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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贼-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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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朋笑了笑,没有和典满争执。
    就算这酒楼不是刘光打理,可他能找来一个会打理的人,说明眼光也不差嘛。
    只是这些道理,和典满是说不清楚。而且曹朋也不打算和他说清楚,于是一行人径自走上三楼。
    三层是一个环形楼阁,共有十间雅室。
    望天阁,正对着秀春门,站在阁内,能欣赏到秀春门内的景色。
    朱赞和曹遵已经到了,看到曹朋等人进来,立刻迎上前。“你们怎么现在才来?”
    “大哥不是还没来嘛,急什么?”
    “大哥说,会晚一点过来。让咱们先用饭……喏,酒菜都已经摆好了,大家都快入座吧。”
    说着话,朱赞朝曹朋使了个眼色。
    曹朋就知道,曹真已经到了!
    他说过,会请曹洪来。那么,曹真和曹洪,肯定在这三层的某一件雅室当中。只不过由于这些人极为特殊的身份,所以不好公开露面。要知道,这里不仅仅有曹朋几人,还又典满和许仪。这二人同时又代表着曹营的一方势力,曹洪肯定会小心谨慎,以免落人口实。
    对于曹真和曹朋的勾当,典满和许仪都不知道。
    不是想要瞒着他们,而是害怕他们说漏了嘴……赌坊的事情,曹真曹朋都不好露面,唯有曹洪出面,才不会令人怀疑。毕竟曹操对这种事情并不赞成,太过于高调了,结果反而不美。
    这是曹真的意思。
    曹朋呢,自然也非常赞成。
    低调赚钱,高调的事情,还是让别人出头吧!
    “大哥最近神神秘秘,整天介也不见踪影……一会儿他来了,可要好好的罚他,看他以后还敢迟到?”
    典满大大咧咧坐下,嘴巴里嘀嘀咕咕。
    “今日聚会,只为两位兄长都先走一步。
    咱们兄弟日后,可要多努力才是。二哥,三哥,你们两个尤甚之……你看四哥,已成了北部尉。”
    曹朋举杯邀酒,众人一饮而尽。
    东汉末年的酒水,度数并不高。酒色相对有些浑浊,有点类似于后世的黄酒类型。蒸馏酒还没有出现,所谓的烈酒,估计也就是十几度,但后劲儿很大。曹朋不太习惯这种酒,只是入乡随俗,他也只好如此。这年月的人,不好喝茶……或者说,饮茶的习惯还没普及。
    会客时,多以这种酒水代替。
    有时候还会做些汤水,但大都是女儿家饮用。
    强忍着入口的酸涩,曹朋喝了一杯之后,放下了酒碗。
    典满疑惑问道:“彦孙,这好端端,怎么突然想起来去洛阳呢?”
    彦孙,是朱赞的表字。
    按说,他年纪还不到。不过由于即将出仕,所以就有了表字。
    朱赞笑道:“整日里再许都,也无甚事可做。子丹如今已当上牙将,麾下有千人兵马;可我呢,还一事无成。
    夏侯叔父去年时就有意让我过去,只因为我性子懒散,故而推辞……经过这一次的事情,我亦需奋勇争先。我比不得你们,论武艺,甚至连老五和阿福都不如。
    将来你们的成就,定会胜过我,我若不先行一步,将来岂非被你们超越?”
    “我亦如此想。”
    曹遵一旁接了一句话。
    听起来,这道理倒是说得过去。
    朱赞和曹遵,是不想弱了小八义的名头。
    但真实的原因……
    只有曹朋知道。他们那是为了什么前程,而是想要过去开路。
    洛阳有朱赞,长安有曹遵。虽说关中目前仍旧混乱,但早晚平靖。八百里富庶天下,长安又是关中的中心。曹遵早一步过去站稳脚跟。他日盛世赌坊也可以自洛阳西进。
    曹朋再次举杯,向曹遵和朱赞邀酒。
    三人共饮一杯之后,酒席宴上的气氛,也随即热烈起来。
    王买和邓范一开始还有些拘束,但在座的都是熟人,而且年纪又相差无几。三五杯酒落肚之后,便放开了肚子,和典满许仪痛快饮酒。这时候,朱赞起身,朝着曹朋点点头,走了出去。
    曹朋抓起身边的包裹,紧随朱赞走出望天阁。
    “大哥在西头第一间雅室,你只管过去。”
    曹朋点点头,柃着包裹走过去,在一间名为风雨亭的雅室门前停下脚步。
    风雨亭,也是许都一景,位于许都城西。因一块石头而得名,据说这石头,能感应气候阴晴变化,石头上干湿分明。若将降雨时,则石头上湿漉漉,滚动水珠;若天晴时,则会非常干燥。当地百姓对这块奇石深信不疑……大约在东汉明帝年间,在风雨石的地方,建立一座亭子,就叫风雨亭。后世,风雨亭被改为张飞庙,然则风雨石随着战乱,已不见踪迹。
    笃笃笃!
    曹朋叩击门扉。
    不一会儿,房门开启,曹真露出身形。
    曹朋朝他微微一笑,闪身走了进去。望天阁外,朱赞间曹朋进来,左右看了一眼,菜转身返回望天阁中。
    风雨亭内,除曹真外,还坐着两个人。
    一个一身华服,面容瘦削,脸颊仿佛刀削斧劈般,菱角分明,充满了阳刚之气。只是眼睛略显得有些细长,鼻梁高挺,但鼻尖微微向内勾,使得整个人在阳刚中,又平添几分冷峻。
    “叔父,他就是曹朋。”
    华服男子眼皮子耷拉着,并没有吭气,只端着酒水,细细品味。
    曹真也不在意,旋即指着另外一个布衣男子道:“阿福,这位就是史阿史大家。”
    史阿的年纪大约在三十四五岁,肤色古铜,有些粗糙。黑黝黝的面膛,生得浓眉大眼。站起来可能还不足170公分,手臂很长,手指关节宽大,但却又修长,给人一种力的感觉。
    不似华服男子,史阿很客气的站起来,拱手笑道:“史阿见过曹公子……大家二字不敢当,倒是曹大家之名,史阿如雷贯耳。说不得什么时候,还要劳烦公子引介,麻烦曹大家一二。”
    他是一个剑客,自然嗜剑如命。
    只是,一介布衣,哪怕史阿如今是曹丕的教习,照样上不得台面,更别说求一柄合适的好剑。
    曹洪突然把酒杯放下,站起来。
    “子丹,你在胡闹什么?”
    “叔父,此话怎讲?”
    “你不是说,要教我一场富贵,怎地来了个小娃娃?乳臭未干,能当什么大事……我走了!”
    很显然,曹洪看不起曹朋。
    曹真刚要阻拦,却被曹朋一把按住胳膊。
    他自顾自在一张案子后坐下,把包裹放在案子上。
    “史大家,这里是一口奇乌剑,是我爹用西域奇乌打造而成。此次我爹为造天罡刀,用去了大量西域奇乌。剩下的材料,只够打造这一口奇乌剑,原本我是准备送与曹大夫……
    既然曹大夫没有兴趣,那就算了……有道是英雄配宝剑,红粉赠佳人,折扣奇乌剑就请史大家笑纳。”
    “奇乌剑?”
    史阿呼的站起身来,目光凝视曹朋身前的锦匣。
    曹洪停下脚步,回身向曹朋看去。
    灼灼目光,犹如两把利剑,盯着曹朋。
    曹真不由得咽了口唾沫,紧张不已……
    曹朋缓缓打开锦匣,却见里面摆放着一口三尺青峰。剑长五尺,剑体暗红发黑,透着一股森冷寒意。
    奇乌?
    曹朋手里哪有奇乌!
    只不过是借这个名声,用灌钢法造出来的兵器而已。
    不过,这口奇乌剑打造,却是费了些功夫。曹朋和曹真在大牢中选中了曹洪之后,便请人带信给曹汲,托他打造一口宝剑。这口奇乌剑,也是在五天前才打造完毕。剑体和天罡刀差不多,剑脊上有奇乌剑铭。这只剑真正出彩之处,是剑颚和剑柄,通体用黄金打造而成,金光闪闪。
    就这剑颚和剑柄,重约五斤,耗费了近二十金方提炼而成。
    和市面上流通的黄金不一样,这可是足金。曹红眼睛一亮,旋即眯成了一条缝,转身又坐下来。
    “这支剑,真的那么好?”
    史阿站起来,走到案前,拿起宝剑。
    他掂量了几下,旋即挥剑斩断案角,犹如刀切豆腐,断口平滑。
    眼中登时透出喜色,史阿连声道:“果真好剑!”
    只是,他有些尴尬,因为曹洪又回来了。
    难不成,要和曹洪争抢?
    “史大家,此剑若在市面上,价值几何?”
    史阿说:“之前曾有人愿以两千溢金购曹大家所造天罡刀。如今天罡刀已难以用钱财计算,所以这支奇乌剑,我估计在三千镒之上。而且,曹大家所造神兵,市面上根本就找不到……”
    曹洪眼中的精芒,更亮了。
    史阿好像突然反应过来似地,转身对曹洪道:“子廉,把这支剑,卖给我吧。”
    “这个……”
    曹洪看了看曹朋,突然问道:“娃娃,看起来,我倒是小看了你。”
    曹朋微微一笑,把锦匣拿开,下面摆放着一本用针线穿好的书册。
    “曹大夫,我所有的设想,都些在里面。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不妨拿去看看。别的不敢说,但我敢保证,如若开设盛世赌坊,可日进斗金。”
    “哦?”
    曹洪眉毛跳了两下,嘴角勾勒出一抹奇异的弧线。
    “小娃娃,你不怕我拿走之后,把你甩开吗?”
    这时候,史阿和曹真都屏住了呼吸,看着曹朋和曹洪两人。
    曹朋笑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人贪财,取之无道。就看曹大夫愿做君子,抑或小人。”
    这一句话,可有点肿了!
    曹真忙开口道:“阿福,怎可对叔父说话如此无礼?”
    曹洪却没有生气,瘪了瘪嘴巴,“君子如何,小人又如何?”
    “人常言:君子坦荡,小人戚戚。曹大夫愿为君子,则天下财富,滚滚而来;若为小人……呵呵,世上非满伯宁一人。”
    那意思是说:你要是君子,咱们合作,我还又很多赚钱的门路。
    可你要做了小人,把我抛开……我无所谓啊,另找门路就是。可你必然会少了许多门路。
    昔日曹洪爱财,纵容宾客家奴肆意妄为,被满宠收拾的哑口无言。
    你是想光明正大的赚钱?
    还是准备整日里提心吊胆?
    曹真可真没有想到,曹朋的言语,会如此犀利。
    他了解曹洪,清楚自家这个叔父,可不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心里面,不由得为曹朋担忧。
    曹洪凝视曹朋许久,突然间放声大笑。
    “小娃娃,你好胆气。”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小子也是想钱想的疯了,故而才敢冒昧。”
    曹洪笑声嘎然而止,脸上的冷峻之色,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笑起来,脸颊有两个酒窝,如同秋日盛开的菊花灿烂。
    “这么说,你我倒是可以合作一下。”
    说罢,曹洪站起来,走到曹朋的案前,伸手拿起那本册子。
    “史阿,给你十天时间,准备三千镒金,送到我府上……否则的话,这支奇乌剑,还给我。”
    “啊?”
    曹朋忙起身道:“恭喜史大家。”
    曹洪爱钱,那是爱到了极致。
    家里本来很富有,偏偏养成了一毛不拔的习惯。
    他身上的衣甲,手里的兵器,还又胯下的战马……没一样是他出钱购买。衣甲是战利品,兵器是别人送的。就连他那匹马,也是在洛阳之战后,护送曹操返回濮阳,曹操赐予他的奖励。
    以曹朋对他的了解,那是个把钱穿在肋巴骨上,花出去一枚,都心疼半天的主儿。
    对这样的人,千万不能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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