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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白鑫 完结+番外-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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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传出去,白鑫的名声又会臭得不要不要了。白鑫愤而驳斥道:“她偷我的钱!我那些银钱用一件旧肚兜裹着放在铺盖里,被她偷了藏在身上,现在可是被我抓了个正着!”
宝花如何甘愿,反而抵赖道:“你胡说什么!那明明是我前阵子积攒下来的!”为令人信服,她指着白鑫手中的红布包说:“这布料还有上面的绣工,如何能是你用得起的东西!”
一时,屋子里的都将目光投向白鑫手中。宝丽偷偷拉了拉江氏的衣袖,江氏于是抢先傅氏一步摸到红布包。白鑫对她不反感,便将之交给她查看。
江氏没拆开,银子仍旧包着,拿在手中份量不轻,“这是给出生不久的幼子穿的吧。还别说,好料子,是绸的吧?颜色不光鲜,瞧着像好多年前的。竟然是金线绣的小老虎,绣工精细独特,,咦,似乎在哪见过?”江氏眼力好,一下就辨认出明细。至于最后那句,她并非玩笑,是真的有见过相似的绣法。
“看,我没说错吧。这样的好东西白鑫哪里会有,分明是他想抢我钱!”宝花在傅氏怀里洋洋得意。
那件红色婴儿肚兜被大家都看过后,白鑫便收回来,若是真叫他把钱交出去,那他可不会乖乖照办。
宝夕都忍不住要帮白鑫说话了,傅氏却脸色不太好,同样不好的郑氏出乎意料地说:“该干嘛干嘛去!这事不许再提!今日就当什么都没发现过。”
“可是,阿麼——”
“叫什么叫,叫魂啊!我还没死呢!绣活不去做,不想吃饭啦!”郑氏的口气相当之糟糕。
傅氏拦着宝花,笑呵呵的说:“阿姆您又在说笑,您可是要活到百岁,看着快要出世的曾孙长大后给您生玄孙呢!”
万春晖极有眼色地接过话:“可不是,阿麼长命百岁,抱了曾孙再抱玄孙,玄孙之后还有玄玄孙。”
说到子嗣上面,郑氏方才阴转多云。
几人相继离开,白鑫和宝丽等人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郑氏为何态度大转变,白鑫猜测跟原主留下来的肚兜有关。
“阿姆,阿麼怎么突然冲阿花发火?”江氏没走,宝丽便问道。
江氏自己也不懂,还是看到傅氏的样子才想到的。她没回答长女的问题,反而对白鑫道:“阿鑫,这件可是你姆父留下来的?”
白鑫不是很肯定地说:“应该是吧,我小时候穿的。”
江氏莞尔,“当年你姆父在兄弟姊妹中行末,颇受宠。听你二伯说,你们阿麼最喜欢的就是他。我来白家后,也见识过,家中得了好东西,头一份便是给他。即便是突然有了你,村里人纷纷嘲笑骂咱们家,甚至说必须把你拿掉,你姆父不同意,你们阿公阿麼也就没同意。你姆父不说你父亲是谁,二老问不出,只在背后叹气。老爷子早年同这宅子的主人关系不错,得了匹大红缎子,一直不舍得用,待你姆父长大预备着给他做嫁衣。”
这些算是白家秘辛,听得几个小的诧异非常,无不动容。
“嫁衣没用上,就拆了给你做成各种小衣。你们阿麼绣活在咱们村是数一数二的,不过自我和大嫂进了家门,她就基本不动针线了。对你姆父倒是不同,你的小衣大部分都是她给做的。”
江氏的话到此为止,把几个孩子赶去做事情,她差不多该准备晚饭了。
白鑫没料到郑氏还有好的方面,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郑氏极度讨厌他。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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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转天,白鑫没能继续开垦自己的地,郑氏命他在家照顾宝书,而她则领着老大白其风、傅氏江氏回娘家。郑氏娘家在桓平镇的郑庄,就在东西村的东南方向,两村相邻距离不远。郑氏双亲已故,娘家三兄弟仅剩一个弟弟郑昇荣还在,昨夜他家来人报丧,去世的是郑昇荣唯一的儿子郑世兴。郑氏恨不能连夜赶过去,这才把宝书交给白鑫带。
几个长辈的身影不见之后,宝书小小地打了个哈欠,仰头朝白鑫伸手喊道:“抱。”
可爱萌!白鑫心脏仿佛受到致命一击,瞬间软成一团,听话地将他稚嫩的小身子抱起来。宝书一手扒住白鑫的脖子,另一手霸气地朝屋里一指:“回去睡觉!”
白鑫走了两步才醒悟过来,小家伙是看到长辈们不在要接着睡懒觉?
万春晖肚子越发大了,郑氏就没一大早把他叫起。现在前院就是几个半大孩子在,白老爷子在小事上不怎么管束孙儿们,宝书才敢这般使性子。
“阿鑫你带他进去吧,天色还早,再睡会没事。”宝丽作为老大吩咐道。
宝书便越加神气地看着白鑫下令:“快走!”
白鑫一乐,作为恭敬样子回道:“谨听小公子吩咐!”
宝书被他逗得高兴,‘咯咯咯咯’笑起来。白鑫趁机在他红嫩的小脸上亲了一下,只觉这小孩实在叫人喜欢,若是他将来也有这么个孩子……
郑氏娘家办了三天的白事,郑氏领儿子媳妇帮着忙活了三天。待他们回家后,白鑫终于有空去伺弄他的田。白宝书被他照顾了三天,很是欢喜——毕竟白家没有他的玩伴,也没有亲兄长能带着他出去玩。
出门的时候白鑫还是很高兴的,悠悠然的到了田边,眼前所见气得他一锄头砸在地上。
原本这地叫白鑫开垦了一半,另一半杂草丛生;如今被一条排水沟划分成两半,一半仍旧是白鑫开垦过没种的,另一半却已经处理好了,一个大男人正在上面种地瓜!
察觉到白鑫的存在,男人回眸一笑:“小孩仔啊,你也来干活。”
男人年纪不小,蓄了胡须,眼角叠起数条皱纹,长了一张叫人心生好感的脸面。
白鑫沉默地走过去,站在男人对面,“这是我开的地。”
然而,男人微微一愣,复次笑道:“这样啊,叔叔是近日搬来这个村住的,没有地种,便在各种转了转,随后见这里几天都没人来,想是没人要了呢,才把这块地开了。你瞧,叔叔在中间挖了个小沟,那块地没动,这样你一半我一半做个邻居,好吧。”
思量一番确定没必要在男人那张好人脸上揍一拳,白鑫暗自警醒自己今后做事要周全些,这地本来就不是他的,又没过来占有,被人抢走只能怪自己了。
两人达成共识,闲聊几句得知,男人叫作林寻,原本是兵营里的一名伙夫,不料会在一次战役中受重伤,便退回来;他唯一的亲旧却是在沽棠镇翻地龙时丧命了。
“沽棠镇?”白鑫好奇道。
“沽棠镇与这边隔着一座寿山,少有来往,无怪你不知道。”林寻叹息道:“此次天灾,沽棠镇十之八九毁于一旦,活下来的百姓不到十之一二。”
白鑫原以为地震级数不是很高,却原来震中不在此,不由得感谢自己在地震时能从山里回来。说起来,阿金自己一个蛇在野外很少出现,即便出现也是等到大晚上跑来跟他挤作一团,倒是省下他喂食的麻烦。
白鑫早上的计划是过来解决荒地,被林寻破坏掉,这会便显得无所事事,见林寻在种地瓜,便凑过去看能不能蹭一点地瓜藤。瞧了两眼,白鑫指着被林寻埋入土里的地瓜笑道:“你种错了林叔!”
林寻不明所以:“什么?”
前世的白鑫长在中南地区,本以为有着年少时的种地经验,在这世能灵活应用呢,不料此地气候环境并不一样。得亏跟着白家人下过地干过活,此时到可以为林寻指点一二:“镐开一层土,洒点肥,将地瓜一个个放入整齐排开,再把土盖上,待它长出藤后,剪下一根根嫩枝;这些嫩枝就可以直接种田里长出地瓜啦。”
林寻:“……”
“对了,最好在土上盖一层稻草,听说这样地瓜长芽快。”
林寻没想到白鑫这么点大居然懂得如何种地瓜,好奇问道:“直接种下地瓜为何不可?更简便不是么。”
白鑫从脑子里面翻找出答案:“大人们说那样耗肥力,要多施肥。”
林寻恍然大悟地点头,却引起白鑫疑惑:“林叔入伍前竟没种过地么?”
“哈哈,叔少时住在镇子上。”林寻面色不改,说道:“叔要多谢阿鑫的帮忙啊,之后有什么需要可以跟叔说啊!叔先种点下去试试,原本长在此处的野草草根发达,那这土地肥力应该不错的,头年不施肥或也可以种粮食?”
春时长草耗肥、秋冬时草烂在土里化作肥,循环下来,似乎土壤并未被消耗过?白鑫稍微一想便放开了,同林寻讨了些地瓜种下,田埂上早前晒着的杂草在夏日里暴晒过,现在正好用上,夏天热,土上盖一层以免新长出的幼苗晒焦了。
两个新手磨磨蹭蹭伺弄土地弄到烈阳高照才结束,早上吃的汤水根本扛不住。白鑫又是正常发育期,这会饿得胃一抽一抽的能吞下一头猪!
林寻扛起锄头,心情不错地招呼白鑫道:“过来阿鑫,叔请你吃烤肉去!”
白鑫双眼发亮:“烤肉啊!林叔您太客气了,您不用这样,我跟您说的方法也是听别人讲的。”嘴上说着不要,他的脚却下意识地走到林寻身边。
林寻也不戳破他的嘴馋,径自将他的锄头也给抗在肩头,左手拦住他的小身板往山上走:“叔的打猎技巧还算不错,打一只猎物来让你尝尝。前面的小山头上有不少猎物,皆是些山鸡山兔什么的,你跟着我不会有危险。”
说起上山打猎,白鑫才想到今时不同往日,他这一身能力去山上抓只小猎物还不手到擒来?居然傻傻的光记得要种地,在白家都没吃饱过,吃饱长身体啊!白鑫不禁啪了下脑袋:这猪脑子!
林寻吓一跳,关心道:“阿鑫怎的?”
白鑫呵呵一笑:“大约是饿晕了。”
林寻:“……”
作者有话要说:
嗯,本人归来,正式更文,尽量日更甚至N更——谢谢支持!
PS:
【今天一不留神被个专业高冷玻璃心“看上”,真悲哀~~说自己是猪,都要小心被她理解成在骂她是猪,o(︶︿︶)o 唉】
第13章 第 13 章
小山头上老树高枝少,灌木丛多,偶尔能见到几座坟头。林寻细心搜寻地面的痕迹,随后选了两个位置分别挖了一个洞坑,小心掩盖好。其中一个上面加盖着一层幼嫩剑草,白鑫听他解释说这草是兔子最爱;另一个洞坑上则洒了不少附近抓来的虫类。
可惜虫子们轻松突破林寻设下的障碍纷纷往外爬,他俩人还没躲藏起来,这虫子就爬得到处是,洞坑上面没剩几只了。白鑫肚子正等着烤肉呢,赶紧将虫儿一一抓回来放好。这么一来,他二人便在此处陷阱周围找了个位置藏好。
蹲了一会猎物没来,白鑫再次跑出去将那些不安分的虫儿们抓捕回来。林寻见状,心里寻思着:为防诱饵跑掉,他抓来的虫类不是短足无足基本靠蠕动行走、即是被剪掉足翅瘫痪了的。叫他不禁怀疑自己多年的捕猎技能,是否漏掉某一细节。
两人蜷缩着身子窝在灌木丛中等了一刻,便在白鑫欲再次出去时,一只黑黄山鸡从远处晃晃悠悠而来,其后跟随着两只小一点黄鸡,破有一种“大王在巡山”的气势。
黑黄的警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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