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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一生-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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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潘美辰这首《我想有个家》已渐渐被八零后遗忘,其中几句歌词仍旧触动许多人心灵深处最柔弱的那一根心弦。
CCTV《同一首歌》节目里潘美辰的歌声深深打动肖冰和秀儿,肖冰也好,秀儿也好,都有坎坷的过去,家,是什么概念,两人感触良多,秀儿环视在她眼中绝对富丽堂皇的家,再瞅瞅盘腿坐在沙发上,低头喝着银耳莲子粥的肖冰,欣慰的笑了,这里永远是自己的家该多好。
非是秀儿喜新厌旧,住进好房子就嫌弃山沟里那个勉强遮风避雨的窝,她留恋的不是富丽堂皇,不是衣食无忧,是这个家带给她的温馨感觉,比如肖冰狼吞虎咽吃下她亲手准备的夜宵,她会生出莫名的成就感,再比如给肖冰洗衣服做饭,心里总是甜滋滋的,令她回味无穷,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秀儿,今年过年别回去了,把你小弟接来,咱们一家人就在宁和过个春节,我也想瞧瞧你那个小弟到底多么生猛,如果是人才,我一定托关系把他送进最好的部队,算是再为国家做点贡献。”肖冰早不把秀儿当外人,咽下嘴里的东西,瞧着液晶电视画面里风采依旧的潘美辰,若有所思,当年他一听这首歌心里总酸酸的,很难受。
“一家人。。。。一家人。。。。。”
秀儿粉嫩嫩的脸,腾的红了,脑子里满是这三个字,愣神许久才羞赧无比地点点头,小声道:“那。。。那我就听哥的。。。。过几天把小弟接来,让哥瞅瞅。”
“恩。。。。”肖冰点头,放下碗筷道:“秀儿,过两天我要去东林,为坤爷处理点事儿,估计得走一段时间,你照顾好自己,别操心我。”
秀儿不情愿的哦了一声,肖冰要离开,她心里顿时空落落的,憋着很多话,却无法出口,羞于出口,山里姑娘特有的矜持日复一日折磨着她,从前,心里只有弟弟,现在,又多了一人,分量一般的重,一样的割舍不下,甚至比起弟弟犹有过之。
大雪封山,披上一层厚实银装的大兴安岭分外妖娆,宛如画卷中的仙山幻境,美不胜收,群山密林绵延起伏千余公里,巍巍兴安岭,积翠大森林,它是共和国面积最大的原生态林区,是珍稀动物的天堂,同样也是狩猎者的天堂。
清晨,山间凝聚淡淡雾气,厚厚的雪地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清晰有力,惊起几只飞鸟,山里的动物对人类脚步声有着本能的警觉,树木间,一条魁梧身影不紧不慢向前移动,大雪封山,气温零下二三十度,林区人迹罕至,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选这时候进山,静悄悄的密林中,突然有人出现,显得极为诡异。
这人,一米八五的个头,身子壮实,浑身上下包裹在毛皮中,狍子皮大衣,黄羊皮裤子,脚蹬鹿皮靴子,皮衣皮裤做工粗糙,显然是纯手工缝制,鹿皮靴子和狐狸皮子帽子却是精致,他背背一张牛角大弓,一壶雕翎铁箭,这身打扮若搁在城市里够惊世骇俗,够标新立异。
走了几十米,他仰起脸,眺望远处,看容貌,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浓眉大眼,英气勃勃,双目神韵内敛,大概因常年在深山里打猎,肤色是最健康的古铜色,一口气走了二十多里山路,青年浑身燥热,竟不畏严寒,挽起皮衣袖子,裸露粗壮小臂,肌肉线条很柔和,但稍微一动,蕴含其中的力道给人一种即将喷薄欲出的错觉。
“熬。。。。。呜。。。。。。”
震彻山林的嚎叫,一个白色影子从林间蹿出,腾空而起,扑向背弓青年,划出一道亮银色弧线,它锋利如钢钩利刃的爪子抓向青年肩膀,势猛力沉,青年轻松一笑,踏雪跃起,在虚软雪地借力横向飞出,魁梧身躯凌空华丽旋转三周。
“小白,别再胡闹了,要被你惊动了猎物就饿你一天,你也知道银黑狐性子灵,有个风吹草动。。。。它就没影了。”青年绷紧脸看着偷袭他的家伙,是头狼,毛色银白的狼,体型较之成年狼大了一圈,这畜生似乎通晓人性,乖乖低吟几声,凑到主人腿边,用锦缎似的毛皮轻轻磨蹭,似乎在刻意讨好,端的是可爱无比。
方圆百里,只一人养有银狼,正是宁秀儿的弟弟,宁木狼,这木狼的名大有来头,五行属木,为狼,暗合二十八星宿西方第一宿,穷山僻壤,人名多的是二狗、二蛋、二愣子,这颇有讲究的“木狼”自然出自非常之人。
这次进山,宁木狼是为猎银黑狐,想赶在年前给相依为命十多年的姐姐做条狐狸皮围脖,所谓的银黑狐也就是毛色纯白的银狐,这稀罕东西大兴安岭确实有,不过只在大雪封山人迹罕至的严冬才偶尔现身,性子极灵,难猎杀,可遇不可求。
一人一狼又走了三里地,已经踏入林区腹地,若非大雪封山,严寒难耐,城里人只能从《动物世界》中看到的动物会把大兴安岭当成玩乐的天地,同时上演丛林残酷血腥的规则——弱肉强食,宁木狼拍拍银狼脑门,这畜生懂主人的意思,飞也似的蹿向前方,一头扎进密林深处。
宁木狼则取下牛角大弓,踏着银狼的足迹缓缓前行,深山老林是畜生的地盘,打猎更离不开畜生的帮助,懂门道的猎人进山时都要带猎狗或是凶猛的守山犬,即使三岁就跟着皇甫老先生进山打猎的宁木狼,有银狼配合,方能最大限度发挥自身实力。
“呜。。。。呜。。。。”
是银狼的叫声,宁木狼神韵内敛的双眸溢出精光,微微弯腰,身子前倾,撒腿飞奔,快若狡兔,一阵冷风随之而起,雪沫子飘飞,而雪地上只留下一串脚印,向密林深处延伸,仿佛没有尽头,如此卖力狂奔,脚印却比先前浅了几公分,这一手功夫惊世骇俗。
陆地提纵术!
几近失传的轻身腾挪功夫,与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之一的陆地飞行术有异曲同工之妙,练这门功夫八年方有小成,宁木狼三岁开始腿绑沙袋,脚穿特制的生铁鞋,于沟壑乱石纵横的山林间练功,整整十六年的火候,怎能不惊世骇俗!
林子里,银狼傲然而立,像个王者藐视距它十几米远的大野猪,野猪趴伏在雪地,根根铁鬃直竖,做出攻击姿态,皮糙肉厚的家伙足有五百多斤,这么大块头的野猪是“野猪王”级别的强悍存在,超过二十米,山里人打猎用的自制火枪无法射穿它的毛皮,小打小闹的猎人根本不敢正面迎其锋,甚至会望风而避。
一狼一猪对峙! :wàp.① ⑹k.cn
野猪低哼一声,算是吹响进攻的号角,它四蹄抛地,疾射出去,厚厚雪地被冲出一道触目惊心的沟壑,进攻对象却非银狼,是匆匆赶来的宁木狼,这畜生似乎觉得对付个人比对付那头高傲的狼容易,想捡个软柿子捏,不得不承认,长年累月在大山里求生存的畜生们是有点“心机”和“眼力”。
野猪前冲,宁木狼同样前冲,两者速度叠加,几十米距离眨眼即过,正所谓艺高者胆大,三岁进山打猎,十来岁便与黑瞎子硬碰硬,徒手搏斗,宁木狼才是纵横山林的王者,何惧一头野猪。
银狼懒洋洋蹲在原地,干脆不动,它对主人的信心倒是强的很,人猪即将亲密接触的刹那,宁木狼腾身跳起,撞向一颗松树,然后脚尖轻巧地一点树干,再拔高一米有余,人在空中借力转身,面朝从身下钻过去的野猪,同时右手紧握牛角强弓,左手已从箭壶中抽出一支雕翎铁箭。
搭箭,扣弦,拉弓,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可以说是瞬间完成,且完美的无可挑剔,三国蜀汉五虎上将黄忠开三石强弓就令对手闻风丧胆,宁木狼身在半空,五石强弓被拉成满月状,按古代算法,一石,一百二十斤,五石整六百斤,这等臂力太吓人。
嗡!
气流震颤,弓弦响,铁箭出,势可洞穿金石,宁木狼根本不管第一箭是否射中,双脚沾地瞬间又射出第二箭,射出两箭时间间隔只是短短两三秒,无疑又是惊世骇俗的一手——连珠箭法。
古代,三石弓已算强弓,能开四石弓者,凤毛麟角,玩五石弓,尽是些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大牛人,即使靠用武凶悍名留史册的牛人们耍这么强的弓每开一次要运气凝神老半天,一箭射出,势必惊天地泣鬼神,宁木狼居然用这弓玩连珠箭法,变态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雪地里,发疯跑出十余米的野猪王轰然栽倒,连着翻滚几周后重重撞在树干上,松树剧烈摇晃,覆盖枝头的白雪簌簌飘落,声势惊人,树干要是细点,十有八九会折断,五百斤的大家伙,狂奔起来能把砖墙撞倒。
野猪卧于白雪中,点点猩红为一望无际的银色世界添了几分瑰丽色彩,它张大嘴,露出两颗獠牙,发出绝望吼声,脖子动脉处和右侧后腿肌腱处插着两支雕翎铁箭,多半截箭杆没入皮肉,无一丝偏差。
力道之足,拿捏分寸之准,宁木狼这射箭的技艺出神入化,从三岁开始,十五年日复一日的磨练方有如此能耐,有谁知道十五年里他每天开弓多少次?又有谁知道十五年里他手上的皮磨掉多少层?
太阳偏西,宁木狼扛着五百斤的野猪走进生他养他的山村,手里还拎着野鸡雪兔,银狼乖乖跟随,进宝山绝不空手而归,这些年,村里人都羡慕这小子,羡慕他一身好本事,羡慕他有个好老师。
其实,更羡慕宁家姐弟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还能天天吃山珍,尝肉味,虽说靠山吃山,但最近十几年,年轻人宁愿走出大山去打工,充当廉价劳动力,也不愿冒风险进山打猎,老一辈猎人凋零,打猎的手艺逐渐失传,没本事进山,自家养的猪和鸡年底才舍得杀了吃肉,一年中有八九个月肚子里没油水,而宁家每天炖肉飘散的肉香味太刺激人,太撩拨人的食欲,谁受得了?
村里也有人涎着脸带儿孙去山脚那座简陋木屋拜师,结果全吃了闭门羹,因此越发眼红宁家姐弟。
“皇甫老师。。。。我回来了。。。。。银黑狐没打着,给您下酒的东西打了不少。。。。。”宁木狼将猎物扔在门外,然后笑呵呵开门,撩起棉门帘,跨进木屋,没遇上银狐是挺失望,但不至于影响他心情,这一点像他姐姐,天性乐观恬淡,败而不馁,胜而不骄。
圆木结成的屋子分里外两间,内壁抹着一层厚泥,再刷白,倒也整洁,外屋陈设简单,摆放几样简单家具和取暖的火炉,自制的简易木桌旁,一位童颜白发的老者正饶有兴致奋笔疾书,白纸上,墨迹淋漓,是毛笔字中最奔放的狂草,李太白的《侠客行》被老者这手功力十足的狂草挥洒出来,耐人寻味,字里行间展露洒脱豪放的意境,诗意与字意,近乎完美结合,有大家风范。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老了,老了,早没了这份洒脱不羁,在这大兴安岭边了却残生何尝不是享受,木狼,赶紧把那些下酒的东西炖了,我今天兴致好,容许你小子陪我喝几盅。”老人放下毛笔,笑意绵绵。
“皇甫老师不老,离开这山沟沟肯定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宁木狼憨厚一笑,对老师的敬仰发自内心,拿起火炉上的铝壶给自己倒了碗开水,端着冒出热气的瓷碗,来到木桌边,边喝水边欣赏老师的墨宝,跟老爷子学过几年毛笔字,自然能体会到字里行间的气势,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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