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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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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她看见了烟灰缸里的烟头,满得很快。

    那天她睡醒,时瑾不在身边,他在阁楼的窗前抽烟。

    “味道好吗?”她走过去。

    他摇头:“又苦又涩。”

    “给我尝尝。”

    她趴在他身上,去抢他的烟,他笑着躲开,抱着她哄:“笙笙,别碰,对身体不好。”

    她仰着下巴:“那你为什么抽?”

    “不是你说我抽烟好看吗?”他把烟蒂捻灭,吐出烟圈,然后俯身去吻她。

    确实,又苦又涩,还很呛人。

    她却不躲,乖乖张开嘴,与他亲吻纠缠,

    “时瑾。”

    “嗯。”

    “戒了吧,我不喜欢烟味。”她怕他生病,烟抽多了不好。

    “好。”

    那时的时瑾,执掌着秦家,生杀予夺,无人能置喙。

    他说:“笙笙,我只听你的。”

    偏执成狂。

    又如何呢,他愿意。

    天上弦月正圆,人影成双。

    姜九笙仰头,月光与时瑾一起映进眼底:“所以说,你是因为我才患了偏执症吗?”

    时瑾摇头:“不完全是。”

    她一知半解。

    他摩挲着她的手,有些凉,握着揣进了衣摆里:“笙笙,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在我八岁的时候秦行就选中了我。”

    “记得。”

    “因为我杀人不眨眼。”时瑾停顿了须臾,“我第一次开枪的时候,只有八岁大,那个人是杀害我母亲的凶手,我对着他开了两枪,差点取了他的命,那是我第一次失控,除了杀人,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

    她惊讶住。

    时瑾只是揉揉她的皱眉,语气平静得好似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就埋下了病因。”

    “你母亲不是意外去世吗?”她记得时瑾说过,她母亲带他出逃时出了意外,她当时只以为是偶然。

    时瑾摇了摇头:“她是被秦行下令处死的。”本来不想告诉她的,秦家的水太脏,他不愿意她知晓太多。

    “为什么?”她愤然。

    “因为秦行不喜欢不听话的人。”时瑾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只是声音微凉,有些缥缈,“秦家是个吃人的地方,我母亲带我逃了很多次,她想把我送出去,因此惹怒了秦行。”

    时瑾以前想过,若是他没有遇见姜九笙,应该也会变成秦行那样的人,没血没肉,麻木不仁地活着,一辈子都在打打杀杀。

    徐青舶曾问过他,为什么是姜九笙,为什么那么喜欢,他身边,不缺皮囊好的异性,也不乏有品性好的,怎么就别人都不可以,唯独是姜九笙。

    他也没有答案,只记得第一次见她时,他那双拿枪杀人都不会抖的手,居然冒汗了。

    时瑾把她抱紧了些,继续说:“他们还想害你,不止秦明立和秦家的两位夫人,还有秦行,都在盯着小楼,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得带你离开秦家了。”

    他说:“可是晚了一步。”

    姜九笙眉宇狠狠一拧。

    她记不起来,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事、念念不忘的人,她都忘了,可即便一点儿都回忆不起来,听他讲起时,还是会跟着泪流满面,会心疼,像尖锐的东西扎在心口,拔出来疼,不拔出来也疼。

    “你的病越来越严重,我不在的时候,你会哭,吃东西也会吐。”时瑾说得很慢很慢,并没有掺杂情绪,只是牵着她的那只手,越收越紧,冷汗湿了掌心,“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如果不治病,你可能会死。”

    姜九笙抬头,看他的眼,他低头,在她额头亲吻,眼里不喜不怒着。

    她怎么会不知道,他那双无波无澜的眼睛里藏了怎样的惊涛骇浪,她是忘了,可他都记得,八年,他一个人抱着过去,让所有伤口长成了伤疤。

    “我给你请了一个心理医生。”时瑾抿了抿唇角,眼底有了浮影,“你的病刚有好转没多久,秦明立收买了那个医生。”

    他没有告诉她,是因为她的仁慈,放走的那个男人认出了她的病例,才让秦明立有机可乘。

    “然后我的病变得越来越糟?”

    “嗯,有很严重的自杀倾向。”

    那是她来秦家的第三个月了。

    他给她请了心理医生,开始,是有好转了,已经能进食,状态好的时候,还会跟他说许久的话。

    可不到半个月,她的症状又回到了最糟糕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那个医生,被动了手脚了,她的所有资料他都藏得很紧,秦家人甚至连她的样子都没有见过,唯一一次的纰漏,就是那个闯进小楼后,却活着出去的男人。

    他差点杀了那个心理医生,只是,来不及了。

    那天,天阴阴,他回来得晚,她跟往日不同,睡得特别早,他也叫不醒她,才发现地上的药瓶。

    她吃了抗抑郁的药,整整一瓶。

    “笙笙。”

    “笙笙。”

    “笙笙。”

    “……”

    她睁开眼,不在阁楼,顶上是白色天花板,还有很多医疗设备,她戴着氧气罩,喊他:“时瑾。”

    他抬头。

    她看见了,他在哭。

    那是她第一次见他流眼泪时的样子,依旧很好看,像橱窗里的人偶,精致,却没有一点鲜活。

    “你别哭。”她抬手,给他擦脸上的眼泪,声音低弱得几乎听不到,一个字一个字地张嘴,“我不会先轮回的,会等你到白发苍苍的时候。”

    她手背上有针头,很瘦,常年不见太阳,白得可以看见细微的血管。

    时瑾握住她的手,瘦瘦小小的,似乎稍微用力都能折断,他用脸贴着她的手,轻轻地摩挲,眼角的眼泪滑入掌心:“笙笙,”他说,“没有轮回。”

    怎么会呢?

    她的心理医生告诉她,宇宙是一种轮回论。他还说,人死了会回到最初,从尘土到灵魂。

    她在医院住了四天,然后让时瑾带她回了小楼。

    时瑾把她的药都收起来了,一天只给她一颗,她吃药的时候,他就在一旁,他不在的时候,就让姜女士守着她。

    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

    ------题外话------

    这波回忆过后,再给你们发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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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笙笙,穿我的

    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全本小说网;HTTPS://。m;

    不过她很久没吃东西,没有力气,割得不够深。

    时瑾几乎疯掉,将小楼里所有的东西全部搬走了,除了一张连边角都被磨平的床,后来,她就再也没有下过床,一直躺着,精神一天比一天差。

    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小小的一团缩着。

    “时瑾。”

    “嗯。”

    她恍恍惚惚的,眼睛却睁得很大,声音很轻,像梦呓:“我想回家。”

    “时瑾,你带我回家吧。”

    “我想我妈妈了。”

    时瑾握着她的手,跪着在她唇边亲吻,低声地求她:“笙笙,哪儿都不要去,你就在这陪我好不好?”

    她恍然惊醒似的,瞳孔放大:“哦,我想起来了。”望着楼顶,她自言自语着,“我妈妈已经不在了,我回不了家了。”

    “笙笙,你不要我了吗?”他的声音,微颤。

    她转头看他,眼神空洞,瞳孔像蒙了厚厚尘土的琉璃,没有一点光亮,木然又怔忡地看了他许久,才张了张嘴。

    “时瑾。”

    声音沙哑,奄奄无力。

    她说:“以后不要使用暴力好不好?我怕有人向你寻仇。”

    没有等他回答,她自顾在说,像是嘱托,一条一条,说得很慢,声音细若蚊蚋。

    “你也不要总发脾气,你笑起来好看一点。”

    “你别抽烟,也不要生病。”

    “你那么聪明,长大以后可以当医生,我喜欢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若是你做了医生,我就不怕你总是受伤了。”

    她似乎累了,呼吸却很浅,停顿了很久,用指腹轻轻拂他的脸:“我希望你像个普通人那样活着,不用在枕头底下放枪。”

    她啊,竟在交代后事。

    时瑾用力抱住她,恨不得揉进骨头里。

    他伏在她肩上,眼角滚烫的泪落在她脖颈:“求你,”他哽咽,“别扔下我。”

    他又哭了。

    时瑾曾经跟她说过,母亲去世之后,便再也没有掉过一滴泪,八年时间,流过血,只是没有眼泪。

    她却见了两次了,都是因为她。

    那次以后,他便寸步不离。

    她没有再自杀,因为不需要了,她已经吃不进东西,连喝水都会吐,知道来了好多医护人员,但她看不太清楚,也听不大清楚,不知道他们和时瑾说了什么,然后他似乎很生气,把他们都赶走了。

    恍恍惚惚的,她像听见了时瑾在喊她,歇斯底里似的。

    “姜九笙!”

    他紧紧勒着她的腰,声音响在她耳边,几乎嘶吼:“你给我听好了,”像声嘶力竭后,突然无力了,“你要是死了,你要是死了,”

    话音沉甸甸的,越到后面越没了声,像被掐住了咽喉,他重重喘息着。

    过了很久,她耳边才传来时瑾的声音:“你要是死了,我就多活一天,料理好你的后事,我就跟你埋在一起。”

    那时候,时瑾才十八岁,最好的年华。

    姜九笙低头,把眼泪蹭在时瑾衣服上,沙哑的烟酒嗓带了浓浓的鼻音。

    她闷着声问:“后来呢?”

    回忆到此,时瑾说完了,却许久回不了神,他稍稍用力,把她抱紧一些,仍是心绪难宁,时隔八年,依旧心有余悸。

    因为差点失去,想起来,心都会疼,会怕。

    他沉默了顷刻,瞳孔里还有尚未褪去的苍凉:“你好转之后,我就着手准备,想将你送出国,离秦家人远远的。”他低头,亲了亲她通红的眼睛,“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

    她抬头:“是意外?”

    “不是。”时瑾顿了顿,说,“是秦行。”

    因为秦家的继承人不能有弱点,秦行一直容不得她。

    “不过,我提前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将计就计了,想借此机会让你在车祸中脱身,只是没料到秦行会做那么绝,制造了连环车祸,那场意外伤了很多人,其中有一对母女当场死亡。”

    姜九笙很快就想到了:“死的那个女孩和我换了身份?”

    真聪明。

    时瑾点头:“你若是还活着,秦家不会善罢甘休。”

    他伪造了尸体,让她金蝉脱壳,然后,她便养在了姜女士家里。

    他断了秦明立一根尾指,毅然离开了秦家,去了耶鲁学医,养一条博美犬,变成了与人为善的绅士。

    他花了八年时间,重新站在了她面前,以她喜欢的样子。

    他说了许多许多,她消化了很久,眉头却越皱越紧,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翻天覆地,像卷土重来的风暴,冲撞翻涌没个消停,可偏偏,毫无思绪与规律,什么都理不清,缠缠绕绕拧成了一团乱麻。

    许久,她问时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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