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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风云录-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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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弘淡淡地说着,心里一片平静。
他的部下呆呆地坐着,一个个沉默不语,各自在心里咀嚼着李弘的话。
“我们去涿鹿。”
鲜于辅吃惊地抬起头来不解地问道:“为什么?”
李弘面现悲凄之色,苦苦一笑道:“知道赵军候为什么会死在鹿亭吗?”
众人睁大双眼,心中十分疑惑地望着李弘,静待他说下去。
李弘慢慢地抚摩着案几上的地图,缓缓说道:“现在回头看,鹿亭这一战,即使我们不打,也无光大局。熊霸已经开始撤离,他的部队已经没有了口粮,只能靠杀马维持。那么为什么我们还会义无反顾地奔袭慕容绩?”
“因为我们是大汉人,所以我们决不允许任何一个敌人践踏我们大汉国的每一寸土地。”
李弘目视帐内的部下,神情坚决,斩钉截铁地说道:“决不允许。”
“赵军候为保卫大汉国而死。”
“敌人还在我们的国土上耀武扬威,还在攻打我们的城池,还在残害我们的百姓。不撤底赶走他们,我们绝不罢休。”
“居庸城的西关坐落于两山之间,易守难攻。按照我们最新得到的消息分析,乌丸人提脱只有一万多人,而居庸城内有三千多守军。以一万多人攻打西关,根本就不可能成功。”
“提脱是佯攻。敌人的主攻方向应该是在涿鹿。拓跋部落的部队一旦拿下涿鹿,可以拓展他在上谷郡的空间,逐步蚕食代郡和上谷郡的大片水草丰茂之地,挤压乌丸人进一步南迁,迫使汉人的生存空间更加狭小。”
“慕容风有慕容风的考虑,拓跋锋有拓跋锋的计谋,鲜卑国的两大势力明争暗夺,都想侵占大汉国的土地。现在看来渔阳战场和上谷战场看似联系密切,其实他们各自心怀鬼胎,根本就没有联手的可能。尤其现在慕容风的部队已经撤回广平,他们想继续攻击渔阳已经不可能。拓跋锋得到这个消息后,在计划上肯定要变更。涿鹿马上就会有血战。”
“所以现在看似非常危急的居庸其实坚若磐石,反而暂时情况尚可维持的涿鹿隐含着巨大的危机。”
“呜……呜……”
密集而急促的牛角号声突然冲天而起。
李弘和帐内众人面色大变,几乎不约而同地飞身而起,向帐外冲出。
战鼓声突然象惊雷一般在耳边炸响。
第一卷 立马横枪篇 第二章 燕赵风云 第四十二节
一支骑兵队伍从天地之间飞速射来。
这支军队成战斗冲锋队列一字横排,以排山倒海般的骇人气势汹涌扑来。
大地在抖动,在轻微的颤栗。五彩缤纷的旌旗在迎风飘扬。战马在奔腾,巨大的轰鸣声惊天动地。战鼓在吼叫,浑厚的声音直冲云霄。
大营内一片慌乱,各部人马在各种牛角号声的指挥下,纷纷列队,集结队形。
李弘和鲜于辅等人纵马出营,向远处眺望。
“白马公孙瓒。”
鲜于辅突然大声叫起来,“是辽东的骑兵,是白马公孙瓒来了。”
李弘紧悬的心立即放了下来。
用战鼓指挥部队按常理来说应该是大汉自己的军队。但现在和鲜卑人交战时期,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自己的部队不就是用牛角号吗?敌人也可能仿效汉军用战鼓。鲜卑人牛头部落的风裂大人就是用战鼓指挥作战。
听到鲜于辅地叫喊,一群人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
李弘回头望望大营,三曲部队的骑兵尚未集结完毕。他再望望迎面赶来的辽东骑兵,目测了一下双方的距离,知道一旦真是敌人来袭,自己的部队就会象慕容绩的大军受袭一样,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他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鲜卑人的黑鹰铁骑。什么时候自己也能训练出一支无敌天下的铁骑呢?
他转目望向郑信。他想问问他,斥候队为什么没有侦察到这支部队?郑信也非常疑惑地回望着他,十分茫然。他没有办法解释。
对面的骑兵队伍速度不减,依旧在狂奔。最前面的中间一排,赫然是一片突出的白马队列。它们漂亮的身影映衬在蓝天绿地之间,显得格外得耀眼夺目。
李弘和他的部下久闻公孙瓒的大名,虽然没有见过他,但听到他的传闻太多了,各人心里都很仰慕崇拜他。马上就要见到名扬天下的人物,大家的心里充满了好奇和兴奋。
公孙瓒字伯珪,是辽西令支人。他出身于官宦世家,其父曾经是二千石的中央大员。他虽然有一身本事,但由于母亲出身卑贱,成年后也只能在辽西郡的太守府充当一名书佐,亦即抄写员之流。然而他很快便获得了太守侯安的赏识,被太守大人招为女婿。侯安也是一位名士,为了自己女婿的前途,他把公孙瓒送到洛阳之南的缑氏县,拜大儒卢植先生为师,读书做学问。
公孙瓒在北方长大,他自己是一个慷慨悲歌之士,豪爽而尚武好义,根本就不喜欢读书论经。他不曾把书读通,便告辞卢值回到家乡令支县。不久,他在岳父的推荐下,再次到新任辽西郡太守刘基的下面作了一个上计吏(相当于现在的会计室主任兼统计室主任)。他根本没有文人的气质,干这些事都是用非所长,但也表现得不是太坏。
过了两年,刘基因为党锢之祸受到牵连,被押往洛阳。公孙瓒知道刘基被人陷害,出于义愤,他化装成一个仆人,一路跟随保护。刘基在京都洛阳被判流放交州日南郡。那地方处于南方蛮荒之地,传闻瘴气非常厉害。公孙瓒看到刘基无辜获罪,孤苦可怜,乃下定决心亲自护送他到日南郡。两人走到中途,刘基就遇到了赦免的机会。公孙瓒将他送回家,独自一人返回辽西郡的令支县。
因为这件事,公孙瓒的侠义之名传遍幽州北方各郡,声名大噪。不久公孙瓒被继任太守推举为孝廉。(孝廉,汉代选举官史的主要科目之一。郡国在自己所辖范围的士人中,选孝顺父母,行为清廉者向朝廷推荐。一般是一年荐举一、二人。获得孝廉资格者,去京师通过课试后为郎。过一定期限,便由郎为官,或去地方作县令,或作其他长官的属史。)这是大汉国官场的正途。由孝廉而被天子召见,留用为“郎”,再由郎而外放为地方官,最后由地方官而内调为中央大官。
公孙瓒在为“郎”欺满以后,被派作幽州的辽东属国长史。长史(相当于现在政府部门的秘书长),是文官,但在这里却是武官,相当于一郡的都尉。所谓辽东属国,便是散布在辽东郡周围的若干藩属国,亦即大大小小的乌丸与鲜卑的部落。辽东属国长史的职责,便是监视这些部落,不许他们造反。大概因为出身的关系,受到的教育和普通人差异比较大,公孙瓒极端仇视胡人,好象和他们有血海深仇似的。每次,只要他接到有部落造反的消息,他就会勃然大怒,义愤填膺,立即率部去平定叛乱,常常深入边陲,望尘奔逐,日夜继战,好象这些部落和他私人有深仇大恨一样。公孙瓒和胡人交锋,从来都不留活口,尽屠全族,当真是鸡犬不留,其血腥残暴,令胡人闻风丧胆,莫敢捋其须。
公孙瓒喜欢骑白色的马,他命令自己的卫队士兵也都骑白马。因此,公孙瓒有一个闻名遐尔的绰号叫白马长史,他的卫队叫白马义从。
公孙瓒的部队军容整齐,旗帜招展,士兵们盔甲鲜明,武器锋利,一看就是一支训练有素,战斗力极强的部队。他们在距离李弘大营约百步的地方缓缓停了下来。
李弘和几个部下面面相觑,自惭形愧。和公孙瓒的辽东兵比起来,自己这支卢龙塞的边军,就象临时拼凑的杂牌军一样。战马是从鲜卑人手上抢来的。只有一部分军官配有头盔铠甲,大部分士兵都是普通的甲胄,包括李弘自己,他连甲胄都是破的。历经两战之后,原来的骑兵几乎损失了一半,现在都是步兵在临时充当骑兵用。
鲜于辅兴奋地对李弘说道:“子民,我们去迎一迎。”
李弘大叫一声:“兄弟们,我们去迎接辽东的白马长史。”说完打马率先冲了出去。
对面军队的白马队伍随即做出反应,在一个全身亮银铠甲,头戴银盔,身披白色大氅的军官带领下,旋风一般飞驰而来。
“公孙大人……”鲜于辅飞身下马,站在距离白马铁骑很远的地方举手大声喊道。
李弘和手下随即跟在鲜于辅后面,纷纷跳下马来。
飞驰的队伍有一百骑,一色的白马白甲,士兵们都高大威猛,气势不凡。随着一声吼叫,飞驰的队伍突然就停了下来,显出部队训练有素,战士们都有着精湛的骑术。
“原来是羽行,好久不见了。”全身铠甲的军官端坐在战马上,望着鲜于辅笑着说道。随即他飞身下马,大步走过来。
李弘和几个部下目不转睛地看过去。
公孙瓒三十多岁,高约八尺五寸,体格健壮匀称,长相俊美,一双大眼睛熠熠生辉。大概是多年从军的关系,他显得非常的沉稳和冷静,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武勇之气。
鲜于辅和众人赶忙行礼。公孙瓒一把抓住他的双手,爽朗地笑道:“半年多没见,你瘦了许多。”
“鲜卑人不断入侵,把我们搞得焦头烂额。伯珪兄能够及时赶来,真是太好了。”鲜于辅激动地说道。
“接到刺史大人的文书,我立即率三千铁骑日夜兼程赶来,这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突然出现?”
“我们抄近路,由卢龙塞入关,准备直接到渔阳。途中斥候侦察到山口渡驻有部队,我们以为是鲜卑人,就沿着鲍丘河直接赶来了。”
鲜于辅恍然大悟,笑了起来:“原来是这样,把我们吓了一跳。来,我给你介绍,这位就是豹子,卢龙塞的豹子。”
李弘上前一步重新见礼。
公孙瓒非常吃惊地望着,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李弘,笑意慢慢地涌上他英俊的面庞。
“好。没有想到你这么年轻,年轻的让人嫉妒啊。”公孙瓒用力拍拍李弘的肩膀。
两个人差不多一般高大,一般强壮。但公孙瓒一身戎装,看上去就象一个大官,稳重而又不失威严。李弘散乱着一头长发,衣裳破旧,怎么看都象一个落魄的武士,而且还是一个憨厚老实好象没有什么经验的年轻武士。
在年长许多岁而且成名已久的公孙瓒面前,李弘显得有些拘谨。他面红耳赤,呐呐无语,只是用很崇拜的目光望着对方。
公孙瓒从李弘的眼中看到了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敬重,他的心里感到非常的舒坦。
大半年来,这个豹子突然从北疆崛起,并且随着连场大战,名气越来越响,甚至有超越自己的势头。这使得他心里一直都十分不舒服。自己因为出身不好,历经坎坷磨难,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好不容易才有了今天的地位和成就。然而一个鲜卑人的奴隶,出身比自己差了十万八千里,却因为机缘巧合,一跃而成为卢龙塞边军的军司马。自己努力了十几年,付出了无数的艰辛和血汗换来的东西,这个被鲜卑人叫做白痴的小子轻而易举的就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得到了,虽然从官职上来说尚差两级,但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幸运,而是令人嫉妒得发狂的幸运了。
在和平年代,大家都不愿意加入边军,除非迫不得以。一则边军所处环境都是荒远边境,人迹罕至之地,二则一旦边境有摩擦,生死没有保障,第三待遇也不好。但在战争时期,边军却是最容易得到军功,获得升迁机会的地方。李弘的幸运就是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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