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超凡伯爵-第20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好看。”路德老老实实的说道。
    “诚实的孩子。”这位女士很开心的笑着。
    “这一爱莎,庞贝,家族中唯一的冰霜骑士。”
    庞贝伯爵笑着介绍了一下,站起来与走上来的冰霜骑士爱莎拥抱了一下。
    “这位就是大地骑士,索伦先生。”
    与爱莎拥抱了之后,庞贝伯爵又伸出右手介绍了一下老索尔。
    “您好。”
    “您好。”
    老索尔与爱莎握了握手。
    路德与老索尔都很吃惊,因为庞贝家盛产的是大地骑士,没想到居然还有冰霜骑士这种人。
    不过路德想想也释然了,一个家族既然强大到庞贝伯爵家的地步,那么引进血脉就成了很好的选择。
    毕竟如果家族内部清一色都是大地骑士,虽然强悍是强悍,但是战斗太单调了,引入冰霜血脉,让家族的血脉多样化是必然的趋势。
    而血脉是很微妙的东西。就像是庞贝家的人基本上都是大地骑士,当然也有别的家族的人,传承别的属性。
    这位冰霜女士,绝非庞贝家的唯一称号骑士。在这位女士来了之后,陆续有另外四位称号骑士到达了。
    分别是“猎龙者”大地骑士,西亚,庞贝。
    一位脸上拥有龙爪疤痕,光头,长得很凶悍,身材很健壮的骑士。听说他年轻的时候,遇到过一头少年黑龙,这头黑龙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爪痕。
    从此之后,西亚,庞贝就成为了猎龙者,遇到五色龙一言不合就开杀。
    因为鲜血龙母,娜塔莉盘踞在庞贝伯爵领,他曾经挑衅过对方,但单凭他的力量对付不了娜塔莉,所以他请示伯爵,希望能够联合所有人的力量,诛杀对方。
    但是伯爵拒绝了。
    因为伯爵并没有十全的把握,留下娜塔莉。
    虽然不敌娜塔莉,但是这无损于他的威名。
    因为龙毕竟是龙,而且娜塔莉还是天赋异禀的红龙。
    除了冰霜骑士爱莎,猎龙者,西亚之外,剩下的三位大地骑士,则是“正常”了很多。
    巴图,庞贝。
    一位相貌非常年轻,优雅而从容的大地骑士,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这是路德看到的第二个,男人脸上长酒窝的。
    迪亚,庞贝。
    一位非常苍老的长者,从五官上来看,他年轻的时候也非常英俊,但是却也敌不过岁月的流逝。
    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树皮一张的皱纹,白色的头发,白色的胡须。
    在认识了一下之后,这位老年的大地骑士一直都在打瞌睡。
    但是路德知道,这种人未必就像表面上看起来,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
    就像是新党在奥兰治的负责人,冰霜骑士,悉达多,帕克就是一位看起来快要死的老人,但他却击杀了壮年的帕克侯爵。
    最后一位是中年汉子,这中年汉子看起来更像一位佣兵,而不是一位贵族,他拥有一张非常雄壮的脸,眼睛很大似铜陵,胡子渣滓遍布整个脸的下方位置,头上绑着许多小辫子。
    袒露胸膛,只穿了一件短裤。
    他是艾斯,庞贝。
    除了以上这五位称号骑士之外,陆续来到大厅的还有五十多位大骑士,大巫师,不管他们的形象,气质,但无一例外都是强悍的存在。
    当然有的姓庞贝,有的则是守护骑士,或者封臣骑士。
    这还是这一次能赶来的大骑士,在整个伯爵领内,尚有许多大骑士或因为职责,或其他原因,而不能赶来。
    总而言之,全部都是大人物。
    路德这个菜鸟中级精英骑士,站在这么大人物的中间,还稍稍有点不自在。他抬眼看了一下阿莲娜。
    只见这个咋呼呼,爱惹事的红龙少女,此刻乖巧的仿佛是猫咪一般,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龙类的直觉比人更加的敏锐,她比路德更能感觉到这帮大人物们的强大。
    随便哪一个,都能将她扒皮抽筋。
    “原来庞贝伯爵家这么强大。要是庞贝伯爵家与白鹰纹章联手,那主人更是强大的不能再强大。我什么时候才能逃离啊。”
    阿莲娜的心中哀叹了一声,她始终是一头狡诈的红龙,始终都打算逃跑。
    因为锁龙的存在,阿莲娜唯一逃跑的机会就是路德死亡,但是阿莲娜又不能伤害路德。
    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路德活蹦乱跳。
    然后她仍然是路德的猎狗。
    哎。
    真是惨淡的龙生啊。
    “该来的都来了,我们去见一见神器,嗜血怪物。李斯,你招待一下路德。”庞贝伯爵招呼了一下众人,然后离开了。
    片刻后,大厅内只剩下了路德,鹰之王,阿莲娜,李斯骑士。
    “其实我也想去看看嗜血怪物。”路德心想。

第三百六十四章 神器密码
    年轻的李斯骑士与年轻的路德骑士一起相处,比较和谐。
    “路德先生,我带您参观一下城堡吧?”李斯骑士欠身说道。
    “好啊。”
    路德点了点头。随即,路德与爱莲娜,鹰之王一起开始参观庞贝城堡。从大厅内的纹章,油画谈起。
    “这是当代伯爵的父亲,先代伯爵李宁先生。”李斯带着路德走上了楼梯,环墙楼梯上铺着红毯,墙壁上挂着一幅幅油画。
    李斯骑士从最后一幅油画开始慢慢介绍。
    庞贝伯爵家历代的伯爵都是称号骑士,寿命大大延长,所以庞贝家虽然传承数千年,但是伯爵爵位传承却只有十几代。
    一幅幅油画介绍过去,李斯骑士来到了一位女伯爵的油画前。
    这位女伯爵的容貌与现在冰霜骑士,爱莎,庞贝有几份相似。
    长女是有机会继承爵位的,但是继承爵位后,除非女伯爵在没有弟弟的情况下才能把爵位传给儿子。
    但儿子必须姓庞贝。
    如果有弟弟,那么必须立弟弟为继承人。
    就像是白龙纹章,郁金香家族,幸格骑士是他姐姐沙林女大公的继承人。
    这位女伯爵的特殊不仅在于她成为了庞贝家的女伯爵,还因为她的母亲就是庞贝家引入了的冰霜血脉,她死后爵位由亲弟弟继承。
    但是她的儿子也姓庞贝,并形成了一个高产冰霜属性的庞贝分支,这支家族现在的扛把子,就是冰霜女士爱莎,庞贝。
    一代代的伯爵介绍过去,李斯骑士带着路德来到了初代伯爵的画像前。初代伯爵是一位非常英武的男子。
    他拥有庞贝家的传统金发,双眸凌厉且充满了桀骜不驯的气息,加上英武的面容,看起来绝非久居人下之人。
    “当我手握嗜血怪物,踏上战场的那一刻,我就是死神。”
    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屈服于哈布斯王之下为臣。所以,路德对于这位伯爵先生的爵位,有些疑惑。
    “我很疑惑,这位初代伯爵阁下,似乎不是会屈服于臣下的人。庞贝家的初代伯爵,真的是他妈?”路德问李斯道。
    李斯深深看了一眼路德,好敏锐。
    “初代伯爵阁下并不是哈布斯王朝的臣,是追封的。真正接受了爵位的是,二代伯爵先生。”
    李斯说道。
    “果然是这样。”路德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
    生前纵横天下,死后追封而已。
    初代伯爵,其实名不副实。
    因为他不屑于做伯爵。
    在初代伯爵的画像下停顿了少许时间,路德在李斯的带领下,参观了这座城堡主体。
    这座城堡主体总共有三百八十二间房间,处处挂着油画,充满了岁月沉淀的高贵气息。
    不愧是传承了数千年的家族。
    参观了城堡的主体之后,李斯带着路德来到了主体的外边,城堡主体的前方是很宽大的一处草坪。
    草坪的正中间,立着一座喷泉,喷泉上立着一尊雕像,看其容貌,仍然是初代伯爵阁下。
    此刻,草坪上有许多小孩在玩耍,总计有一二百人。
    “这都是伯爵阁下家中的孩子吗?”路德好奇问道,这位当代伯爵似乎很能生啊。
    “有的是,有的则是伯爵阁下收养的庞贝家孤儿。”李斯骑士的脸上露出了尊敬之色。
    “庞贝家之所以强盛了数千年,就是因为历代的伯爵阁下都非常照顾族人。孤儿,寡妇,不管血脉多么遥远,伯爵阁下都能够收拢,并将孤儿抚养成人。族人们都维系在伯爵的四周,庞贝才如此强大。”
    “家风很好。”路德点了点头。
    路德挺喜欢孩子的,又在人群之中看到了一个有趣的孩子,于是走了上去,弯下腰问道:“小家伙,你叫什么?”
    这是一个女孩,约五六岁的样子。长的很喜气,拥有很大很大的吨位,头很圆,腮帮子上全是肉,身上也全是肉,手臂仿佛是莲藕一样,肉一节一节的。
    女孩穿着一件连衣裙,手中拿着一个粉色布娃娃,坐在草坪上,看起来非常的文静。
    “西西,庞贝。”女孩脆生生道,声音意外的好听,奶萌奶萌的。
    “你好西西,我叫路德庞贝。”路德弯了弯腰。
    “您也好。”女孩很有礼貌站了起来,也对路德弯了弯腰。
    很喜人。
    路德很喜欢胖乎乎的孩子,可爱啊。所以路德也很喜欢肥龙时期的阿莲娜,经常抱在怀中。
    “不愧是庞贝家走出的人啊,不管血脉已经多遥远,总是血浓于水的。”李斯笑看着路德与西西打招呼。
    “小子,你问问他,初代伯爵叫什么名字。”就在这时,太阳脸在路德的脑中说话了。
    这家伙自从见了珍妮小姐后,一直装死,很少开口说话。突然开口,让路德小吃了一惊。
    对于这一番话,更是有点摸不着头脑。
    但路德还是拍了拍西西圆滚滚的脑袋,转身问李斯道:“在外流传的记录,或小说中都称呼初代伯爵先生,为庞贝初代伯爵,或者是大地骑士。我想问一下,他的名字。”
    “山崖。”李斯骑士回答道,“初代伯爵阁下并不是贵族,是平民。庞贝这个姓氏,是因为嗜血怪物别称“庞贝”。”
    “原来如此。”路德恍然,却也对庞贝家的家风十分的欣赏,承认家族的祖先是平民,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果然是那个小孩。小子,你的父亲是唤醒不了嗜血怪物的。”太阳脸在路德的脑中说道。
    “为什么?”路德奇怪问道。
    “嗜血怪物以前应该不叫嗜血怪物,也不叫庞贝,是一柄非常非常普通的战斧,名字更普通,叫做猴子。”
    “曾经有一个孩子叫做山崖。他平民出身,非常优秀。小时候,他就有一把叫猴子的战斧,那个时候嗜血战斧已经被开发出来了。他非常希望拥有一柄嗜血战斧,并希望能拜博德曼为老师,成为一名大地骑士。”
    “后来他拜了博德曼为老师,真的成为了大地骑士,他又渴望拥有一柄神器。”
    “天下最重,最坚硬的金属做成的最强的战斧。”
    “拥有“极致轻盈术”,“极致锋锐术”,“极致坚固术”,“极致嗜血术”。”
    “最后我不知道怎么样了,因为我陷入了沉睡。但既然嗜血战斧成为了神器,那么就应该有器灵,器灵会遵循古老的传统,为后人服务。传承会有很多种,有血脉,有气息,有别的什么。但是如果是山崖的话,他会设置密码。只有知道这个密码的人,才能成为他拥有神器的主人。”
    “这密码就是山崖非常喜欢的一首曲子,“霍华德传奇”。”
    ←
    →
    <;/scriptchaptererrt;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