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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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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孟浪说完话,光明老头就走了。
  拥有了朦胧之眼,孟浪心想等以后有人再请他当律师,当需要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时,他就用朦胧之眼把真相给蒙蔽住,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这天,忽然有个人闯进了律所里头,刘虎抬头一看,忙站起来问是什么事。
  只见进到律所的这个妇人着急地道:“我想找一位律师。”
  刘虎听说要找律师,忙把她引到会客室见面,听一听是什么事。
  妇人进去后,就对刘虎道:“我丈夫出事了,让公安给抓起来了。”
  刘虎听说是刑事案子,觉得自己办不了,就去告诉孟浪,问孟浪怎么办。
  孟浪因刚刚办过刑事案子,因此对刑案也产生了兴趣,便走过来一起与当事人见面。
  妇人见到他们后,便把情况详细讲了,她丈夫涉嫌犯了抢奸罪,让公安给刑拘了,然而这事又让她有点难以启齿,犹豫大半天,才把整个情况讲了出来。
  听完之后,他和刘虎两人心里头都暗乐了,怎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第一百二十一章 排除合理怀疑
  妇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是闺蜜,李某经常住在张某家,而张某的丈夫王某因为工作原因经常不在家。
  有一天,王某出差在外地,因单位有事紧急回家,回到家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张某则因母亲突然住院而离开家里,等到王某回来的时候,只有李某一人住在张某家。
  所谓久别胜新婚,王某回家后,便迫不及待地要去找妻子啪啪啪。孰料就摸到了李某所睡的床上。
  平时他妻子就住在李某所居住的房间,因而进去后,是轻车熟路,上床就跟李某发生了关系。
  等到李某被惊醒后,才发现木已成舟,而王某被吓了一跳,一时间急忙停止了。
  但让王某没想到的是,李某看清楚是他后,不但没生气,反而示意王某继续,于是两人就继续缠绵起来,仿佛是干柴烈火,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才疲惫地睡去。
  等到张某把生病的母亲安顿好后,又回到家中,便发现王某和李某睡在了一张床上,直接就把她给惊呆了。
  她绝没想到自己的闺蜜居然会跟自己的丈夫勾搭在了一起,立刻大光其火,把二人从床上抓了起来。
  李某一看见张某回来,顿时惊慌失措,连忙解释道:“不是我的事,是你丈夫爬到我床上,我根本不知道。”
  张某哪里肯信,就要打向李某,李某又忙叫道:“是你丈夫抢奸我,不关我的事。”
  张某听到这话,就指着王某问:“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某一时支支吾吾说不上来,脸上直冒汗,看到他这个样子,张某更加生气了,觉得一定是他们两人早背着自己勾搭在一起,趁自己没在家,就睡到一张床上了。
  她转过头又要去跟李某理论,李某为了摆脱她的指责,便开始坚决地说道:“是你丈夫抢奸我,等我发现时,已经晚了,我要报警!”
  “你要报警,好,你报啊,现在就报,如果是他抢奸了你,就把他给抓起来!”张某一时在气头上,就让李某报警。
  李某听了,拿起电话真的就报了警,而王某此时仿佛被吓昏了头,坐在一边垂头丧气,并没有把报警的事当回事,等到李某报完了警,警察接到报警后来到张某家时,三人还正坐在那里生闷气呢。
  警察便将王某和李某一起传讯到警察局,李某此时就坚持说王某是抢奸她,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她发生了关系,等到她发现时已经晚了。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男人违背妇女意愿与妇女发生关系,那就是抢奸,警方根据李某所讲的情况,认定此案涉嫌刑事犯罪,当即立案侦查。
  而王某在警方询问时,前半部分与李某讲的一模一样,那就印证起来了,只是到了后半部分,王某辩解,李某当时也是同意的。
  而李某则讲,等到她发现时,已经晚了,她虽然不同意,但是王某已经得逞,她反抗不了了。
  后半部分两人的叙述虽然有所差异,但是警方考虑到在当时情况下,李某真的可能反抗不了,因此王某的供述与李某的陈述并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因而基本上就认定王某是趁着李某熟睡之机,抢奸了李某,事实证据确凿,直接就把王某给刑拘了。
  等到王某被刑拘之后,张某才醒悟过来,有些反悔,虽然王某与李某发生了关系,背叛了她,但是毕竟王某是她的丈夫,现在王某被刑拘,事情就弄大了。
  回过头来忙去找李某商议此事,想让她撤销报案,然而此时李某拒绝了她,也不再与她见面。
  这下张某慌了起来,连忙四处找律师,就找到孟浪这儿来了。
  孟浪了解了案件的整个情况,便寻思着这个案子该怎么办。他先与刘虎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王某。
  向王某进一步了解了情况,了解完详细情况后,他回来与刘虎裘宣相两人商议,研究这件事情到底构不构成抢奸罪。
  裘宣相说:“我觉得不构成抢奸罪,因为李某后来是同意的,双方是你情我愿,怎么能说王某是抢奸呢?”
  刘虎却道:“我觉得构成抢奸,李某当时正熟睡,王某跑到她的床上,趁着她熟睡之机,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明显违背了李某的意愿,而至于说李某后来同意他继续发生性关系,只是王某的一面之词,而且当时两人木已成舟,李某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力气了,她后来的同意只能减轻王某的责任,但是不能免除他的责任,所以定他抢奸应当是没问题的。”
  “李某怎么没有反抗的力气?如果李某不想跟王某发生关系,等到她发现后,完全可以表示拒绝,王某就不可能再继续下去的。”裘宣相还是坚持无罪的意见。
  刘虎道:“李某是女人,男人都已经把她那样了,她还能有力气反抗?你太不了解女人了吧,老球?”
  这话把裘宣相给说的满脸通红,嘟哝着道:“我不了解,你了解啊?你和我一样都是单身狗。”
  刘虎笑道:“我虽然是单身狗,可不代表我不了解女人啊,要不你问问老狼,是不是这样?老狼可是过来人。”
  孟浪闻言,笑了,道:“你们二位争论这个问题干什么?现在王某和李某的话都不能全信,你们想想,王某上了床后,难道真的不能发现李某不是他的妻子?同样,李某难道睡的就那么死,有人进了屋,并且上了她的床,她一点也没有察觉?这事也太蹊跷了。但刑法有一条原则性规定,构罪必须排除合理怀疑,如果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案子就不能定。在本案中,我们是否可以合理怀疑,李某与王某之间存在你情我愿的情况?
  王某上了李某的床,李某能等到王某与她发生性关系时,才发现王某上错床吗?发现王某上错床后,李某的反应会是什么?是无法反抗,还是半推半就,或者是像王某所说的,示意他继续呢?从现有的证据来看,我们无法得出唯一的结论,因此,本案有可能是一个错案,王某应当是无罪的。”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不是升级版
  孟浪向警察局提交了律师意见,申请保释王某。
  王某此时已经被刑拘了三天,再不申请保释,警察局就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警察局收到申请后,出于案件上的考虑,没有同意律师的申请。因为他们担心,万一同意保释后,李某作为抢奸案件的被害人,可能会受到王某的骚扰,进而导致案子发生变化,所以就驳回了孟浪所提交的申请。
  警察局不同意保释,孟浪暂时没有办法,他想了想,其实想去找一下李某,如果李某能说明真相,向警察局申请撤销案件,即使案子撤销不了,警察局也会慎重考虑,将王某保释。
  然而作为一名辩护律师,与被害人接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如果被害人因此改变了证言,辩护律师搞不好就会涉嫌犯罪,刑法三百零六条有一条专门针对辩护人的规定,即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这可是悬在辩护人头上的一只达摩克利斯之剑。
  孟浪盘算半天,没敢去。
  不料,富春秀这天来找他,说她亲戚有一个案子想让他帮忙代理。
  孟浪忙问是什么案子?富春秀就告诉他,是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她亲戚买了地产商的一套房子,约定几年前就要交房,结果一直拖到去年才把房子交到她亲戚手中。
  在未交房之前,她亲戚因房屋未能及时交付,导致无法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她亲戚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未能及时还上,地产公司作为贷款保证人替她归还了欠款。
  地产公司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赔偿地产公司的损失。
  听了她的讲述,孟浪点点头,告诉她,让她亲戚过来找他,律师费看在她的面子上,只收一半,问她可不可以?
  富春秀笑了,道:“孟浪,律师费你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过来找你,还是觉得你水平高,能打赢这个官司。”
  孟浪灿然一笑,道:“我也不敢保证能打赢,但是你的面子我一定要给,如果不是所里规定,我一分钱律师费都可以不要。”
  富春秀笑意甜甜,如大姐姐般地望着他。
  孟浪心里突然生出一个想法,说道:“富姐,我有个刑事案子,想见一见被害人,你看可不可以?”
  富春秀目光一动,问:“你见被害人干什么?”
  孟浪道:“因为我想把案子了解的清楚一些,同时这个被害人很可能说了谎,我想向她求证一下。”
  富春秀皱眉不语。
  过了半天,才说道:“孟浪,警察办案也不容易,你要是去见被害人,万一被害人改变之前的证言了,你岂不是有麻烦?”
  孟浪道:“我也知道这个情况,但是我绝对不会去引诱威胁被害人改变证言,只想确认一下她的证词,这个不违法吧?”
  富春秀闻言,还是劝道:“这个你最好还是不去。”
  孟浪想了想道:“富姐,要不这样你看行不行,我想让您陪着我去见一见被害人好不好,你从中间作个见证,办案人员就不会误解我了吧?”
  富春秀吃了一惊,指着自己道:“我陪你去?那怎么能行,我不是办案人员,不合适,不合适。”
  见她也是有疑虑,孟浪道:“富姐,你就帮我一回忙嘛,这个案子也是你们局办的吧?要不麻烦你跟办案人员说一说,请他们一起到现场,就不怕我去让被害人改变证言了吧?”
  富春秀看了看他,碍于情面,想了一会儿说道:“这个事情,我回去帮你问问,如果他们同意的话,我就陪你和他们一起去见证一下。”
  富春秀回去后,找办案人员说这个事情,办案人员听了,则是碍于她的情面,表示这个事情可以做,毕竟法律又不禁止辩护律师去见被害人,关键是被害人愿意见他吗?
  孟浪心里有办法,他转头就让张某跟李某联系。两人毕竟曾经是闺蜜,现在出了事情,两人闺蜜是没得做了,可是张某设法打电话给她,提出这个请求,李某最后还是同意了。
  李某同意与孟浪见面后,两人就约在一家咖啡馆里头见面,富春秀陪他一起过去,办案人员也来了一名。
  李某戴着一副口罩出现在孟浪面前,孟浪很想看一看她的姿容,结果没能如愿。
  或许她长的并不是太好看,只是王某恰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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