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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的发家史-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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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老板,我谢某人应承下来的事,就是板上钉钉的。”我一脸正容的说道。
“咯咯,那就好。谢公子的为人,我还是信得过的。”秦三娘又回复了以前的妖姿模样,一双眉眼对着我一阵乱瞟。而我也是很配合,盯着她的高耸胸部猛瞧,一副神魂俱销的欣赏样子。
“咳,嗯嗯!”张大娘不合时宜的咳嗽声,打断了我们之间的眉来眼去。
“咯咯,谢公子,那你现在是不是可以说说你的新裘衣改造之法了?”秦三娘又是飞了我一个媚眼。
“咳,这个,是这样的,现在的皮裘没有生意,我就想把皮裘改造一下,把它的两个袖子都去掉,领口部分也把它改的简单一点,总之要把它改小,改小后的这这皮裘我就叫它为马甲。这马甲可以穿在外面,也可以穿在里面,实在是冬天御寒的好东西。”
“谢公子这样的改法不是和肚兜的样式差不多吗?”秦三娘有点疑惑的问道。
“呵呵,是有点相同,但可不完全相同。有没有纸笔?我还是画给你看好了。”虽说我的国画功底技能几乎为零,但大概的样子还是能画的出来的。
一旁的张大娘,不等吩咐就急急拿来纸笔,我手握毛笔,一笔千钧,小心翼翼的画了马甲的真貌,耐心的解释道:“我这个马甲,大体上是现在当兵所穿的胸甲和背甲的整体样式,但可比它们穿起来舒服多了。”十里集的那条官道偶尔会路过一群赶路的官兵,我看过他们现在所穿的胸甲和背甲,整体样子还真和马甲差不多。
我这一解释,秦三娘才算是真正的了解了,双眼不由一亮,“谢公子,果然是奇思妙想,这样改造后的这个马甲,肯定会大受那些世家子弟的欢迎。”
她这个说法可是有来历的,由于引进了武士阶层,在这时代男子去当兵变成了一件十分光荣和高尚的事,便没有出现历史上歧视军人的社会风气,相反的老百姓都很是尊重他们。所以,这世代一些自认为是男儿汉的男人,都是很向往军旅生涯,特别是那些世家子弟,因为他们很多人的祖先都是从武士阶层当兵起家的,当然的更是向往军队生活。而如今我生产出的这个马甲,就可说是投其所好了。
“这马甲是一个,还有就是我们可以改良一下现在的皮衣,朝廷只禁止穿皮裘,又没有禁止穿皮衣,这个就是我们赚钱的所在了。我把改良过的皮大衣,叫做披风,样子跟现在的长袍差不多,但它可不是长袍。”说着我又画了披风的样子,“这披风和马甲可说是一整套的,穿起来又暖和又威风。不过它们现在都还缺一样叫纽扣的东西,等明天我制作出来就拿给你看,是扣衣服用的,有了它,腰带什么的就可以不要了。”
说完我又画了纽扣的样子,并把它的具体作用介绍了一番,其实纽扣的原理很简单,她们一听就懂,只是以前一直没有想到而已。
秦三娘现在看我的目光,就像看见了一座金山一样,灼灼发亮,那张大娘也是一副惊容的看着我。
“谢公子,只是皮衣一向都是平民百姓所穿,不被那些达官贵人和有钱人接收,你这个披风虽然样子新奇,但也未必受他们追捧。”秦三娘神情虽然十分的亢奋,但还是保持着头脑清醒,问出了这个关键问题。
“呵呵,那些官老爷和有钱人以前之所以不接收皮衣,那是因为它们太粗制滥造了,而且更主要的一点就是那些平民百姓所穿的皮衣一般都是猪皮、羊皮所做,如此的廉价皮料所做,他们这些有身份的人当然不愿穿。我们只要改换成牛皮和熊皮等相对珍贵的皮料制作,再挑选几个熟练的皮衣匠按照我要求的样式精心加工,用上我们的木制纽扣和我们容秀的精铜商标,把价格订的高一点,到时只要我们销售出了第一件,那就必然会掀起一股跟风热潮,就像顺兴的肚兜一样。”我很有把握的说着,这富人的心态,古今都差不多,特别是一些暴发户,就像后世那样,他们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公子说的这个精铜商标,不知指的是什么?”秦三娘一脸认真的问道。她这副模样,别有一番风韵,少了几许妩媚,多了几许娴静端庄,跟她原先的风骚样子,完全不一样了。
“这个精铜商标,就是我们容秀的独家标记,就跟我刚才所说的纽扣差不多,不过它要比纽扣大,用精铜所铸,上面有我们容秀的标记,就跟顺兴的牡丹标记差不多。秦老板现在就可以自己设计或叫人设计一下容秀的标记,到时交给我也好制作商标。”
“咯咯,谢公子,其实奴家早就设计好了,就在奴家看见顺兴牡丹图案的当天,奴家无聊下也自己画了一个。大娘,你去拿过来。”
秦三娘显然也很有经商的天赋,这么敏感的就意识到了这个商标的作用。
张大娘不一会儿就从一处柜子上拿来一个画轴,在桌上摊开后,赫然就是一朵淡雅的水仙花,仔细一辨认还真是“容秀”两个字组成的,比起顺兴的牡丹图案虽然简单了点,但它这图案让人一看就跟顺兴的牡丹区别了开来,也算是另辟蹊径了。秦三娘说这个是她自己设计的我多少有点预料不到,汪美人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小姐,有这个字画功底还说的过去,她一个商人的小妾,却也有此功底,实在是让我有些意外。不过,我也知道她不可能是欺骗我,因为她完全没有对我撒谎的必要。
娘的!难道这时代的女子,文化素质都这么高吗?一联系到我先前在她面前的涂鸦,我的男人自尊又狠狠的被羞辱了一把。唉!本来我还以为她的功底跟我半斤八两呢?这不,又在女人面前献了一次丑。
“谢公子,你看这个图案还可以吗?不行的话,奴家可以另画一副。”秦三娘煞有介事的询问。
我沉吟了一下,说道:“这个图案虽然跟顺兴的不一样,但也有点雷同了,我看最好还是换掉。既然我们的店铺叫容秀,我们干脆就用女子的侧面头像,不知秦老板能不能用‘容秀’两字把它画出来?”
秦三娘接过我递过去的毛笔,微微蹙眉思索了一下,就起身提笔在一张空纸上一挥而就,还真用“容秀”两字把一个女子的头像给画了出来,而且看模样还跟她自己有点儿像,至少这女子的发髻装扮跟她的一模一样。这不由让我看得目瞪口呆,原本还以为她只是个经商手段了得的风骚老板娘,却想不到她还有如此的才情,实在是……实在是震惊万分,外带刮目相看。如果她在后世的话,她完全可以凭借这一手混个女艺术家当当。
“谢公子,你看如何?”秦三娘嘴角带着一丝媚笑,一双灵动的桃花眼睇着我,少妇特有的风情表露无疑。
“嗯,这个,很好,就用这个图案好了,你再给我画一张带回去。你自己留一张去制作两张模板,以便在衣服上印制这个图案所用,明天我就把印制所需的材料交给你,制作丝绸和普通布料的风衣、马甲所用。”我把早已想好的一套方案都说了出来。
“谢公子果然考虑周全,本来奴家还想提醒你一下呢?这丝绸和布料所做的风衣、马甲,虽然比不上皮料所做的珍贵,但想来也是一大收入。”秦三娘很是欣赏的看着我,在她的美目闪动间,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竟发现她突然变得年轻了许多,那神情完全不应该出现在一位丧夫多年的寡妇身上。
“呵呵,秦老板和谢某人倒是想到一块去了。特别是绸缎料子的风衣和马甲,想来也会引起那些有钱人的兴趣,特别是等来年天气变暖和的时候。不过,我们现在还是优先制作皮料的风衣、马甲比较好。”
“谢公子说的对,想必等到天气真正转冷,我们生产出的这两样东西就会大买特卖。”秦三娘憧憬的说道。
“那好,为了我们更好的进一步合作,我看我们这就去清风茶楼签订一份合作契约吧。”我很是自然的把话题转到了实质性方面。清风茶楼我虽然讨厌,但无可否认,那里是最佳的谈判签约地点。
“咯咯,好,既然谢公子吩咐,那我们就一起去一趟吧。”秦三娘又恢复了她那风骚模样,把那张画好的容秀商标折好递给我。在我收下后,她给我做了先请一步的动作。
我也不客气,打头就走了出去。在大堂叫上正一脸无聊状的大壮和棺材脸的无名,招呼了随后的秦三娘一声,就率先出门登上了自己的座驾。
清风茶楼依然生意很好,底楼几乎满座,一些贩夫走卒,市井之流的小民平时没事就喜欢在这里听古讲是非,传布小道消息。就是可惜了,没有后世历史上的说书人,不然肯定是更为热闹。
我在茶楼门口等候秦三娘下车后,一起并排走到了茶楼的二层,要了一个雅间,秦三娘很是熟练的就出去拉来几位乡老酸儒,然后当然是写好契约,让他们做个见证,我和她彼此签字画押。办完这些手续后,秦三娘倒是很客气的抢在我之前帮我们和那几位乡老结了账。
我们两人都无心多留,一起走出了清风茶楼,秦三娘又热情的邀请我到她那里用杯水酒,预祝我们两人合作成功,顺便也再商量一下合作细节。
对此邀请,我当然无法拒绝,很是爽快地就答应了下来,跟她同回铺子。
第四十章 酒为色之媒
不同于上次的会谈地点,秦三娘这次把我带到了她在店铺后院的住处,一个小院子。
内厅里,张大娘一番来回张罗下,满桌子的菜肴没用多久就摆置停当。
张大娘在给我和秦三娘各斟满一杯酒后,便没有陪席,自动退了出去。
“来,谢公子,奴家先干为敬。”秦三娘很是豪爽的举杯自饮了一杯。
我见此当然不能输于她,也是仰起脖子干了一杯。这酒显然就是飘香酒了,虽然还比不上后世的纯度酒,但也是十分的难得,饮有一番味道,度数大概在十几度左右,我虽然酒量不是很好,但这种跟后世啤酒差不多的酒,想来我喝个两三斤应该没有问题。
“谢公子,往后我们就是合伙人了,你也别对我见外,不要再称呼我秦老板了,你要是不嫌弃,干脆就唤我一声大姐。”秦三娘不愧为打交道的能手,借着这杯酒就很自然的拉近了彼此距离。
“呵呵,那好,我以后就叫你秦大姐好了。不过,秦大姐你也别跟我客气,直接叫我的字安平或叫我的名怀乐,都可以。”我也很自然的跟她交换了称呼。
“咯咯,那大姐以后就称呼你安平好了。来,吃菜。”说完秦三娘很是客气的给我夹了一口菜,放在我面前的碗盆里,又站起身亲自给我们两人的杯子满上酒。
没说的,跟这秦三娘做合伙人,比起那汪酷女来实在是愉快很多,别说让她主动夹菜倒酒,连正式的请我吃顿饭都没有过,至于上次她口头上请我,想来也是迫于当时的形势,敷衍一下而已。无疑在做人这一点上,汪美人和秦三娘是无法比的。
我很是高兴的夹起那口菜吃了下去,报之以桃的也夹了口鲜嫩鱼肉放到她面前的碗里。
我这个举动在后世可能只是一种客气行为,但在这时代男人给女人夹菜,这意义就有点不一样了。我在家里吃饭时,对阿秀也经常这么做过,但阿秀尽管心里高兴,但私底下也是劝导过我一番的,说我这样的夹菜举动于理不合的,特别是有外人在场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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