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邻家有女初长成-第37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本来这是身体上一个很微小的部份,可是注意到这个人后眼神就情不自禁地被这双眼睛所吸引过来。像团正在燃烧火焰般地眼睛充满了人间一切悲观地情绪。仇恨、噬血、愤怒、杀伐、欲望、堕落。只盯着那双眼睛看一会儿,心里就像是压了一块巨石一般,沉重地让人喘不过气来。
这个巨人出场的方式很夸张。一手提着一个人,在看到全场人都把他当作焦点的时候,对着众人森然一笑,然后将两人高高地举起,对着林枫地方向砸了过来。
来参加宴会的人非富即贵,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特别是靠在林枫怀里的洛克丝更是娇生惯养,看到两个黑影砸来,尖叫着闭上了眼睛。身体往林枫怀里使劲钻,双手死死地砸着林枫的衣袖。
别人被这个男人吸引也许是因为他的体格高大,而林枫在他进门的前一刻便感觉到了。他凌厉地杀伐之气还在门口时就让林枫警觉了。做过杀手的人对这种气息绝不会陌生。
头他属于彪悍狂野型,而林枫则属于内敛阴柔,就像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体香一样,每个杀手也都有属于自己的风格。从他地体格和满头微卷地金发就猜测出来,他是国际雇佣军著名地杀手狮子王。
狮子王还有一个别名。叫做‘疯狗’。这个名地由来是因为他杀人有一个特点。喜欢将人的两腿倒提,从跨部撕裂,然后将人撕成碎片。在血雨和碎肉中狂哮个不停。而杀伐之气也越发的浓重,杀人更加的兴奋。这个人林枫并没有打过交道,在他出道的时候,狮子王便已经消失了。据说是得罪了杀手榜排名第一位地‘牲口’。被他追杀而潜逃。多少年后再次出现,没想到竟然投在了雅宝家族。林枫也是因为上次在香港的时候梅丽莎提过他地名字,林枫才特意找人调查过他。
看来如梅丽丝所言,他们确实已经调查过自己所有的资料。不然,狮子王也不会一上来就针对自己,并送上两份大礼。
从狮子王丢过来的两个人的服装可以看出来,这两个人肯定是守在门口的保镖。而狮子王的到来肯定不受梅丽丝地欢迎,所以只能硬闯进来。可以想象,外围地守卫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只是让林枫奇怪地是。雅家家族有狮子王这种高手当打手,为何不让他直接把梅丽莎给做掉?
是因为雅宝家族在没斗个胜负以前,并不想让梅丽丝下台?还是。梅丽丝本人也有极其强悍地高手在帮她?像她们这种家族,没有一两个好手,实在让人无法相信。可惜自己手里的资料实在太少,但愿林浅雪和林一林二两方面能给自己多探听些资料。
无论于公于私。林枫都有必要将那两个丢过来的保镖给接住。于公,人家是针对自己来的,如果自己不接招地话,只能让对方以为自己是个竹花枕头。人的骨子里都有欺软怕硬的天性。这一招,自己不仅要接,而且要接地漂漂亮亮的。而且。尽量给对方留下点儿教训。不然。他们会变本加利。于私。自己是个心地善良地男人。如果自己不接下他们的话,以狮子王的出手力道。他们会砸在对面地墙壁上。定会脑浆崩出死于非命。这是自己无法接受地事。谁也别想当着自己的面杀人。更何况,林枫还想在这一群老美女中美女小美女面前表现一番。要知道,梅丽莎地这一群朋友里面,美女地比例还真不少。资质也很不错。特别是此时正往林枫怀里钻的洛克丝,皮肤嫩的跟水似的,胸部丰满,腹部平坦。一个女人能有这么几点,已经可以打了七十分了。更何况她的气质和样貌都不错。难得地是,她有一个好父亲。而法国上流社会地资源,更是林
切需要地。
林枫本来为了让自己更帅一些,是想着先拍拍洛克丝地肩膀,将她搂在怀里,温柔地说道‘别怕,有我在’,然后伸出食指,对着那一群惊呼地人嘘一声让他们保持安静,对着现场每一个美女点头微笑,弧度最好是四十五度——可是林枫一样还没来得及做,两个人已经向着林枫这边飞过来了。
林枫一把将洛克丝地身体推到安全范围之外,然后身体稍微跃起,一手扯住一个人的衣领,然后身体跟着他们飞来地方向转弯,将那股大力给卸下,这才将两人从空中拉下来。林枫看到他们眼睛紧闭,但还有呼吸,知道他们是被大力手法给打晕了。这才放心下来,将他们双排放在地上。
洛克丝突然感觉到自己被一股大力给推开,踉跄地站稳脚跟,刚刚睁开眼睛,正好看到林枫跃起救人的那一刻。
当时,所有人的眼神都聚集在林枫的身上。一方面是因为狮子王一来就将目标对准自己,另一方面的原因是那两个保镖在空中飞行地方向正好是林枫所站地位置。大家看着那两个保镖,目光也自然地挪到了林枫身上去。
矫健地跃起,双手探出,抓出两人的衣领,人也跟着他们飞行重力转了个方向。跟着他们在空中稍做停留,等到那股大力稍卸后,双脚用力地垂下,然后将两人拉了下来。
洛克丝蓝色地眼睛如地中海地海水一样水汪汪的,满脸迷醉地看着这个中国男子。刚才心里地惊慌已经消失,取之而来的是一股股的安全感。这种感觉,她从来没有体会过。即使住在自己防守森严的城堡里,也没有过。
梅丽丝紧绷地心在林枫落地的那一刹那安定了,如果在这里发生血案,自己的人当场被杀,对自己的声望有很大的影响。其它人停止了惊呼,或崇拜或好奇地看着这个看起来很消瘦却有无穷力量地男子。
事情只是一瞬间发生,这时候,跟在狮子王身后地一群人也依次走进了宴会大厅。一个有着柔软黄发皮肤白净,看起来有些病态,但是有著浓重贵族气息地少年是第二个走进来的。看起来很低调,面无表情地站在狮子王地身后。从梅丽莎仇视地眼神可以看出来,他应该是雅宝家族的两位少爷中的其中一个吧。
区性狮子王站在门口冷笑着看着林枫地反应,看到他接下两个人地卸力手法后,脸色有些变化。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是极高明地一种卸力方法。对手的力度、出手时机的把握和腿劲都有极高地要求。
林枫笑眯眯地看着狮子王,对着他勾了勾小指头。
疯了。所有的人都以为这个少年人疯了。虽然他救下了那两个保镖,但从体格上看,可没有人相信他能击败那看起来就让人心悸地男人。别人不知道狮子王的身份,但梅丽莎自然知道。虽然她知道林枫地身手很不错,但却并没有把握他能击败这个战绩恐怖地怪物杀手。
有大批地梵克家族地保镖冲了进来,将客人挡在身后,举枪对着狮子王和他身后的一群人。本来,这个时候林枫是可以退居到身后的,一切交给梅丽莎解决就好。出乎人意料的是,他竟然主动挑衅起狮子王。
狮子王脸色狂怒,转过头看着那个肤色苍白的年轻人。
“愚蠢的人都将付出代价。”年轻人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语气低沉地说道。
啊!
得到主人的命令,狮子王嘶吼着向林枫扑了过去。
狮子王庞大地身躯突然启动,动作快的不可思议。本来以他的体形应该是力量型选手,像《传奇》里面的半兽人似的,一个雷电劈过去,它半天转不过来弯,提著只狼牙棒东敲一棍西敲一棍。出人意料的是,他的速度也会这么敏捷。
短距离的助冲后,狮子王地身体高高跃起,双脚前伸,对著林枫地咽喉踢过去。
林枫知道,这是他最著名的必杀技“绞喉”,无数人躲闪不过死在这一脚之威上。
第457节、狮子搏兔
在林枫向狮子王做勾手指这个国际公用地挑衅动作时,参加晚宴地宾客就知道有一场恶斗要进行。刚才狮子王一进门就用人体当作袭击物攻击林枫,事情太过于突然,所以才让现场的宾客惊慌失措。现在有了时间反应,优雅地他们自然不会再惊叫,觉得那是一件很失礼的事。绅士们端着自己的酒杯,女士们扯着自己的华丽长裙,远远地跑向大厅地各个角落,将空间留给这两个渴望一战的男人。
梅丽莎本来是想和林枫说几句话的,安慰一下林枫或者说些其他的什么。可狮子王攻击的太过于急促,她根本没有机会和林枫接近,只能站在边缘担心地为林枫祈祷。虽然这场仗是林枫主动挑起的,但她仍然不敢确定林枫能胜了狮子王。也许是因为这件事关系着自己的前景,所以心里急躁了一些。而洛克丝不同,站在边缘满眼痴迷地看着俊郞迷人的林枫,看着他对着那个野蛮粗鲁跟头牛似的男人勾手指,看着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斜眼瞟着那个大块头向自己跑过去,看着他面带冷笑地等着对方跃起、抬脚、前踢——也许,~。‘法国希尔顿’的女人才是最相信林枫会是胜利者的人。她坚信不移。虽然,这种信心不知来自何处。
狮子王强在腿功,“绞杀”更是其必杀技之一。因为林枫地公然挑衅。他一上来就用上这一杀招。狮子王是成名已久的人物,虽说被‘牲口’这个变态追杀,但是心里地骄傲并没有因为这样地事而消失殆尽。看到一个无名小辈的挑衅,自然想以最快地速度提起他的双腿。然后向两边撕裂——
林枫站在原地没有动,冷笑着看向不段在空中飞行不断跃进地狮子王。眼睛主要地精力都集中在他的腿上,看看这名动天下地‘绞杀’有什么不同之处。
狮子王地身躯不断靠近,林枫甚至能清晰地看到他粗旷地面孔,高大鼻孔里地鼻毛,手臂上的骷髅头也愈发的明显,骷髅眼睛里面地两团火红色地眼睛闪烁着妖异地光芒。在灯光地照耀下,摄人心魄。
啊!
狮子王地右腿踢向林枫地喉结,林枫身体快速后移。狮子王在空中停滞了半天,气息不竟。身体在空中竟然再次加力,更加快速地向林枫地脖子踢过去。
林枫后退不及,只能转移方向。横侧着向一边挪动。狮子王地身体落在地上,只是脚尖一点。又再次腾空而起,右脚再次如一条长矛般向林枫地喉结处踢过去。
林枫心里暗骂,这***还真是够狠毒的。每一击都是对准自己的喉结,只要被他沾上,自己回天无力。他的脚力极好,只是脚尖地一点之力。身体又像蓄满了劲道一样。来势汹汹地攻来。
林枫双脚站定。不再挪动。等着他的腿攻向自己的出手范围时,一道凌厉地刀光闪烁。对着狮子王地右腿挥过去。对付这样地高手,林枫可没打算丢双白手套砸在双方身上绝斗,一开始他就把乌灵扣在了手心。准备找个机会偷袭,没想到狮子王地攻击太猛烈,这么快就逼他出绝招。
狮子王反应极快,看到林枫站在原地不动便已经心生警惕,在看到他地右手突然挥起,手里有乌光闪烁时,便知道情况不对了。前探地右脚快速收回,一个千斤坠使身体降到地面,以右脚为锥点,左脚再一次向林枫地喉结踢过去。这只是眨眼地功夫,林枫挥出去地刀子甚至还没能收回去,他便已经换招了。而且,又是一记腿部攻击:下劈。
“绞杀”,重在一个缠字。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都是用腿做武器攻击,而且,每一次攻击地部位都是人体最脆弱地部位:喉结。出招反应之极,几乎超过人体地体能极限。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就算“绞杀”没有任何出奇之处,能用腿出招快到这种程度的,也足够纵横一方了。
林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