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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仙-第8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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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器受损只在其次,黄花女有的是法宝可以用,但已没有那个机会。全力抗毒的瞬间,两侧蜂群呼啸而上,当面那群失去武器、且被震死大半的蜂群再度掉头,不计生死朝对手猛扑。
    比较战斗意志、与保卫母后的决心,蜂群比厌灵蚁只强不弱,不死决不罢休,死也不甘休。
    “完了!”
    傻了眼的黄花姑娘悲愤交加,心里忽然想起好多人、好多事。
    。。。。。。
    。。。。。。

第一二二五章:奇虫有制
    五行舟还在身后数万米,别说化神修士,再破一阶都够不着。
    “定!”
    神通的确够不到,意志可以;定声传来,周围的一切都为之定格;几只飞得最快的野蜂堪堪快要亲吻到黄花女的脸,两只野蜂正撅起屁股,准备朝那双水淋淋、圆溜溜、此刻无奈看天望地的眼睛发威。
    超强的控制力,还能分辨要害直击弱点,不计手下群团数量的话,战场指挥,蜂王恐比蚁后还超出一筹。
    再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了,也再没有比这更羞耻的了,随着一道和风压背,随着一只有力的手贴住后心,随着那股浩荡无可想象的狂涛席卷全身,将四股肆虐毒素压服挤出身体,黄花姑娘恢复常态,内心却一下子装满油盐酱醋,咬牙切齿大声嘶喊。
    “杀了它,杀光它们!”
    “不要,捉活的。”十三郎一言否决,命左宫鸣手下留情。
    “大胆!”
    “不要!”
    远处还有几声呐喊,目的一样,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不要啊,千万不要啊!”
    。。。。。。
    。。。。。。
    两个不要,意思一样,语气有别,带来的结果完全不同。
    局外十三郎看得清楚,那些蜂针的强悍程度,其等级根本不能相配;其毒性猛烈尚在其次,关键在于它在道法覆盖时的穿透能力超乎想象。
    除被斧面直接格挡的那部分,余下蜂针大多都能刺穿光幕。再射穿黄花女身上的内甲,直到最后一层元气护盾才得溃灭。蜂群中有十几只降临五级。射出的蜂针有四支避开斧面,全部打入黄花女体内,一举建功。
    虽及时出手避免灾难,但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经过无数风浪的十三郎仍被吓了一大跳,随后就是阵阵后怕,汗毛直竖!
    死是没办法后悔的,假如身后没有援兵。假如援兵不是十三郎,假如十三郎不懂定字决,黄花女就死了;拥有一堆上佳法器的黄花女。。。。。。今天就死了!
    死就死了,再也无法挽回;此种教训十三郎有过,绝不想经历第二次。话说回来,哪怕事情从来一次,他也绝想不到事情会在瞬间演变成这样。
    黄花女不够谨慎。但以她现在的修为、浑身是宝,面对一群四级妖虫反扑,谁会相信连一个照面都支撑不了?出道就与厌灵蚁相伴,十三郎最清楚这种家族群居性妖虫的特性,其强在于数量众多,攻击性强而且悍不畏死。弱点在于单只妖虫等级不够,瞬间强杀的能力实实有限。
    这没办法,就好比十箭全中仍有可能射人不死,铁枪一击便可致命;因为此,在面对那些超级对手的时候。比如雷尊一战,十三郎都把蚁群化枪施展。而不是一窝蜂扑上去撕咬。
    相比之下,这群野蜂的攻击力强悍到离谱,配合适当战法,对单个强者的威胁比同等数量的厌灵蚁高出一大截!
    十三郎要活捉它们,看有没有机会驯服。当然,这不代表十三郎打算把厌灵蚁替换掉,因为他明白,不谈感情只讲实力,别看蜂群攻击猛烈,其真正价值、尤其对自己而言的价值,远不如厌灵蚁出众。
    事情真的很奇妙,假如由厌灵蚁与黄花女对战,若不僵持打到弹尽粮绝,蚁群很难奈何得了凤女姑娘;蜂群很轻易做到这一点,但如把蜂群与厌灵蚁放在一块儿厮杀,结果只能有一个,而且会在极短时间内决出。
    蜂群全灭,肯定的。
    蚁后比蜂王狡诈多了,假如由它来指挥,蜂群会被分成更多份,展开连绵、有层次、但又绝不会间断的攻击,绝无可能留给黄花女一击突破重围的机会。此外蚁群的规模比蜂群大太多,同样是杀伤,厌灵蚁死个万儿八千不在乎,蜂群满共就这么点;最后还有攻击手段,野蜂除了屁股上的那根针特别厉害,其余不值一提。
    这不仅是繁衍能力上的差距,同时与妖虫特性有关。众所周知,野蜂失去毒针会死,成妖野蜂或不至于此,一次重创在所难免;野外时常碰到敌人,估计蜂王也不懂得休养生息,受创野蜂死亡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反之蚂蚁完全不同,缺胳膊少腿不算什么,有些厌灵蚁肚皮在战斗中失去,犹能存活很久。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妖虫。
    “不要啊!”
    相比十三郎,另外那声叫喊凄厉,以至于别人听不到其身边还有人喝叱,当然,他们俩的意思差不多,都是为了挽救蜂群命运。
    “蓬蓬蓬蓬!”
    话语声中,十三郎连出四拳,非得没有按照对方的意思办,甚连自己刚刚发出的命令都反悔。
    罡风大起,火光跳跃,雷光闪动,三重杀伐加上拳力,蜂群顷刻间被绞碎大半,余下少许也都个个带伤,眼看是没得活路。与此同时,前方左宫鸣骤施杀手,神通挥洒将围绕在蜂王周围的战蜂清理干净,再施禁法将那只体型堪比肥鹅的蜂王牢牢锁死,再十三郎一同回头。
    敌我不明,十三郎首先想到的不是弄清原委,也不是辩解,而是杀灭蜂群减轻己方压力,并且拿下蜂王增加筹码。刚刚才因为轻视险铸大错,他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哪怕因此与对方仇怨加深,也要先断掉其手中的刀。
    开口之前,连十三郎都没能事先察觉到其存在,那些与蜂群“一伙”的人,该强到什么程度。
    “你。。。。。。你们大胆!”
    “找死啊!”
    啊是多余的叹词,来人除了愤怒,更多仍在为那些野蜂的死而伤感。。。。。。说伤感不合适,还是愤怒。
    “有意思。”
    等到看清来人,左宫鸣又不禁有些好奇;男女两个,男子化神女子大修,化神修士不过初期,与左宫鸣相当;那名女子神情凶恶,然而看起姿态,地位还在男修之上。
    这不算太奇怪,左宫鸣想不明白的是,自己为何事先察觉不到他们;还有这两位哪里来的底气,望着这边三人的目光、俨然当他们快要死了。。。。。。先不说人数修为对比,现在十三郎没有掩饰相貌,头上发箍人间无二,天下化神修士,居然有人不认识他?
    “你来处理。”
    看过一眼便不再管,十三郎回头查看黄花女的情形,以免还有余毒隐藏。眼看对方气势汹汹丝毫没停下来交谈的意思,左宫鸣上前一步,头也不回问十三郎。
    “搞他们?”
    “他们敢动手的话。”
    十三郎分出一缕心神,随口回应着。
    “不伤性命便可。”
    这不是轻视,相比天赋莫测的野蜂,人修在十三郎眼里反而简单得多,一眼即能看透虚实。
    之所以事先察觉不到,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强,而是身上带有特殊宝物:瞑目。
    。。。。。。
    。。。。。。
    大千世界满满奇妙,有着数之不尽的神奇生物,瞑目虫是一种非常知名、同时极难寻找的妖虫,其最大特点是让人看不见,尤其神识难以察觉;其第二大特点是弱小,怎么养都无法变强。
    这很容易理解,假如不是这样,瞑目虫多半不会具备那样变态的天赋。此外还有第三条,瞑目虫麻烦,麻烦得要死,麻烦到令人望而却步。
    隐形,这是多么让人渴望的天赋,更别说它还能躲避神识,假如没有后面的内容,奇虫榜上瞑目虫绝对能够排名前三,而不是现在的三十名开外。
    弱小无需过多解释,瞑目虫同样有等级,有记载的瞑目虫最高曾有过七级,但在成长进阶的过程中,九成九体现在“让人瞑目”上,比如此刻两人,身上的瞑目妖虫能让十三郎无能为力,开启灵犀法目之后才能看穿真相。
    这简直无敌了!很难想象沧浪还有谁能凭神识发现它们。
    假如因此认为瞑目虫强大,就大错而特错。一旦上了战场,七级瞑目虫,其真实战力据称连三级妖兽都比不上;具体是不是这样,十三郎没见过不好定论,但可判定它的确很弱。
    仅仅这样不能阻挡人类的贪婪,瞑目虫还有一个让人绝望的特点。
    沾身夺魄,吞噬精元。
    听上去很可怕,实则与想象中的“扔出去就能要人性命”完全不是一回事;所谓沾身不是指砸到对方身上就算数,而是需要对方同意与之建立心神链接,“自愿”以魂力供养才会生效。当然,得到好处的瞑目虫也会帮助这样做的人,就是帮他们隐身。要命的是,这种隐身功效并非总是那么强大,静止的时候变态,一旦行动起来,效果大打折扣。
    这还不算什么,更麻烦的是,摘除瞑目虫不能一蹴而就,否则它会因为斩断连接而受到反噬,有很大可能会死;反之修士也不好过,瞑目虫一旦感受到致命危机,会释放出一种特殊气息,令与之有联系的生物、也包括人产生麻痹,效果极强。
    这是它唯一天赋,可以弱到连蚂蚁都杀不死,同时有可能让巅峰大修毙命。
    “两个疯子。”
    看清来人以身饲虫,左宫鸣当即作出判断。
    “一定是。”
    。。。。。。
    。。。。。。

说点心里话(上)
    首先公布消息,锻仙书评赛已经开始,详情请评区置顶帖,tb也有。
    奖励什么的不谈,写书看文,重在参与;所谓以文会友,要的就是交流。希望各路才俊参与这次活动,老枪期待你的大作。
    。。。。。。
    。。。。。。
    下面是一点感触,憋很久了,不说不舒服斯基。
    码字三年,也算经历过一些风风雨雨,感觉。。。。。。怎么讲呢,很复杂。
    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正赶上这个民族急剧变革的时期,就我个人的想法,所谓“伟大复兴”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身边的现实。我坚信,将来历史对这段时期的定性很重要,重要到无可替代。
    同时,活在这个时代又不是不幸的,因为变革,整个社会、波及到每个人,神经都在紧张不安中日日煎熬,程度不一罢了。
    压力势必导致反弹,不同的人反弹的方式也不同,我们常说社会浮躁,物欲横流,道德低下等等,其实都属于变革的一部分;不信请翻看世界历史,当今每一个“被认为成熟”的国度,都曾经历过这个时期,区别仅在于长短。
    码字的人扯到社会,这真是瞎胡闹。然而在事实上,两者其实是分不开的,社会是大,我们是小,大影响小,小反应大,这都是必然。此外身为作者,我必须了解自己笔下的人物,必须把控我所创造的那个社会,那个世界;这样的事情做久了,我觉得自己得到很多收获,进而产生许多联想。
    回到写书与,界,稍微有点经验的人都明白,当下作者写书的时候,迎合潮流的成分远大于理念,读者的时候,个人喜好远大于理智与判断。我想没有谁会反驳这句话,大家都如此,也包括我自己。
    在,比我写得好的人太多太多,比我努力拼搏、甚至拼命的人太多太多,同时比我努力、比我写得好但是混得还不如我的作者,也有不少。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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