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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过会来看我-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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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阿福的认知有很大的出入。
金豺是穿着警服的混子,这是鸦国人共有的认知。他们说话嗓音大,动静大,有事没事开个警笛呜哇呜哇开道,没事也穿个警服随便在辖区内的小馆子里白吃白喝。
毕竟他们的袖口上有那俩虎牙,这标志就是他们的通行证。要说贫民对他们一点意见也没有——那不可能。有的小摊贩一天就挣不了几个钱,交了他们的份额几乎是入不敷出。
在对待维护治安的问题上金豺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对待税收是绝对地恪尽职守,一分钱就是一分钱,一个钢镚也不跟你商量。
所以住在贫民窟里的民众有一部分愿意和金豺打交道,而有一部分更乐意让毒贩和黑帮掌控他们的生死。
但这警署却是例外。
这里的金豺都很安静,不怎么穿着大摇大摆的警服,也不怎么高声呼喝,更不像其他人一样瞅着阿福这类小摊贩便颐指气使,没事揩点油,有事再多榨点水。
恰恰相反,他们基本从早上进入警署之后,整个上午只有偶尔见得一两个人出来抽根烟。等到了中午会有外卖送来,或出来一个人打包包子,然后又是一个下午不见人,直到阿福收摊撤退。
有一天阿福收摊了又绕回来,掐着点算着金豺下班的时间。他是想和敕棍偶遇一下的,说到底他也是在人家警署门口做生意,那无论敕棍看起来多不平易近人,阿福也得硬着头皮和他搞点私交。
鸦国人太讲关系了,有时候一件事要求政府部门的人办,人家可以给你拖上半年,也可以半天给你搞定。这一点也是阿福父母经常教导他的,他们说人走到外面就不能单打独斗。多认识一个人,就算多了一分力量。
何况,还是警署的人。
金豺通常六点下班,五点半开始有人陆续从警局出来。而五点之后不接电话,四点半之后不出警。
所以阿福是五点到的,他觉着这群人再怎么早退,五点之前也应该还在。
但令阿福十足以外的是,他在外头抽了半盒烟,脚底的烟蒂都落了一大堆,指针即将走到七了,却还不见警署关门,也不见有人早退。
他觉着蹊跷,又往警署靠去。他在警署门口绕了一圈,瞅着机会往里头瞥了几眼。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里头的人竟还全部坐在位置上,满满当当,真他妈像教科书里的警察局。
阿福留心查找,却没见着敕棍的影。不过想来也是,敕棍看起来像个小领导,那领导大概有自己的办公室,也有自己的作息时间。所以和底下的小兵崽子不一样——不稀奇。
所以阿福连续在收摊后蹲点了两天,都没见着“下班”的敕棍。而早上上班时敕棍身边又常有同事,以至于他们的私交一直等到相识的月末,才真正开始。
不过令阿福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开始一点都不平和。他完全没有按照自己做的准备念出台词,反而在惊吓之余,差点蹦到了敕棍的身上。
第10章
其实那天阿福是看到预兆了,那预兆是他应该摆小摊的位置上多了一只箱子。
这是一个周末,阿福是准点来的,但上班时间在周末会延后一个小时,所以他到时警署还没有开门。
周末买早餐的人不多,鸦国毒品泛滥,周末的前一天正是把一星期压抑的欲望释放开来的时候。无论是喝多了还是嗨大了,不到中午都是起不来的。
骆驼也是一样,不过骆驼是天天不到中午都起不来,这不在计数范围内。
这一个月里骆驼提醒过阿福两次,一次是之前怀疑金豺非金豺,一次是上周五出门之前。
那时候骆驼要赶去一个派对,为工作也为娱乐。娱乐是他早就盯着几个姑娘了,那几个姑娘和阿福一样也是从原首府迁过来的。人生地不熟,正需要一个老司机。姑娘在这空当最好接近,要让她们混熟了就不好下手了。
而为工作——不用说,骆驼出货的量越来越大。骆驼这人没什么正经事,所以一天除了烧根烟蒂看看球赛,就是拿两块砖往市中心跑。他的机动性很大,认识的狐朋狗友也多。贫民窟的帮派偶尔不腿脚不够,不会每单生意都亲自派送,于是就需要骆驼这样的人。
但大部分像骆驼这样帮着出货的贫民不敢带太多,毕竟被金豺遇到是要敲一笔的,而被红鹫遇到就送了半条命。可骆驼不一样,骆驼可以上衣口袋裤子口袋内袋外袋全装满,走一趟相当于别人走五六趟。
按骆驼的话说,他不怕遇到金豺,反正就算身上没货,他也早被金豺盯上。这不再多干点活,怎么拿来好好孝敬金豺。
而碰上红鹫的危险——骆驼从来不担心再丢半条命。横竖他都没一个肾了,那红鹫总不能把他另一个肾也拿去。
所以他们住的这条街的老大喜欢骆驼,特别喜欢,有好货第一个想到让骆驼派,油水也给得丰沛。所以骆驼总让阿福别去摆什么包子铺,虽然阿福自己干净,但骆驼不干净。要是有一天把阿福抓了,骆驼表示——“我绝逼不会去救你,你要敢供我出来,我第一个毙了你。”
话是这么说,但出于朋友之间的情谊,骆驼还是分享了自己的小道消息。
他说上回扫荡的红鹫一直没走,听闻就盘踞在陶道。但具体在陶道哪个贫民窟,又准备搞些什么名堂——暂时还没摸透,所以当心点好。
“尤其是你摆摊的那个警署,我之前就不怎么认识里面的金豺,要里头的人真不是金豺而是红鹫,那可就不是死你一个或者死我一个的事。那我们整条街都要遭殃,甚至我们整个山头都要出大事。”
阿福不是听不进去,但他也有自己的想法。他每天这样被大M熏得头疼,早就想着搬出去了。趁着骆驼说这话,他也把自己的意思挑明。
他说我在隔壁街找了个房子,那阿婆儿子去打工了,不在陶道,“她说收我便宜点,我收拾收拾可以搬过去。”
骆驼一听,眉头一皱,他说怎么地,搞了个小包子铺就想划清界限了?
阿福说当然不是,我都在你这呆了半年了,白吃白喝不算,有时候也碍你事,“你放心,我之前吃的用的,我赚了钱就给你还上,我能划清什么界限啊,我就光杆一个在你这。”
骆驼说,这不是钱的问题。
阿福没接话,他搂着骆驼的肩膀捏了捏,他说我还要继续试着联系我家里呢,总不能到时候联系上了,父母和弟弟一过来,看着一屋子的这玩意吧。
说着阿福瞥了一眼桌面用剩的锡箔纸和注射器,骆驼把烟卷丢在脚底踩灭。
“反正你自己悠着点,”骆驼转动浑浊的眼珠,喷出一口不知道残留了几天的口臭,“红鹫一安静,就是要搞大事。不无辜的人知道这么多,反而像你这逼人——”
骆驼没说完,他时间很紧张,上下再打量阿福一会,揣了火机离去。
第11章
所以其实骆驼是告诉过他的,而他也知道那天晚上有着大型的聚会。贫民窟的聚会少不了酒和毒品,当然还有私人枪支。
那掺杂着□□和芳香族兴奋剂的玩意会把整个街区都熏出不同的馥郁,让红鹫将目标看得更清楚,更透彻。
但很遗憾,因为阿福不去聚会,所以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第二天醒来时骆驼没有回来,这也是理所当然。于是他照常收拾东西,照常煮好了包子,照常推着车往警署去,直到远远地看到那一个几乎和他小车车厢差不多大的纸盒。
鸦国的夏天天亮得挺早,阿福能看到那个脏兮兮的纸箱湿润了一半。它的口没有封紧,半敞开着,随着清晨风吹,没盖紧的位置还轻微地晃荡。
阿福把小车停在路边,徒手往箱子靠近。后来证明他这么做是对的,否则激动之余他很可能把小推车碰倒,再把辛苦弄了好几个小时的包子全部打翻。
短短的十几米路程阿福却觉得无限漫长,以至于当他真正走到箱子跟前时,他已经知道把箱子浸润,现在却干涸成红褐色的液体到底是什么玩意。
他没有马上掀开箱子,而是四下看了一圈。果然是周末的陶道,男人女人和小B崽子都没有睡醒,只有一两辆的士飞驰过去,洒出一路司机自带的酒臭。
阿福又把目光转向警署,警署的铁闸门和门锁牢牢地扣紧。他不知道还有多久才有人来上班,也不知道敕棍是不是快要到了。他很害怕,也很紧张,可那恐惧似乎又没让他直接推着早餐车打道回府。
其实阿福不止一次见过类似的玩意,只是没有一次像现在这么近,这么血肉模糊。
他是见过尸体的,那尸体躺在一道一道黄色的警示线后面,或者安心地待在电视机里面。他们身上或许水肿,或许遍体鳞伤,或许只有一两个干脆利索的单孔,又或许只有一个蓝色或黑色的塑料袋。
但归根结底它们都是完整的,至少大体上看得出人形。阿福会从那上面得到一条某处骚乱或谋杀或火拼的新闻,然后感慨一下鸦国治安始终不好,继而转个背将一切抛诸脑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可现在不行。
因为这箱子就在他的面前,当他鬼使神差地伸手把没有盖好的纸板掀开得更彻底时,目之所及的东西让他想把昨天的晚饭也吐出来。
他不承认自己看到了尸体,因为那已经不是尸体。
那是一团血肉,被分离的碎肢残块裹在红黑色的警服里。当然阿福并不能确定警服是不是红黑色,因为血太多,血已干,血和肉不分你我,还有更多的污泥,好似曾经的人类穿着这身衣服被车拖了好几公里。
但他看到了那一个没有头颅的臂章。
红鹫的臂章。
没有头颅,只有骸骨。它象征着这是一个不需要自由意志的团队,而它们的大脑只有鸦国的政府。
他们是一群食腐者,所经之处尸体会变成一堆骸骨。他们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包围上来,把坏人和好人无差别地困住,再倏忽之间散得干净,好似它们从未涉足此处。
而现在有一只曾经的红鹫躺在纸箱里。他的臂章上没有头,他自己的头却压在臂章旁边。
那是一个怎样的头颅,阿福始终无法形容。他带着最后的模样闭着眼睛,脸上挂着古怪的似是悲伤似是愤怒的表情。他像人,但他又不是人。见过尸体的人都知道我们无法把死去多时的肉身和活生生的人联系在一起,可它又不仅仅是一团肉。
阿福想叫,可叫不出来。好像这肉身的魂灵因他开启纸箱而钻出,用无形的手卡住阿福的咽喉。
阿福顺着那灵魂推搡的力道踉跄地后退几步,继而撞到了一个人的身体。
他吓了一跳,几乎原地蹦了起来。然后他可以发声了,他发出了一声低吼,回神看清了来者的面容。
他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他的身材比较壮硕,以至于无法顺利地蹦到对方身上的话,此刻他已经张开四肢扒拉住对方,恨不得如鸵鸟一般把脑袋塞进对方的胸腔里。
第12章
此刻阿福正坐在警局的办公室里。单间的,有单向玻璃的,门上锁的,还有专门饮水机和小沙发的小头目的办公室。
他的手里握着一杯热水,当然他已经握到它发凉。
他的小推车停在警署的后院,现在里头的包子大概已经被吃光了。
敕棍推门走了进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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