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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天王-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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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给方召带来不小的麻烦,毕竟现在方召很得学院派那些人的看好。
“人出名之后遇到的事情也会多,有点心理准备,这种事情防不胜防,只能自己小心了。”见方召若有所思,纳缇伍兹继续说道,“应该是某个中小型公司的人吧,不敢对银翼更上层的人出手,就只能针对你了。”
“我明白。”方召心里其实已经有怀疑对象,他也让王叠那边在查,相信很快就会有结论。
说完这事,纳缇伍兹就说了他今天又让方召过来的目的。
“方召,你速弹的技巧不错,自学的?”纳缇伍兹问。
“很久以前跟人学过,之后也练过比较长的时间。”脑内练习也算是练习吧?方召心想。
不过纳缇伍兹理解错了,他以为方召多数时候还是自学,而且学琴的时间很久了。
“难怪你弹得这么好,古乐器的圈子里却没名气,以后可以多跟古乐器圈内的人走动走动,参加一些演出什么的,或者在我这店里时不时来几段。你先弹一段,我知道你上次没用全力,这次,用你最快的速度弹一遍。”
纳缇伍兹打开旁边的摄像头准备开始录制,又对方召道:“录完之后,将你速弹的视频放到网上,就没那么多人质疑你的能力了。放心,我这琴质量好得很,速弹绝对没问题,我都用这些年了,而且保养得很好,弦的质量不说是世界最好的,但绝对算得上优质,你就大胆弹,随意弹。”
纳缇伍兹心情不错,今天的话也难得多了些,虽然说起来还是慢吞吞的,一点没有速弹时的风驰电掣感。
“尽全力弹?”方召问。
“没错,不要留手,让我看看,你到底能有多快!”
一般而言,吉他手在使用自己不熟悉的吉他时需要适应时间,但方召没有!在凌晨的那场“交流”之时,纳缇伍兹就见识到了方召的速度,这一次,他相信方召会给他一个惊喜。
一开始是一段如丝绸般顺滑的扫拨,快速又流畅。紧接着,音符的密度,如雨点般密集砸来。
方召的手腕在琴颈上高速打转,左手如弹钢琴一样放在指板上,速度还在加快,音符越来越急。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只能听到一开始和结尾的音符,中间的那些,除非借用工具,否则他们根本没法分辨!
但纳缇伍兹的耳力何其了得,他本身就被誉为三大速弹大师之一,在季米尼和利卡斯之前,他曾经霸占近二十年的速弹第一宝座,耳力绝非寻常人所能比的。
一开始,纳缇伍兹还能带着欣慰和兴奋的笑,以一个前辈的角度,听的同时在心中品味、赞赏一把,但渐渐地,纳缇伍兹脸上的笑消失,他也不再去思索其他的,集中所有的注意力去听,然而,就算这样,还是会吃力,且这种感觉还在加深!
方召运指如飞,手指仿佛消失,琴弦上像是有一团火焰在跳动,而他手上的那把琴,却好似一个正在发生核裂变的反应堆,释放着巨大的能量。
暴雨般的音符密度,就算是纳缇伍兹自带慢放功能的耳力,现在却完全不够用!
这就是方召的速度?
纳缇伍兹愕然看着方召,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和耳朵。
对音乐感知力并不强的人来说,可能就只是看个炫技而已,但对于他们这些感知力强的人而言,那当真是巨大的冲击!
偏偏这冲击还是纳缇伍兹自找的!
整个大脑都在音符密集轰击之下,濒临崩溃!整个人,都被那种正在释放的庞大力量,震撼到窒息!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那种仿佛快要爆炸一般的气氛,骤然消失。方召停手了。
纳缇伍兹保持着瞪视的姿态,足足七八秒,才愣愣看向方召,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声音,却说不出话来,只能用眼神无声询问:怎么不继续?
“琴弦走音了。”方召无奈道。他也不想在中途就停下来,刚才脑子里不少灵感,他都快忘了纳缇伍兹让他弹琴的目的,可琴弦走音,还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这就打断了他的思维,不得不停下。
听到方召这话,纳缇伍兹面部的肌肉快速抽了抽。那种速度之下,竟然还能听出走音?!他都已经完全跟不上了,琴弦走没走音他也听不出来,这小子竟然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琴弦走音?这说明这小子的耳力,远超过他!
纳缇伍兹像是看一个新物种一样,沉默地盯着方召看了会儿,才巍颤颤地一步步挪到茶桌旁边。
方召赶紧放下吉他,准备过来搀扶一把。纳缇伍兹这样子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一般,面色苍白,步伐不稳,像是下一刻就会晕倒一样。
纳缇伍兹艰难地扯出个笑,抬起手摆了摆,表示不用方召搀扶,然后按了下茶桌边上的一个按钮,弹出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装着液体的小药瓶,对着自己喷了喷。数个深呼吸之后,面色才好了一点。
坐在沙发上,纳缇伍兹缓了会儿,才道,“我很庆幸,也很欣慰。”
纳缇伍兹看向方召的眼神很复杂,心中百感交集。
“我很庆幸,你没有出现在我的时代。”
如果在纳缇伍兹最辉煌的那个时代,出现一个方召,纳缇伍兹可能就没有现在积累的这些名气和声望,弹奏的时候就不会有那种强大的自信和傲气。
“我也很欣慰。就算延洲没了我,还有你!”
纳缇伍兹是如今全球公认的三大速弹大师之一,但因为年纪原因,身体毕竟不同于全盛时期,比不上小他二十多岁的季米尼和如今才四十多的利卡斯。
对于新世纪人们而言,四五十岁正是青壮年时期,再加上已经有了足够的积累,利卡斯和季米尼都处在巅峰时期,而纳缇伍兹则会慢慢衰退。
纳缇伍兹不认老,不认输,心里还憋着一把气!虽然已经不再公开演出,但私下里也没少练,总想着,还能拼一把,还能跟季米尼和利卡斯较量一番,只是,现实是打击人的。纳缇伍兹的那种沧桑感就是源自与此。
但现在,纳缇伍兹突然觉得心里一直压着的大石头被搬开了,也再无遗憾!
差距,如果只是很小的一点,人们会觉得不甘心,会觉得遗憾,会耿耿于怀,但若是差距很大,根本没法追上的话,就算输了,反倒没那么纠结。
纳缇伍兹清楚认识到,就算是全盛时期的他在这里,也没法比过方召刚才的那一手。
年轻时,纳缇伍兹总听人们说他速弹的时候,就像一个披着人皮的机器,做出人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但现在,纳缇伍兹觉得,眼前这位才是真正披着人皮的机器!那真的是人所能做到的吗?
在此之前,看过纳缇伍兹演出的人会说,看过纳缇伍兹弹奏之后,再看其他人弹奏,都没什么看头了。而现在,纳缇伍兹觉得,看过方召弹奏之后,再看自己以前的那些演出视频,都没意思了。
深吸一口气,纳缇伍兹觉得力气回来,没去动方召刚才弹过的琴弦,身去将调音器拿过来一测,果然,琴弦得调音了,方召没说错。
不急着去调音,纳缇伍兹坐下,给方召和自己都倒上一杯茶。
“有兴趣合作吗?”纳缇伍兹问,“你知道的,我有一些自己的产业,除了这间店,还有一个很多人都知道的,‘naz’,古式乐器品牌,专营各种古式乐器,以电声吉他和民谣、古典吉他为主。我想邀请你,作为‘naz’的品牌代言人。”
第6章 最有价值墓
或许是为了拉近两人之间的关系,又或者只是为了给方召讲述一下“naz”这个品牌背后的故事,纳提伍兹平缓的声音在屋内响起。
“我们家,祖上跟着大将乌延收复延洲之后立过不少功劳,创世纪之时,那位长辈被授予少将军衔,也是创世纪的第一批古董收藏家,延洲的收藏家协会以及延洲博物馆,就是他老人家动员筹建的……”
纳缇伍兹先提了他们家的发家史,为的就是告诉方召,他们家还是很可靠的,“naz”这个品牌虽然还很年轻,但有着雄厚的实力基础。
方召仔细回想了一下,对纳缇伍兹提到的那位跟随乌延收复延洲的长辈,他还真有点印象。那是他在带人收复某个战区的时候遇到的,之所以记得,是因为那小孩特别喜欢收集东西,用得着用不着的都收集很多,尤其是一些旧世纪遗留下来的东西,那时候战争还没结束,没谁能料到将来会如何,除了一些日常的物资装备,大多数人也不会去重视其他物品,但那孩子不同,似乎就有一种收集癖。
方召第一次见到纳提伍兹的那位长辈时,纳提伍兹的那位长辈还很年轻,才二十出头的样子,在当时的方召看来,就是个孩子,真正是生于灭世纪长在灭世纪的人。
纳缇伍兹可不知道方召心里在想什么,继续对方召道:“说起来,创世纪之后,修好烈士陵园,政府将分散在各处的烈士遗骸都迁移过去,方召下葬时,老爷子还参加了呢。”
纳提伍兹这人平日里话特别少,之前跟方召聊的时候也说得很慢,可一聊起关于古董的某些八卦事件,就突然来兴致了,语速都加快不少,与平时大不一样。
意识到刚才的话容易引发误会,纳缇伍兹又赶紧解释道:“我说的不是你,别误会,我说的是灭世纪领导人、烈士方召。”
方召:“……我知道。你继续说。”他知道纳缇伍兹提到迁墓肯定有目的,他也很想知道,纳缇伍兹特别提及“烈士方召”的墓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们家的人,身上都流着收藏家的血,那位老爷子喜欢收藏,平时也很宝贝自己收藏的东西,但在烈士方召下葬时,他放了好几件平时十分珍惜的收藏品进去,好像是一些宝石类还是什么来着,据说都是两三千年前的东西,以现在的行情,能卖不少钱,搁黑市里,任何一件都能炒上天价。不只是他老人家,还有很多人都做了跟老爷子同样的事情,延洲的人,别洲的人,都有。”
大概是平时说话太少,纳缇伍兹就说了这么一小会儿,已经喝两杯茶了,不过兴致却高昂,丝毫不显烦躁,反而压低声音,继续跟方召八卦。毕竟是涉及灭世纪领导人的事情,即便这里除了他和方召之外没第三个人,但出于敬意,也不敢高声谈论。
“烈士方召在创世纪之前就牺牲,因为当时条件限制,火化之后骨灰一直存放着,直到战争结束,修建陵园才迁入。中央墓区那里,最前面的那一排墓,虽然烈士方召的墓排在第二位,但其实他墓地里,装的陪葬品也比其他人都多。我说的这些可能会对烈士们有些不尊重,但从一个收藏家的角度,单从陪葬品价值上讲,烈士方召的墓,是最有价值的,同样,也是盗墓贼盯得最紧的一处地方。”
作为收藏家的后代,就算纳缇伍兹对其他古董的兴趣没有吉他大,但毕竟那些是古董,说起来还是会心痒。
砸吧砸吧嘴,纳缇伍兹叹息,“烈士方召的墓地里,放了多少价值连城的陪葬品,都放了些什么,没人知道,知道的人早就不在了,当年的影像也不会记录,只有当时参与过的一些人留下的笔记里面可能会模糊提到一两点,反正到现在为止,烈士方召的墓里究竟有多少东西,没人知道。烈士方召的墓,是所有盗墓贼的终极目标。所以,咱们延洲的守墓人,比其他各洲的都要多,这点上,连皇洲那里的陵园也比不上。
方召:“……”他是该笑还是该哭?
“虽然烈士方召的墓碑排在核心区第二位,但不管是极端分子,还是盗墓贼,总喜欢朝他的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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