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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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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上课什么的他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反正也没人管他。
直到有一天他把骂他是小杂种的堂兄推下山坡,把对方的腿给弄折了,这才意识到这回闯大祸了,赶紧离家出走跑了。
跑出来后,他也不知道去哪里,凭着零碎的记忆一直往他以前住的地方走。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那里,或许只是想随便找个地方逃离而已。
他足足走了两天两夜,走到脚都起水泡了,最后才发现自己迷路了,根本不知道身在何方。
直到一个警察发现了他,将他带到了派出所。
警察问他家人的情况,他并没有说出他爸的名字,因为他不想见到那个天天骂他的男人。
于是他随口报了他妈的名字,反正他妈都出国了,哪里还找得到人。
结果没想到,第二天他妈没来,一个自称是他外公的老头来了。
他还第一次见到外公,以前他妈从未带他回去过老家,所以他一直以为他外公已经死了。
突然见到活着的外公,池非很是惊讶。
外公先是上下打量了他一会,然后办完手续后就一言不发地带着他回家了。
外公的房子跟他本人一样,已经很老了。但是很干净,屋子里面摆满了书,其中还有一些是很少见的旧版线装书。
池非也不知道怎么跟这刚认的外公相处,只能他说什么就做什么,双方完全就是陌生人。
洗完澡躺在床上的时候,池非怎么也睡不着。
他不知道外公会怎么处置他,是将他送回乡下,还是交给他爸。不管是哪个他都不想要。
隐约间,他好像听到外公在外面说话。
他忍不住下床打开门去偷看。
果然看到外公就坐大厅里用座机在打电话,只是一开口就让池非听愣了。
“何正鑫我艹你妈,有你这样养孩子的吗?你以为你在养狗啊。
你别乱叫,我那没脑子的女儿已经跟你离婚了,我不是你岳父,我就是一糟老头子。
你现在有了新老婆,对旧老婆生的孩子看不顺眼了是吧?你别忘了,那也是你的种。
你他娘的还配做人父亲?连狗都不如。
这小子你不想养了是吧?行,你不养我养。
以后这小子就跟我姓,明天你给我过来办过继手续。
你别跟我扯这些废话,如果你明天不回来办手续,我就去你单位闹。反正我已经退休,大把时间陪你耗,听清楚了吗?。”
说完,外公怒气冲冲地挂断了电话。
池非轻轻关上门,然后一头钻进被窝里,并紧紧捂住自己的嘴,身子还不停颤抖着。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他眼睛里夺眶而出。
第13章。013 慢工出细活
由于有详细的大纲,再加上梁祝本身就是家喻户晓的传统故事,所以池非写得很顺。
他原来当兼职写手的时候,每天只能更新4千到5千字左右。
这样的更新速度在现代网络写手当中只能算是中下水平。
他的小说之所以大多扑街收场,更新不够快也是原因之一。
对于梁祝这本书,他倾注了很多心血下去,唯恐会把这个在他那个时代意义非凡的民间故事写得不好。
再加上没有每天要更新的压力,所以他以一种慢工出细活的心态在写。
只求质量不求数量,以大概每天两千字的速度在慢慢增加着。
因为不像电脑那样可以随便修改,所以他只能先用差一点的草稿纸来写,等检查过没问题了,才用好一点的白纸重新抄一遍。
每隔一段时间,他还会以读者的角度从头到尾看一遍。如果感觉哪个地方不够好,就马上进行修改,改到自己满意为止。
果然好作品都是改出来的,在不断修改下,小说的质量也越来越高。
由于书写量很大,他每个月至少要拿出一大半的工钱去买纸张和笔墨。
买的时候还要偷偷地买,以免被邓全他们发现。
虽然挺辛苦,但他却有种乐在其中的满足感。
他重新体会到了写作的乐趣。
原本枯燥的生活在他眼中已经变得不一样,或许是因为他心中已经有了目标和理想。
经过四个多月的奋战,小说《梁祝》终于在他手上完成了。
整部小说一共25万字左右。如果按当下话本流行的分法,大概就是每回4千字左右,一共可以分为64回,算得上是一本中长篇小说。
在他完成整本小说没多久,苏真,也就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原主,他的生日快到了。
进入东升米铺这半年来,他不仅每天能吃饱饭,而且一直在坚持锻练身体。
现在的他跟之前当小乞丐时相比,整个人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有了明显增长,不再像之前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
就在苏真生日那天,池非先是往苏真家乡的方向点燃一柱香,然后带着《梁祝》的手稿走出了四合院。
………………………………
看到天色快黑,聚雅斋的掌柜就吩咐店内的伙记准备打烊。
聚雅斋跟东升米铺一样,是多年的老字号,在许多地方都开有分店。
总店在苏州府那边,在京城有三家分店。
聚雅斋除了卖书以外,还会印书,设有专门的印书作坊。
看中某个作者的作品后,就会买下来印成正式的话本。
不仅在自家店内卖,还会以同行价批发给其他书店出售。
实际上不仅聚雅斋,许多规模较大的书斋和书坊都是这样做的。
毕竟光在自家店内卖,又能卖得了多少呢?
还不如在同行间相互流通,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就在书斋掌柜准备落锁时,后面忽然传来一把声音:“掌柜,打烊了吗?”
掌柜回头一看,原来是个少年,于是笑着说:“这位小兄弟,不好意思,本店已经打烊了,你要买书的话明天再来吧。”
“我并非来买书,而是要卖书。”
“卖书?你的意思是你要卖稿?”
“是的,不过不是我,是我家主人要卖稿,我只是负责跑腿的小厮。”
“请问你家主人是?”
“我家主人因为某些原因,名讳不方便相告,请掌柜见谅。”
掌柜有点明白了。这位少年的主人多半是要考取功名的读书人,但因为没钱参加科举,所以才不得不写话本谋生。
之所以不想告诉别人名字,是不想将来一旦高中后留下话柄。
毕竟在许多有志科举的读书人眼中,写话本这种事实在有些不务正业,还不如帮人抄书来得好听。
他以前就见过不少这样的读书人,因为怕被人看到,每次都选在夜里偷偷摸摸地交稿。
如果池非知道掌柜脑补的内容,一定会忍不住想笑。
他谎称背后有个“主人”,只是怕对方欺负他年纪小而拼命压价而已。
在犹豫了一下之后,掌柜终于还是让池非进到店里来。
文人都好面子,如果这少年的主人真是个读书人,还是给几分面子比较好。就算稿子不行也要客客气气地送走。
把油灯点亮后,掌柜对池非说:“小兄弟,如果不介意的话方便把稿子给我看一下吗?”
“掌柜请。”池非把手稿递过去。
就着油灯的灯光,掌柜慢慢地看了起来。
池非没有出声,安静地坐在旁边等着。
看着看着,掌柜的表情变得越来越认真,就连翻页的速度也逐渐加快。
等翻到将近一半的时候,他眼中仿佛有火光在闪烁,额头也渗出了细汗。
当剧情进入高潮时,他双眼死死地盯着稿子,已经把周围的一切都忘了,眼中只有那不断跳动的文字。
就在他急于想知道接下来的剧情时,忽然发现后面没了,稿子全部都翻完了。
“稿子只有这么多吗?你家主人还没写完?”掌柜连忙追问。
池非回答道:“写是已经写完了,只不过我家主人只让我带着一半手稿出来,剩下的还在他那里。”
掌柜一听,作为商人的本能马上让他明白过来。
这少年的主人并非傻子,也会提防别人拿了稿子不还,所以只带一半出来。
掌柜看着手中的稿子陷入了沉思。
他没见过这样的故事,这样的写法。
咋看下去文笔过去直白,用辞也不够精练简洁。但多看几页后,却不由自主地被其独特的文风所吸引。
更新奇的是,作者将书中人物的各种表情、对话和心理刻画得细致入微、栩栩如生,让人有种仿佛置身其中的真实感。
故事本身更是精彩无比,就连他这样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也忍不住被书中这对年轻男女间那种至真至纯的青涩情愫所感动,仿佛回到了年少时代。
但正所谓慧极必伤,情深不寿,如此纯洁美好的恋情真的经得起现实摧折吗?
想到这里,掌柜问:“小兄弟,你能不能回答我,这故事最后是否悲剧收场?”
池非不禁有些佩服他的敏锐,“掌柜果然高明,这故事的确是一个悲剧。”
果然如此,掌柜不由得叹了口气。
将手稿放下后,掌柜迅速由一个读者变成一个商人,正色道:“那敢问小哥,这手稿你家主人打算卖多少钱?”
“在谈价钱之前,我想先跟掌柜说件事。我家主人说了,这部书如果有人要买的话,对方必须答应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能改书名,否则多少钱也不卖。”
掌柜想了一下,赞同道:“只要是懂书之人,凡是看过这手稿的,相信都不会对书名有异议。这个故事说的就是梁祝二人之间的事,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名字了。老夫同意这个要求。”
“那好,接下来我们就谈价钱。我家主人交代过,让我多找几家书坊问价,而且要让对方先报价。实不相瞒,您这里是我找的第四家书坊。”
掌柜知道对方是有备而来,于是非常直白地说:“从这手稿来看,你家主人应该是第一次投稿。因为我在这行做了三十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奇特的文风,如果见过肯定有印象。
按我们这行的规则,新人作者一般是千字一百二十文到一百五十文之间。稍微有点名气的一般是千字两百文到三百文之间。名气再大一点的可以拿到四百到六百文之间。只有真正顶级的作者,才能拿到千字一两的高价。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半坡先生,最高时拿到了千字一两三钱的天价。自他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拿到过这个价。小兄弟,你觉得你家主人可以拿到什么价?”
池非不慌不忙道:“我家主人说了,让我把稿子卖给开价最高的那一家,所以你问我也没用。还是请掌柜报价吧。”
掌柜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油滑的人,不禁有些无语。
如果换作其他人,就算是有些名气的作者,凭他们聚雅斋在业内多年的声望,绝不会任对方挑三拣四。
然而在看过这些手稿后,以他在这行三十多年的眼光和经验,他知道这些手稿一旦印成书,一定会大卖。
毕竟就连他这样一个阅书无数的老行家,也被吸引成这样,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他实在不舍得放过这样的机会。
在考虑了一会之后,掌柜终于开口道:“这样吧,我就破例按已成名作者的价钱给你家主人,每千字五百文,即千字半两。小兄弟你可以回去问过你家主人之后,再过来给我答复。”
池非摇摇头说:“不必了,掌柜你给的价已经几家书坊中最高的。而且聚雅斋又是多年的老字号,我信得过你们。稿子卖给你了。”
掌柜一听,顿时笑逐颜开。
双方约定,一手交稿一手交钱。
但不是现在就马上交易,而是要等两天后,池非把全部手稿都带过来,双方才当面结清。
这是防止有人一稿多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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