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龙起苍茫-第39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银行国有化或者完全私有化。都有利有弊,尤其是银行国有化,制度上的缺陷与漏洞很容易制造呆账坏账。
国有化的银行将会成为各方算计的对象,李秉衡可不想看到这个大跨越时代的房价涨得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跟后世一样,房价成为了投机者与银行之间搏杀或者权钱交易的牺牲品,房子卖不卖得出去不重要,关键是房价要高,不得降价。反正银行的钱不是私人的,所以稍微疏通一下行长加之又有合法的高零售价的楼盘做抵押所以自然就越来越好从银行贷款。
那么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房子价格只攀不跌!因为不能跌!一跌银行贷出去的款就再也回不来了。这可是政府的银行,政府的钱!所以为了堵住这个资金黑洞一些被收买的专家、媒介便开始疯狂制造舆论用各种舆论手段威逼利诱人买房子。
李秉衡的选择是商业银行私有化。而中央银行则“官商合营。”这是没有前例以及在后世也没有仿照的,绝无仅有。
为了避免愚昧落后的中国成为财团与银行家门控制的独裁国家,必须要杜绝中央银行私有化,最起码货币发行权不能掌握在私人手中。
这跟南华是一样的,但是南华的中央银行国有资本比例并不高,但南华运行良好,在中国却未必。
这是李秉衡唯一担心的事情,是因为他没有底。
在实施扶持银行计划;的同时,南京政府也对银行业本身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来改进管理,使其拥有更好的发展基础。
首先,严格限制内部人借款。要求银行公开包括其分支机构在内的合并会计报表,将关联方交易控制在银行净资本限额之内。
第二,要求银行分散贷款风险。任何个人贷款不能超过银行净资本的旧或所有银行总资本的巧:任何企业贷款不能超过银行净资本的幻或所有银行总资本的6。
第三,提高资本要求,以银行风险资产的风险程度来衡量银行最低资金储备,同时要求银行在贷款前必须从相关机构获得借款人的信用记录。
最后,改革存款保险规则,存款保险机构不再时商业银行提供无限存款保险。
同时政府也组织培银行业人才,积极研究国际金融案例,避免因为银行操作上的失误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银行界不能乱,一乱整个社会要跟着乱,所以要清理,就像清除杂草一样,将没有贡献但是霸占养分有隐患的及时处理掉。
银行国有化会导致各方势力争相瓜分国有银行资产,房地产就是一咋。很好的突破口,而银行完全私有化。即便是商业银行私有化,也有着数不清的麻烦。
关键是中国的银行还太稚嫩。用起来不太顺手,也就是说,不是介。好工具,要不然,对付外国银行的许多办法就用不上。
这段时间,他同时在忙的事说来好笑,那就是国有企业改革。
所谓国有企岖,也就是满清时期垄断性的各项产业,比如邮传部奎断的邮政电报行业,许多行业民间资本是不允许进入的。
以江南制造总局和马尾造船局等几个厂为代表的洋务派创办的企业。都是军事工业,这与当时洋务派的认识有关,他们认为只要造出先进的武器,就足以内惩叛逆,外戒欺侮。
目前反对派提出的国有企业并不局限于军事工业,认为只要牢牢控制住几个重要的生产部门,就足以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进而牢牢地掌握国家政权,这与当时洋务派的观点并无二致。
之所以有这层出不穷的人提出要创办国有企业,孙中山等人也在支持。就是因为这些企业可以产生一大批的岗位,让那些有着抱负却没有用武之地的“人才”们不至于明里暗里跟政府对着干,搞政治阴谋。
让他们安分些吧,这是孙。中山的劝告,这样的确好,可以缓和与反对派的矛盾,对选举有利。
可是李秉衡是什么人,滚蛋,他可不想为这些废物提供吸人民血啃人民肉的机会与工具。
哪怕他大选失败,也不愿开这个头。
洋务派企业的产品因为不是商品。所以是不计算成本的。企业不管盈亏,所以没有从利润转化而来的资金积累,它的扩展和停滞取决于安方拨款的多少,而不是决定于市场的需要,也同企业经营的好坏无关。
让这些人来搞国有企业,比如汪精卫等人,可想而知,经营管理是极其**的,因为他们都是用封建官僚衙门的习气来办企业。
管理机构庞大,讲究排场,不顾实效。跟洋务企业一样,企业中的官员坐食高俸,而且还有许多瓦一孤八行书而挂名支薪的人员系干采办各种材料洋剔;刚虚报贪污。那就更不用说了。
光绪初年有人说:“外洋,料尤易浮冒,报价每至四五倍之多。”故人谓机器局管事一年,终身享用不尽。”
贪污,这里便是个发源地,甚至是老鼠屎,害了一大圈。
尤其是垄断企业,对国家的危害更加巨大。
不仅是银行以及军事工业等行业,民用行业官办垒断更加的危害国计民生。
洋务派的官办和官督商办的民用企业虽然规模不大,却企图利用官势来造成垄断的局面。
最明显的例证是上海织布局。在它筹建之初,李鸿章呈请朝廷批准,“该局用机器织布。事属创举,自应酌定十年以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高局。”
显然,这种垄断只是针对纯粹私营的企业,因为他们对外国资本无可奈何,却总想阻止民族资本的自由发展。
这个时代的国有企业更加的祸国殃民,比如汉阳铁厂当时规模庞大,但因主持者缺乏科学常识,以致出现种种弊端,如向外订购的机器不适用,燃料供应困难,成本昂贵销路堵塞,产品积压,兼以官办企业经营管理**、贪污中饱,浪费严重。
甲午战轻,清政府财政更加困难,无力继续为汉阳铁厂提供经妻,铁厂於;既年6月转为招商承办,遂从官办改为官督商办企业。
三年前南洋财团联合国内的多家华资银行向汉冶萍注资后,建立了新的管理机制,由各方股东成立董事会,事实上成为了真正的民营企业,发展一日千里,完全超出了当初的预计。
可见,国有企业乃是一剂毒药,害人害己。
李秉衡之所以仍然在几个重要行业由国家投资建设国有企业,或者官民合办,也走出于种种战略考虑。
军事工业私有化他是鼓励的,但是许多重要武器只能交给国有企业,尤其是一些他想研制的跨时代武器。
他甚至私人出资,秘密开办了几个大型工厂,这些工厂必须掌控在他信得过的人手中。
此外,民营工业全面的私有化,政府只是在小部分的行业中投资了国有企业。
在这个时代,更要杜绝垄断企业的诞生。
垒断使资源配置被一部分掌握特殊权力的人强力扭曲,其结果是部分人受每,广大百姓利益受损,因此,垄断直接关乎社会公平。
垒断行业永远是老百姓头上的强盗,将无理掠夺变为合法占有,将整个行业变为藏污纳垢之地。
电力、煤炭、石油、城市交通、自来水、银行、邮电等行业必须要放开。让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这些行业不再是产生**的高危之地。
这个时代的中国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中产阶级,虽然说目前的主流是解决温饱问题,但是李秉衡还是认为中产阶级大大规模出现,才是农业国向工业国发生转变的一大体现。
目前的机遇比后世好。温饱问题不是那么难,人口又少。落后西方世界又不多,有南华的庞大土地支持,农村农民农业问题远比后世乐观。
南华之前凭借这大规模的工业化,在重工业中首先打造了一大批的中产阶级。技术工人。
照道理,中产阶级的定位为大多从事脑力劳动,主要靠工资及薪金谋生,一般受过良好教育。具有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职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有一定的闲暇,追求生活质量,对其劳动、工作对象一般也拥有一定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同时,他们大多具有良好的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修养。
但是中国的国情不一样。南华也是如此,四万万人大部分还是农民,所以中产阶级必须要从这里面诞生,技术人,也是一个很好的发
。
也就是说。蓝领,将首先吹响农民们脱贫的号角。
没错,是脱贫,而不是致富,因为李秉衡没有把握,如果拿后世的标准来衡量,这个时代所谓的南华蓝领甚至是高级蓝领们,仍然只能勉强说解决温饱。
或许在这个时代,他们是富裕的,幸福的,李秉衡对此还是比较满意的,但是人不能满足于现在,总要往前发展。
发展到后来,能不能跟原来一样,这就不可知了。
必须要改革,这样才能打破狂插。
下等阶层往往因贫穷而缺乏专业特长和教育知识,他们对上等阶层的奢华生活和优越社会地位充满嫉妒、愤恨和向往,因此他们一般倾向于采取激烈的暴力行动。推翻上等阶层的统治,并将统治权楼为己有,再重新建立起一个两极分化的“哑铃型社会”。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夹就生动地证明了这一点。
民国初建,需要中产阶级,来缓解贫富差距,尤其是大发展的时代,资本快速累积与无产者之间的尖锐矛盾。
正确认识“中产阶级”在时代变革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中产阶级”合法致富和发展,使“中产阶级”成为推进时代发展的中坚力量。
这是李秉衡的要务。!~!
..
第369节 罢工与屠杀
如火如荼。wwW!各自施展年段,但是关干废除列强在华气”一数判却始终打不开出口。
英法等国仍然没有同意承认南京政府,也不想在其他问题上多谈,一味的想要恢复海关的“秩序”妄图将海关自主权重新夺走,甚至不惜发出战争威胁。
与此同时,顾维钧等人也陪同英法等国的外交人员观摩各地的大选,并且介绍南京政府在法制建设上的进展与成绩。
立宪派所谓的立宪既然得不到革命党人的认同,那么南京政府势必要拿出自己的宪政方案来,并且做出成绩。
宋教仁是最好的人选,他是真正懂得宪政的人。
;咖年,宋教仁因与黄兴、陈天华等人组织的华兴会在国内起义失败,被迫流亡日本,在日本学习法律。宋教仁研读了各国宪法和政治制度,仅;咄年一年,他就翻译了《日本宪法》、《英国制度要览》、《各国警察制度》、《俄国制度要览》、《美国制度概要》等旧来种。
宋教仁对日本仿效西方施行君主立宪所取得的成果非常有感触,认为中国应当建立“民权的立宪政体。”应当实行法治,坚决反对人治,认为一切政治必须“先问诸法,然后问诸人”。
作为法制院院长,他肩上的担子不轻,但是目前宪政乃是当前民国政治之核心所在,丝毫不能大意。
目前南京政府的大部分法律都是他拟定的,可以说是及时且高效。
当初民国成立时,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根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根据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规定了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根据资产阶级主权在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