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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605-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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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要盯死刘骜,还要派人去盯住张放。
那么,谁来监视张放呢?王太后已经想好了,谷永最合适。张放到北地郡后,谷永就被调到北地郡当太守。貌似巧合,其则非然。谷永一到任上,长安灾异连连,于是趁机给刘骜上了一封奏书。
北地郡距离长安遥远,谷永也不怕刘骜下追杀令了。他的火药味仍然很浓,奏书内容仍然老调重弹,还是那种意思:上天已经警告陛下了,陛下如果还专宠某人,不主动靠近行为端正,性格善良的女人,上天还要以灾异惩罚。
最后,再奉劝您一句:不要私自出游,不要酗酒,不要再疯玩女人。做人规矩点,总会有好报的。
刘骜不傻,他知道张放就在谷永眼皮底下。为了张放,他还是悠着点。所以,当他读着谷永的奏书时,不再做剧烈反应了,而是一边称赞一边对身边的人说道,好呀,谷永郡守把问题说到点子上了。
刘骜的话,马上传到王太后那里。王太后一听,就笑了。烟幕弹,绝对是烟暮弹。等着吧,倒要看看他能玩出什么诡计来。
果然几个月后,刘骜以为风声已息,迅速将张放召回长安,任命为侍中。但是他没想到,任命一下,王太后的纸条就传到了。
皇帝宠幸被母后死压,刘骜不是第一个。曾记否,汉景帝刘启时代,长安出了个闻名天下的酷吏,名唤郅都,外号“苍鹰。”此人牛到什么程度,他一到匈奴边境,连箭都不用射,只要叫人到外面一传,说郅都来了,准备在此长期驻扎。匈奴两话不说,撒腿就跑。
那时,刘启挺宠郅都,可是窦太后一点都不喜欢他。不喜欢,主要是他杀气太重,连列侯宗室都不放眼里。于是乎,窦太后准备收拾他,刘启马上将郅都调往外地。过了不久,刘启以为没事了,准备将郅都召回长安,结果还是被窦太后派人搜集材料,把他杀了,拦都拦不住。
现在对刘骜来说,王太后是他的手心肉,而张放则是他的手背肉。两边都是肉,的确很难办,但是非要砍一边肉的时候,张放是逃不了的。
王太后托人传的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你没有按我说的话照话,为什么又让张放回长安了?
多一句都没有了。但是刘骜一看,惊得眼皮都跳了。他终于明白,王太后还是不能放过张放。
刘骜只好再把张放暂时离开长安,不过这次并没有回北地郡。谷永在那里,太危险了。刘骜给张放挪了一个地方——天水郡。官职还是武官,移民区驻军司令(典国都尉)。
刘骜送张放离开长安的时候,眼泪都哭肿了。他再三告诉张放,兄弟再忍忍吧,我是不会丢下你不管的。一有机会,我就马上把你召回来团聚。
张放被送走后,刘骜就开始数着光阴等机会。然而老天不给他机会,汉朝又接连发生灾异,这是不祥兆头。于是乎,刘骜就在等待中忍耐,在忍耐中学会表演。
刘骜对王太后表现出特别的孝敬,每次去看望王太后时,总是带着一帮会干事的高官。这时,刘骜的身体也开始好转了,脸色由黑转红,看起来健康多了。有人还告诉王太后,张放离开他的这段日子,他对私自出宫游玩,也不感兴趣了。更重要的是,他学习比以前积极多了,还经常翻译儒家学书。
不管是真还是假,王太后听来,心里总是高兴的。当母亲的其实很简单,只要孩子学好,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国泰民安,她这太后就满足,绝对阿弥陀佛了。
事实上,刘骜做的这些,只为一件事,能让张放回京,好过上团聚的生活。一年后,他等来了一个美丽的借口。
刘骜的借口是,张放的母亲敬武公主病了,必须让那当儿子的回来照顾。王太后同意了。刘骜以为,这一次自己肯定胜利了。
但是,几个月后,王太后派人传话来告诉刘骜,时间到了,张放该回去了。
刘骜很无奈,他又哭了。迫不得已,只好又给张放挪了一个地——河东郡都尉。
路漫漫其修远兮,何时才是张放再回长安之日?我认为,就这事再纠缠下去已经没有意思了。在此,让我做一个简单的总结吧。
后来,张放又回来了,但是又被丞相府弹劾,罢官。最最后,刘骜只好忍痛割爱,赐钱放离出京,回到封国。刘骜崩后,他思念哭泣仰郁而死。
三、皇帝侯选人
刘骜可能不知道,王太后日夜忧愁,为他操碎了心,只想证明一件事,她就算不是个优秀的母亲,至少也要做个负责任的母亲。事实上,纵观王太后的一生,她不但是个好皇后,好母亲,而且还是一个讲理的婆婆。
中国式的婆媳关系,一直都是中国古典文学的的绝唱主题之一。好婆婆,恶媳妇;或者是好媳妇,恶婆婆,此两对黄金搭档,缠斗败伤的故事,只要想听,路边社大妈大婶那里打听,包你几天几夜都有得听。
读过《孔雀东南飞》的,都知道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故事。刘兰芝和焦仲卿情投意合,俩人喜连连理后,刘兰芝渴望在家里树立起一个好媳妇的良好形象。可是呢,焦仲卿老妈怎么看这个儿媳儿,都不顺眼。最后趁焦仲卿出差在外,把刘兰芝休了。
于是,悲剧诞生了。刘兰芝被父母逼嫁,在婚礼的当晚上吊自杀,紧跟着,闻讯赶回家里的焦仲卿,找了一根绳子就在树上挂了。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在种种社会关系中,哪种又是最难缠的呢?这个问题,我想天下的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回答:家庭关系。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话还是说轻了。我认为,无论是清官,贪官,伟大人物及非伟大人物,他们不怕刀不怕枪,他们最怕只有那些永远都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
陆游就是其中一个。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陆游的诗歌,质量不是最好,粉丝也不是最多,但是他却是个诗产高产者,占古代诗人之最。
这位以高产著名的诗人,年轻的时候,爱上了才华洋溢的唐婉。陆家就派人用了一支家传凤钗定下了这门婚事,然而出人意料的事出现了,陆游为爱冲昏了头脑,无唐婉缠绵得死去活来,却落下了功课。于是,陆母为了儿子伟大光辉前程,编织种种理由,终于将这段美丽缠绵的爱情,拆散了。
后来陆游埋头苦读,考中科举。但是,青春里的那段染满了悲伤离歌的爱情,成了陆游一生中,最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
诸如此类的家庭悲剧,绝对不是偶然。有人曾经以这种普遍的婆媳不和原因,归类于人类的某种本能。这种心理本能,用西方的一个术语说,叫俄狄浦斯王情结。通俗地说,就是恋母情结。
这是什么说法?有科学根据吗?我只包打听传说,不想再深入做具体的科学分析。广告过后,让我们回到汉朝,继续观看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
可以这么说,赵飞燕能碰上王太后这等婆婆,算她走运。如果碰上汉文帝刘恒老妈薄太后,或者汉景帝刘启窦太后,那她纵有一千个伤心的理由,都别想在长安城里混了。
王太后和赵飞燕,还只是冷战。双方这一耗,就一年多过去了。现在,她终于松口承认赵飞燕是她家媳妇了。
听到这个消息,第一个兴奋的不是刘骜和赵飞燕,而是淳于长。在过去的一年里,淳于长费尽口水,好话说尽,关系跑完,终于还是把生意做成了。你说,他会不激动吗?
在这里,如果将王太后和赵飞燕的关系改善,归结于淳于长,我认为,这纯属胡扯。持这种说法的人,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水滴,不见海洋。
我认为,王太后之所以承认赵飞燕,只为一件事:刘骜比以前懂事了。
现在的刘骜,生活规律总算正常多了。上班的时候,认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报告,认真处理事情;八小时之外,小喝小饮应酬工作的事免不了,但不像曾经那样,一喝就是通宵,一玩就玩出长安宫去。
王太后是一个很简单的母亲,她其实很容易满足,她的想法也很简单,只要孩子不乱来,什么话都好说。她不是一个蛮横的人,更不是一个固执的人,她只想做个明理的人。
于是,王太后托人告诉赵飞燕:我不为难你了,你是皇后,那就应该做好本职工作。
咦,太阳真是从西边升起来了哦。您太后那嘴不是早镶了钻石,绷得挺紧的吗,怎么一夜之间就松口了呢?
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王太后松口了,当然是好事。但是赵飞燕认为,事情绝非一句做好本职工作那么简单。然而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客人求见赵飞燕。赵飞燕才明白了,原来王太后主动改善关系,是有事求她来了。
公元前9年,春天,正月。按规矩,又到了诸侯王进京朝见皇帝的时候了。这年春天,长安城来了两个王,一个是中山王,一个是定陶王。
刘兴是中山王,刘欣是定陶王。中山王是刘骜的幼弟,定陶王是刘骜大弟刘康的儿子。这两个王,从亲情关系看,都是刘骜最亲近的人。特别是刘欣,他老爹刘康当年曾经是刘骜的好兄弟,俩人玩得好好的,竟然被王凤拆散,赶出长安城。搞到现在,刘骜只好将对刘康的爱倾泻到刘欣身上。
这个春天,似乎很平常,因为是正常朝见,就像是拜年一样,送礼吃饭,说句吉祥的客套话,然后就走人了。
事实上,这个春天很不寻常。这一年,刘骜四十四岁了,还没有孩子。经过多年论证和实践,他生出儿子的概率几乎为零。所以,他必须趁早物色人选,在生前把皇位接班的准备工作做好。
这是他唯一的选择,似乎是苍天的安排。这个无后的皇帝,竟然选了一个断刘氏江山的皇帝。
经过一翻考试,在刘兴和刘欣之间,刘骜对刘欣的喜爱占了上风。自刘邦开国以来,老皇帝选太子,都偏向类已的,然而最后,都是些不满意的人当了皇帝。然后前面那个不满意的,想选一个满意的人,竟然又是让不满意的人接班了。
这是个怪圈,刘骜必须打破。而刘骜倾向刘欣,主要是刘欣这孩子才华不错,有当年老爹刘康的风范,而且口才伶俐,一举一动,一问一答,都有学问,特惹人欢心。
刘兴呢,这是个愣头青。刘骜对刘兴说,你能不能背诵《书经》?刘兴老实说,不能。刘骜说,没关系,不懂我就教你。等刘骜教完了,再问刘兴,能背了吧,你背给我听听。
刘兴却结结巴巴,背不出来。刘骜叹息着说道,你看人家刘欣,我教他一遍,都背得滚瓜烂熟了,你怎么就背不出来。真是失败。
刘骜请刘兴吃饭,俩兄弟共进晚餐。那顿饭吃得好像挺没意思的,刘骜先放下筷子,却发现刘兴只顾自己的吃,吃得还挺香的。
于是刘骜只好等,刘兴好像觉得刘骜等他吃饭,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他根本没想到,老大心里已经要冒火了。刘兴吃完,满足地起立向刘骜告辞。
等刘兴下台阶时,刘骜发现刘兴袜带还松了。真是无语了,为了一顿饭,连个基本形象都没有,这不是愣头青那能是什么?
从以上判断,刘骜认为,刘兴根本不是当皇帝的料。当皇帝,那是要脑子的。就算你没脑子,也要装得你脑子的样。连装都不会装,你玩什么,滚回老家去吧。这一年,刘欣才十七岁,人小鬼大,无论是学习,还是社会关系,都处理得人模人样。这种孩子,培养他来玩政治,不敢说特别优秀,至少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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