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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工-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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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人不懂事,哪有长工天天吃肉的,照他这样搞法,便是五十亩上好的水田,也要入不敷出,”徐管事略带讽意地笑道。
  徐光启微微叹了气,坐上马车后,又掀开帘子对站在门口的徐管事道:“你去与那少年说,番薯可生吃,也可蒸或煮,虽然味道未必中口,却非无用。”
  徐管事躬身答应,心中却不以为然,同样的话他曾对许多农户说过,但谁都不愿相信,即便是尝过煮地瓜的味道,也觉得不如黍麦,不愿接受。
  看来,李家的长工以后要改吃肉为吃番薯了,不知道能不能习惯,徐管事站在门口,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嘲讽地想道。
  徐光启的马车驶进天津城后,径直去了城内最好的酒楼闻香阁,今日晚宴的主人是天津卫几家最有名的大户,主客却不是他,而是刚从京城赶来的锦衣卫都指挥使、左都督骆思恭。
  这顿饭是为前来查案的骆思恭接风,宴席也有个名字,叫“金风宴”,主菜很特别,据说是三道正德皇帝御口钦封的“黄金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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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很多了,不用找工作了,身体也强悍得变态了,一拳可以砸碎鹅卵石了,这样一个人每天能干什么呢?
  夏宇很郁闷,闲得都快长毛了。
  幸好他运气还不错,找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干——刑警!
    正文 第三十五回 无限希望
     更新时间:2009…5…9 15:18:11 本章字数:2930
  PS:向徐光启致敬,大家给我收藏票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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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宴特别为骆思恭而设,既是接风宴,也叫“金风宴”,骆思恭又专门发帖请了天津道高邦佐、天津三卫的指挥使,以及即将奉旨入京的徐光启。
  有明一代,文武殊途,文官对特务机构锦衣卫更加没有好感,这个骆思恭却是异类,与文臣的关系还算不错,特别在“争国本”、“梃击案”中,因倾向于太子而得到文臣们的好感。
  宴席上文武官佐济济一堂,还有几位天津当地的富户士绅,一共坐了三桌,气氛倒也融洽,骆思恭信心满满地表示:“本督既来天津,定要让那飞贼无所遁形,还大家一个朗朗乾坤。”
  这席话引起一片喝彩,天津本地文官之首天津道高邦佐也举起杯子遥遥相敬:“本官先代天津父老,谢过骆都督。”
  趁着席上的气氛热烈,王好贤弥勒似的身影出现在雅间中,笑呵呵地向几位官员行了大礼,口中谀辞滔滔不绝,末了才道:“为欢迎各位上官,小店特意烹制了几道特色菜,正德皇帝御口钦封的‘黄金菜’,整个天津,甚至在顺天府也独此一家,请各位慢慢品尝。”
  说罢,王好贤拍了拍巴掌,便有小二端着托盘走进包间,骆思恭第一个笑了起来:“本都督刚抵天津,便有人与我说起这天津才有的佳肴,据说每月才有三天,每天三桌,每桌需银八百八十八两,本都督倒要看看,这三个菜是不是用黄金做成的,哈哈!”
  众人的吹捧逢迎让骆思恭有些得意,声音未免大了些,听得一旁的徐光启不悦地皱起眉头,天津卫飞贼猖獗,骆思恭奉旨而来,却还想着这些事。
  又想到近年来北方灾荒频频,许多军民衣食无着,练兵的粮饷也不知从何处来,而这一桌饭居然就要八百八十八两,差不多是一百兵一年的饷银。
  徐光启心中忧愁,也未听清王好贤的卖弄,在骆思恭的招呼下才拿起筷子,等他看到眼前的菜肴,却不由愣了愣:“咦!韭黄炒蛋?是那小子?”
  “正是!”王好贤见徐光启认得这道菜,而且还口称“那小子”,以为他与李彦确实有师生关系,着意讨好道:“这道菜清新淡雅,与少詹事大人的品节可谓相得益彰。”
  徐光启伸出筷子夹起几根韭黄,放到口中仔细咀嚼,味道要比李彦做的好很多,毕竟是闻香阁的大厨,不过韭黄还是那个韭黄,甚至没有原来鲜嫩,这道菜也值几百两银子?
  徐光启惊讶莫名,连王好贤在旁边介绍黄金菜与他的渊源也未听清,直到第二道菜被端上桌,他才精神一振,想要看看这回又是什么。
  既然是那个少年弄出来的,又被闻香阁说成独一无二,想来也是新品,却不知道是什么?徐光启满怀期待,便显得有些急切,其他人看在眼里,也不禁对这黄金菜更加期待。
  等到王好贤亲手揭开银色的锡盖,徐光启早已提起银筷,却突然愣在那里,虽然闻香阁的大厨做得精致,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那金黄色、元宝状的菜点,就是他无从推广、处处碰壁,无奈之下只能堆在地窖中烂掉,或用来喂猪的“番薯”!
  就是这玩意?八百八十八两银子?徐光启长大了嘴巴,伸手揉了揉眼眶,不会是老眼昏花,看错了吧!
  “徐大人,这道菜经过闻香阁大厨的精心烹制,无论是色泽、形态、香气、滋味还是口感,都已最佳,大人请品尝看,”王好贤谄媚地用银勺分了一块烤精雕过的番薯到徐光启面前的瓷碟中。
  “这第三道菜……”徐光启顾不得品尝,忍不住问道。
  韭黄不过是韭菜用特殊方法,简单培育而成,番薯更是无人能接受的“饲料”,这李三娃莫非有点石成金的本事不成?
  如果这黄金菜确实为人接受,还能卖到几百两银子,那么番薯的推广就不会再有问题,徐光启忍不住有些激动。
  “红颜如梦,”王好贤连忙说道,不想让徐光启说出韭黄炒鸡蛋这样的俗名,何况包谷虽少,见过的人不多,但在座都是见多识广之辈,或许也会听到过。
  “是道羹汤,待到各位用过菜,最后时再来品尝。”
  “红颜麦?”徐光启有些精神恍惚,将“红颜如梦”听成了“红颜麦”,却歪打正着。
  王好贤紧张地抬头看了看,发现大家脸上的表情都很疑惑,显然也不知道红颜麦是什么,连忙笑着说道:“正是红颜麦,还请徐大人先来品品这道‘富贵荣华’如何。”
  席中以骆思恭左都督正二品的品级最高,徐光启正四品的少詹事次之,但文武殊途,加上少詹事又是太子的老师,徐光启出身于翰林,做过庶吉士、检讨,未来很有可能入阁为相,骆思恭刻意交好,徐光启不动,他也不动,他们不动,满席的人也只能看着面前的菜肴干瞪眼,都不能动。
  “哈哈哈!”徐光启突然颤动着花白的山羊须大笑起来,深陷的眼眶中隐隐含着泪水,有些哽咽地大声道:“来,尝尝,大家都来尝尝!”
  不仅是番薯,连包谷也上得宴席了,这两种作物最适宜在贫瘠土地上生长,虽然不适合盐地,但大明那么多山地、沙地、不适合水田的贫地,若是都种上番薯和包谷,大明百姓何愁没有粮吃?若是用来军屯,何愁练兵的粮饷?
  徐光启越想越激动,不等面面相觑的众人反应过来,已经伸出干枯的手掌,抓起那只金元宝形状的番薯,一下子塞进进口中,咯吱咯吱地用力咀嚼起来,然后一口吞了下去。
  “好吃……呃……”徐光启被噎了一下,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抬起衣袖抹了抹嘴,大声笑道:“来,大家都尝尝……呜呜!”
  包间中共有三桌,三桌的士绅、官员都莫名其妙地看着突然发狂,又哭又笑的徐光启,然后一齐看向骆思恭。
  骆思恭本是个武将,与文臣士绅坐在一起很受约束,此刻眼中精光闪动,哈哈一笑,也伸手抓起番薯,扔进口中大嚼:“好,果然是好东西,哈哈!”
  “嘿嘿!”席中文武双方的最高官员已经做出表率,其他人都不敢怠慢,也纷纷伸出保养很好的手掌,抓起雕刻精细的番薯放进口中,不管对不对自己的口味,都争先恐后出声夸赞。
  “噫嘘唏!”众人的夸耀声中,徐光启突然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布满沟壑的脸上泪水纵横,须发身躯皆激动得微微颤抖,连站着也有些不稳:“芊长藤蔓顺畦爬,入土须根也结瓜。曾藏窖中无人识,今朝精制俏天涯。”
  “我大明……大明百姓有福矣!”徐光启哈哈大笑,拿起酒杯,发现其中已空,不待王好贤添上酒,已将酒杯抛掉,一把抓起桌上的酒壶,异常豪放地将辛辣的烧酒倒进喉中。
  酒不醉人人自醉,以毕生心血钻研农事,推广新式作物的徐光启,在突然发现番薯和玉米居然被人接受,必将大行天下时,已经彻底的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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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就不用草根多介绍了,喜欢历史的应该都知道,以叙写古代的玩乐为特色,斗棋斗鸡都蟋蟀,实在有趣,三痴巨巨的文笔也是一流,让人捧读难止。
    正文 第三十六回 夏三来访
     更新时间:2009…5…9 15:18:11 本章字数:2382
  PS:第二更,这两章写得挺爽的,期待大家的票票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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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卫城外小直沽东面的田野上,几十亩旱地已经差不多收完,只留下几亩番薯,那是李彦特意留着,准备用来做种育苗。
  北面卫河旁的一块高地上,原来种着几亩玉米,玉米收完以后,李彦便安排人平整土地,准备在这里建造宅院和菜圃。
  为了加快进度,在落霜前完工,李彦又招募了一些人手,将长工队伍扩大到二十几人,加上泥水匠和木工,忙得热火朝天。
  他还开出优厚价格,收购需要的材料,不仅商贩趋之若鹜,许多村民也将家中零星的材料拿出来转卖,只要是能用的,李彦都会收下。
  “李家的娃子,又发傻了呢!”拿到银钱的村民,有的还主动帮忙,有的反而站在路旁,看着热火朝天的工地,酸涩地讥讽道。
  “折腾吧,看他老母留下的家财,几时被败光,”几个村民聚到一起,说着说着就将李彦往日做过的“傻事”翻了出来,什么拿水田换盐地、捆菘菜叶子、给韭菜搭草棚、让长工吃肉,以及不务正业,和几个年轻人舞枪弄棒,当然也少不了在村外造房子。
  “听说李家的娃子前两天又做了件蠢事,要出高价购买待收的菘菜,条件是要将菜叶扎起来,”有人轻蔑地笑着摇了摇头,显得非常得意。
  “还有呢,这傻蛋居然还要高价收购最后一茬韭菜,就算是割了韭叶的韭菜根也要,难道真是有钱没处花了?”有人则提到另外一桩奇事。
  “你说傻蛋这么做,到底是想干什么?”
  “傻了呗!”正巧走到路旁的严明抽了抽酒糟鼻,话语中怨气冲天。
  天津卫被飞贼闹得人心惶惶,严明想卖宅院也无人愿意接手,老酒鬼觉得这都是李彦的错,他要是买了,自己不就省心了。
  “李三娃,你什么时候将那五斗麦子还我!”看到李彦正和几个家丁喝酒吃肉,严明怨气更大,这个李三娃,买酒也不买它严家的,实在可恨。
  李彦在工地上忙了半天,好不容易抽空吃点东西,听到有人吵闹,懒洋洋抬头看了一眼:“哦,不就是五斗麦子么,明天就让人去买了送去。”
  “明天?又是明天?你想拖到什么时候?”严明怒气冲冲地大声说道,听在旁人的耳中,却都恍然大悟地看向李彦,原来这个傻子还欠债啊!
  “这债可要赶紧讨回,”旁边有人小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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