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助鬼师已上线-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做鬼的这一个星期,也见过其他鬼,没有一个鬼像她一样,光明正大的在太阳底下走。
  在吴家,余媚随随便便就把那死老太婆和吴海生弄成那个样子,让她敬畏又钦佩。
  余媚无聊的给黑无常发信息:黑无常,我有影子了。
  叮咚,系统提示您一条新信息。
  余媚勾勾嘴角,她就知道黑无常这家伙肯定在躲她!
  “我也不知道,稀里糊涂的就有了影子。”
  余媚编辑好字,把信息发送出去。
  哼!
  让你躲我,看我不心痒死你!
  作为一个鬼魂能像正常人一样,有身体有影子,这逼还不够吹吗!
  很快,黑无常的信息就发送过来:你仔细想一想,发现有影子之前做了什么事。
  余媚看了眼地上的程何芳,淡定的发送五个字:我也不知道。
  这话倒不是在骗黑无常,她确实是不知道,绑定器提示有任务,她赶过来阻止程何芳杀人,程何芳就在融合在她的身体一部分。
  难道是因为她和玉灵融合在一起了,所以附加这个功能?


第72章 怪异现象
  天边乌云密布,一声雷响,黄豆大的砸在芦苇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这鬼天气,余媚抹掉额头上的雨,嫌弃的甩甩手,上午艳阳天,下午倾盆大雨,还是老天爷会玩。
  “余媚,我们找个地方躲雨吧?”
  “不用。”
  余媚摇身一变,变成魂体,雨下的再大都淋不着她。
  所以说做人麻烦啊,太阳太大怕热,风雪天怕冷,像这种突发性大暴雨没地方躲,直接成了落汤鸡。
  还是做鬼好,余媚偏头看了程何芳一眼,成了魂体后程何芳自主的脱离她,站在一边。
  余媚有个猜想,是不是只有她凝实出身体的状态,程何芳才可以跟她融合?
  这个想法有待实践,如果结果如她猜想的一般,就落实了她的变化皆来自于于玉灵。
  可惜玉灵刚苏醒,上次谈话后就一直沉睡修养,她有心求证,没人给她解惑。
  雨还在稀里哗啦的下,芦苇都被雨压弯了腰,翻动过的泥巴成了泥巴糊糊酱,露出一只手。
  不知道是不是爪子没肉,也或者是野狗吃饱了,尸体的手保存得很完整。
  “程何芳,要不要给你报警?”
  余媚扭头望着程何芳,毕竟尸体是她的,当事人就在现场她不好做主。
  程何芳道:“报警很麻烦吗?”
  “有点麻烦,第一案发现场就在这里,野狗啃食的痕迹也在这里,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到这里来,要是报警不好解释。”
  程何芳阴色沉沉的望着尸体,过了会摇头道:“不用,我爸妈早就死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在乎我的生死,
  人都已经死了,何必在乎这具尸体。”
  余媚点头,说的也是,她自己的尸体说不定被分成小块在哪个容器里用药水泡着呢。
  “程何芳,咱商量个事情。”
  “啥事?”程何芳看着余媚,一脸不解。
  “你没见过你现在的样子吧。”余媚拿出一把镜子,放在程何芳面前,血肉模糊稀巴烂的脸和坑坑洼洼变形了的脑袋出现在镜子里。
  “换张脸行吗?”
  余媚没有特殊嗜好,有人顶着这副惊悚的尊荣天天在你眼皮子底下逛,是个人都吃不消吧。
  程何芳沉默的望着镜中的自己,她目睹凶手行凶的整个过程,突然见到此时的样子,视觉冲击力很大。
  没结婚之前,她也是个爱美的女孩子,现在变成这副惨不忍睹的模样,一股怨气往上串。
  “冷静!”
  一道底喝拉回程何芳的神智,她不好意思的道:“对不起,我意志力太差了。”
  余媚无所谓的挥挥手,“很正常,要是谁把我弄成这样子,我非得一锤子捶死他。”
  顿了顿又说:“你放心,你心中的这口恶气没出,我就不会坐视不理。”
  潜意思就是:放心吧,这个仇我给你报!
  程何芳感激的望着余媚,不知道说什么好,谢谢说太多再说就廉价了。
  “呃,别感激我,各求所需,各求所需。”余媚说的都是大实话。
  虽然余媚重复强调各求所需,程何芳的感激不减反增,多好的人啊,付出不求回报的活**啊。
  余媚不知道程何芳已经补脑到**叔叔,她在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程何芳,你死后变成鬼在这里呆了七天是吗?”
  “对。”
  “有没有见到其他鬼?”
  “没有。”
  “你确定?”
  程何芳很肯定的点头,这七天是她最难熬的七天,不可能忘记!
  那就奇怪了,余媚望着地面,陷入沉思,按理说这地方埋了这么多具婴儿尸体,必定会有婴灵在附近飘荡,
  程何芳说她没有看到过,她也没看到过,那这些婴灵到哪里去?
  程何芳见余媚一下子变得这么严肃,不由得担忧的问:“发生什么事了吗?”
  余媚酝酿一下,开口道:“怕是有个不好的消息。”
  不好的消息,程何芳念头一转,焦急的问:“是不是妞妞有有什么不好的事?”
  余媚没有回答,转而问道:“你女儿的尸体埋在哪里?”
  程何芳紧张的指着一个方向:“在那边。”
  “我们过去。”
  两人来到妞妞埋葬的地方,余媚送出一道意念。
  “开!”
  地面像是被十几把铁楸同时挖动,大雨把泥土砸的坑坑洼洼,地势低的地方,积出几个水坑。
  十分钟过去,两人面前露出个大坑。
  程何芳扑倒在坑边,雨水穿透她的手,“怎么会这样?妞妞为什么不在这里?”
  悲恸的语气,再加上暴风雨,渲染出一种沉重的气氛。
  余媚道:“你让开,说不定孩子埋的深,我再挖深点试试。”
  “对对,肯定是这样,肯定是这样。”程何芳退开两步,不住的点头,不知道这样说是在说服余媚,还是说服她自己。
  她的尸体已经被野狗吃了,说不定野狗经常在这里寻食,她不敢往下想……
  “开!”
  泥土飞扬,一米,一米五,两米……
  坑越挖越深,尸体出现的几率越来越渺茫。
  到了三米的深度,余媚放弃了。
  靠一个人的力量,挖这么深的坑得要一两天,既然是做缺德行业的人,又怎么会挖这么深的坑。
  “没有……怎么会没有……”
  程何芳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地上,六神无主的望着地面低喃。
  过了好一会,她才抬起头,凄凉的望着余媚:“妞妞是不是跟我一样,被野狗吃了……难怪我总是梦见妞妞这么痛苦,被野狗吃了肯定很痛苦!我怎么这么傻……”
  程何芳悔恨的敲打头部,撕心裂肺的哭喊:妞妞,我的心肝,我的肉啊……
  余媚见她哭的这么惨都不好意思打扰她,“程何芳,你别哭了。”
  说出去的话被当成空气,余媚只好道:“你女儿的尸体没有被野狗吃了。”
  这回程何芳终于有反应了,她不哭不闹,眼神像极了溺水中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这跟救命稻草就是余媚。
  “真……真的吗?”
  余媚点头,“我们过来的时候,地面虽然有翻动的痕迹,但很平整,如果是野狗吃的,地面上的泥巴就应该凌乱,还会有很多脚印。”


第73章 尸体被盗
  程何芳心情随着余媚的话,阴转晴。
  余媚所说的话,她深信不疑,既然余媚说妞妞没有被野狗吃掉,那就一定没有被野狗吃掉。
  程何芳咻的一下,站起来,期待的望着余媚:“你继续说。”
  余媚摊摊手:“我无话可说,该说的已经说完了。”
  尸体不见无非两个原因,第一个,尸体根本就没有埋在这里。
  第二:盗尸!
  余媚更想让真相倾向第一个,程何芳已经把结果定向第一个,她气势汹汹的说:“一定是那个臭男人骗我,我们去找他!”
  余媚点点头,“走吧。”
  她没有说,如果尸体没有埋在这里,为什么这里会有泥土翻动的痕迹?
  如果事情没有埋在这里,为什么在她葬身之地会有锄头。
  两人风雨兼程,直奔医院。
  镇上的医院有很多个年头了,建筑物都非常陈旧,孙大贵骑着摩托车从医院出来。
  天下这么大的雨,正事办不了,只好骑着摩托车往家里走。
  他不是正式的医值人员,没有资格住在医院的宿舍,为了方便,他在医院的不远处租了一间房子,就是上次带程何芳进去的房子。
  摩托车开到楼道下熄了火,楼到你不准停车,孙大贵穿着雨衣往里面冲,下车的时候腿没注意刮黑色袋子,脚底一个踉跄,黑色袋子掉在地上。
  他扭头四周看了一下,见没有人赶忙把黑色袋子提起来,放在车架底板,就往楼道里躲雨。
  孙大贵住在三楼,准么上楼梯的时候停顿一下,他扭身看了下车架底板上的黑色袋子,犹豫了一会,又跑到雨中去,把黑色袋子提上楼。
  袋子有点重,孙大贵人矮,废了好大一番力气才把黑色袋子提到三楼,开锁,进屋,关门,把黑色袋子往旁边一扔,坐在凳子上大口喘气。
  等歇够了,视线再度放在黑色袋子上。
  里面的东西不能给外人看到,只好提上来。
  余媚和程何芳对视一眼,两个灵婴跟着黑色袋子上,自然知道里面是什么。
  程何芳了犹豫一下,问道:“我们直接拷问他,还是跟着他,看他把孩子葬在哪里?”埋字她没说出口。
  余媚淡淡道:“反正不急在这一时,跟着他吧。”
  程何芳看到孙大贵就恨不得掐死他,她怕自己控制不住,便道:“我不想看到他,外面下这么大的雨,我在门口守着。”
  余媚了解其中缘由,点头道:“好,你出去吧,我在这里看着。”
  这一场雨,下了整整一下午,临近天黑的时候才停止,孙大贵从外面买了两瓶啤酒,三斤猪头肉,煮了些饭,吃饱后准备干活。
  孙大贵提起黑色袋子,拿了条干毛巾出门,天黑了,没有什么人走动,更加方便做事。
  他把摩托车上面的水擦干,黑色袋子放在车架底板,开着往外走。
  余媚和程何芳一路跟着,走的位置越来越偏,程何芳迟疑道:“这是往河边的方向……”
  余媚嗯了一声,“先看看再说。”
  孙大贵把自己尸体继续埋在河边,是仔细想过的。
  第一个原因,这个地方足够隐秘,他埋了好几年的尸体,都没有人发现。
  第二个原因,这一块的地形他熟悉。
  程何芳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的时候,确实吓了他一大跳,回家冷静想想,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尸体埋的多了,也不在乎这一具。
  至于杀死程何芳的凶手,说不定他杀了人心里害怕早逃走了,就算没有逃走他也不怕。
  他连死人都不怕,难道还会怕活人。
  各方面的综合考虑,孙大贵还是决定继续埋在芦苇里。
  摩托车在河边停下,孙大贵这一次准备了心锄头,提着黑袋子走进芦苇中。
  挖坑,埋人,很熟悉的流程,做完这一切后,孙大贵把锄头藏好,开车回家。
  程何芳眼瞅着孙大贵走了,开口道:“就这么让他走了?”
  余媚神色淡淡的说:“你要是不想让他走,也可以留下他,我在这里,不会让你被怨念控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