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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小寡妇-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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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给方月梅撑腰,她自此也老实了不少,可是跟她爹却是有了隔阂,再加上她总觉着要不是她爹做事孟浪,她肯定能嫁给苏涵的,所以她心里就有些恨她爹,打那以后,就很少来看她爹娘了。
这些事在村里传开后,村人就感慨说,看来还是老话说的好,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等着看吧,方有根的闺女方庆梅,要是再这么留下去,也会出事的。
谁能想到村民的话竟然是一语成谶,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莫梓枫是回方家屯的时候,才听冯嫂说了方屠夫到林娇杏家闹事这件事,他就记恨上方屠夫了,心里恼恨道,得了机会,非要让方屠夫吃些苦头才好,给林娇杏出出这口气。
除了记恨方屠夫,莫梓枫更挂心的,是苏涵是否真的对林娇杏有意,而林娇杏对苏涵又是个什么样的想法。
虽然林娇杏当着大伙儿的面,说她对苏涵没别的想法,可她一个寡妇,就算是她真的有意于苏涵,怕她也不会当众承认的吧?
而且苏涵竟然如此维护林娇杏的,为了林娇杏,不惜跟方屠夫翻了脸。
据莫梓枫所知,苏涵这个人,向来温和,就算是遇到了再生气的事,也多是淡笑处之,很少跟人翻脸。
可这回,他竟然当众说了那么狠绝的话。
若说他如此维护林娇杏,只是出于同村之谊,莫梓枫是无论如何也不信的。
莫梓枫虽然跟苏涵打交道不多,可他觉得苏涵这个人,除了对教孩子们念书格外热心些,其他事,跟他一样,淡漠的很,跟人说话时象是很温和,实际上却疏离的很。
这次苏涵的反应这么大,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在意林娇杏,所以才会当着林娇杏的面,把跟方月梅的关系撇得一干二净。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冒出一个念头(十三更)
一想到林娇杏跟苏涵家住的那么近,两人见面的机会那么多,莫梓枫心里就有些发堵,闷闷不乐了一整夜,可是第二天看到林娇杏的时候,他又有些高兴起来,因为他突然想到,一天之中,有大部分时间,林娇杏都是在小味轩的。
也就是说,他跟林娇杏相处的时间,其实比苏涵多得多。
而且,看林娇杏的言谈举止,对苏涵好象确实没有什么别的情意,要不然,他在她跟前提起苏涵的时候,她不会一点异样也没有。
莫梓枫放心了。
大灿和大柱跟着四英嫂学着招呼了几天客人,林娇杏便把四英嫂替换了下来,专门包饺子卖。
不出林娇杏所料,饺子一经推出,立刻大受欢迎。
而且因为饺子馅都是剁碎了的,其他饭馆酒楼就算是想模仿,因为不知道饺子馅的配料,也都无从下手,所以小味轩的“娇耳”,在彰德镇真正成了独一份,也成了小味轩的一个招牌,甚至有不少人从邻近县镇慕名而来,就为尝尝这大名鼎鼎的“娇耳”究竟有多好吃。
莫梓枫曾答应过他们,如果生意红火的话,到年底的时候,每人都会封一个大红包,所以大伙儿看到小味轩的生意这么好,就跟看到年底的大红包差不多,一个个都笑开了花。
人逢喜事精神爽,孙家老爹的身子也一天天的好了起来。
孙墨一个月有二两银子的工钱,爷儿两个住在小味轩,莫梓枫又不要他们出房租,所以孙墨的这二两银子,管住爷儿两个的吃喝就成了。
一般的穷苦人家,一年也就十几两银子的花销,平摊下来,一个月的花销还不到一百个大钱,这么一算,孙墨可就称得上是个“富人”了。
孙墨是个孝顺的,在自个儿爹身上花银子,那可是毫不吝啬,不光给他爹吃好的穿好的,就是抓药,也是什么药好抓什么。
孙家老爹本来就不是什么大病,长期营养不良,再加上忧思过多造成的。
如今孙墨有了立身安命的营生,算是解了他的后顾之忧,再加上现在吃的好吃的饱,这么养了一段日子,身子自然就硬朗了起来。
孙家老爹知道这一切都是莫梓枫和林娇杏带给他们爷儿两个的,所以他心里对这两人充满了感激,总想做些什么报答一下,所以身子好了以后,他就抢着做些力所能及的活,而且还一文工钱都不要。
林娇杏知道孙家老爹是想要报答她,可他到底岁数大了,而且就身子骨又弱,看他颤微微地抢着去劈柴,还真为他捏一把汗,生怕他一失手,再把斧子砍到自个儿脚上去。
孙家老爹一片热情,林娇杏怕伤了他的自尊,也不好硬拦着他,心里就想着,最好还是给他寻一个他能干得来的营生。
这天早上林娇杏几人去镇上,刚进镇口,后面跟上来几个叽叽喳喳的妇人。
几个妇人都是爱说话的,一路上说个不停,很快的,林娇杏就知道她们是要去干什么了。
原来其中一个妇人去了外地经商,有一年都没回家了,不过每个月,都会写一封信来报平安。
家里收到了他的信,自然是要给他回信的,可这妇人家没人识字,不管是读信还是写信,都得找人帮忙。
“以前我家边儿上住着个秀才,待人还算和气,我相公来了信,都是叫他念给我听,给我相公回信,也是他帮我写,可他前不久跟着家人去了县城,准备进学,这不,我就找不到人给我念信了,只能去镇东头老赵秀才那儿,给他几个钱,叫他帮我这个忙。”
林娇杏忍不住插嘴问道,“大嫂,我看你是从镇西头过来的,竟然要跑到镇东头叫人写信,难道你家边儿上,没其他读书人了吗?”
那妇人叹了口气,“有也是有的,就是那两个读书人,心性儿都点高,不愿意搭理我们这些粗人,我受不得那个白眼,宁愿多跑两步路,叫赵秀才帮着念信写信,反正赵秀才干的就是帮人写信的营生,我给他钱,他帮我做事,这样也不用欠下啥人情,心里倒也安生。”
林娇杏听了,心里突然一动,脑子里立刻冒出一个念头来。
到了小味轩,进了后院,林娇杏看到孙家老爹抱着一个大扫帚在扫地。
那个大扫帚是用来扫院子的,做的有点大,孙家老爹扫的显然有些吃力,脸色诽红,脸上满是汗水。
“孙老哥,你先把扫帚放下,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孙家老爹听了,赶忙把扫帚放了下来,走到林娇杏跟前,“亲家,什么事?”
林娇杏每回听到孙家老爹喊她“亲家”,她都恨不得拿东西把他的嘴巴塞上:他这么一叫,她总感觉自己已经七老八十了,最起码也是人到中年,可实际上,她才刚刚十六岁,正是花儿一般的年龄。
林娇杏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然后又很快和颜悦色道,“是这样,今儿个我来的时候,在路上碰到一个大嫂,她相公在外地经商,每月都要给家里写一封信,可这位大嫂家里没人识字,附近呢,也没个读书人,每回她相公来了信,她都得跑到镇东头找人给她念信写信。
我就想着,这镇上可不止她一家遇到这种事,而孙老哥你又是个识文断字的,而且我看你也是个闲不住的人,要是你在咱这小味轩门口摆个摊,代人写信,既帮了人,你又能跟人扯扯闲篇儿解闷,你看咋样?”
象孙家老爹这种读书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只能做一些写写画画的事情,代人写信这活,最合适不过,算得上是人尽其用。
而且孙家老爹虽然贫穷,可骨子里还是很清高的,不愿食嗟来之食,也不愿平白受人恩惠,所以他才会抢着去干活,要不然,他肯定会觉着自己就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废人。
而年纪大的人,最接受不了的就是自己老了,啥用也没有了,以后就坐吃等死了。
如果让他代人写信,多多少少的他总能赚到一点钱,这样他就会觉着,他并不是个吃闲饭等死的人,他还是有用处的,最起码自己能养活自己。
所以,林娇杏断定,孙家老爹肯定会答应。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挂念小偷?(十四更)
果然,孙家老爹听林娇杏把话说完,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一迭声地回道,“好,好,好。”
“既然你愿意,那等莫少爷来了,我跟他商量一声,必竟这是他的饭馆,在他饭馆门前做生意,最好还是要他点了头。不过你放心,莫少爷肯定会同意的。”
孙家老爹感激不尽,“那就有劳亲家了。”
对莫梓枫来说,林娇杏的事,比他自己的事要重要得多,而且不管林娇杏有任何想法,他都是无条件支持的。
更何况孙家老爹在小味轩门口摆摊代人写信这种事,对饭馆的生意又没什么影响,所以莫梓枫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他不光同意了,还主动去买了一套新桌椅和笔墨纸砚回来给孙家老爹用。
孙家爷儿两个受宠若惊,对莫梓枫连连道谢,人前背后直夸莫梓枫是个好人,其实他们不知道,他们沾的其实是林娇杏的光。
小味轩的门口有一棵槐树,树荫浓密,孙墨把莫梓枫新买的桌椅放到了树荫下,又把笔墨纸砚都拿了过去,还在旁边立了一块招牌,上写“代写书信”四个大字,然后孙家老爹往椅子上一坐,就算是开张了。
古代的读书人少,识文断字的不多,普通人家若有书信往来,一般情况下都是请人读写。
正好镇子上现在做这个生意的人不多,也就镇东头赵秀才一个人。
孙家老爹这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刚开张的时候,因为知道的人不多,所以开始几乎没人来找他写信。
不过时间久了,知道的人多了,来找他念信写信的人,慢慢的也多了起来。
因为这些来找他代写书信的人,都是普通百姓,家境都不是特别宽裕,所以孙家老爹定价并不高,读信是免费的,写信是六文钱一封。
饶是这样,孙家老爹一天也能进帐二十来文钱,有一天甚至得了六十文,可把他高兴坏了。
其实他有了进项补贴家用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他终于不再觉着自己是个没用的人了。
而且以前吧,他除了在后院帮着干些活,其他时间就是在屋子里呆坐,看上去明显有些苦闷。
现在他给人写信的时候,能跟人说说话,或者跟来闲坐的其他老人扯扯闲篇儿,日子过的可比以前充实多了,这一点,光从他日渐增多的笑脸上就能看得出来。
孙家爷儿两个的日子好过了,就开始挂念起孙氏来,想着如今手头也宽裕了,就想要贴补一下孙氏。
自打孙家爷儿两个搬到镇上来住,孙氏就来看过一次,还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孙家爷儿两个都没跟她说几句话,她就走了,就好象身后有只老虎在追着她一样。
孙墨曾去方家屯找过孙氏,不过他去的时候,孙氏不在家,听人说是去山上打猪草去了,孙墨等了一会儿,没有等上,就把一百个大钱给了何氏,叫她转交给孙氏。
林娇杏听孙墨说了这件事后,满头黑线,心说这人在这饭馆里做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还是个缺心眼的?何氏是个啥样的人,他难道一点都不清楚吗?叫何氏转交,何氏即使不全部眛下来,那肯定也得是雁过拔毛。
当着方庆梅的面,林娇杏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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