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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战-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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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脸红的女鬼,日子倒也舒服。
    只是他的心头埋着两大隐患,一个是那四个杀手,一个是那厉鬼。
    因为郭敬和丁海涛对朱建军的调查还没有什么进展,曹森也就隐忍着不发作,表面上若无其事的和朱建军周旋。朱建军已经是东大教务处的一名老师,工作勤恳任劳任怨,获得了上上下下的好评。日常里碰到曹森,也是非常热情,开口恩人闭口森哥的叫着,全然看不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不知内情的外人看他们,还以为是一对生死相交的好兄弟。
    曹森能忍住了,郭敬和丁海涛可没有这好脾气,他们答应曹森不动朱建军,但没说不干点别的,哥俩个或亲自出手,或指示他人,接连砸了朱建军三辆座车,而且砸的非常彻底,直接分解成最小单位的零件,如果不是曹森发现制止他们,朱建军今后甭想再有车开。
    曹森那些其他玩特战的兄弟或多或少的也知道了这件事,都是大怒,这还了得,我们兄弟不欺负人就够意思了,竟然有人骑到我们头上来?于是他们也偷偷的更新自己的武装,因此舍人镇的刘三麻子最近生意出奇的好,麻子看着自己的存货销售一空,还高价卖出去四把沙漠之鹰,喜悦的同时也暗暗心惊,南泉市要有大案发生了,他已经做好了跑路的准备,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开溜。
    至于那个厉鬼,曹森并不惧怕他,即便是哪天单独碰上,曹森也有把握安全脱身。曹森一直认为人是不该怕鬼的,只要看透了鬼的那些吓人的把戏,他们能把人怎么样?曹森不仅不怕,反而期待再一次碰到厉鬼,他想从厉鬼那里知道,以前是不是他在教学楼搞鬼,是不是他变成老人孙德荣的样子。
    厉鬼好像被曹森兄弟打怕了,再也没有出现过,曹森就是特意去找也找不到他。这倒是和当初碰到静哲的情形相似,也许这些鬼魂都喜欢玩神出鬼没的把戏。
    曹森并不知道,还有另一个麻烦在等着他,这麻烦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危险,仅仅是麻烦,也许不是麻烦而是好事,事情的主谋是一个女孩——吴芳。
    吴芳毕业后没能留在南泉市,被家里人抓回老家,进入一家跨国公司工作,因为吴芳家里人在当地的势力和影响力,她在公司得到一个非常清闲的工作,时间久了女孩就感到了厌烦,怀念大学时候的生活,尤其是在教学楼的遇鬼经历,既刺激又好玩,还有那个让她想起来就心跳加快的曹森。于是吴芳同家里大闹一场,又是绝食又是上吊,硬是逼得父母同意她辞职来南泉市工作。
    来到南泉市,吴芳先投奔她表姐杨馨,堂而皇之的住到表姐家里,堂而皇之的把司马德撵到客房,晚上和表姐同床共枕向姐姐倾诉女孩心中的烦恼。
    “姐姐,我怎么办啊?”吴芳抱着杨馨,脸贴在表姐的胸脯上来回摩擦着撒娇。
    杨馨微笑着看着自己的表妹,“丫头,喜欢上那个冷酷的曹森了是吧?”
    “是的,可他总是臭着一张脸,就像谁都欠他多少钱一样。”吴芳噘起嘴,把从曹森那里受的委屈统统宣泄出来。
    “姐,你不知道他有多可恶,大男子主义、蛮不讲理、骄傲自大、自以为是、武断专横、没有绅士风度……还有……还有……”吴芳搜肠刮肚的寻找贬低曹森的词汇。
    “还有他对你视而不见,就凭这一点,就足够判他死刑,对不对?”杨馨笑着说。
    “没错!”吴芳用力点一下头。
    “既然他有这么多缺点,你为什么喜欢他?”
    “唉!”吴芳老气横秋的叹口气,“我就是书里常说的那种陷入爱情的傻女人。”
    杨馨噗嗤笑了出来,“还傻女人,你什么时候成的女人?是谁把你从女孩变成女人的?”
    “哼,我想给曹森这个机会呢,可惜他不稀罕!”吴芳坦然地说道。
    杨馨愕然,这表妹就比自己小两岁,对性话题毫不隐晦,自己两年前可不好意思如此坦然的说这些,难道仅仅是相隔两岁我们就成了两代人?
    “姐,你经验多,给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吴芳的脑袋又在杨馨的身上拱来拱去。
    “好了,好了,你这丫头别闹了,怎么和你姐夫一样难缠。”说到这里杨馨脸一红,幸好吴芳沉浸在自己的感情世界中没有发觉话里的问题。
    “我给你说啊丫头,你的曹森我虽然只接触过一次,但已经了解了他的性格。”
    “那你快说!”
    “他全身充满了阳刚之气,他重情义,有极强的责任感;他做事老练周到,心细又果敢;尤其他身上有种现代男人最缺少的霸气,这种霸气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从心里、从骨子里渗透出来,丫头,这样的男人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对啊对啊,我就是喜欢他这些东西,姐,你快说我该怎么得到他?”吴芳的眼睛亮的发光。
    “呵呵,你听我说嘛。”杨馨沉吟着,“不过呢,芳芳,我要提醒你,曹森这样的性格,很可能会发展成一个只适合作朋友而不适合作老公的人,如果他变成这样的性格,嫁给他会吃很多苦,受很多委屈。”
    “我就嫁,我就不在乎!”吴芳嚷嚷着。
    杨馨苦笑一下,晚了,表妹已经陷到自己一厢情愿的爱情中,这时说什么她也听不进去。其实按照杨馨的观察和想法,那个叫腾飞的男生是妹妹更适合的人选,曹森的个性过于鲜明也过于优秀,会有很多出色的女孩喜欢他,妹妹即使得到了曹森的爱情,也会被漫长的求爱过程拖的伤痕累累精疲力竭,最终的结果还未必幸福,这又是何苦呢?
    杨馨叹了口气,自己这个妹妹打小就是娇娇女宝贝公主,让她在曹森那里受点苦也不是坏事,兴许两个人能够互相改变呢。聪慧的杨馨知道,如果哪个女孩能俘获曹森的心,让曹森臣服,那这个女孩将会成为天下最幸福的新娘,希望自己的妹妹能有这福气吧。
    “姐,你说话啊?”吴芳打断了杨馨的思绪。
    “芳芳啊,姐姐给你几个建议,你可一定要听哦。”
    “嗯,一定听,你快说吧。”
    “第一,你不要什么都顺着曹森,他要的不是百依百顺的女仆。”
    “第二,不要因为曹森不喜欢女孩哭,不喜欢女孩撒娇,你就去变成花木兰,要坚持做自己。”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先不要让曹森感觉到你对他的感情,不然,丫头,你会吓跑他。”
    杨馨每说一条,吴芳就用力点一下头,说了三条,她的脑袋上下起伏了三次,听到最后一条时,她先点头又摇头,“我不懂,姐,不让他知道我喜欢他,他怎么会喜欢我呢?”
    “傻丫头,曹森这样的男生,想要有女朋友他早有了,到现在仍然一个人,肯定是什么原因他不想找,既然他不想找,你再表露心迹,那不是等于让曹森躲着你吗?所以啊,你现在做的就是融入他的生活圈子,嘻嘻,就像我们常说的,先混个脸熟。”
    吴芳大喜,想一想曹森果然是表姐分析的那样,怪不得妈妈总夸表姐是女诸葛,果然厉害。“那么姐,我融入他生活圈子以后呢?”
    “哈,丫头,姐姐有个对付曹森的杀手锏,不过姐姐给你出那么多主意,有什么好处?”
    “我请你吃海鲜。”
    “几顿?”
    “三顿……不不……六顿……不不……妹妹天天请你吃,好姐姐你就说了吧!”
    杨馨对妹妹神秘的一笑,手指竖在嘴唇上做个噤声的手势,光着脚丫下床悄悄走到门口,猛地打开房门,正趴在门上偷听的司马德一个踉跄冲进来,一手拿着刚刚点燃的香烟,一手拿着火机,尴尬的看着媳妇和吴芳。
    “都听到了?”杨馨竖起柳叶眉瞪着老公。
    “没,刚来,啥也没听到。”司马德赔笑着,心中奇怪,老婆的耳朵怎么这么灵?
    “哼,你要是敢把听到的说给你那哥们,司马德,哼!”
    “哪能啊,就咱芳芳妹妹,长相、身材、气质、学问,哪一样不是出类拔萃的,芳芳能看上曹森那小子,是他的福气,这是好事,我哪能添乱对吧?”
    “出去!”杨馨纤指一点门外。
    司马德灰溜溜的出来,嘴里嘀咕着,这是我的卧室,为什么撵我出来?
    砰,卧室的门关上了,司马德立马又溜回去再次把耳朵贴在房门上,他想听听媳妇说的杀手锏是什么,好告诉兄弟也有个防备。
    咚!房门一声巨响,震的司马德浑身都哆嗦。
    “司马德,你给我去睡觉!”杨馨隔着房门喊道,又咚的在房门上捶了一拳。
    司马德无奈只好回到自己家的客房,躺在床上还在琢磨,媳妇说的杀手锏到底是什么?他很清楚,不管是什么招,只要自己媳妇掺和进来,曹森就有麻烦了。司马德认识不少女人中的精英,但他从没碰到过比自己媳妇还要精明的女人,或者用智慧来形容杨馨更恰当些。吴芳有这个女诸葛出谋划策,一向强势的曹森搞不好真的进套。但司马德并不想给兄弟通风报信,在他看来曹森过于强硬,身边需要个女人来中和一下,吴芳绝对是个好人选。
    司马德掐掉烟,在床上舒服的伸个懒腰,嘿嘿的笑了两声,曹森啊曹森,你是该知道一下女人的厉害了。
    如果隐藏的敌人知道在这紧要关头,曹森被两个女人算计,他一定会高兴的一晚睡不着觉,或者他应该谢谢司马德这位不知缓急的家伙,让两个女人掺和进来,这绝对对他有益无害。
    第一集 第十九章 久久红夜总会
     更新时间:2008…12…10 16:33:03 本章字数:5138
    曹森并不知道自己被两个女人算计,这天晚上同往常一样在宿舍里练习自己的异能,他控制着一只铅笔在屋内做高速飞行。铅笔在曹森的操控下,像只轻巧的飞燕灵活的在屋内有限的空间中飞舞盘旋,不时准确的掠过一些狭窄的空隙。
    女鬼静哲坐在桌子边,托着腮感兴趣的看着飞来飞去的铅笔感觉非常有趣,灵机一动对曹森说:“森哥,我躲,你让铅笔追我。”
    说着她飘到空中,长裙一摆,瞬息间出现在屋内的不同角落,速度快的看不清她的运动轨迹。
    曹森意念一动,铅笔跟着静哲的身影飞舞。静哲在西,铅笔追到西,静哲在东,铅笔追到东。开始静哲的速度并不是很快,曹森还可以让铅笔跟上她的速度,渐渐的静哲越来越快,在空中舞成一团,曹森的眼都花了,更别说操控铅笔,失控的铅笔嗖的直线飞出,哚的一声插在墙壁上,笔尖没入足有半厘米深。
    静哲玩的兴起,飞身贴在墙壁上,铅笔杆从她的胸口露出来,“呜呜,打中我了,好疼……”边说着秀眉微皱捧着心口,做出疼痛的样子。
    曹森对静哲招人疼惜的表情视而不见,心中考虑这倒是一个提高自己操控能力的方法,也许今后要多加练习,这对实战大有帮助。
    静哲早就习惯了曹森的性格,柔软的身体绕着铅笔打了个圈,飘到曹森身边,“森哥,你真厉害,能让铅笔插到墙上。”
    “还是不如你快。”曹森试图用念力让铅笔从墙中拔出来,但铅笔插的太紧纹丝不动,他放弃了。
    “哈,当然比不上我了。”静哲露出得意的表情,“我的速度可以超过声音呢。”
    “这么快?”曹森惊讶的问。
    “当然啦,以前我没事的时候就和声音赛跑,每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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