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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o同人)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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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两点,我身处于区中心医院的挂针厅,身上披着一件不知从何而来的黑色大衣。我坐起身,转头看到了身旁的陌生男子,他蜷缩着身子窝在椅子上,眉头微微紧锁。
“怎么是他。”我喃喃道。
关于鹿晗,在海外(海淀区外国语实验学校)几乎每天都可以听到他的名字不下三遍,而关于他的那些个风云事迹也常常成为姐妹们茶余饭后闲谈的话题。
或许是听到动响,他皱了皱眉睁开惺忪的睡眼,接连打了几个哈欠后问道:
“你醒了。好点没?还难受吗?”
“好多了。”我有些不敢看他,“那个……谢谢你送我来医院。”
原来,那天鹿晗逃课外出打电玩,在回校的途中被我撞了个满怀。
从此以后,一眼万年。
我开始频繁地了解有关于他的一切。早会时我会伸张脖子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他的身影,晚饭后的闲暇时光我会特意买上运动饮料去灯光球场看他训练,从他队友那儿知道他喜欢吃雷家凉皮我就每个星期都装病假去给他带……
好像,只要看到了他,就看到了全世界。
即使这样的爱很肤浅。
【肆】
我一直很讨厌我的后母。
她是一个抹了满脸胭脂粉的风。骚女人,不仅整天勾。引别的男人来满足她的欲望,还是一个很有心计且心肠歹毒的坏女人。从我三岁到十七岁的这段年华大概就是这么悲惨度过的,不过值得庆幸是,我这株祖国的花朵在她的摧残和压榨下仍然能够茁壮生长,平安无事。
我没有什么朋友,真正值得我交心的也只有林希栀一个人。我并不是生性冷淡,也并不是高傲的不可一世,大概是因为生活的历练才造就了我这种不冷不热的性格。
我对于小三的厌恶不亚于每个被小三夺取丈夫的女人。我讨厌她们,恶心她们,鄙弃她们。我认为她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多余的存在,上帝应该让她们早早地死,好不再为非作歹。
可是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变成我所厌恶的角色。
我始终无法忘怀那个夜晚。
鹿晗狠狠地将我按在床上,双手环住我的腰将我整个人带入他的怀中。他在我的脖颈间深深地亲吻,双手不停地在我身上游走,紧接着熟练利落地解开了我胸衣的扣子。
那是我这辈子爱过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哪怕有再多的千言万语与不情不愿也在那一刻被我生生地吞回肚子里。
我爱他,所以我愿意给予他所有。
我一直记得那晚的月亮很圆,淡淡的月光透过灵动的窗帘倾洒在卧室里。鹿晗的手臂搂着我的腰,将下巴抵在了我头上,我似乎能感觉到他沉重而有力的心跳和浅浅的呼吸。
他的睡容很安详,纯真的像个孩子。睡梦中的他嘴唇一张一合,似乎是在呢喃些什么。我向他身边挪了挪,热乎乎的气息扑打在我耳边:
“阿默,我会爱你一辈子。”
我轻浅地笑了。
我输给了他那句一辈子。
然而,我真的输给了他一辈子。
★【05…06】
【伍】
我成功的介入郁子安和鹿晗之间,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第三者。
只不过好景不长,在你传我,我传他,他传她这么一个死循环之下,我和鹿晗的事情才不到一星期的功夫就被郁子安了如指掌。
在我还在上课的时候郁子安就带了一帮姐妹吵吵闹闹地直冲我的教室,她在门口叫嚣着让我出去,还骂了很多难听的话语。老师心里肯定是想拦的,但是因为考虑到她爸爸的那层关系也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这就是所谓的势力狗。
郁子安气愤地走到我跟前,上来就直接扇了我一巴掌,我捂着脸,瞬间感到火辣辣地疼,接着便浮现出五个清晰地手指印。
“顾森默,做人不要这么无耻这么不要脸好吗?!”
她怒目圆睁,大概是被我逼得有些抓狂,故意把声音抬高了音量。
我并没有像上次那样畏畏缩缩,而是从容淡定地用话将了回去:“我再怎么无耻,也改变不了鹿晗不要你的事实。”
她气得直跺脚,脸被涨得通红。如果当时她的面前有把刀的话,我猜想她定会毫不犹豫地砍了我。
鹿晗听我向他描述完整个经过后,向我投来了一个赞许的目光,他宠溺地拍了拍我的脑袋道:“郁子安不是什么好惹的人,下回一定要小心。我怕我不在你身边,你会受伤。”
我窝在他的怀里,手指与他紧紧相扣:“有你这句话,我哪怕受再多的伤,也值了。”
爱上他,就像拥了一身刀枪不入的铠甲,也好像突然拥有了软肋。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鹿晗便是我的全部。即使为了他上刀山,下火海,也是我心甘情愿的事。
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爱情里的女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陆】
十七岁的时候,我犯了这个年龄的大忌。
当我拿着那根显示阳性的避孕棒忐忑不安地走出厕所时,一块千斤重的大石仿佛压在了我的心底。
我知道,我要当一个母亲了。
在这个不该有孩子的年纪。
知道这个消息的当晚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又惊又喜地跑到鹿晗跟前,搂着他的脖子,用一种略带羞涩的语调告诉他,我怀孕了。
鹿晗的手抖了一下,簌簌的烟灰掉落一地。他的表情与动作很明显地告诉我他的内心并不惊喜,反而带给他更多的是惊吓。
“把孩子打了吧。”他起身弹了弹裤子上洒落的烟灰。
“为什么?”我愣愣地看着他,瞳孔放大了一圈又一圈,不可置信地僵在原地。
他给了我一个极其简单的理由,他说:“阿默,我们承担不了他。”
我啼笑皆非,内心再怎么平衡也无法接受这番话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接着,我恼怒地抡起沙发上的靠垫就朝他狠狠地砸过去。
我舍不得这个孩子,可是我更舍不得他。
十七岁的时候,我为鹿晗打掉了第一个孩子。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我的眼睛又红又肿,术后的麻木与疼痛使我压根站不直身。鹿晗伫立在玻璃门前抽着烟,见到我走来立刻脱下身上的风衣披在我的身上,将我紧紧地拥在怀里。
“没事的,你还有我。”
他的语气总是那么轻柔,总会让我有种忍不住想掉眼泪的冲动。我把头埋在他怀里,感受着他双臂间所释放的温暖,那是一个男人的怀抱,只给予我的怀抱。
就算那一刻天塌下来,就算全世界都背离我。
我也明白,我还有他。
☆【07…08】
【柒】
我是一个头脑发热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人。
十八岁生日那天,鹿晗为了补偿我花大钱带我去吃肯德基,就在我与鸡腿抗争的过程中,不经意间的抬头便望见了马路对面的涅槃。于是,我就跟打了鸡血似得吵着嚷着要鹿晗陪我去纹身。
我偶尔在那群花痴党中听到过这家店的名字,每每她们谈论最多的大概就是这家店的店主金钟仁。我并不了解她们口中的金钟仁,自然也就对她们对他的形容词嗤之以鼻,不就是一个男人嘛,搞得好像没见过似得。
涅槃是在那栋平民宅二楼的一间小房间里,吊顶是昏暗的暖橘色灯光,房间虽小,摆放却错落有致,整个情调给人一种扑朔迷离的感觉。
“要刻什么图案?”金钟仁起身对我笑笑。
我想那群花痴说的没错,面前这副皮囊真的是俊美到无可挑剔。我回了他一个友好的笑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模糊图案。我想,那是我要的。
金钟仁蹙着眉费力地听着我词不达意的描述,我越说越急,差点要因此哭出声。站在一旁的鹿晗大概是有点看不下去了,冷不丁地说了句:“这样吧,你给她纹个鹿的图案。”
我一下就呆了,转过头刚好与他四目相对。
在那一瞬间,他那双如同一汪潭水一般深不见底的眼眸中仿佛只有我。
金钟仁哦了一声,故意拉长了音。看了鹿晗一眼后一脸的坏笑地拿出刺青的工具在我面前摆开,我的内心突然感到惴惴不安,那种感觉就好像罪犯上刑场被蒙着眼睛等待枪决一样。
店里的CD机开始悠悠地放起歌来,是范晓萱的《氧气》:
沉入越来越深的海底
我开始想念你
我好孤寂
跌进越来越冷的爱里
我快不能呼吸
我想要你
人活著赖著一口氧气
氧气是你
……
伴随着歌声我竟在不知不觉中沉沉地睡去。
最后是鹿晗叫醒的我。
从涅槃出来以后,整个人如释重负,呼吸好像也顺畅了许多。
鹿晗管我和他身上的纹身取名为呼吸,我问他为什么,他却给了我一个很肉麻的答案:
他说他是我的呼吸,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
【捌】
十八岁那年的高考我考了全校倒数第三,我的父亲因此气了个半死。他从房间里拿出一根一米左右长的皮鞭子,狠狠地抽向我,边抽嘴里还边念念有词道:“我他妈怎么养了你这么个没出息的东西!”
我冷冷地斜视着他和站在他身旁的女人,眼底是满满的厌恶:“有什么样的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女儿,这可怪不了我。”
只见他使劲地抚摸着自己的胸口不停地喘息,大概是被我气疯了。我随手丢下从他手中抢过的皮鞭,摔门而去。
“你走,你走就有本事永远别回来!”
之后,我就真的没再回过那个家。我忍了他们十五年,所以我不能再忍他们十五年,与其像个蝼蚁一样在他们的脚底下讨生活,倒不如自己一个人出去闯荡闯荡来的快活。
鹿晗帮我擦药的时候说我怎么这么坚强,被打成这样也不哭。我和他开了个玩笑,我说我是金刚不坏之躯,所以这点痛根本不算什么。
其实你我都懂,我哪是什么金刚不坏之躯,我只不过是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早已练就了一颗麻木不仁的心。
高考成绩出来后,班里组织了一个毕业Party,酒足饭饱后大家相互寒暄几句也就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好像周围的所有人都有了出路,唯独我和鹿晗俩人,整个暑假都窝在十几平米的出租屋里打LOL,无所事事。
清晨,我是被林希栀手机的震动弄醒的。
半梦半醒之间,我依稀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
“你可不可以帮我劝劝她,让她回来。”
我烦躁地将枕头盖在头上,翻了个身后继续进入梦乡。至于我为什么会住在林希栀的家里,还得从三天前我和鹿晗的大吵一架说起。
我和他之间很少争吵,最多最多等我发完脾气过后也就没事了。这一次的冷战,大约持续了三天之久,我和他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型的,他如果不理我的话,我自然而然的也不会理他。
“你老实说那个男的是谁?”鹿晗堵在门口不让我进去,那时已是午夜。
我感到四肢乏力,眼皮沉重地垂了下来,昏昏欲睡。我乞求道:“鹿晗,我今天很累,你有什么事明天再问,先让我进去吧。”
他如牛一般的倔脾气是我最讨厌的一点。
“你说,说完了再进去”
我有些不耐烦:“吴世勋,我高中同学,你见过的。”
他环抱双肩别有深意的地看着我:“我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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