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我要做皇帝-第3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真正的胜利者,除了陈阿娇,还能有谁?
    程序走到这一步,只能算是个开始。
    然后还要经过宗庙卜筮,群臣再在朝会上正式提出某某怎么怎么德容兼备,有淑媛之懿,然后刘彻顺水推舟,下诏正式册立。
    但这还不算完。
    汉室制度,皇后秩比国王,赤绶玉玺,即位威仪。
    因此,还得有一场盛大的册立仪式。
    基本上这套程序没有两三个月是走不完的。
    刘彻心中想着陈阿娇,也是叹息了一声。
    若是在后世,他敢娶陈阿娇这么年幼的女孩,恐怕立刻就会被拉出去打靶了吧?
    哦!某族例外……
    窦彭祖这时候终于想起了今天的正事,他再拜道:“伏维陛下圣明,今有匈奴公主远嫁而来,公主已谒德阳宫,先帝冥冥垂视,臣奉诏卜之龟策,卦得乘乾,有司奏议,当以汉宗室嫁匈奴单于故事,宜为夫人!”
    德阳宫,其实就是刘彻的老爹生前给自己盖的生祀。
    可惜,才刚刚动工不过两月,刘彻的老爹就驾崩了,所以大部分工程并未完工。
    但,这一点也不妨碍德阳宫成为先帝衣冠供奉之所。
    这次匈奴公主嫁过来,刘彻特意下诏,让这位公主先去德阳宫谒拜先帝衣冠。
    这既是刘彻在告慰自己的老爹:今天,儿子先娶一个匈奴公主,过个十几二十年,儿子再烧个匈奴帝国给您。同时呢也是一种政治表态:即入乡随俗。
    匈奴公主嫁到汉室,当然要遵循汉室的规章制度,正如那些嫁到匈奴的汉室宗室公主一样。
    所以,那些陪嫁的奴隶和军队,依照汉室传统,自然而然,刘彻有权力怎么处置。
    当然,匈奴人肯定不会同意。
    但,公主与陪嫁的奴隶和军队都到了长安,到了嘴的肉,飞不掉!
    无非是扯皮嘴炮嘛!
    刘彻听完窦彭祖的奏报,站起身来,张开双手,道:“可!”
    “陛下制曰:可!”王道立刻站出来,大声道。
    “陛下制曰:可!”立即有一位值班的侍中紧随王道之后大声复述。
    然后,一个又一个侍中、郎中附和了起来,声音在未央宫中回荡,不断有人接力,将之像涟漪一样,传到北阙之下的城楼。
    值班的宫门卫士在听到这声音后,立刻推开宫门,然后站立在两侧。
    早已经在宫门口等候的数百骑羽林卫骑兵立刻就在义纵率领下,护送着一辆被装饰了满车鲜花的马车进入宫门。
    进了宫门,义纵一路护送着这辆马车抵达司马门前,然后,才停下脚步。
    义纵翻身下马,来到那马车前,屈膝跪下,道:“夫人,臣纵恭请夫人凤驾下车!”
    司马门是汉室宫廷的一道防线,除了皇帝皇后和太后外,任何人都要在此下车,就算是现在如日中天的梁王刘武,也必须在此下车。
    这制度确保了,除了宫中宿卫武装外,没有任何能带任何武器进入未央宫与长乐宫的核心地带。
    听到义纵的声音,马车上响起了一阵低声的匈奴语,不久,一个清脆的声音道:“妾身夏氏恭奉皇帝诏命!”
    显然,这个声音并非那位匈奴公主,而是汉室安排的一位翻译侍女。
    然后,义纵就看到了一个不同于中国女子的异国少女,穿着一袭盛大的汉室妃嫔宫廷服饰,缓缓从马车下走下来,然后抬头望了望这未央宫巍峨的宫殿群。
    义纵连忙恭身俯首,拜道:“夫人,请移驾章德殿!”
    尽管这来自匈奴的公主尚未最终被册立为汉室天子的妃嫔。
    但是,既然她已经踏足了这未央宫的土地,那么就已经具备了准天子妃嫔的身份。
    因此义纵很清楚应该怎么称呼。(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

第四百一十八节 忠犬该怎样养成
    ps:看《我要做皇帝》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夏胭脂来到章德殿时,未央宫的第一盏宫灯恰好点亮,随即,千千万万盏宫灯逐一燃烧,将未央宫从黑暗拉回光明。
    如此手笔,夏胭脂何曾见过?
    “纵使将匈奴所有的灯油全都拿来,大概也只够这汉朝皇帝一个月之用吧……”夏胭脂在心中感慨一声,人却被左右侍女带着走进了宫殿之中。
    一进宫殿内部,夏胭脂就只觉得仿佛置身于神话传说中的撑犁天的殿堂中一般。
    脚下的地板,干净敞亮,简直和清澈的湖水一般,能见到倒映的人影。
    殿中的柱子上,一条条神龙张牙舞爪,蜿蜒向上,仿佛就要破空而出,来为这宫殿的主人道贺。
    大殿两侧,一排排身着玄甲的卫士,就像雕塑一样林立着。
    数不清的侍臣跪坐两侧。
    别说是夏胭脂了,就是奉命前来护送夏胭脂的匈奴骨都候兰佗辛也是张大了嘴巴,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
    “难怪当初右贤王一力主张全力南向了……”兰佗辛在心中感叹着:“若是能打进长安,将这汉朝的财宝人口掳回匈奴,那我们还抢什么西域啊!”
    西域虽然富裕,但是,都是小国。最大的国家乌孙,也不过百万人口。
    而汉朝。一个郡就人口百万甚至两百万!
    一个关中,猬集人口几百万!
    对匈奴这样的奴隶制游牧民族来说。奴隶才是他们的根本。
    没有奴隶,匈奴的战士就只能自己放牧。
    而匈奴的部族战士,几乎人人都是奴隶主,家家都养着几个奴隶。
    在匈奴,奴隶的多寡,才是关系某人社会地位的关键。
    可以说,匈奴的强大,是建立在它不断的掠夺人口和财富上,倘若没有足够的奴隶。就匈奴那不过四十多万的壮年男丁,拿什么去拳打汉室,脚踢西域?
    只是……
    兰佗辛低头叹息了一声,现在的汉朝,去年已经扫平了国中野心勃勃的异己者,没有了内忧,这个拥有两千万人口的庞大帝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单于庭除非脑袋被驴踢了,才会主动来侵略!
    “只能期望北海阏氏能发挥自己的魅力。控制住汉朝的皇帝,使其成为我大匈奴的傀儡了!”兰佗辛在心里想着。
    但是,在他身旁的北海阏氏,汉名夏胭脂的匈奴公主。这个时候,她的想法却是另外的一种情况了。
    “这美丽的宫殿,强大的帝国。就是我的男人的?”夏胭脂的眼中满是金星。
    草原上的女性比男性更加现实,也更加懂得怎么生存。
    譬如。当年东胡为匈奴所灭,末代东胡王的妻妾女儿转身就统统在冒顿单于身下婉转承欢了。
    对于草原上的女性来说。依附强者,几乎已经成为她们生命中的本能了。
    就像后世非洲草原上的狮子,雌狮永远不会去管国王是谁,能保护它们就行!
    匈奴女子也同样如此!
    在茫茫草原上,几千年来,强者此起彼伏。
    男人们为霸权而杀戮,而女人则依附着最终的胜利者,代代繁衍下来,在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之下。
    所有不能适应这个规矩的女人,早就死光光了!
    在先前,匈奴用联姻政策能控制住西域诸国,最主要原因就是,那些国家太弱了,弱到连反抗匈奴的一个指头的力量都欠奉!
    更重要的是,那些外嫁的匈奴贵族女子或者王族女子,通常为了建立自己的权势,都会主动向匈奴国内求援。
    而轮到夏胭脂时,她嫁来的国度,不比匈奴弱,而且潜力远胜匈奴!
    草原上长大的女子,比起中原的女子,在权衡利弊方面,有着天生的天赋。
    她们的直觉,往往能为她们提供一个明智的选择。
    只在这瞬间,夏胭脂就做出了抉择——从今天开始,学习汉话,学习汉文,努力融合,争取做一个合格的汉朝皇帝妃嫔。
    至于匈奴?
    那是什么?
    草原上的女子,从来就没有部族观念和民族观念,她们只有男人观念。
    只要他们的男人足够强,能保护她们,她们才不在乎这个男人到底是东胡人还是月氏人。
    而单于庭长大的女人,甚至连自己的男人曾经是自己的公公or儿子都不在乎。
    活下去,拥有权势与富贵才是她们永恒的追求!
    而前者的优先级别高于后者,但后者却必然是女人永恒的追求。
    唯一的不同是,中国的文化更加含蓄、委婉,而匈奴人则是比较简单粗暴,形象的说就是‘不知礼义廉耻’。
    几乎都不用身旁的侍女提醒,夏胭脂就自己主动用刚刚学会,并不熟练的汉室宫廷礼仪缓缓的跪下去,朝着那上首的那个身着衮服,头戴天子冠,威仪不凡,有如天神一般的男人奉上自己全部的忠诚。
    她深深的低下头,宽大的汉服衣袍中,隐隐绰绰的有着风光显现。
    刘彻端坐在御座上,见了这情景,不禁有些微微失笑。
    这场景,让刘彻感觉有些熟悉而陌生。
    仿佛好像在什么时候见过一般。
    过了许久,刘彻才想了起来,好像后世的某部野生动物纪录片中,就有类似的镜头。
    但,那是狮群中的雌狮向新国王效忠时的场景。
    雌狮将自己最柔软的肚皮露出,仰卧在草地上,等待新王的接纳。
    刘彻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这个匈奴嫁来的公主能有这样的觉悟,让刘彻的心头一块大石落下。
    他起先还是比较担心,万一嫁来的公主是那种又臭又硬,满脑子都想着匈奴的女人。
    那样的话……
    刘彻就只好让她‘病逝’,然后再起一个‘思归殿’,做做样子,唬弄一下匈奴人了。
    现在,就不同了,有了这个女人的配合,那些陪嫁的奴隶与军队,就可以彻底消化掉了。
    匈奴人或者说所有曾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游牧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服从上位者,对于他们的主人,他们无比顺从——当然前提是这个主人足够强大,足够机警。
    所有强汉盛唐之时,汉人的军队中,总是有着许多来自草原上的异族。
    他们不仅仅只是士兵。
    他们中的优秀人才甚至能当将军、贵族乃至于入主最高权力核心。
    这些臣服的异族,在绝大多数时候,比起真正的汉人还要汉人!
    譬如历史上,休屠王世子金日磾成了汉室天子最忠诚的走狗,他的后代更是号称汉室最后的忠臣,为了刘家政权,与王莽进行了最后的斗争。
    而归顺的南匈奴,更是为汉室边防献完生命献子孙,直到王莽篡汉,依旧忠诚刘氏。
    当然,刘彻更清楚,这些看起来归顺以后在主人面前温顺的像宠物狗一样的异族,只要他们察觉到主人的虚弱,那么,他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咬下一块肉。
    五胡乱华、安史之乱、辽金蒙元,乃至于建奴的崛起史,都给刘彻很好的上了一堂名为‘怎么防备宠物发疯’的教育课。
    想要自己养的狗听话,链子、食物以及毒药都是必不可少的。
    最好,给这条宠物狗养一条与之不对付的狼犬。
    譬如后世米帝,在东亚,一条狗链子上栓着霓虹,另外一条狗链子上牵着宇宙最强思密达。
    霓虹不听话,思密达肯定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