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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之名门医女-第4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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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问的人缩了缩脖子,和周围人抱怨,不过是抓个蛮族人,都两天了还没结果,衙门的人也真够废物的。
    夏若雪站在楼梯转角静默,不知道想到什么,转身上楼。
    ……
    又是一个黑夜,京都内却被火把照得如白昼一般,街道上的御林军,城防军,捕快们分成三队,到各地巡逻,百姓们第一次察觉到如此安全,不用关门就可睡个好觉。
    夏明轩一天躲过三四次的追查,到晚上身上如一滩软泥,他不敢出门,怕遇见蛮族人,也不敢去和夏若雪约定的地点去传信。
    谁知道那里有没有被蛮族控制,他一个人不相信!
    腿疼的让人睡不着,夏明轩涂抹的是最好的跌打损伤药膏,如果再不找人正骨,他这条腿就算是废了。
    下半生做瘸子,这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
    “对了,去衙门开设的医馆!”
    夏明轩灵机一动,想到个绝妙的主意。
    如今周围的医馆门可罗雀,而且他穿的破烂,一看就不是有钱人家,送上门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京兆尹衙门的医馆只要一文钱就可以看诊,人数多,目标小,唯一有一点不好就是要排队。
    只要能治好伤腿,等京都城门大开,他要迅速出京,爹娘一事他自己无法解决,从长计议。
    兄妹二人都在京都,一人在城南,一人在城北,彼此都不晓得对方的情况,心急如焚。细小的月亮越过了指头,挂在半空中,周围云彩飘过,偶尔遮挡住它的身影。
    好不容易哄睡了贝贝和多余,莫颜倒退两步,差点坐在地上,她从来不知道带孩子这么耗费体力。
    两个哭神无比娇气,稍微不合心意就施展哭功,让莫颜头晕脑胀,就好比唐僧给孙悟空念了紧箍咒。
    贝贝和多余越哄越哭,她一个做娘的最后还要求助宝贝和宝宝这两个包子,二人在,陪着贝贝和多余,他们就不再哭闹了。
    万俟玉翎一直在御书房处理西南水患一事,明日工部和户部几位大人动身处理灾情,这些人去了,就别想着回京,留在西南做几年父母官,等熟悉环境,再考虑调回来。
    朝中急需人手,缺乏有才学而又脚踏实地的人,那些读书人要么迂腐不知变通,要么自负自认高人一等,都不是做父母官的好料子。
    穷举人通过会式考中,也有一大难题,那些人咸鱼翻身,守不住本心,将来外放出去做官,没准会成为当地一大祸害。
    身为大越的皇上,万里江山,总有照顾不到的地方,需要有人作为他的眼睛和耳朵,为百姓们说话。
    莫颜莞尔一笑,人在各个阶段,各个位置都有苦恼,作为大越皇上,不只要治国那么简单,百姓才是根本。
    清冷如皇叔大人,也不得不关心民生,体察百姓们的疾苦,对他来说已经很不易。
    万俟玉翎站起身,到隔壁间,宝贝和宝宝陪着贝贝多余,兄弟俩太累,就在支起的小床上睡熟了。
    他走到床前,挨个摸了摸脸蛋,心里却期盼他们快些长大。
    “那么快做什么,那代表我们就老了。”
    莫颜摸摸自己的脸颊,铜镜的中的人不是几年前青涩如花骨朵的模样,如今娇嫩欲滴,如一朵盛开的妍丽花朵。
    女子的青春就那么几年,是花朵,难免有开败的时候。
    “你不会老,永远不变。”
    万俟玉翎望着窗外的月光,身影缥缈,对于他来说,时间似乎永远定格在成亲的那一天,那一幕无数次在他的脑海中回荡。
    “哈哈,我又不是妖精变的。”
    虽说皇叔大人的话很幼稚,莫颜还是好心情地开起玩笑。
    关于选拔人才,最快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原有的官员中筛选,予以重任,这样节约培养的时间,比如张举,从小小的百花县令一步登天,但是他的能力足以胜任京兆尹这个官职。
    如果靠科举培养人才,是最慢的法子,一个官员下放做官,遇见这样那样的困难,没有三五年,根本不会摸清其中的门道。
    “看来,是要出宫一趟了。”
    每年七八月是京都最热的时候,历朝历代的皇上都会到出宫避暑,而地点选在山清水秀的汴州,那里有行宫,用于处理政务。
    万俟玉翎想安排带莫颜出宫,一两个月的时间,二人到周围的城池走走,没准能发现潜在的人才。
    “真的吗?”
    听说出宫,莫颜很激动,但是离开一两个月不现实,贝贝和多余还在喝奶,两个小包子喝习惯莫颜奶水的味道,对于别人的奶是拒绝的。
    如果要出宫,得带着两个包子一起,他们还太小,受不得风吹日晒。
    还有一点,万俟玉翎想要微服私访,不会带太多的人,她倒好说,怕龙凤胎跟着会有危险。
    莫颜以前是个冲动的性子,现在不得不瞻前顾后。
    “别担忧,临行前定会安排妥当。”
    才六月底,想要出宫至少要安排半个月,无论是安全还是出宫的路线,都要保密,这样才保证不会被人传出去,他想看到最真实的情形。
    “还有一点,永平侯和大吕氏没有死。”
    万俟玉翎随手脱下外衫,抱着自家娘子上龙床交流感情,这是只要有时间都必须要做的事。
    莫颜捂住胸前的春色,犹疑道,“不是说死了吗,莫非有什么变故?”
    握住莫颜的手,万俟玉翎视线向下,胸前的饱满让他不自觉地咽了咽喉咙,深邃的眸中跳动着两团火焰,有熊熊燃烧的趋势。
    光是这个眼神,让莫颜双颊米分红,身体也因情欲变得轻轻颤抖,她还在等待万俟玉翎的答案。
    “等下再告诉你。”
    床幔被放下,万俟玉翎的手穿过莫颜的满头青丝,中间还夹杂着帐上被扯下的流苏。
    云雨过后,榻上凌乱,空气里弥漫着暧昧的味道。
    莫颜侧过身,想用丝被蒙住脸,心里默默开导自己,刚才大声叫喊的那个人一定不是她自己。
    “你是想把自己捂得透不过气吗?”
    昏暗的光线下,万俟玉翎的嗓音低沉,却有魅惑人心的魅力,他穿戴好下床,看天色,又到了即将早朝的时候。
    春宵苦短,果真如此。
    “那个,为什么没有死?”
    莫颜反应慢半拍,沉溺在高氵朝的余韵里不可自拔,等想到那个问题,发现大殿上空无一人。
    “夫君?”
    “玉翎?”
    “万俟玉翎!”
    三声叫喊,无人应答,她终于肯定,皇叔大人是离开上早朝去了。
    为了不打扰她,他脚步轻得没有声音,莫颜连推门声都没听到。
    “皇后娘娘,您需要奴婢进去服侍吗?”
    门外,传来墨黄怯怯的声响。
    “不用。”
    莫颜咬牙切齿,身边还有他留下清香的味道,折腾一夜,说好的答案呢?
    就这么想着,莫颜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贝贝和多余等着喝奶,两个小的被宝贝和宝宝带着,没有哭闹,安静地等待。
    醒来后,莫颜草草洗漱,搂着贝贝和多余喂奶,结果两个小的谁都喝饱,哇哇大哭。
    皇叔大人,好歹也给包子们多留一点啊!
    “墨紫,做鲫鱼汤,黄豆猪脚汤!”
    莫颜大喊一声,她要下奶,多下点奶才能喂小包子,并在心里发誓,以后绝对不能让他胡来!
    正在御书房处理政务的万俟玉翎神清气爽,突然打个喷嚏,引得小太监疑惑地看了一眼。
    万俟玉翎停下笔,眯了眯眼,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剥夺某方面的权利。
    鲫鱼汤还好,黄豆猪脚汤多少有点油腻,尤其是在夏日里喝,莫颜就好像喝中药,豪气地抬碗,一口气全干,惊得旁边的墨米分连连摆手,呐呐不敢言。
    后宫没有妃嫔,节约相当一大部分的银子,莫颜处理事务很快,每天不用半个时辰就好。
    宫内各项都有管事的宫嬷嬷,收入和支出写得很详细,莫颜自己有一个私库,用来收礼或者赏赐官家夫人小姐们。
    “七月初七,京都要办鹊桥诗会?”
    宫外的官家夫人小姐们递上联名帖子,想求皇后娘娘主持诗会。
    京都里未娶亲的公子和未出嫁的小姐众多,本应该去年就嫁娶,因新皇登基,官员上大洗牌,众人看不清楚形势,不敢冒然结亲。
    一切尘埃落定,官家夫人们觉得自家儿女不好耽搁,想趁着七夕这个节日相看。
    新皇登基,很多官员家里的嫡女都是冲着选秀而去,结果等了一年,选秀上书被驳回,叶相都吃瘪了,他们谁还敢提这茬?
    就算皇上真想选秀,也不是现在,三五年后,他们的女儿拖不起。
    七月初七是个盛大的节日,众位官家夫人觉得自己分量不够,所以请皇后娘娘莫颜主持。
    “无聊至极,但是本宫也不好耽搁人家的婚姻大事,准了!”
    莫颜把帖子递给身边的宫嬷嬷,特地嘱咐,“你出宫一趟,问清楚具体的细节,包含时辰地点,都给哪些人家下了帖子。”
    “是。”
    宫嬷嬷对这类诗会等不陌生,基本上换汤不换药,一个套路,既然为相看,最好找大的庄子,例如叶府的西园,就是个好去处。

  ☆、第019章 相见不相识

许是调查夜袭天牢的黑衣人没有进展,几日后,京都开始恢复正常的秩序,百姓们该做活的做活,该买卖的买卖,城内又变得和以往一样繁华。
    夏明轩战战兢兢地过了几日,有银子没地方花,他不敢到酒楼大吃大喝,只得到城北开设的小饭铺买几样酒菜,偷偷地躲在小院里吃喝。
    周围的人家贫穷,谁家传来肉香味都要议论好久,夏明轩对此一窍不通,他前两天炖了一只老母鸡,第二日出门,立刻有人打招呼。
    “大兄弟,你家昨日炖鸡了吧?那香味,咱们隔着老远都闻到了,晚上饿的肚子咕咕的叫啊。”
    周围人善意地上来寒暄,让夏明轩非常不适应,他一个侯府世子,何时和低贱的贫民打过交道?
    为避免交往中出现漏洞引发人的怀疑,他只是点点头,然后避开,周围人以为他是腿脚不便,人也孤僻,倒是很同情他的境遇。
    从那以后,夏明轩开始提高警惕,那日他怕引起注意,特地在晚上炖鸡,谁想到欲盖弥彰,成了焦点人物,一个胡同的左邻右舍,都知道他家炖鸡。
    为保持低调,夏明轩尽量控制饮食,很少开火,他锦衣玉食惯了,粗糙的食物难以入口,就算是化妆为乞丐那几天,吃的也是白面馒头。
    邻居家一个老头过寿,邀请街坊邻居吃席,夏明轩本不想去,后来想想,他也不能太不合群,万一有官差再来盘查,周围人说几句不好的话,他就容易被人盯上。
    打听清楚,邻里上门只要随个几文钱,并且带自己的出产便好,夏明轩想了想,带了一小条五花肉送上门。
    “明小子,你来就来,还带啥东西啊!”
    隔壁的老汉穿着一身喜气的红色粗布衣衫,站在门口待客,话说的很客气,看到夏明轩手里的一条子肉,笑眯了眼睛。
    五花肉,肥瘦相间,油水不少,一看这就是猪身上最好的部位,若是做成红烧肉,炖的软烂,牙口不好的也可以吃。
    一般人家送上两斤白面条就是厚礼,有些人家带着十来个鸡蛋,夏明轩送的算是重礼。
    “你的腿去衙门的医馆看了吗?那可好了,一文钱就能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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