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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上海深情年代-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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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三拉着她细柔的小手,艰难开口:“小意,你对我这么好,我到死都会记着!可是,我不能!闫爷从小带我入门,你是他唯一的女儿,我带你走,这太忤逆不道了!”
仆人在花园门口喊:“小姐,你还在吗?夫人叫你!”
闫意抽出手帕拭泪,看阿三没有反应,恨得甩开他扔开手帕跑出去。
喧声阵阵传来,阿三心乱如麻,脚下竟然蹭出一处坑来。
直到深夜,常啸天才回到和林健同住的公寓。他喝开搀扶的兄弟,站不稳一头栽在床上。
林健打发了手下,关门调头,见常啸天忽地跃起,在桌上抄过家什便呕,害得林健也跟了他一通忙乱,又是倒水又是拿毛巾。
常啸天漱口,才发现腌臜物全吐进林健鼓捣的什么器具里,控制不住大摇其头:“阿健,这算什么!你拉我一下吗!这又做的什么,飞机吗?糟蹋了,糟蹋了!”
林健沉默着拿下杯子,递上毛巾,常啸天胡乱一抹脸,斜在床上以拳砸头:“还好,没出洋相!老倪烂醉成泥,当时就睡桌子下了,雷彪是被手下抬回去的,我比他们强多了,我是走上来的!”
隔了一会又笑叫:“我是走上来的!”
林健绞了毛巾敷衍道:“知道了,你是走上来的! 喝了多少呀?肯定人人敬你了。”
常啸天支起身,对了兄弟的背影舌头打卷,醉眼朦胧,却一脸正色:“错了!是我们,是敬我们!今天是我们的大日子,我们得偿所愿!两年了,终于拼出头了,从此之后,我常啸天,你林健,走到哪里都没人敢欺负我们了!”
林健摇摇头上前把湿毛巾覆上他的脸,常啸天在毛巾下边兀自不停:“怎么不说话?你不高兴!你不知道,那些人叫我天哥,敬我酒的时候,我只想快点回来,就为了和你说这几句话!”
林健应道:“睡了!明天还有大把的事,汪铭九的摊子够你收拾的。”
“有你呢,我怕什么?”常啸天在床上横成一个大字,突然又想到什么,自顾自地笑:“对了阿健,忘了告诉你,闫爷的千金那叫一个漂亮!今天还在席上给大家敬酒,颇有些林黛玉的风采。为防他们乱点鸳鸯谱,我要先下手为强!”
林健这才急了,叉腰喝道:“你到底喝了多少呀?别玩出火来,那可是闫森的女儿!”
“真当我醉了不是,小看我! ”常啸天乜斜了双眼,看着兄弟怎么都是一个笑,比划着放下手,声音渐渐小下去:“我是想把她介绍给你。大笨蛋!”
说着说着,竟起了鼾声。
民国初期的上海租界,既是梦想实现的年代,也是创造神话的年代,常啸天和林健兄弟俩从此发迹!
常啸天仗了有些英文底子,加上善交际肯表现,同外国人打交道比老汪更胜一筹。很快,他就赢得了法国人的注意,接手了风雷堂,在法租界声名日响。林健是他最强有力的支持者,他枪法精妙,心思缜密,不断扫平敢于作对的小帮派,在租界,提起他的名字,帮派中人个个变色,风头一时无两。新鲜出炉的两兄弟,联手巩固地盘,汪铭九留下的生意,只沉闷了半月有余,又兴兴旺旺地发展起来,而且势头比以往更为红火。在洪门内,常啸天份量自然越来越重,名声也越传越广,成了小兄弟们争相效仿的偶像。
当然,这一切也要得益于闫森不遗余力的提拔。他看到财源又滚滚自租界而来,新提携的年轻人如此得力,自然喜出望外,常挂在嘴边一句话:“阿天这小子,天生硬是吃这碗饭的!”
不到半年,一种说法已经在门中流传开来,闫爷要选常啸天做接班人。
闫公馆。
常啸天腰板笔直陪坐在烟榻旁,军人作风总是让他显示出格外的气度,洗耳恭听的姿态又让那躺着的老人觉得很舒服。
闫森喷出一口烟来,笑道:“什么斧头帮,也敢借个洪字说话!早看出周老大这小子不是他妈个东西。他放纵手下跟你做对,就是没把我闫森放在眼里。只管灭他,事不怕大,有我!”
常啸天总是能感受到闫森重视和放任,迄今为止,他也从未让他失望过。如今在闫府,常啸天可以长驱直入,不用通报,而且经常留饭,闫森愿意在这间装饰考究的烟房里招呼他,也是亲近的表示。吸鸦片这种时尚的事情,常啸天却始终提不起兴趣,他只做生意不沾唇,闫森也不勉强。常啸天看得出来,闫府上下正把他视作新宠,在他面前毕恭毕敬,背地儿都在悄悄议论着他。他们都以为他也许会是未来这里的一个新主人,因为老爷、夫人显然都拿他不当外人,而大小姐一见他就恨不能有个地缝儿钻进去的模样儿,更是招人怀疑。
从烟房走出来,常啸天深深呼吸着新鲜空气,突然看见一个身影匆匆离开。
“阿三!”他高声招呼。
阿三止步,慢腾腾转过身来,眼睛却瞅着地下:“常堂主,有事吗?”
常啸天大步走过去:“有事!找你几天了,一直见不到人,我还以为闫爷把你派出去了呢!”
阿三现在最不愿意见到他,巴不得躲得远远的永远不见才好:“常堂主,有事请吩咐!”
常啸天一巴掌拍向他肩头,把个阿三震得吃惊地抬起头来,常啸天似笑非笑:“什么时候这么客气起来?常堂主?叫起来不拗口吗?为什么不叫天哥,你以前不这样啊!”
阿三不好把手挪开,只道:“不同以前了,按规矩是该这么称呼的!”
“规矩?对了,你入门比我早十年,讲规矩我讲不过你。”常啸天笑意加深:“不过,我倒觉得好像是在那天的宴会上,有人敬了一杯酒,你小子便不爱理我了!”
“不要乱讲!”阿三象被剥光,直着脖子只喊了一嗓,便醒过腔,脸象煮熟的虾:“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常啸天站在台阶上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未止狠狠搂住阿三,拉他前行,边走边耳语道:“你的心思我刚刚才知道,兄弟间可别搞出什么误会。告诉你,我有女人! 而且,有个秘密不妨对你说,我不喜欢太瘦的女人。”
说完,松开阿三,声音转大:“用得上我,只要老弟一句话,到时候我助你一臂之力!”
阿三傻了。
常啸天掸掸大衣又拍拍手:“说完了,信不信我,以后当不当我是大哥,就看你自己了!”
他也不再看阿三,吹了口哨地向自己的座车走去,他和林健都买了新车,黑色别克。
民国一十六年,平安夜,法租界,朗度酒家。
风雷堂一班主事的兄弟,推杯换盏,猜拳行令,不亦乐乎。
林健独坐一隅,一动不动看着自己的手,似已入定。在众人眼里,林健和常啸天截然不同,他少言寡语,略显骄傲,很难和人融洽。他的思维仿佛永远游离于现实之外。若非敏捷的身手和令手人胆寒的玩命劲儿令兄弟们钦服,大家会认为他格色。在他无事可做的时候,他的眼光总是落寞地望向无人的地方,他的身边向来没有兄弟。
但是,他是洪门之中第一杀手,这个地位越来越无可争议。
常啸天靠过来,把一杯酒硬塞过手去,责备道:“阿健,过节了!兄弟们都看你呢!”
“觉得我扫兴,我走!”林健推开酒杯,站起来。
常啸天一把按住他:“阿健,你别逼我,给我时间!”
林健冷笑:“开工厂是你说的,我已经不想了!何况,我看我们现在这个样子,用贩鸦片的钱开了工厂,怕到时候也只会造出吗啡来!”
常啸天一拍桌子抬高声音:“既来之则安之!怎么你一直不认命?”
众人全看过来,林健一动不动,脸色却转青。
常啸天向大家挥挥手,拉了林健口气却软下来:“阿健,大过节的给我点面子好吗,我又没想惹你!”
林健看他一眼,也缓和地坐下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向就这个德行!”
“我要你快活起来,阿健,你懂不懂?你看你一天比一天消沉,早晚有一天会憋出病来!”
“你快活?”林健举起杯,对着灯光又转移了注意力,看起那汪黄色液体来。
常啸天灿然一笑:“当然,我和你不一样!我永远相信明天的太阳是最好的,我是常乐天!”
林健嘴角现出一抹冷笑。
常啸天终于燥了,一把扳过他的手,把杯子墩在桌上:“老弟,看看你我的手,沾了血了!别人的,亲人的,一辈子也别想洗清了!你老发愁有什么用,救得了自己吗?过去杀乱匪叛军军阀,差一点赔了自己的命,现在杀社会渣滓,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却能得到荣华富贵,大把兄弟,这有什么不好!”
“渣滓?”林健茫然抽出手:“杀的都是渣滓,我们又是什么?”
常啸天被他气个半死:“我怎么说你才能明白?”
林健又拿起杯子,凑近嘴边:“我是看不开,你连小女孩也当是渣滓?”
常啸天听他提起旧事,不由一愣:“和你说过多少遍了,真是闫老大派阿三杀的,不是我!”
“对,你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林健目光粘滞,一仰头一杯酒吞进喉咙。
常啸天叫他的模样气笑了:“你是谁,江湖第一杀手!居然为杀人苦恼,说出去有人信吗?”
林健放下杯:“名号是你封的,我从没想过当杀手,我只为自己杀人,而且绝不杀妇孺。”
常啸天马上封了另一顶高帽:“知道,我是大流氓,你是大英雄!我这个大流氓,就是为了成就你这个大英雄!”
林健终于笑了:“说点正经的,生意已经上了轨道,从现在开始慢慢转行,至少不做烟土这行,怎么样?”
常啸天皱起眉头,风雷堂的财源一半来自烟土生意,他回头看看那班快乐的兄弟:“阿健听我说,有些事情上手容易放手难。几千口子人一下断了大财路,闫老大那里怎么交待呀?”
“我总觉得现在有点树大招风。居安思危,应该多想退路。你看报纸没有,政府成立了禁烟委员会……”
常啸天点头:“哎,这才象话,兄弟同心才能天下无敌!走,和大家伙一块喝!这事明天再说。”
“不喝了,醉了。你也少喝为妙,免得未来的岳丈大人讨厌!”
“什么岳丈,八字没一撇呢!笑话我!”
“头一次见你在乎一个女人,这蒋小姐真是不简单!”
常啸天掏出表:“亏你提醒,今天迟到我就惨了。这里交给你,不许走!辛苦一年了,不能扫了兄弟们的兴致!”
没等林健反应,他起身喊道:“哎大家尽情吃尽情喝,要出去找乐子就算在你们健哥头上,不醉不归呀!我有事先走一步!”
说罢,狠狠一拍林健的后背,林健无奈,勉强举举杯,满座又鼓噪起来。
第三章 患难之交
常啸天刚刚坐进别克,,见林健突然又出现在车旁,他推开车门,林健伏下身:“一个人?”
“约会带什么人?烟土船一个月没进来了,禁烟委员会找不上我!”
“去什么地方?我叫人跟着。”
“用不着这么麻烦吧?”
“不行!又不是没出过事,尤其是在蒋小姐面前!”
“真有你的!”常啸天拗不过他,只好坦白行止:“八点先到蒋清家,然后去参加她好朋友的派对,我真不知道在哪里。”
“好,你走,我安排!”林健直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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