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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第4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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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朝廷已经有粮食总署、盐务总署、税务总署、海关总署、邮政总署等多个分离出来的部门,但他们名义上依然是受户部管辖的。

刘钧打算再往前一步。

“朕打算仿五代和宋制,把户部折分。以后户部改为民政司管理户籍、俸饷、田赋,并负粮食漕运和责救灾救济等。”

“另建财政司,专掌统筹财政收支、制订财政预算,管理朝廷库藏等,制订税法,调整税种增减、税目税率等。”

“税务总署改为税务司,专掌税务征收,并与财政司拟定税法。同时,兼管盐、茶、烟、酒专卖事务,并海关事务。”

粮食总署和邮政总署划归民政司,盐务总署和海关总署划归税务司。

另建一个新的部门审计署,专门负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朝廷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审计,各省财政预算执行的收支审计,帝国银行的财务收支审核等。

三司的长官皆称为卿,民政卿、财政卿和税务卿。各署长官,称为少卿。

重臣们听到皇帝的计划,都一时没有回话,都在思考着。

“以后财政司和税务司负责拟定税法,然后交给廷议,最后由皇帝与大臣决定。今后,所有征税的税目,必须由朝廷中央制订,地方无权设立税种和税率。所有的税收,将分为两部份。一部份为国税。一部份为地税。”

“所有税收,正税为国税,正税之外,再附征正税三分之一。附税为地税。国税归入国库,地税则先入国库,再转拔各省方使用。”

这其实就是火耗归公了。

不管在哪朝,其实朝廷的税只是算正税,正税之外。肯定还要多征一部份,多是以火耗的名义征收,这些附征的税,就是地方截留,有时甚至是官吏们的额外收入了。

火耗附加数量不定,甚至很多地方,火耗比正税还高,甚至高出几倍之多。

刘钧登基之后,就已经下令,禁止地方征收火耗。

而现在。刘钧却又要开征地税,这地税也正是火耗。不过刘钧的这个地税,是有严格规定的,正税的三分之一。且这火耗不直接归地方,而是得先上缴国库,再拔下去。

“陛下,正税之余再征附税,这岂不是让百姓负担加重?”

“朕会把正税税率下调,实际上百姓缴纳的税并不会增多,只不过把这税收分作了两部份。一部份归朝廷,一部份归地方。”

晚唐五代之时,税收也差不多如此,税收分为三部份。一部份上交朝廷,称为上供。一部份分交给节度使衙门,称为留使,还有一部份则留给地方州衙,称为留州。

现在刘钧把税分为两部份,给地方留下四分之一的税。这就是地方官府的办公经费。所有的税收解入朝廷,这无疑会让地方更财政更艰难,也肯定会加大地方官吏的贪污。

这样一来,火耗其实并没有归公,只是入了朝廷的帐,再转拔下去。

不过新税法里,却避免了地方官吏无控制的胡乱征收火耗。

因为如今粮食都由过去官收官解,改为粮食总署负担征粮收粮运粮,再加上使用银元征税,这个过程中,其实并没多少消耗。

“以后,南方地区每亩征谷十五斤,附征五斤,亩征二十斤。北方地区,每亩征麦十二斤、附征四斤,每亩共征十六斤麦。折银征收,谷麦每担折银元两块。”

袁继咸等都迅速在心里计算着。

很快他就得出了答案,南方一亩地等于要征银元四角,北方每亩地要征银元三角两分。

大明一石米约有一百五十五斤,正税十五斤,就是近一斗,加征五斤,那就是一斗两升了。过去大明的时候,除了南方的苏松两地,田赋最重外,一般都是征三升多一亩,不过附加火耗就比较多。

而南方的亩产是比较高的,普遍能达到两三石。

北方的产量较低,但也有一石左右。

算来,新和田赋税率大约是十五税一,远比大明初定下的三十税一要高。不过大明的三十税一也不过是好听,实际上附加的部份却是正税的多倍,甚至十倍几十倍之多。

十五税一,只要没有火耗附加,也还不算太高。刘钧认为,这个税率,是完全能够让百姓承担的了的。

大明百姓还有一项非常重的负担,那就是丁税了,这其实也就是人头税。按人头征收,特别是在大明改征银后,许多劳役都改为官府出银雇佣,这笔银子最后摊到每个百姓头上。但因为许多大户都有特权,并不承担,因此丁银往往又是一笔极大的负担,不比田赋少。

本来自唐两税法起,人头税就是已经取消了的,是包含在了两税中的。可后来经历宋元明几朝,这个人头税其实一直都在,哪怕就是一条鞭法,这人头税不但没取消,实际上还是等于交了好几份。

两税中本来已经包含了人头税,后来的一条鞭法,自然也是包含了的。

不过这也是各朝惯例,人头税毕竟是一项大收税,特别是地方,就指望着这个收入用度了。

而人头税,对百姓的负担是比较重的,因为不论你有钱没钱,他是按人头征税的,不是按财产征税的,有钱人和没钱人,都交一样的税。

后来清朝时,搞了火耗归公,摊丁入亩。

把人丁数固定下来,然后把这个固定了的丁银数。摊入到田亩中。但实际上,摊丁入亩也不彻底,部份丁银是到了田亩中,百姓然后要交部份丁银。就跟唐宋元明等各朝一样,不管怎么改,人头税总是免不掉。

现在刘钧也打算摊丁入亩,以后就不再另征丁银了。

甚至百姓以后也不须另外服瑶役,该服的役。全由官府雇佣招人,支给薪水。而这笔雇佣的费用,也不再另向百姓征收。

百姓既不用服免费的劳役,也不用再额外的交这些役银。

那钱出哪来?

从地税中来,从中央拔款中来,另外也从田赋中来。

大汉现在天下约有两亿人口,有田地大约十二亿亩。

刘钧准备固定这个人口和田亩数量,也不管男女老少,田地肥瘦,总之每年征丁银两千四百万块。摊到这十二亿亩地中,等于是每亩地摊入两分银元。

等于每亩地加征丁银一斤粮。

而摊到每个百姓头上,等于是每人征六斤粮。

不过因为这笔银元是摊入田亩中的,因此实际上最后征收时,有田才加征,田多多征,田少少征。

如果一户普通百姓家里只有二十亩地,那他的丁银不过二十斤。如果一个大地主有一千亩地,他就得交一千斤丁银。

如果这人是个工人,没有田地。那他一斤粮都不用交。

一亩地一斤粮,绝不多。

而一亩地一斤粮的丁银汇集起来,却等于朝廷一年能收到两千四百万块银元的丁银税收。

“以后百姓耕种,每亩地正税、附税、丁税三项加起来。南方一亩地所征税不过四角两分,北方一亩不过交税三角四分。除此之外,再无它税,再没有额外的加征、火耗,也不会有代役银,而且。也不用再服免费的劳役。”

袁继咸等人也想到了,若真是如此,那还真不错。

“可还有其它的税?”

李邦华问道,户部刚被一拆为三,他都不知道自己这个户部尚书还能当几天,接下来会去哪他也不清楚,不过他还是问出了自己的问题。

“刚朕说的是田赋,有田既有赋,无田则无。至于其它的工商税,也都是合理征收,比如你开了商铺,那么会征收营业税、所得税,你房屋田产交易,会有契税,你出租商铺房屋,会有房产税。你买车买船,会有车船税,屠户屠宰牲畜,会有屠宰税,牲畜交易,也会有牲畜交易税,立契约,会有契税。。。”

刘钧一口气说了好多种新税。

“但是这些税,都是建立在有经营交易的过程之中,且税率并不高,都是按比例征税,因此不会存在负担过重的情况。”

总的来说,这些都是工商税,是比较灵活的征活方式。就好比营业税一样,如果是小本买卖,那么就是定额税,总的来说,税制灵活、合理。

不是简单粗暴的摊派,那样的税制才是失败的,也不会有优免特权,避免逃税。工商业繁荣,那么朝廷才能征到更多的税。

在座的都是朝廷重臣,倒没有人说刘钧横征暴敛什么的,刘钧提出的这些新税制,他们很快就理解明白了。

倪元路也是在心里惊叹,若是百姓的正税,真的只有一亩地几角银子,那绝对是没有问题的。毕竟一亩再怎么样也不止亩产一石,而现在的粮价,却还是远高于每石折银两块这个数字的。一个百姓哪怕只种二十亩地,那么粮食收益能达到五六十块,甚至更多,而所要缴的田赋和丁银加起来不过几块钱而已。

至于其它各式征税,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并不太相干。

皇帝已经说了,比如契税,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第一套房产是免税的。只有建更多房产或者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才征税。其它如田地房产交易征契税、房屋出售出租征房产税、购置车船缴车船税等这些,跟普通百姓并没什么关系,毕竟不是每个普通百姓都有许多房子,也没有那么多田地房屋出售出租,更不是每个百姓买的起车马船只的。

这个新税制,影响最大的不是普通百姓,他影响更大的是那些地主、商人。

田多税多,财产多税多,交易多,税多。利润收益多,税多。

倪元路想起自己家里两万多亩地,以后一年光田赋正税附税以及丁银,加起来就有八千多块了。

以后若还想买地,每买一块地,还得交一笔契税。甚至以后自己购车买船,都得另交一笔车船税,家里的商铺不但得交换契的契税,还得交房产税,经营还得交营业税、所得税。

想到这里,倪元路有些牙疼,如此一来,自己岂不是一年交税都得上万?

而且现在又减租减息,田租不能超过三成半,田地价格还高,看来以后买田有些划不来了。

可把银子拿去做生意,也税不少啊。

再想下,自己身为九卿,刚加了薪水,俸禄是以前明朝时的四倍不说,还有一笔养廉银,身为都御史,这笔银子有整整一万银元。

可按皇帝的话,似乎官员们超过一百块月薪,还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自己这一年一万块养廉银,还得征百分之十,那就是征一千块了。若算是其它薪俸,一年还不只缴一千块。

倪元路觉得好肉疼,皇帝这边涨薪发养廉银,这边又还征所得税,这圈子绕的,还不如直接把他养廉数量定为九千好了。

他是真没想到,皇帝不但带兵打仗一把好手,居然征税都如此精明厉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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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14章 换契'

吃过早晚,刘永便开始带着民兵们走街串巷,挨家挨户的通知。

虽然喊的嗓子发干,可他却觉得干劲十足。上次他带着镇上民兵队员去了趟洛阳,其实他们也就是帮忙运炮运粮,用手下民兵们的话来说,就是一点汤都没喝到。当他们跟着重炮营的官兵到达洛阳时,洛阳早就拿下了。

入城后,也不过是帮着查抄叛党财产而已,忙碌了几天之后,他便得到解散命令,带着自己的队员又回来了。

不过一回来,县里就通知他去议事。结果一到县里,知县笑咪咪的通知他,他已经被任命为鸣皋镇的镇长了。

弄了半天,他才总算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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