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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备区-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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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妻年纪太大了,吴千尺在六岁地时候,他们双双离开人世,这世间,就再也没人当他是正常的孩子看待。靠着自己一点小聪明。可以隐身的能力,吃饭倒是不愁,随便到哪儿摸点来,就能对付过去。
    住的地方也不难找。正在建筑的工地、荒废掉的建筑物,都是他居住的地方。冬天可能冷点,忍忍也就过去了,反正过冬的衣物他是不用愁的,经常睡在裸露的水泥地上,可身上却铺着一层层厚厚地蚕丝被,这些东西,加起来都快上万元了。不过他对钱没什么概念。需要就拿。不需要从不伸手。
    至于火车站、地铁这样人流多的地方,他是不敢去睡的。身体没准啥时候就隐身了,盖在身上的东西肯定会被人拿走,说不定还要被人踩上几脚,再引来一片的惊呼声。
    就这样吴千尺一点点长大,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越来越多。可是了解的越多,他越觉得自己真是怪物,和别人的差别实在太大了。
    直到今年,他已经十八岁了,可是连身份证都没有。知道上京市是国内最大的城市之一,是首都,国家的心脏,想来在这儿,能找到与自己相仿地人。他只希望,能够正常的生活,不再被别人当怪物看待就够了,至于别的,他从没想过。
    由于不认字,一路来上京,他可是吃尽了苦头,没有身份证,自然没办法坐飞机。可他有办法,只要隐身上飞机就可以了。可哪一班飞机是去上京的,他就不知道,在天上飞来飞去,飞了足有四个月,稀里糊涂地整个世界都转了一圈。等于他终于到了上京市的时候,已经快十九岁了上京市很大啊,比他原来所在的城市大得太多了,一个区就差不多是原来城市那样大。在这样的城市中,想要找到与他相仿的人,更加困难。吃住倒不是问题,最好的食物,最好的宾馆,只要没人,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今天他起的比较早,晃来转去,就跑进禁卫军总部来了。正好看到李仲和马富贵打架,越看越是兴奋啊,天可怜见,他终于找到组织了。这演武厅里,站着地可能全是怪物,跟他一样地怪物,这里就是怪物大本营啊,实在太好了。
    随着年纪不断增加,他对自己隐身的能力,也越来越能控制,虽然还无法作到完全控制,大至上也差不太多了。
    可没等他高兴地站出来认亲,就被陆飞扬发现了,这些人反应太快,动手更快,没等他现身说话,人家已经动手了。
    吴千尺可是亲眼见过赵蕾出手,甚至还去摸了摸被切碎的跑步机,那些钢铁部件都被切得齐刷刷的,要是被她扫中了,还不把自己切碎了?
    连躲带闪的,最后还是被蝎丝扫到,他没想到,赵蕾的蝎丝,居然可以扫到十米开外,那本是他认为的安全距离。
    今天看来是没办法认亲了,明儿再去,等明天去的时候,就不再隐身,大大方方的去找那个叫赵仲的人,以后就跟他混了,反正那里儿是怪物,肯定不会被人另眼相看,这就是他的理想,他的希望啊。
    随着血液的流失,体内的天然力量在不断的减退,身体慢慢化出实影,若隐若现了一小会,终于显现出真身来。
    右手捂着伤口,刚想冲进宾馆,又站住了,平时进宾馆,他可都是隐身进去的,只要哪个房间没人,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住进去。可现在不成了,失血过多,身体现形,想要隐身也不能够,这可怎么办?
    “你怎么了?哦,你受伤了,来宾馆干什么,快去医院啊。”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是男人的,可这男人的声音让他听着说不出的舒服。
    转过头来,身后站着一个男人,身上穿的衣服还算得体,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可惜这些吴千尺都看不出来,他只知道这些衣服穿上很好看。
    “是啊,我受伤了,医院在哪儿啊?”吴千尺很是高兴,有人肯不带异样眼光同他说话,他就会很开心,不管对方是谁。
    “你不认识医院?”那人疑惑的问道,好奇怪的问题啊。就算他真的不认识,只要招辆车来,就可以送他去医院了。
    “不认识……”眼前有些模糊,吴千尺虽然没上过学,可他没少受过伤,知道这是失血之后的正常反应,如果不能止血,还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以前他经常被人追打,受伤的经历也不在少数,只是这次受的伤比较重,伤口虽然不深,可太长,流了好多的血,现在自己的脸色肯定很白,眼睛看到的东西,也开始变虚,这可不是好现象。
    “我送你去吧。”马富生难得好心的说道,眼前之人长得比自己好不到哪去,而且还矮了自己一头,说话声音难听至极,可偏生对他有些好感,这种情况以前还从未发生过。
    事实上,马富生在小村的时候,是很受欢迎的人,别看他长得一般,可他的虚幻能力,可以让人享受到任何一总不可能享受到的感受,试过一次的人,就象吸毒上瘾一样,总想再找他试一次。
    当然也不会白试,小村里的人都没什么钱,给些东西是很正常的。正因为有这样的能力,他们哥俩的生活过的还算不错。
    说话间,马富生拉着吴千尺,坐进计程车中,一路向最近的医院驶去。不到十分钟,已经到了最近的医院。
    吴千尺的伤并不严重,蝎丝只扫进去半厘米多,伤口不深,只是太长了些,开始的时候血流了不少,再加上他一路狂奔,跑出快十里地了。等这会儿静下来,血已经自动止住了,只是身体有些虚弱。医院看了看伤口,用酒精清洗了伤口,涂上消炎、止血、生肌的药粉,最后用绷带包上就算完活了,象这样的伤口,是不需要缝合的,太浅了。
    在马富生强烈的要求下,再给吴千尺挂上营养液,算是补补血气,除此之外,医生都不知道应该再给吴千尺用什么药了,本就是小伤啊,没事回家睡两天就好了,连药都可以不上的。看伤口的外形,应该是被铁丝之类的东西划过,根本就是小伤嘛。
    马富生愣愣的坐在床连,挂营养液的吴千尺早已经进入了梦乡,睡得正香甜。这小子的命倒是好,遇到自己了,否则还不得在马路上睡着了?
    自己算是作件好事,其实也不算什么好事,就算吴千尺真的在大街上睡过去,也不会有生命危险的,自己只不过让他能好过些罢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怪物
     更新时间:2009…4…19 18:34:07 本章字数:3512
    两个小时之后,营养液输完了,医生要求他们离开,象这样的小伤,赖在这儿不走算什么?有钱也不能占地方不是。现在正是换季的时节,感冒发烧的病人很多,需要输液的人也不少,象他这样占床位的人,是医院最不欢迎的。
    没办法,只好推醒吴千尺:“兄弟,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睡,这里是医院,你已经没事了,再睡这里不成的。”刚作完手术时间不长,脸上还很痒,对医院有很强的反感,能送吴千尺进医院,已经是天大的情面了。
    当然了,这次马富生纯粹是好心,就是看吴千尺顺眼,没有任何求回报的意思,以他的能力,想要得到什么,好象也不需要别人帮忙,他自己就能作到。
    “这是哪儿啊?”吴千尺的头很沉,全身乏力,实在不愿意动弹,最好能让他再睡上两天。
    “行了,我也不问了,你先跟我回去吧,我有地方安排你。”既然作了好人,就作到底吧,反正他钱多得是,就算没钱,都没关系,他有太多办法了。
    吴千尺在马富生搀扶之下,坐进计程车,又回到宾馆。马富生为他又开了个房间,两人住在隔壁。
    脸上的伤至少需要十二小时,想要达到完美的程度,至少要半个月,这段时间正好没事,又不方便出门,就当多交个朋友吧。
    看吴千尺睡得香甜。马富生也感觉有些困了,倒在床上闭眼睡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睁开眼一看。已经是凌晨时分。宾馆里地厨房早下班了,在房间里的冰柜中,找到方便食品,撕开包装,泡了碗面,吃了起来。
    等吃饱了,跑到吴千尺的房间里一看,这家伙还在睡呢。真跟猪似地,怎么就这么能睡呢?其实他也知道,这是失血过多之后的反应,等吴千尺睡醒了,就没什么事了
    看看脸色苍白的吴千尺,没由于的一阵心疼,看他的样子,怎么比看到哥哥还要亲近,马富生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不是同性恋。偏又对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男人有好感,真是奇怪了。
    看看冰柜里的东西,都是些垃圾食品,方便是方便,可没什么营养,对失血过多的人来说,吃这些东西绝对没好处。
    穿上衣服,走出宾馆,打车找了间全天营业地酒店,点了一大包的食物。以补血养气的为主,这些东西可能不算好吃,可对身体肯定有好处。
    带着食物回到宾馆,把吴千尺推醒。让他吃东西。吴千尺迷迷糊糊半躺在床上,在马富生的帮助下,吃下大半。马富生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就他这副小身板,能吃下这么多,已经是饿极了,他可是一天都没有吃东西。
    吃完倒头又睡,马富生摇着头收拾东西。还真是猪啊。吃了睡,睡了吃的。看来没两天时间,怕是恢复不过来,这小子看着顺眼,可身体实在太弱了,比自己差多了。
    睡了不少时间,马富生全无睡意,实在无聊,只好看电视打发时间,好在宾馆里的频道不少,还有些是付费的,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想看什么就看吧。
    吴千尺果然象头猪,连吃带睡,直到第二天的晚上,才终于睡足了,脸上透着健康的红润,除了头有些沉之外,一切良好。至于头疼,那是睡太多之后地不良反应,只要清醒一天就没事了。
    “小子,我们可以好好聊聊了?”马富生早就看得无趣,电影里的那些玩意,都是假的,而且还不如他的能力强,算什么东西嘛,越看越无聊。“大哥,是您救了我?太感谢您了,您花了多少钱,回头我十倍捧上,千万不要拒绝我。”吴千尺一脸的感激,昨天的事情,他的记忆有些模糊,只记得马富生那张脸。
    马富生一挥手,样子极为豪爽,可惜配上他那张平凡的脸,样子有些古怪。好在吴千尺心中充满了感激,又习惯被别人当怪物看,知道应该如何表现自己,脸上没有带出一丝讥笑。
    “不用说了,钱不是问题,我多得是,你的伤没事了吧,怎么搞的,弄得一身血,遇到你地时候,还真吓了我一跳呢。结果到了医院,医生说,你只是小伤,伤口很浅,可能是铁丝刮伤的,没什么事,这里还有点消炎药,你一会吃了吧,只要吃上几天就没事了。绷带现在就可以拆掉,那东西用处不大。”
    “大哥,谢谢你啊。”吴千尺有些激动,从小就是怪物的他,何曾受过这种关心,除了那对老夫妻之外,好象就没人给过他一个笑脸。马富生说话的口气比较冲,可他地关心之情,吴千尺完全能够感受到。象他这样的人,对这方面极为敏感。
    “大哥,我叫吴千尺,是外地来走亲戚的,到处在找啊,昨天好容易找到了,却被他们误会了,让亲戚们打伤。今儿天有点晚了,明天我再去。大哥有什么需要我作的,您尽管说话。”
    “吴千尺?挺有趣的名字,不过你家亲戚就太过份了,外地来的怎么了?农村亲戚给他们丢人了?这样的亲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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