不了这近火。

好在闯军最近虽然疯狂招兵买马,但他们的实力还不如张山麾下兵马,而且,如今李自成的倒行逆施,也终于把洛阳城里的那些士绅商贾们惹怒了。

有了内应,要拿下洛阳,不是什么难事。

命令已经下达,龙门的汉军大营立即忙碌了起来。

刘永此时站在军营里,立即感觉到那股熟悉的味道又回来了。他回到老家已经有段日子,正式上任了镇里的民兵队长一职。皇帝赏赐给他的一百亩地,他也拿到了契约。

这一百亩地都是上好的水浇地,不怕旱不怕涝,原来也是福王的地,不过如今福王叛乱,缩在洛阳城中,他的那些王庄,自然被官府没收,成为了官产。其中部份纳献的地,只要原主人补交一笔税,便能把地收回去。还有一些,则拿出来给了那些新朝受赏的功勋们。

一百亩好地,虽然没有优免特权,可没有那些加派和火耗,其实税也不算高,哪怕新朝把田赋重新调整过后,比过去的田赋上调了些,但也少了许多加派,总体上来说,田地的税赋并不多,负担不重。

夏收过后,一百亩地就全部交到了刘永的手里。

刘永老家其实还是有亲人的,虽然他一走十年。他其实是家里的长子,只是因为娘死的早,父亲续弦,过去家里又穷,弟妹还多,因此等年纪大点,便出去谋生了。

这几年,他也有寄钱回家,但家里还是一直佃田耕种。

刘永回来,带着官身,还一下子有了一百亩地,一家人都非常高兴。连着继母对于刘永都客气万分。

刘永也干脆把这些地交给父亲和几个异母弟打理,他自己则去就任民兵队长。

民兵队长,看似一个闲职,实际上还是比较重要的。不比民兵,是闲时集训,民兵队长必须得是正规军里出身,一般都是退伍兵。他们负责管理民兵、训练民兵,要协助辑私征税、剿匪平乱等。

当然民兵们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当地方发生战事时,他们要协助守城,或者负责运输物资。

此时,刘永便带着自己手下的一百个民兵,来到龙门军营里,替汉军运输火炮粮食。

“队长,官兵真威武。”

“那是自然,要不然怎么能百战百胜。”刘永充满自豪的对自己的民兵们道。

虽然是来运输的,但刘永的这队人还是携带了兵器的。他们的装备比较简单,一百个人,都穿上了统一的民兵队服,他们的队服不是官军的蓝红两色,而是草绿色。

一人一身草绿军袍,一条布腰带,一顶宽檐毡帽,一双布鞋,一个干粮袋,一个背包。

他们的武器也比较简单,刘永配了一把手铳,一把腰刀。剩下的多半是配的长矛,另有一队火枪手,一队弓箭手,还有队配的是刀盾。

他们都没有马,但大多都是二三十岁的年青人。

民兵不是一个正式职业,平时他们都是本乡的农民、工匠等,只有农闲时才受训。刘永的民兵队并不止一百人,实际上编入民兵的人很多,整整有六百人,但分为六组,每组轮值两月。

平时没有粮饷,但集训时却是包食宿,另外还有训练补贴。因此大家还是很愿意来当这个民兵的,毕竟农闲的时候闲着也是闲着。

而如现在这样接到命令来运输军用物资,他们还另有一份补贴,每天都有两角钱,做五天就能挣一块,若是仗打赢了,他们还会另有赏赐。

“队长,你说等到了洛阳,咱们也能参战么?”一个年青小伙充满期待的问道。

刘永一面擦试数着自己要运输的炮弹箱,一面笑道,“你别等到了战场上,听到炮声一响,吓的尿裤子就行。”(未完待续。)

'正文 第507章 倒戈'

刘永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战斗的经历,当时他应募入伍不过半月,就参加了第一场实战,那场战斗他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是在川东的一场战斗。

那场战斗当时是以多打少的伏击战,赢的很轻松。但当铳炮齐鸣,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流寇在他面前炸的血肉横飞之时,他还是吐了。

根本忍不住,吐的胆汁都出来了,整场战斗他一枪未放。战后,上司没跟他客气,让他们这些新兵蛋子去打扫战场,抬尸体。最后还让他们拿这些流匪练手,每个人都得砍死尸首级。

腰刀砍在死尸颈上时,他又吐了一次。

不过自那以后,他再没有吐过。川东数场恶战,围杀张献忠那一次,是他从军以后最危险的一仗,那一战他们打的相当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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