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胭脂-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为难的样子。
  “她能有甚么不愿意的?”说了这么久,江志已然有些不耐烦,当即冷哼道。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嫁过去冻不坏饿不死也就是了,谁家的丫头不是这样?一个丫头片子罢了,哪儿来恁多毛病!
  隋氏刚要说自己的打算,话到嘴边又眼珠一转,改口道:“其实,早前儿我便听村里的人说了,胭脂大约同镇上的一个书生有些眉目。”
  江志最喜读书人,一听面色就和缓三分,竟微微透出些喜色。
  不过还没等他高兴,就听隋氏话锋一转,“只是我又听说,那书生如今跟着一个守寡的姑母居住,而那姑母也不是省心的,很瞧不上咱们家,有相看别家的意思呢。你也知道,胭脂素来不大瞧得上我,我有心提醒,却又不好开口。”
  “岂有此理!”江志果然大怒,骂完之后又追问道,“你说的可是真的?”
  “千真万确!”隋氏指天发誓。
  她是不怕江志出去找人对峙的,一来打死他都做不出这样“失身份”的事儿;二来她说的七分真、三分假,便是对峙也不怕的。
  江志自顾自的生了一肚子气,不过还是不死心,“你且先不要声张,流言未必是真,等等再说。”
  那些个凡夫俗子最是嘴碎,又爱瞎编乱造,嫉妒他们读书人也是有的……
  隋氏也不反驳,只是笑眯眯的点点头,又柔弱无骨的往他身上蹭了蹭,伸出一截近来保养得越发白嫩的指头往他胸膛上画圈子,声音越发娇媚的能滴出水来,“好,都听当家的。”
  江志几乎立刻就呼吸急促起来,身下有些个蠢蠢欲动,可又想到白日宣淫不可取,连忙默念几遍圣人言,丢下一句“我去读书”便落荒而逃。
  隋氏笑着目送他出去,等门帘子一放下来,就拢着头发阴笑一声,朝着西屋啐了一口。
  哼!
  她哪里那么好心!自然是将原配留下的一儿一女恨到了骨子里!
  大女儿小小年纪就长得一副狐媚妖冶的样子,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勾魂儿,又是个牙尖嘴利的,自己每每跟她斗法便是个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着实累得慌。若是再叫她嫁个如意郎君得了势,岂不是心腹大患?
  那小兔崽子胭虎更不必说,也不知他娘怀他的时候吃了什么熊心豹胆,生的畜生一样的野力气,简直套一副爬犁就能耕地了!瞪起眼睛来吓死个人。
  若不是自己想法儿挑拨着,叫他自离家门,哪儿能有如今的逍遥日子?
  眼下她怀了胎,来年春天就要生了,若不赶紧把这个死丫头片子撵出去,谁知道来日会不会生什么变故?
  想嫁读书人挣凤冠霞帔,做什么官太太?做梦去吧!
  隋氏飞快的在心中盘算下计划,又想着那书生和他姑母的作为,恨不得仰天大笑几句天助我也,登时腰不酸腿不疼,不管酸甜的包了些点心、瓜子,去门口外面晒日头去了。
  胭脂还不知道两边都在说她的事,背着柴框一路疾走,刚一进门就见隋氏站在院里晒日头,听见动静还笑眯眯的抬头瞧她。
  “呦,胭脂回来了?可累坏了吧?快歇一歇。”
  说着,她的眼睛还不住的往胭脂背后的大竹筐里瞅,生怕藏了什么宝贝。
  胭脂不搭腔,只是当着她的面将那满满一筐的柴火倒入柴堆里,看也不看正传出读书声的房间,略拍打了一下身上就回屋去了。
  然而不管是隋氏还是外头那些吃饱没事做的小丫头片子们,胭脂压根儿就没功夫搭理,只将她们视为无物。
  钱钱钱,现在她满心满眼都是赚钱的念头。
  便是逞得嘴上一时之快又如何?能吃还是能穿,能当做安身立命的本钱么?都不能!那还斗个什么劲?
  只要她能攒一笔银子……届时天高海阔,谁还窝在这里受这份儿闲气?
  这么胡思乱想着,胭脂就已经浑身是劲,眼中也满满的都是希望。
  她甚至有心思哼一点小时候娘亲唱给自己的小曲儿,打扫干净炕席,又铺了一块事先用开水烫过的细密白棉布,将带回来的茉莉粉倒了出来。
  茉莉粉听着简单,好像剖出粉来就完成了,可实际操作起来十分繁琐。
  头一个,它自带潮气,又香的很,稍不留神就又是发霉又是生虫的,不要说往脸上扑,放都放不住。
  胭脂先用特制的小筛子筛了两遍,将花粉隔着窗户纸放到日头下晒干,然后再筛两遍。
  完了之后,她还要从随处可见的月季花中挑选花型完整、色泽艳丽的紫色、大红和黄色花朵,清洗干净后拧出汁子,调成合适的颜色配到茉莉粉里头去,照先前的方法晒干。
  从头到尾千万并不敢直接晒阳光,也不能为了省事拿火烘干,不然不光会变色,失去原本的光彩,而且粉质也会变得粗糙,不够细腻。
  等这一步完了,还要再筛两遍,这才细腻无匹。
  而到这个时候,原本洁白如雪的茉莉粉已经被染上了深深浅浅的颜色,筛动的时候便好似下起了一场雪沫,间或散发出淡淡幽香,陡然变得艳丽旖旎起来。
  紫色仿佛天生透着一股妖娆,凭她再端庄的人,抹了这个颜色的粉,也会平添几分妩媚。
  大红最是端庄不过,不管是小家碧玉亦或大家闺秀,浓淡总相宜。
  粉色天然一分风流活泼,年轻的姑娘们搽了,越发显得青春年少活泼娇俏。
  胭脂水粉,大约本就寄托着女子对生活的美好希冀的吧,只这么看着,一颗心都忍不住跟着柔软起来。
  她事先订了一批约莫两寸粗细的矮小瓷罐,外头贴了写着颜色的红纸条,灌个八分满就用盖子压油纸盖好,再在外沿滴一圈蜡密封保存。
  瓷罐乃是细腻白瓷,弧度优美,色泽清新,端的好货,哪怕她一口气买了几十个,算下来还要六文一个呢。
  不过并没有白花的钱,因下了大力气包装,这茉莉粉便陡然间高贵起来似的,与外头摊贩上买的便宜货截然不同。精致的外表合着若有似无的淡淡幽香,拿在手里都十分体面,自用、送人都使得。
  忙活了几天的胭脂终于能痛痛快快的松口气,脸上绽放出一抹笑意。
  正乐呵着,忽听到外头窗户底下几下刻意放轻了的脚步声,细看去,隐约还有一个弓腰缩背的黑影。
  胭脂不动声色的将那些茉莉粉用油布盖起来,再在上头盖了一床被子,然后故意扬声道:“哎呦,这么多!”
  那人影果然又凑近了些。
  胭脂忍笑,忽然猛地推开了窗户!
  只听“哎呀”一声,那朝外开的窗扇结结实实磕在偷听者的额头上,砰一声沉重闷响,胭脂听得都牙酸。
  她一脸惊讶的探出头去,看着外面疼的脸都扭曲了的隋氏,“呦,是我不小心,刚还说屋里怎的这样多蚂蚁,要开窗扫扫呢。只是……青天白日的,您怎么趴在我窗户根儿底下?”
  乡间家具俱是就地取材,将木料简单加工后直接使用的,这一扇窗子少说也得六七斤,可有的受了。
  “什么叫我趴在你窗户根儿底下!”隋氏顿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脚来,“不过是才刚做活掉了钗子,这才满地找找!”
  胭脂长长的哦了声,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一双大眼仿佛在说我什么都知道。
  隋氏被她看得心里头直发虚,又胡乱往她屋里看了会儿,见确实什么蛛丝马迹都找不到,这才气鼓鼓的走了。
  胭脂忍不住扑哧一声,满是愉悦的道:“您可当心呀,别再掉了什么。”
  隋氏的背影一僵,脚下打了个趔趄,走的更快了。
  晚间江志一脸嫌弃的问她额头上怎么破了这样大一块油皮,又红又肿怪吓人的,隋氏实在说不出“我去偷看你闺女,不曾想给那小娘皮算计”的不要脸的话,只得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含含糊糊的说自己不小心摔的,只把胭脂笑个肚痛。


第4章 
  乡间百姓勤劳朴实,每天只要睁着眼睛,手头都不肯闲下来,女人们多多少少都会打络子、绣手帕、缝鞋面、做香囊等拿进城里卖,也是个进项。
  胭脂也不例外。
  等茉莉花粉干的当儿,她也见缝插针的绣了不少手帕子,算上前些日子攒的,统共二十来条,就划算着找个由头进城一趟,把它们一起卖了,顺便瞧瞧弟弟。
  同样是绣手帕,人跟人做出来的也不同。寻常乡间女子往往有些舍不得,只用最常见也最便宜的棉布棉线,然后精心绣上艳丽的花鸟鱼虫,精致些的往往三五天才得一个。
  可饶是这么着,因材质、花样局限,一条手帕也不过十文、二十文顶天。
  胭脂很清楚自己的长短,自知女红天分不佳,便不在这上头争长短,勉强打了些个络子赚本钱之后,便狠心去买丝绸铺子里的上等布料,小心裁成适当大小,只挑了书上意头好的诗词歌赋,配了简单的祥云、结子等纹样绣上去,既省事又雅致,别是一番风流。
  这么一来,寻常人费心费力绣一条手帕的空她便能做两条乃至三条,偏偏又是独一份儿的风流别致,材质又好,竟引得许多富贵人家也时常采买,他们又不差那么几十个钱,一条便能轻轻松松卖出三四十文!
  算下来,虽然本钱多些,可一来做的快,二来卖价高,同样的时间,胭脂光卖手绢就是寻常村妇两三倍的利润,着实划算。
  每当这个时候,她的脑海中便会回荡起母亲生前时常念的一句话:“女儿家多读些书,吃不了亏。”
  是呀,她虽然不能科举做官,可如今不也照样因为多读了几本书而受益匪浅么?
  做好茉莉粉的当天夜里,胭脂都高兴地睡不着,翻来覆去的掰着指头盘算:这么些个茉莉粉,再加上手帕子,说不得也得一千文出头,扣掉本钱,大半两银子呢!
  胭脂正琢磨什么时候开口,这日一大早,江志便举着一个包裹过来,说:“赶明儿你进趟城,照老样子卖了,卖的钱换几个银角子,再换些铜钱。”
  分明儿子就在城里,可他竟然连提都不提一句。
  胭脂知道里面装的是书,也知道劝也无用,好在家中藏书她早都已背会了,来日再重新默写出来也就是了。
  她爷爷并不重男轻女,不光重视儿子,也很疼爱这个聪明伶俐的孙女,时常捏着她的小手亲自教导……
  可如今,他老人家珍视的藏书却已经快被同样珍视的儿子卖光了,若是泉下有知,不知得气成什么样儿。
  小莲村距离镇上也有个十几里,步行大半日才到,若是刮风下雨、冬寒夏晒便十分艰难。村里有人心思活,专门买了骡子定了大车,每日跑到村口拉人,傍晚再原样送回来,一个人一次也不过三文钱,着实省事。
  次日胭脂特意起了个大早,将这些日子攒的茉莉粉和手帕都小心的分门别类装好,又想着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天气便会渐渐冷下来,还抽空给弟弟做了一套略厚些的衣裳,也都一块捎着。
  也不知道随谁,胭虎天生好大一副力气,才十四的少年,个头就快赶上成年男人了,很是唬人。
  原本家里人都指望他能读书科举光耀门楣,谁知胭虎非但不爱读书,反而打小喜欢舞刀弄棒,只把江志气个半死。
  去年端午隋氏进门,爷俩大闹一场,自此纷争不断。过年时又闹起来,江志借着酒意要不认他这个儿子,胭虎这头犟驴便夺门而去,在镇上做活,再也没回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