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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中卿-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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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夫长立刻回道:“回大人,咱们的行列三日前已进入南楚境内,向前再行三里便是鹤川。”
    “鹤川?”南相柳摸摸下巴,似乎在考虑这个陌生的名字。
    “国师大人,小人有个远方亲戚在鹤川一家大户做管家,小人想不如先去那大户家借住一日?”
    雷声轰隆,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顾琛看看天,“大哥,这次去小葵山借道南楚事先通过文牒,为今之计到鹤川借住也未尝不是个办法。”
    南相柳点点头,对千夫长道:“既然这样,你且拿着本官的印绶到那大户家,看他是否乐意接待。”
    “若是他们拒绝呢?”千夫长问,毕竟这几千号人马借宿一晚也不是嘴上说得那么容易,就算人家是大户,两国之间也交换过文牒,但对方也没有这个义务。
    “若是人家拒绝,咱们也得有大国的样子,恃强凌弱,远交近攻非大国所为,”南相柳笑笑,缓缓道,“人家若坚持不愿意,咱们就只好勉强他们了。”
    顾琛一挑眉,这么明目张胆地坑大户好么……
    “遵命!”千夫长领命退下。
    待到千夫长的身影消失在雨帘之中,南相柳依然持伞站在原地,飘进伞内的雨丝染湿了他的黑发和衣袍,整个人如同氤氲在薄雾中的水墨画。
    顾琛也站在伞下,不去打扰他,他知道大哥一旦安静下来,半响不说话便是在想什么重要的事情。果不其然,片刻之后,南相柳勾唇一笑,回手摸摸顾琛的发顶,就像她曾经摸他一样,“阿狸,我知道了。怪不得鹤川二字如此耳熟,这鹤川确实有个了不起的人物。”
    顾琛抬头道:“是谁?”
    南相柳掏出帕子轻轻拭去顾琛面上的雨水,虽然隔着黑缎,一连串的动作却做得行云流水,在外人看来和常人无二,他把手帕塞回怀中,笑着道:“这次,大哥带你去看看活财神。”
    顾琛再问,“活财神?不就是财主么,他再有钱,还能点石成金,化水成银?”
    说话之间,南相柳已经带着少年上了自己的马车,他一边给顾琛包扎伤口,一边温声道:“阿狸,你见过有钱人,那你又可曾见过乞丐一夜暴富,坐拥金山,富可敌国的?”
    臂上凉凉的,顾琛想还好有那个金臂钏挡了一挡,若不是它,自己方才就要被钉子划到骨头。他落下袖子,“莫非这世上真有点金之术?”
    南相柳手托着下巴,黑色缎带后是怎样一种眸光,顾琛看不出来,只听他道:“三百里燕王宫,住不下鹤川长生府;白玉堂锦衣马,珍珠如土金如铁。若我没猜错,千夫长所说的大户便是这位曾经位居南楚大司空之位的阴大人了。”
    风掀车帘,远处的香积山隐在水雾之中,高不见顶,忽隐忽现。
    ……
    很快,行列就进了鹤川,待到马车停驻,南相柳先下了去,顾琛随后,他刚开挑开车帘,就看见南相柳还站在车下,很自然地伸开双臂将他从马车上接了下来。
    南相柳双手触到顾琛腰间的时候,他忽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似乎很久很久之前也有人这样把他从高处托下来。
    白雪,梅树,少年……画面交错着迅速闪过顾琛的脑海,他皱了皱眉,抓不住,那稍纵即逝的画面,他抓不住。
    只是还不等顾琛多做懊恼,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他面前这连绵的一大片宅院真的是民宅?
    水榭楼台,琼楼玉宇,复道行空,虹桥卧波,无论是向左向右,还是向前,都看不到尽头。
    有钱人。
    顾琛的脑海里只有这三个字。
    他们脚下的数十级白玉台阶直通大门。
    向上望去,金钉大红门之上挂着牌匾,上书三字——长生府,行书刚劲有力,走笔惊凤游龙。
    吱吱。
    红色大门缓缓而开,先出来的是两队□□家将,步伐稳健,衣装整齐,颇有国家正规军队的风范,再接着是两行红妆女武士,她们手持黄花梨长杆,杆头上方似乎还嵌着什么布料,随着最前方的女子到达台阶底处,一道九云纱顶帐泛着流光溢彩,旖旎着天地铺将下来。
    鹤川九云纱,遇水不湿,逢火不燃,十分珍贵。
    据顾琛所知,每年南楚进献给燕国的贡品之中也只有一匹九云纱。
    这位长生府的主人真是对得起活财神的名号。
    一夜暴富的小乞丐。
    三百里连绵不绝的长生府。
    白玉堂锦衣马,珍珠如土金如铁。
    宇之宏大,宙之无穷,这世上竟真有活财神么?
    顾琛也不禁对这个阴凤歌好奇起来。
    就在这时,有人朗声道:“国师大人,迎接来迟,还望海涵。”
    谦虚客套的话却含着说不出的狂傲和不可一世。
    顾琛循声望去,一个白衣红袍的男子在众人的簇拥之下出现在台阶之上,负手而立,衣袂飘飞。
    衣着打扮像是一位贵族。
    还是一位很有气质,很漂亮的贵族。
    顾琛曾经一度以为首富之类的男人必定是个挺着大肚子,还色…眯眯的老头儿,如今一见……现实还真是残酷。
    顾琛向上看见了阴凤歌,阴凤歌向下也看见了顾琛。
    四目相对。
    顾琛愣了,阴凤歌也愣了,连带着顾琛身后的燕国士兵还有长生府的家将全都愣住了。
    他们的心中大概都盘旋着相同的一句话,世间怎么会有如此……
    南相柳明显感到顾琛不大对头,他连忙低声问:“阿狸,怎么了?”
    顾琛还没有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恍恍惚惚地道:“这个阴凤歌,很像我。”
    世间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南相柳也是一皱眉,“几分?”
    “八分,”顾琛喃喃道,“不,有九分,”他的目光从阴凤歌脸上移开,看向身边的男人,声音有些颤抖,“他的眼睛和我一模一样。”

  ☆、第17章 问劫灰

长生府有莲水坞。
    一般府中接待贵客都会在这里,荷风习习,颇有情调。
    雨还在下,已经分不清白昼和黑夜。
    鹤川的百姓早就习惯了不见太阳的日子,因为这雨已经下了足足三个月。
    湿衣服只能用火盆烘干,农作物全部涝死,靠着从周围郡县运来的粮食为生,人们平日里苦中作乐互相打趣,说是再下个几月鹤川都能看海了。
    南楚在内陆,鹤川更是内陆的内陆,尤其是地处香积山的盆地之中,较为闭塞,这里很多人一生都没看过海,看海便成了不少孩童小时候最大的梦想。
    “九州十二国,七权五师四圣,数巫圣南相柳最为风姿卓人,如今一见,传言不欺我也。”阴凤歌说着亲自斟了一盏酒,放在南相柳面前。
    “天上青云殿,人间长生府。阴大人生财有道,诚不我欺。今日有缘相会,南某三生有幸。”南相柳莞尔道。
    红衣黑发,低眼人间,扬眉覆手便握尽南楚金银命脉。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风姿脱俗的美男子便是南楚首富。
    都说世间善谈者寡,闪笑者众,但顾琛觉得眼前这个男子的笑容很不寻常,像是一个繁华而靡丽的美梦。
    他很想问他,你的眼睛都能看得见么?
    因为顾琛自己那只黛蓝色的眸子是看不见东西的。
    而阴凤歌的眼睛又和他一模一样……
    无论是略薄的眼皮,还是眸子的颜色,都丝毫没有差别,这能不叫人好奇,心惊,恐惧么?
    然后,更让他恐惧的还在后面。
    只见阴凤歌从墙壁上的暗格中取出一个银胎点蓝的圆盒,顾琛见他如此宝贝,还以为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毕竟能让南楚首富如此珍视的宝物应该……什么?等他看仔细了,竟然只是一小盒的茶叶。
    顾琛揉揉眉心,看着他倒了一些茶在杯中,过了七遍水,直到第八次时才折倒入烫好的点金茶杯。
    顾琛扫了一眼面前的茶杯,微微皱眉的样子落在阴凤歌眼里,他挥手屏退侍女和下人,浅浅一笑,道:“姑娘家,不该喝酒。”
    南相柳手中的酒盏刚碰到唇边,闻言,便放下杯子,“多谢阴大人,不过我家阿狸喝不惯老君眉。”
    阴凤歌一笑,“这不是老君眉,是沐月银钩。”
    是的。
    南相柳坐得稍远,再加上屋内的熏香,他可能没有闻清,但顾琛的一颗心从看到阴凤歌倒出的茶叶那一刻就开始紧张起来。
    沐月山的银钩茶,不是因为罕见而珍贵,而是因为其味道独特而不太被常人接受,苦涩微酸,还带着些泥土味。可偏偏顾琛非常喜欢,另外她喝这茶还有个毛病,一定要过七次水,用点金的杯子来品。
    这个笑眯眯的阴凤歌,看样子不但知道她是女儿身,知道她喜欢银钩,还知道她喝银钩时候的癖好。
    有个人,他对你似乎很了解,而你除了他的名字之外一无所知,这难道不令人恐惧么。
    顾琛的心情和南相柳一样,这位活财神果然是个人物,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她转了个话头,“阴大人的衣服看起来不像是九云纱,为何方才沾到雨水也不湿呢。”
    阴凤歌看看自己的衣服,哈哈一笑,从腰间解下一枚灰黑色的牡丹花石佩递给顾琛,“阿狸也是好眼力,其实都是因为这个辟水火的石佩。”
    南相柳一皱眉,显然对阿狸这个称呼很不满意。
    顾琛也不明白这位活财神为何如此之自来熟,更不懂他为何把这石佩放到自己面前。
    阴凤歌看她不接,眼睛眯成银月,手又向前送了送,“送给小阿狸,就当是见面礼。”
    “这个……”顾琛摸摸头,她想拒绝,阴凤歌却硬是把那石佩塞到她手中,“说来也奇怪,一看到你就觉得特别亲切,像是在镜子中看到年轻时候的自己,只不过是个女孩儿,”他声音低了低,似乎有些落寞,“若我有个妹妹,大概也是阿狸这般的容貌吧……”他忽然一拍手,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若是阿狸不介意,不如认我做哥哥,我分你一半的家产,或者……”
    话没说完,一个侍卫打扮的人行色匆匆而入,附耳低言。
    顾琛看得出来,阴凤歌的表情随着侍卫的话喜悦了起来,那是掩饰不住的眉飞色舞,那种喜悦同他和自己寒暄时候的笑意完全不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高兴。
    侍卫退下之后,阴凤歌也忙起身,拱手道:“国师大人,阿狸妹妹,家中来了贵客,恕在下失陪,若有需要之处可随时派人到随园来找我。”
    望着阴凤歌飞扬而去的衣角,顾琛无奈地摇摇头,“有钱人真是任性得很,初次见面的人竟然就要分人家一半的家产。”
    南相柳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后,拎过石佩,小心翼翼地系在顾琛腰间,“阴凤歌富可敌国,他的一半家产,就是半个南楚的财力,应承下来倒也是件美事。”
    顾琛摸摸头,“飞来横福大抵都是飞来横祸,我还想多活几年呢,”她说着摸了摸石佩,圆润清凉,像是美人的肌肤,“这么个小小的物件,看不出什么特别,倒有如此大的威力。”
    “你可别小看它,它叫做劫灰,世界终尽,劫火洞烧,此灰是也。据说这东西是神仙府主人之物,不是这个神仙府,是太古真神饮玉的神仙府。当年饮玉的未婚妻凡女春音遇天火受伤,之后沉睡,饮玉真神懊悔不已,待她醒来之后,他亲自到玄女那里讨了这东西送给春音。”
    “这样的宝贝送给我?若不是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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