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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禁岛-第4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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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个咒语不是吹牛比的,据传是藏传的一种古老咒语,对付野生的藏獒、野狗、狼群都有效果。)
然而,这样的咒语对于常将军和猛冬、绡花手底下的群狼来说,屁用都没有。它们依然疯狂。无休无止,让分裂分子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都用不着我出手了。
但是,这些分裂分子也他妈是训练有素的,惊慌之后,付出了几条命之后。终于也反应过来。他们没有了子弹,但还有匕首,拔出来,与狼狂斗。
那时我迅速回身穿上我大衣,下了山洞,如猛虎脱笼,两手追魂片疯狂爆发,送一个又一个罪恶的生命下地狱,怎一个痛快了得?
常将军呢,它倒好,居然把常远芳一身都撕破了,然后……你懂的,这是一头聪明的狼王。
常远芳惨叫着,哭骂着,常将军却依旧故我,它喜欢那样的事情。
而我却哈哈大笑,狂吼着:“常远芳,你这个贱人,多行不义必自毙,连狼都不会放过你的。天不亡老子,就是让老子见证你的末路!”
不到五分钟,最后一名分裂分子也死于追魂片下。群狼更是疯狂起来,它们饥饿得不行了似的,开始打扫起了战场。狼有它们的进餐方式。疯狂的撕扯,那场面看得人头皮发麻,胃里直翻腾。就连受伤的狼也在疯狂的啃,顾不上自己的伤势。
我都不想看了,反正常远芳再次全军覆没。群狼有十来头受了些轻伤,也死了七八头。它们也是胜利者。
我的身边,猛冬回来了,绡花回来了,它们舔着我光裸的腿、脚和手,真是亲热得要命。甚至,还舔了我天赋异禀,让我好郁闷。那时候光顾着要参加战斗,我只来得及穿了大衣外套啊!
我忍不住抱住这对狼兄妹,亲昵的抚着它们的毛发,心中无限激动,感恩。我无法与它们交流些什么,但它们救了我,曾经施舍给它们以及常将军的恩情,得到了巨大的回报。
我可以猜测,猛冬当初和绡花追击常将军,一进深山不再返。但显然常将军这头猛狼完成了对这对兄妹的征服,然后带着它们,征服了整个川藏高原地区的群狼。常将军成了狼王,而这对兄妹臣服了,成了狼王的左膀右臂。这是我的猜测,也许大略如此吧?狼的世界,真正的强者为尊,靠的就是实力说话。
就那时候,我抱着两头狼。激动泪下。渐渐的,好多公狼和母狼都围到我的身边,聚在猛冬和绡花的面前,看着它们的小首领所喜欢的这个人类。这些狼嘴里还在滴着血,眼光荧绿,却对我没有任何的伤害之意。
我在狼的包围中,安全,看着那边的草地上,常远芳在挣扎、惨叫,感觉一切就是这么美妙哎!
好一阵子,我才放开了猛冬和绡花,回到山洞里,重新穿好,背着背包下来。那时候,猛冬和绡花已带着群狼继续享受战利品。
我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抽起了烟,笑看一切。闻着整个山谷里的雪腥味,感觉是那么刺激。
差不多就一个小时的时间。山谷里多了三十八具白骨,群狼吃得饱饱的,原地躺着,很享受的样子,闭上了眼睛。猛冬和绡花回到了我的身边,一左一右。如同我的守护神,还出神的看着小溪对岸常将军与常远芳的大战。
常远芳已经没有了叫声,我看到了她雪白身体在流血了。常将军没有停下来。
常将军为何不停下呢?也许,它是太久太久没尝过某种滋味了吧?
不过,我见常远芳都晕厥了,便大叫着常将军,数了数声,这家伙恋恋不舍的撤退了,带着自己强大的武器,淌过溪水,嚎叫着朝我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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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章 又何乐而不为呢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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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晦暗的星月之光下,它如一匹神骏的小马一样,踩起溪水浪花蓬蓬,在石头之间腾起电落。感谢上天给我一次场艰苦一场劫,给我一匹狼王像疾风一样。
在它的身后,常远芳那贱人的身躯白华华的,趴在草地上,已经没有了动静。看起来,呼吸还有,但已经深度晕厥了。我的常将军,它厉害啊!
不多时,我就在一块还算大而平坦的山谷巨石上,常将军跳了起来,扑向了我。它在空中有收爪之势。似乎不想那利爪划伤了我。
我张开了双臂,狠狠的稳稳的拥抱住了它。这家伙太高大结实,至少是过了二百斤的体重,金棕毛发油光水滑的,实在是有狼性雄壮魅力。
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这家伙伸出长长的红舌头,扫卷着我的脸,我的左臂伤口处,亲热得不要不要的。就连那强大的野狼异禀,居然顶着我的肚子,这头坏家伙,让我有点尴尬呢!
在我脚下的大石头周围,又聚起了猛冬、绡花等群狼。它们站着,仰望着我与常将军,似乎常将军是它们的王。而我也成了王一样。
我也止不住夸赞常将军,用我以前习惯的方式:拍它的头,抚它的额与颈背的毛发,还对它低语阵阵。
这家伙没一会儿就好温顺,像你家一只温顺懂事的金毛犬。不过,它还是回头看了看昏迷的常远芳,突然仰起脖子,对着晦暗的夜空长啸不止。它这一叫,猛冬、绡花等等都在狂啸。
狼嚎长短不一,高亢凄昂,如有变化的节奏。这像是狼族的歌,在颂扬着胜利。我觉得那似乎是大自然最美妙的声音,让人陶醉。
我坐在那里,摸出烟来,抽着,享受着这个胜利的夜晚。猛冬和绡花跳了上来,依偎在我的身边,更让我有一种团聚的幸福感。
可就在群狼狂嚎之后,常远芳醒来了。这贱人在地上挣扎了几下才爬起来,找自己破烂的衣物穿着。
我以为她没什么威胁了,便冷道:“贱人,风水继续轮流转,这一次又转到我家了。老子要把你吊在山顶,要让牛蝇子伺候你妹,然后让万蛆啃噬。让你下半身通个大窟窿……”
话未说完,这贱人竟然右手在大衣包里拔出了一支手枪,朝着我这里就狠狠开枪了。
砰砰的枪响后,有两头狼倒下了,我翻滚落到大石头的下面。而猛冬、绡花和常将军愤怒了。起跳了,冲下了大石头,带着同样愤怒无比的群狼扑了过去。
“我靠!”我心里一惊,赶紧转到大石头前面去,大叫着常将军、猛冬、绡花回来,可已经没有作用了。
常远芳的枪声爆了不到十枪,她逃了。但群狼扑至,我看到猛冬一口咬断了她的脖子,拖甩了出去。跟着,群狼将她吞没了。
唉……
我摇了摇头,只能靠着石头抽烟。常远芳的结局就这样了,我没能亲手宰了她。可是,她如此狠毒的一个女人,连狼都不会放过她的。
群狼狂暴之下,不到十分钟。常远芳化为一具白骨,下场实在是凄惨。你对不起国家和民族,连狼都不会饶恕你,这是真的。
没多久,常将军和猛冬、绡花带着群狼回了我的身边。我已经开始为那些受了枪伤的狼做手术。消毒、取弹头、上药、包扎。伤狼疼痛,但却不对我发怒,也许是因为常将军它们在吧?
我忙活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一切搞定。以狼的生存能力,那些伤都不足以让它们丧命的。
那一夜,我和狼睡在一起。它们身上是有野外生存的腥膻味儿,但我喜欢。躺在群狼之间,它们的毛皮很温暖,让我那一觉睡得很安心。狼在,这莽荒的高原地带。有何物再可伤我?
第二天,天大亮的时候我才醒来,群狼仍在,但我已决定返程了。将所有的尸骨堆积在一起,我拿出了地图对照一下,大体作了个记录。然后爬到了一处小峰头,用常远芳的破烂大衣绑在一棵被我削掉了枝丫的树梢上,这作为一个记号呢!
我从山峰上下来,取了常远芳的人头,当然脸上没肉了。头皮带毛还在。用塑料口袋包装好,我准备离开这里了。姚志强没有救回来,但常远芳已死,我不怕阮仲星的二舅那个期限了。
又埋葬了死亡的狼尸,我才准备先去一趟察隅县。毕竟离那里近得多。常将军、猛冬和绡花它们,送了我很远很远的路。直到它们看到了藏族牧人的身影在浅丘地带出现,便不再前行了。
那时候,我已带着它们前行了一周的时间,正好国庆长假要过完了。黄昏时分,我一个人行走在草甸上,回头看看,远处的高峰头上,威武的常将军、猛冬和绡花,它们带着狼们站在峰头上。就像一个个守望的士兵,密密麻麻的身影,静静的遥望着我。
那场面让我不忍回头,驻足那里,看了很久很久。但是。狼有狼的世界,人有人的天地,我没法带它们入世的。
最终,我抬手猛的挥了挥,才转身朝察隅县城方向行去。走了好一会儿。才听到阵阵狼嚎如同凄然送别,回头看时,一头头野狼已纷纷掉头,返回属于它们的世界。
那一天我夜宿牧人家里,第二天中午赶到了察隅县正东街上。对于这个边境县城。我已是再熟悉不过了。
我直接去了边防驻军营地,找到了邵阳和毛剑。两个人见我一身脏透、头发胡子又长了,很惊讶,问我这是怎么了?
我笑笑,去了邵阳的办公室里。将常远芳的人头拿出来往桌子上一摆。反正高原山区气温低,这头还没怎么烂。
两个人惊了一跳,齐声道:“是个女人头?”
我道:“常远芳的,也就是桑央平嘉的义女兼情人丹珠的。”
“我的妈呀,你……”两人又大惊。实在难以置信的看着我。
我说:“事情回头再说,我想洗个澡啊,这身上也快馊了。”
他们赶紧将常远芳的人头收起来,然后带我去营地的洗澡房,还给我取来了邵阳的便装。我洗了澡后穿在身上,还是挺合身的。
等我收拾完毕,还去外面理了个发型回来,才给邵阳、毛剑讲起了这件事情,听得他们连连称异,实在是无法想象狼能在危急时刻救了我。
邵阳马上让毛剑带上三个排的战士,按照我提供的地理座标,以野外拉练的模式,前往那夜的山谷,得把分裂分子的尸骨、枪支带回来,还得拍点照不是?当然,他们能坐军车到达山地边缘,最后才进山行进。反正路线我都给作了记号的,有的地方可以会消失,但大略还是能找到的。
毛剑他们出发后,邵阳兴奋的将情况向上方汇报,然后送我前往林芝。他说这一次啊,夏冬哎,你可真是立了大功,看看这一次谁还能来抢你的功劳。上一次你被冒功了,可让人心里为你憋屈了。
我只是微微一笑,说:“邵将军,为了国家和民族,我无功又如何呢?像常远芳这样的分裂分子多死一个,国家和人民就多一分安宁,又何乐而不为呢?”
他点头说:“是啊!夏冬,你有这样的情怀,真让人感慨、敬佩。”
“呵呵,不用敬佩我,我只是维护国家和民族统一的一分子。对了,国庆期间,这边没发生什么事吧?”
他说没发生什么,一切都好呢!
我默然点头,没再说什么。
到达林芝市区所在地八一镇后,我见过当地的首长们,然后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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