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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诡事-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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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看,好看,来来来,让爷亲一个……”男子将嘴凑到女子的面颊上,如同猪狗啃食一般急切,女人艳美的脸笑着,笑着,就变得恐怖起来。她主动凑上自己的红唇,两唇相贴处,小舌自口中伸出。

    沉浸在美色中的男子丝毫没有注意到,面前的美人已经变成了一具腐烂的尸体!

    香软小舌也无限的伸长,好像一把钩子一瞬间切开了声带,男子感到了一阵剧痛,猛地睁眼,就看见恐怖的面容,他剧烈的挣扎,想抽回自己的舌头,却发现自己的舌头被森森白牙咬住,噗嗤一声,鲜血迸溅,从口角喷出,男子脸色巨变,疼得想喊人。

    可是破风的喉咙只能发出呜呜如同猪哼哼一般的叫声,他推开女子仓皇跳下床,却被一双鬼爪卸掉了双臂,自己背朝上跌在床下。

    后背被一只脚踩着,就像是背上背着一座大山一般动弹不得,双腿徒劳的挣扎着,却被人像一个玩具一样咔嚓一声掰断,骨骼咯咯作响的声音传来,剧痛令他几欲昏厥,可是却有一种力量让他的头脑无比的清醒,忍受着这残酷的刑法。

    “你看看我,真的,不记得我了么?”女子伸出双手,残忍的扭动他的脖子,让他的脖子以一种极为诡异的角度转了过来,按照正常来说,人应该马上死去,可是没有,他还活着,还能清晰的感受着颈椎扭断的痛苦。

    爆凸的双眼,布满血丝,他看见了,看见那腐烂的面容重新变为绝色美女。一瞬间,脑海中的记忆回笼,街边挡着脸追着囚车走,穿着白衣的朝鲜女子,被捂着的脸看不清,可是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

    她已经死了,死了两年了!

    她和她肚子里尚未出生的孩子都死了,他把她们扔在了城郊的烂坟岗,白骨露于野,野狗啃其骨。

    男子想说话可是说不出来,他只能颤抖着,恐惧着。

    “我恨不得吃了你的肉扒了你的皮,可是我无能为力,我只是想安静的守护我最重要的东西。你这个畜生……”美女瞬间变脸,继续着自己惨无人道的折磨。

    忙碌了一整天,刚刚闲下来的马狗子却被人通报,说某个参将家出了人命,死的人是那家的少爷,死的很惨。

    “据说全身的骨头都碎了,整个人扭成个麻花样儿,自己的嘴巴咬着自己下面那玩意,血喷的到处都是,好像是撞鬼了。ǎoshuofǎ呢。”曹庆说的时候一点儿都没有可惜的表情,甚至觉得这畜生早点儿还能少祸害点儿人。

    “不是好像撞鬼了,是肯定撞鬼了,把人打发了,讨什么说法。添乱。”马狗子喝着热茶,气不打一处来,如今这状况,里里外外全是事儿,行宫里的大萨满都忙疯了,哪有功夫理这档子破事儿。

    “不是,大爷您不知道,这个事儿之前是姑奶奶给平的,姑奶奶吩咐了,让那男人七天不准碰女人,结果就……总之,那参将是认为咱们知事府敷衍了事。”曹庆简单的讲了讲这事情的始末。

    听完了这些后,马狗子气的把茶碗扣在桌子上。

    “他妈的,自己不遵医嘱,死了赖谁呀!让人打出去,小小参将也敢来知事府yàoshuofǎ。要是再磨叽,爷这脾气上来,别说他儿子,老子也得死,全家上下老鼠、蜘蛛都他妈的得死。”知事府作为大金国最高巫术机构,向来是被人供奉敬仰的,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小参将兴师问罪,bǎngjià萨满治病,简直闻所未闻,就算那丫头不是在录的,也不是随便谁都能动的。

    “哎,知道了。”曹庆乐得屁颠颠的跑了出去,得了爷的准话,他心里就有底了。

    “曹庆,嘛去?”吃饱喝得睡了一天的马晓歌起来出了院子想到外面转一转,便遇上了急匆匆的曹庆。

    “那天那少爷死了,他家来人yàoshuofǎ。”

    “哦,去吧。哎,对了,我救回来那人没事儿吧?”

    “没事儿,昨晚我那小儿子守着呢,风平浪静,什么事儿都没有。”曹庆说完又一溜小跑出去了。

    “等……”马晓歌回过神,再想问什么,就没看见人。算了,还是自己溜达着去吧,就当消化食儿了。这家伙,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梦游症,去厨房偷吃东西了,起来后这个撑得慌,不过腰不酸腿不疼走路不抽筋,连咳嗽都治愈了!

    迈着老太爷般的魔鬼步伐,马晓歌便来到了西次间,推门而入,便见夕阳中,一个白衣女子站立在床头。

 第212章 嘴炮技能

    地上倒着曹庆的小儿子,尚有呼吸,看起来暂时没有性命之忧。/全本小说网/https://。/

    “为什么又出现?你,已经杀人了吧,犯下杀孽,那就不得不消灭了。”

    白衣女鬼只是静静的站着,她无法回答任何人。

    鬼者,人死三魂离体,七魄消散,魂不离体者视为僵,七魄不消者视为鬼。三魂、记忆、体识、意识。七魄,七情六欲,其中以恨最深。也就是世人所说的执念,然其存在违反自然之定律,存在世间短则十分钟多则一二年,时间越久,记忆丢失越多,魄越少。最终消散天地,了无痕迹。

    这些残留魄或执念都叫游魂,终日游荡,不必理会自然消散。鬼者,亦可借阴气而生,但若无地利天时,想要继续存在就必须杀人。别无他法,惊吓、恫吓、欺骗,致使被害者或痛苦怨恨或死于极情,使七魄变得更为强烈,这样鬼便可以夺走这些魄化为己用。

    年深日久,必失本性。就好像复仇,杀掉仇人,吞噬仇人,二者融合,逐渐迷失,终日只存恶性。因为仇恨是更强烈的情感,衍生出杀孽与罪恶,周而复始,永无停歇。善者忘善,恶者更恶,视为恶鬼。

    化指为爪,马晓歌无奈的运起法力,然而白衣女鬼那乌黑长辫慢慢的散开,仿佛分裂一般裂出无数条辫子。

    辫子的末端慢慢的生出一个黑色肿物,有鼻子有眼儿,然后逐渐清晰起来,那竟然是那天那个少爷,他面目扭曲的惊叫着,无数辫子衍生出无数的头,每一个头都自说自话,自哀自怨。

    吵闹得头疼,马晓歌不再迟疑,便要挥手送这怨恨痛苦的集合体上西天。

    “住,住手……”忽然,床上的人猛的坐了起来,他惨白的脸色,身躯半透明,在看看床铺,坐起来了的是魂魄,这种生魂离体的现象经常会发生在昏迷不醒的人身上。

    “你认识它?”一团紫黑的东西从沉默的白衣女子双腿间滑落,紫黑的液体一滴滴哒哒的如同落雨一般。母子鬼是相当难缠的鬼,母子连心。消灭其中一个,另外一个都会使其再生。只能斩草除根。

    “她,是,我的母亲。”那男孩的魂体很是虚弱,这代表着他的身体非常糟糕。

    “知道了,你得回去。如果离体过久,你就会迷失方向的,回去吧。”说着马晓歌伸出自己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想要去点那少年的额头。

    她不知道让生魂回归身体需要做什么样的仪式,只是想让他回去,这样草率的施法在行家看来有点儿戏了。

    不过,法者,千变万化,都要遵循一定的道,是这唯一不变。或许仪式、或许法器、或是符咒,但都必须有坚定的信念,绝不能动摇,强烈的信念与信心,才是法的根本。想,其实比人们认为的更有力量,那是看不见却无法忽视的力量。

    “不要,你想对伤害他们,我不允许……”

    可是当她靠近时,被另外一种力量拒绝了,这少年也有着强烈信念,更有着强大的天赋。

    这感觉仿佛是一阵风铺面而来,将她的身体退着后退了好几步,虽然这样的攻击对于她来说就像是挠痒痒,可是离体的灵魂比死去的游魂更为脆弱,如果受到伤害,回归身体后就会留下后遗症,所以这是必须小心对待的事情。

    “杀过人的灵体,就会变成恶鬼,他们已经不是原本的模样了,执着的强求没有意义。之前,我试着净化过他们,可惜,仇恨终究没有放下。好烦啊!”

    “不用你管,我,我可以控制他们,我可以让他们去帮我杀掉我恨的人。”少年的那白净的半透明灵体忽然涌现出黑气,那股令马晓歌感到熟悉的盯视感传来,少年的双眼完全变成了黑色。

    突然,充满夕阳的房间瞬间变得如同被血染,窗外一片血红的颜色,一只浑浊的黄色眼珠咕噜噜的转动着,透过窗户向内张望。

    周围似乎形成了一层黑漆漆的东西,像是活的,看起来很像树皮,可怕的是树皮蠕动间,冒出一只只黄色的眼珠子,这绝对是密集恐惧症的噩梦。

    那些眼珠不安分的四处转动,咕噜噜,咕噜噜如同肠胃蠕动的声音响起,又有窸窸窣窣的仿佛是一大堆人自言自语的发出的。

    “啊,难怪了,昨天晚上没去大厅的人几乎都死了,可是这一亩三分地竟然一个人都没死,负责照顾你的曹庆父子、灶房的伺候药的丫头还有原本伺候的丫头们都说很困,睡的很早。你恨的人不是已经死了么?”见此情景,马晓歌反而收起了自己的手,并没有要动手的意思。

    明明已经死去两年,这期间也没有出现异常,但在这少年被残害后,就发生异常,这便说明,少年才是异常的根本,而女鬼只是媒介。

    “还不够,不够,他们都该死。城破那天,我们,我们就成为了奴隶。我曾想一起死去,但是,不可以。母亲大人说,一定,一定要活下去,一定一定能去她的故乡,去看一看美丽的故乡。但是,这一切都破那个人破坏了,都是那群建奴的错,他们都应该死……对,死……”少年的声音已经是了清脆,变得像是许多人和声的怒吼,低沉而痛苦,恐怕再继续下去,他就会彻底变成一个只知道杀戮的恐怖存在了。

    “我就说,我明明想要他们放下痛苦,他们也没有反抗,但就是无法成功。原来,根源是你,是你的执念无法放下。平时我都是动手不动口,嘴炮果然是必修技能啊。”感叹自己平时应该看两集那路头和完皮撕,学习一下主角必备嘴炮技能。试试看吧,古人都是傻白甜应该很好骗的。

    “我,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不管你信不信,我不属于这个地方,这个时代。我的国家曾经历过你根本无法想象的战火,不,不止我的国家,世界上许多的国家,都在厮杀,人们心中只有仇恨,当时死掉了成千上万的人。而后,战争结束了,国家只剩下一片废墟焦土,先辈们在焦土上重新生活,选择原谅伤害过我们的人。很多年以后人们不理解,为什么当年要放下仇恨,为什么不趁着敌人被打败时直接消灭他们。当然,伟光正的说法是,平民没有错误,错误的是战争,是发动战争的人。原谅比憎恨更艰难,也更伟大。但其实,当时的我们没有余力消灭他们,人们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国家满目疮痍,已经支付不起消灭他们的代价。所以与其怨恨不如搁置,只有自己过的好了,才是最重要的。我不会要求你原谅,因为那不可原谅,憎恨是一个人权利,除了他自己没人能要求他放下。你可以恨,但不能因为恨迷失自己。我年轻的时候也想过为我们惨死的同胞报仇。可是那时我会问自己,我能够杀死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吗?我能看着他们恐惧眼睛杀掉他们么?我能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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