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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II-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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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话都无法说出,一下子给他封住嘴巴。
当我被他压在沙发上,双手被扣住,死死按住,以一种相对扭曲的姿势承受他的时候,我暗自懊恼,——这算不算自作孽不可活啊??!!~~~~~~~~~~
……
他的嘴唇上依旧留着我的口红印记。
鲜红色。
这让我想起来第一次在他卧室过夜的那个清晨,我也是这样,用手指把他嘴唇上的口红印记轻轻抹掉。
那个时候,那个场景,他沾染了我的口红,好像是他心上的一道伤痕。
现在……
他的手指握住我的手指。
“Alice。”
“嗯?”
“我并不想控制你穿衣服的风格,只是,今天我不想再被人误会为新娘的长辈。”
“……”
说出这样的话,他却是在笑着,只是,那种笑,有一种让人怜惜的味道。
不知道怎么了,心头好像有一个小裂口,他的话好像小剪刀,在那个裂口上,肆无忌惮的砍伐,嘶嘶的疼痛慢慢延伸,一直到心底。
我的脸颊贴着他的胸膛,听着他有力的心脏跳动声音。
那年在杭州,他历劫归来,也是这样笑着。
那个时候,路灯是昏暗的,却能隔着雨幕,隔着黑色防弹玻璃投射进车子里面。
勋世奉的脸色消瘦而苍白,有些阴影,却似乎在微笑,没有恶意,也没有讽刺。
——“没想到,我这样的人,这样的一生,到了这个地步,竟然还可以遇到你这样的女人……”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因为他那样的微笑,还是,因为他说的那句话?
不知道。
已经记不清楚了。
我与他,前世是长辈单方面订下的婚约;今生,则是生死爱欲交织在一起的爱情与婚姻。
如果,……
当年没有萧商,我遇到了他,我们会不会名正言顺的在一起,成为一对世俗中举案齐眉的夫妻?
王家卫的《一代宗师》中有一句话——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这放在我与勋世奉身上,却是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合适。
我,“还是通知保罗·杜卡斯更换甜品的菜式吧。对我来说,巧克力慕斯和苹果派都好,但是,你最喜欢吃的是苹果派,也许这是我们一生仅有一次的婚礼,当然要把自己的意愿呈现出来。”
他没有说话。
“呃,你为什么会喜欢吃苹果派呢,我从来不知道。……可是,……保罗·杜卡斯就知道。”
勋世奉的手指忽然穿过我的长发。
“其实,他也不知道。
苹果派是我母亲苏菲唯一擅长的甜点,小的时候她一直做给我吃,自从她去世,我没有再吃到过那个味道。
我曾经雇保罗·杜卡斯帮我找到记忆中那个苹果派的味道,但是,他实验了很多次,没有一次成功。他做的甜点太哗众取宠,完全与我想要的口味背道而驰。”
妈妈的味道……人的味蕾在10岁之前记忆的味道最深刻,一生都无法忘记。
他的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才12岁,现在已经20多年过去了,他一直都没有找到记忆中的苹果派的味道吗?
我抬头,问他,“你有recipe吗?”
他摇头。
我咬了咬手指,“那我试试吧,……不过,不保证成功!西式甜点不是我的强项!”
良久,良久,我才等到他的点头,“好。”
第132章
……
“你们画完了扇面,又来糟蹋绫罗?”
这,似乎是我自己的声音,却很模糊,不是我自己说出来让我自己的耳朵听见的,反而好像是来自于遥远的记忆深处。“萧商,你毛毡上铺着的是什么材质的缎子?”
……萧商……
……这个名字……
一双手,这是一双男人的手,年轻,劲瘦。手指上有茧,那是常年握毛笔磨出来的痕迹。
万荷千峰园,书房小沧浪临水而建。
300年的老酸枝大案,放着笔山,架着狼毫,还有一个烧歪了的北宋汝窑笔洗,案上铺开羊毛毡。
那双手就在这个毛毡上轻轻摊开一张丝料,白腻柔滑,颇像美人月下微凉的玉体冰肌,在每个文人墨客的午夜梦回之时,或者在那些传奇话本小说中,这样的柔白可以侍奉枕席。
“这是我去钱塘取回来的丝料,梁师傅亲自织出来的,名字都没有想好。老师想要自己亲自画底稿,然后请卢老夫人按照他的画作绣出一副万荷图做屏风。这一块是多余的料子,老师让我拿回来试颜料。”
……这个声音,……清冽绵软,像最醇美的酒,……
“这么厚重的丝料,绣出一个屏风当然不错,但是,……诶,萧商,你不是说过要给我画一个丝巾吗,用这么厚的料子,我围上会显得脖子很粗的哦!!”
“这才是给你礼物。我为江先生族谱的整理和誊抄上出了一些力,谢仪很丰厚。”
伴随着声音,一层轻纱在我面前铺开,好像清晨薄透的烟雾笼罩在我眼前,让我看不清楚。
“阿苏,这是用失传很久的方法制成的轻纱,几十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们试验了很久才成功。一股纱线的粗细是平常使用规格的百分之一,像不像曹公借贾母之口描述的软烟罗?”
细纱如梦似幻,刚开始看的时候是白色,等把它抖开,就看到这是一副满满的缠枝梨花,右边写着李叔同的一首词:——问余何适,廓尔亡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
落款一个大篆单字:萧。
他将这块轻纱披在我的头发上,我的眼前看见他写的字,他说,“这像不像传说中那个和尚清晨写在董小宛胸口的字,——花枝春满,春满花枝……”
他的亲吻隔着轻纱印了下来。
……异常熟悉,却又有些陌生,像世界上最纯的水,最清冽的酒,更像是,……一滴水,从翠绿的竹叶上一点一点滴落,我甚至还能听见那种颤人心魄的声音,……
不一样!
完全不一样!
这样的亲吻同我的丈夫给予我的完全不一样!
我能清晰的分辨出他们的区别,刻骨铭心的清晰!
我撕掉了面纱,清晰的看到眼前这个男人。
他不再是以往记忆深处那个只存在于照片中的模糊!
他明晰而真实,我甚至可以闻到他的气息,触摸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还有,我可以真真切切的看到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就像是三一学院保存的一本清雅的书,而现在,这本书就活生生的被我捧到手中!
他的名字是,——萧商!
……
啊!
我陡然睁开眼睛,周围很暗,一时之间,我甚至不知道哪里是哪里?
心脏砰砰的乱跳,好像盛夏的闷雷。
面颊上被亲了一下,勋世奉起身,“吵醒你了吗?”
愣了好一会儿,我才看见他从床上下去,披上浴袍,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清水喝,我赶紧从床上坐起来,“很晚了吗?”
“只有5点。”
“……”
太诡异了。
这个梦境太诡异了,……似乎是,早已经死去的人,在我的记忆中,复活了。
一只手印在我的额头上。
勋世奉低头看着我,“不舒服吗?额头上全是冷汗。”
我自己也擦了一下,“哦,可能是起太早了。那个,……,今天咱们不是准备去送老夫人吗,她要离开纽约回瑞士,你,怎么醒这么早?”
“早上有个会要开,你再睡一会儿,我开完会就回来。”
“好。”
心跳的厉害,我赶紧躺好,裹住被子。
他没有开灯。
周围很暗,床单和大床帷幕全部选用黑色丝绸,于是我的周围就更暗。
这是勋世奉的卧室,全部是他的风格,繁华堕落的犹如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和我梦中的情景完全不同。
但是,梦境又太过真实,以至于,我根本分不清楚,哪里是真的,哪里又是假的。
……
上午9点半,勋世奉将要回家,我坐在镜子面前化妆。
昨晚没有睡好,今天脸色不太好看,于是我用了一个特别有舞台妆感的粉底,把脸色涂抹的与白瓷娃娃一样。
Max大叔给我煮了一杯特别浓的Espresso,我喝了两杯才缓过来。
随后,他又端过来一个黑丝绒托盘,里面全部是翡翠的首饰,今天去见老夫人,我的装扮如果没有那么嫩,总感觉会有正面的影响。我今天涂抹的是正红色的指甲油,于是挑了一个玻璃种帝王绿的镯子,浓艳的绿色,水头足的似乎都要满溢出来。最近缅甸矿脉枯竭,这么好的翡翠实在太难得。
“大叔,这些首饰是哪里来的?勋先生不喜欢翡翠这种在国际市场上完全不能统一定价的宝石,怎么在神不知鬼不觉当中就多出了这么一整个托盘的翡翠?有这么多戒指,吊坠,耳环,手镯,哦,还有一个簪子?”
“少夫人,这是少爷从中国订制的。”Max大叔帮我又拿了一个蛋面镶嵌的戒指,“他说,这些搭配您的旗袍很合适。”
我把那个戒指比了比,就戴在右手上。
我今天到是没有穿旗袍,就穿了一条手工很好的白色纱裙。
……我站在全身穿衣镜前面,看着身上的白纱,又开始恍惚,——“你看,这像不像传说中那个和尚清晨写在董小宛胸口的字,——花枝春满,春满花枝……”
第133章
从曼哈顿到长岛这一路,雪后晴天,空气格外冰冷,但是阳光普照下来,那种光芒却比平时更加耀眼夺目。
坐在车子中,我感觉一直晕,晕的两眼前面全是一片模糊。
“不舒服吗?”勋世奉放下手中资料,“如果不舒服,我们就回家。”
我赶紧摇头,“老夫人要去瑞士,她老人家要在欧洲过春节,咱们见她是最后一面,不过去送一下她老人家,不太合适。再说,这点人情世故都不做,大家又说我们不懂事了。”
他看了我一眼,那种表情,似乎在说,——WHOcares?
我,“呃,人生在世,总不能每次都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
勋世奉不再说话。
等我们到勋家大宅,勋老夫人的人还是仔细收拾行李,他们包了一趟航班的整个头等舱,预计晚上出发,现在时间还比较充裕,于是她老人家端坐在RedHall的沙发上,让勋夫人,还有勋暮生陪着喝茶。
他们看见我挽着勋世奉的手臂走进来,都放下茶杯,而勋暮生则是直接站起来打招呼,“Alice,Arthur,你们来了。”
我只是点头,而勋世奉则同他说话,“嗯,Lance,你也在。最近怎么样?”
“好。”
“嗯。”勋世奉看着仆从端过来红茶,随便问了一句,“你们,刚才在说什么?”
“奶奶还是坚持要走,我妈想要劝她留下来。”勋暮生也坐下,“今年勋家有喜事,人口多了一位,过年的时候奶奶要留在这里,大家吃团圆饭的时候就热闹一些,不像往年那样,一大家子人,鸦雀无声的吃一顿饭,然后拿了伴手礼如鸟兽散,多无趣。”
勋世奉看了老夫人一眼,没有说话,他只是端着茶杯喝水。
我坐在他身边,精神一直无法集中。
随后,我好像听见勋夫人叫我说了一句什么,我听了两遍,都不太明白。
不过,他们说话轻摇慢摆的,我还是听了个大概,他们似乎说的是有关勋家六少的话题,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老太太怕六少勋世恪留在纽约夜长梦多,于是还是赶紧带着孙子去瑞士躲开勋世奉与我比较好。
然后我想要喝口热茶缓缓劲,端着瓷碟茶杯,手指无法用力,好像又开始颤抖,这个时候,勋世奉的手指覆盖在我的手指上,从我手中把瓷碟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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