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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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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妹家和叶大伯家一向亲厚,叶小妹结婚的大日子,大伯家除了叶奶奶和大着肚子的二堂嫂没有去帮忙,其他人同样忙得人仰马翻,所以现在就只有二堂嫂陪着叶奶奶过来。
她们俩一进屋,众人很有眼色的让开位置,叶奶奶踩着小脚一屁股坐到床边,拉着叶小妹的手,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慈祥,然后也不能免俗的像七姑八婆们一样夸起了她漂亮出色。
虽然用词千篇一律了点,老太太难得这么夸她,叶小妹还是很自豪的,叶奶奶夸完又拉着感叹了一阵她长大了要嫁人了云云,她也不觉得无聊了,脸上依然挂着喜气洋洋的笑容。自从叶小妹有出息以后,叶奶奶也怎么看她怎么顺眼了,傻白甜的笑容也变成了喜庆应景,老太太欣慰般的拍了拍她的手,心想小孙女果然长得很讨喜。
接着,老怀安慰的老太太便从怀里掏出了深蓝色的手绢,小心翼翼的打开,居然是个细细的银手镯,上面雕着花纹,样式不是很新潮,但做工还算精致,单看老太太小心翼翼拿手绢包着就知道珍贵了,满屋子的人也瞬间哗然,宋知青的奶奶家底厚、对小妹有多大方他们已经瞧见了,没想到叶奶奶也有这个家底,一个银手镯当然比不上金首饰,但叶小妹只是个孙女,老太太舍得把这么好的镯子给孙女当陪嫁也是下了血本——叶家兄弟们的媳妇都没有这待遇呢,原本按照惯例这种东西都是传给媳妇或孙媳妇的,传给孙女那不就变成别人家的了?
在众人的震惊加恭维下,老太太不由分说把镯子往叶小妹手上撸。叶小妹本来还有点犹豫,老母亲不在场,搞得她都有点不知道该不该收这么“贵重”的礼物,毕竟外人都知道老太太守着这镯子谁也没给,她再傻白甜也能想到啊。
这玩意儿搞不好就是老叶家的“传家宝”了,压力山大,比宋奶奶的金首饰都烫手。
不过叶小妹也不是纠结扭捏的人,叶奶奶已经把手镯给她戴上了,她欣赏了下自己的手腕,左手金手链,右手银手镯,都是精细的款式,所以非但没有显得她像暴发户,反而衬得她肤白貌美、天生丽质,所以她瞬间改变心意,愉快的接受了这份礼物,笑容甜蜜的仰头冲叶奶奶道:“谢谢奶奶,我肯定好好保管的。”
她笑得讨喜,叶奶奶也颇为欣慰,笑道:“奶奶把它传给你,就是给你戴的,不用太小心。”说到这里还挺操心的加了一句,“平日里都要干活什么的,戴着金的反而不方便,以后就戴戴这只吧,反正也不是多金贵,磕了碰了也不心疼。”
叶小妹听到这里,才真正高兴了起来,她已经摸清了王翠芬同志的性格。结婚的日子,让她娘给她首饰,都磨磨蹭蹭到了今天早上才给,可以预见这几天展示过后,肯定会要求她把这些东西藏进箱子里不见天日。
谁让她结婚后还住在叶家大院、在王翠芬同志手底下讨生活呢,逃不出他们的魔爪,就只能逆来顺受了,因此叶小妹已经做好了继续夹起尾巴过日子的准备。听到叶奶奶说这只手镯让她日常戴着,她才兴奋起来,满脸笑容的点头:“好啊,我听奶奶的!”
她这么配合又给面子,老太太也很满意,又笑着叮嘱了几句才踩着小脚离开。
这个时候,各路亲戚也陆续过来了,她的房间一直有人进进出出,热闹的氛围持续到迎亲队的唢呐锣鼓声从远处传过来,众人才面色一肃:“新郎要来了,快快把门关上。”
是的,今天的婚礼还请了迎亲队。叶队长和王翠芬嘴上说着简单办一办,私底下准备可充分了,喊了队里好多小伙子组“迎亲乐队”,不过他们算是男方那边的人,昨天晚上的排练地点就在知青点男宿舍,听说这群年轻人晚上闹了半宿。
有了乐队,“婚车”当然也不能少,没有宝马奔驰,队里的拖拉机便被请出来了,今天一早,二牛叔把拖拉机洗得干干净净,车头还绑上了大红花严阵以待。
这会儿,二牛叔便开着干净如新的拖拉机,载着格外挺拔帅气的新郎官出发了。
宋清徽今天不是一般的英挺,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因素当然是有的,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穿了一身崭新的军装,叶小妹也同样是军装。
时下年轻人结婚最流行的就是穿军装,不过叶小妹却不是因为赶时髦才选择这个,她还是有点追求的,不能穿婚纱,至少也要美美的裙子吧,可是她娘说新衣服没问题,要裙子也能给她做,但是只能用红色,而且必须是大红,粉红都不行,粉红是二婚才穿的,不吉利。
叶小妹虽然很喜欢宋小姑送的红围巾,但是让她一身大红色她还是有点hold不住,纠结之余,她机智的想起她从北京带回来两套军装。
这两套军装,一套是拍照时宋奶奶问宋小姑要的,不是全新的,宋爸爸知道后便给她弄了一身新军装,并且是按照她的尺寸弄来的。比起旧衣服,她当然更喜欢宋爸爸送的这套新的,只是她在北京时没想起来要穿,回家后王翠芬同志就拦着不让她穿了,理由是她现在不缺衣服穿,既然是崭新的,那就留着以后用。
王翠芬果然比叶小妹更有远见,这套新军装很快就派上用场了——既然不想穿红色,那就跟个风穿军装吧。
叶小妹前所未有的英明决定,便得到了叶队长和王翠芬的支持,宋清徽当然也十分配合了。
宋清徽坐在拖拉机上,前面是乐队开路,大家吹吹打打,在村里转了一圈,才慢慢悠悠的往叶家大院走。
叶家大院已经准备好了,两个门都关得严严实实,大门的主力军是叶家兄弟,大舅子们当然是摩拳擦掌要给妹婿一点颜色瞧瞧、不能这么轻易让他把小妹接走。
可惜乐队都是队里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们,迎亲队还有跟宋清徽关系好的男知青们,这个的队伍堪称文武双全,叶家几兄弟哪怕叶军华在内努力挡门,也没有扛住这群花样百出的男知青,很快大门被破,“闺房”也没防住,最好看的男青年都在这了,姑娘们当然扛不住。
迎亲队势如破竹,最后却被叶大宝和叶大姐的儿子张牛牛这两个小罗罗兵难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的更新补上了哦,我去吃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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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以上小伙伴,么么哒。
☆、第一百一十六章
张牛牛比叶大宝还大半岁; 跟叶大宝一样也是老张家的宝贝命根子,当然也一早起好了大名,但是叶小妹从来记不住,所以就天天叫小名了。
她叫小名还挺别具一格,就喜欢在前面加上姓,显得很正式的样子,叶大宝就从小被她搞晕了; 一度以为这才是自己的大名;前段时间叶家大兴土木,张姐夫很是热心的过来帮了好些天忙; 把大儿子张牛牛也带上了,小朋友在外婆家住了几天,听说回去后也乐颠颠的以为“张牛牛”才是大名; 还正儿八经要求爷爷奶奶喊他大名。
是的; 从这里就能看出来,张牛牛和叶大宝一样; 在叶家最喜欢的人绝对是叶小妹。不过叶大宝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喜欢黏着小姑姑,大概是因为颜控,张牛牛已经快满三岁了,他喜欢小姨的理由就很充分——小姨有好吃的。
叶小妹以前是有过吃独食的经历; 但那不是她的本意; 如果可以光明正大把宋大哥送的东西摆出来的话; 她是不介意跟叶家人一起分享的,可是一旦不吃独食,就很有可能被王翠芬同志打断腿; 分了吃的出去还要挨打,太不划算了,她当然选择了吃独食了。
而她从北京回来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宋大哥的东西了,她娘也只是偶尔提醒她收敛点,别还没结婚就把小宋给吃穷吃怕了,但王翠芬同志也只是提醒,叶小妹真拿回来了,她也不会叫她还回去。
王翠芬非但没有把东西还回去,说不定还在心里暗爽,自家这条件毫无疑问是高攀了,小宋没有半点轻慢,反而对小妹这么上紧着,她当丈母娘的也只有自豪的份啊。
不过叶家人不拦着叶小妹收礼物,却也不肯多占便宜,偶尔尝尝鲜就是了,大部分好吃的都让叶小妹自己收起来了。
叶小妹如今不太愁吃的,上辈子大方的习惯就有点回来了,具体表现在家里让她帮忙带小娃娃的时候,她不耐烦哄,就时不时给点吃的让他们自己玩。这一招简直是大杀器,叶家和张家都称得上家底殷实,但也仅限于不让孩子饿肚子,叶大宝他们还小,还会偶尔蒸点鸡蛋羹补身体,再多就没有了,叶小妹的小零食在他们眼里简直是神仙级美食,为了吃的别提多配合了,除了还在妈妈怀里吃奶的两个小朋友,连刚会说两句话的叶大妹到了小姑姑面前都格外的乖巧。
不知道这是良性循环还是恶性循环,小朋友们听话,叶小妹就会爽快给吃的,而她越爽快,小家伙们自然就越喜欢在她面前卖乖。
而今天小姑/小姨要出嫁了。小罗罗兵当然不知道什么叫嫁人,但是迎亲队来之前,他们正赖在叶小妹身边卖乖,亲朋好友们见这情形倍觉有趣,还以为叶小妹很讨小朋友喜欢(事实也大概如此?),所以大家很是好笑的逗了小家伙一会儿,大意就是小姑/小姨要结婚了,嫁了人以后就不跟你们在一起了,可能一年都见不到小姑/小姨几次了,里面喜欢她嫁人吗?
见不到小姑/小姨就等于没有好吃的,小家伙哪能高兴?小嘴当场就挂起了油瓶,仇恨值就这样拉起来了,宋清徽被迎亲队用处着进来的时候,两个小男孩看他的眼神就跟看阶/级敌人差不多——有叶大宝在,新郎官是不会认错的。
加上大人在旁边一起哄,他们便凶凶的冲上去抱住了“敌人”的腿,不让他进门抢走小姑/小姨。
迎亲队都是一群光棍,连媳妇都没娶,更没有哄孩子的经验了,所以这群光棍毫无义气的往后退了一步,留下宋清徽看着两条腿下面“长”着的胖娃娃一脸懵逼。顿时把屋里的人乐得不行,屋外的叶家兄弟也扬眉吐气了,纷纷在外面给小朋友加油打气。
得到鼓励的小家伙就更加用力抱着坏人不撒手了。
宋清徽措手不及、无可奈何,忍不住求救般的看向床上端坐的叶小妹,他不太熟悉张家的小外甥,不过叶大宝是最听小姑姑的话,只要她说一句,小家伙保管立马放手。
然而现实是——
叶小妹:“哈哈哈哈哈!”
全场就她笑得最大声。
新娘都这么不配合了,其他娘家人还不可着劲看热闹。宋清徽认命的收回视线,决定自救。
他在人前扮猪吃老虎习惯了,实际上,两加起来都没到上学年龄的小家伙根本难不倒他。宋清徽决定各个击破,低头冲着叶大宝笑道:“大宝……”
叶大宝算得上宋清徽和叶小妹之间的“小月老”,他们还没在一块的时候就靠着他打掩护暗渡陈仓,确定了关系以后,尤其是从北京回来,宋清徽就成了孩子们的准姑父,对小朋友们当然很有些长辈模样,加上每次来玩几乎不空手,或多或少都会带些好吃的,所以他要是不抢走小姑姑的话,叶大宝其实也挺喜欢他的,只不过小姑姑摆在第一位,想要把小姑姑抢走的都是坏人。
宋清徽没把小朋友的敌意看在眼里,他认为熟人好说话,先冲着叶大宝许了一通愿,主动开出好多空头支票,果然在他的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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