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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诸天-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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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菜刀和超市里卖的不同,这把菜刀是自己提供材料,然后请村子里打铁的人打造的。
刀背更加厚实,提在手中也颇有份量。
虽然几年没有用过了,但依旧锋利,只是刀身上多出许多铁锈,卖相不好罢了。
“扑通!”
刀锋划过大公鸡的脖子,一股滚烫的鲜血溅在北风脸上。
大公鸡掉落在地上,使劲的扑腾着,但终究是徒劳的,脖子都被切开了一半,怎么可能还活的了?
地面上鸡毛纷飞,鸡血到处都是,大公鸡终于倒在地上,不再挣扎,唯有鸡腿不是的抽搐两下。
“小样!再怎么厉害还不是要成我的盘中餐?”
北风这才上前,一脸不屑的看着大公鸡,浑然忘了之前是谁被大公鸡追的满院子到处跑的。
“看来下次钓到其它东西要谨慎了,一只大公鸡就能让我这么狼狈,要是再凶猛一些我就招架不住了。”
北风摸着自己后背的几道血痕,默默的想着。
随后走出厨房,到井里打了一桶水,开始洗锅,烧水。
乘着烧水的这个时间,北风开始打扫自己房间的卫生,用毛巾沾水,擦拭起房间内的家具。
等把卫生打理的差不多了,大锅里的水也烧开了。
北风直接把大公鸡扔进锅里,锅是以前农村的大锅,比洗澡盆还大的那种,就是这样也才堪堪放下大公鸡。
烫了几分钟,北风开始拔毛了,被烫过的大公鸡身上的羽毛轻轻一用力就拔下来一大片。
半个小时后,大公鸡身上的羽毛被拔光了,北风留下了十几根一米左右长的尾羽,准备有空了给自己做一把羽毛扇子。
然后拿起菜刀就给大公鸡开膛破肚,内脏北风直接扔了,因为从小北风就不吃鸡鸭的内脏,主要是太难打理了,洗不干净又有味道。
然后用刀把大公鸡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的,用厨房堆积的干稻草来烧鸡块上的绒毛。
本来是整只鸡一起倒吊着烧的,但这只鸡太大了,北风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很快鸡肉就打理好了,北风开始生火做菜。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做饭什么的对北风来说不在话下,拿出买好的做菜调料,很快一道香喷喷的红萝卜烧鸡就出锅了。
再配上热气腾腾的米饭,对劳累了一天的北风来说简直就是恩赐。
“唔?太好吃!”
北风有些期待的夹起一块鸡肉放进嘴中,顿时一股无法言喻的味道在口中爆发!
本以为这么大的鸡肉质肯定有些老,口感应该有些绵软,但却没想到入口爽滑酥嫩,肉汁四溢,口感饱满,回味悠长!
北风二话不说接着夹了一大块鸡肉吃了起来。
“嗯?没了?”
北风伸出筷子,在菜盘子翻了起来,结果除了红萝卜还是红萝卜。
北风摸了摸自己涨鼓鼓的肚子,觉得自己还可以吃一碗!
想了一下,鸡肉就在哪里,又不会跑,明天再吃也是一样的。
不过明天要先去买一口小冰柜了,不然现在的天气鸡肉要不了多久就会变质了。
北风收拾好锅碗瓢盆,来到古井边,提起来一桶水就开始冲凉。
井水终年清凉,也好在现在大夏天的,就算是晚上气温也居高不下。
洗漱好了,北风回到房间,开始铺床之类的,睡觉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点上一盘蚊香。
这可是在山脚下,一到晚上就能听到成群结队的蚊子煽动翅膀的嗡嗡声,如果不点蚊香,第二天绝对密密麻麻的红点!
因为已经忙了一天了,以北风的身体情况现在已经是疲惫不堪了,没一会儿功夫北风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这晚上北风梦到了很多人,很多事。
梦到自己找到了亲身父母,正问他们为什么抛弃自己的时候,却又进入下一个梦境,回到几年前从工地上摔下来的那一刻。
第五章 一条鳝鱼引发的震惊!
“啊!”
一声惨叫在老宅子中响起,听的人发寒。
北风猛然起身,口中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原来是个梦啊。”
环顾四周,眼神中的迷茫渐渐消散,北风呐呐自语道。
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早上八点钟了,走到井边打了一桶水,开始洗漱。
“对了,昨晚钓到的金丝血鳝呢?也不知道跑了没有?”
北风一拍脑门,急忙往厨房走去。
昨晚钓到金丝血鳝之后,被突然出现的诸天垂钓系统吓了一跳,然后又是被大公鸡追的满院子跑,金丝血鳝早就被自己忘到爪哇国去了。
“居然还没跑?”
白风看着一水盆中一动不动的金丝血鳝有些惊讶。
水盆不高,只要金丝血鳝轻轻一挣扎就能跑出来,但也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力气消耗太大的缘故,居然没跑。
“没跑就好,正好今天是集市,这么精贵的东西还是早点卖了好,免得在自己手中养死了。”
北风想着,然后用盆子装着金丝血鳝就出了门。
早上的太阳不热,照在身上反而有种暖洋洋的感觉,北风不急不慢的朝着村子主街走去。
以前村子的集市是在一个镇子上,自从清岭山开发后,集市就转移到了清岭山脚下了。
而且现在主要是卖土特产给来旅游的人,很多人都是三五结伴,开着车来的,回去时带上几只正宗的土鸡之类的回去也不足为奇。
说是集市,其实只是一大片的空地罢了,没有任何建筑,就直接在空地上铺上一层胶布,然后把卖的东西摆在上面。
一眼看去人山人海,由于北风来的比较晚了,很多好地方都被早来的人占了,北风也只能在偏僻之处把装有金丝血鳝的盆子放下。
虽然白风已经起的很早了,但别人起的更早,为了一个好的地方,五六点就已经过来了,等到把商品货物摆放好,人也就来了。
北风放下金丝血鳝,拿出一张报纸铺在地上,一屁股坐了下去,开始玩手机。
“我去!你们快过来看,好大条鳝鱼!”
一带着鸭舌帽的男子招呼着身边的同伴。
“有多大?我看看。”
一胖胖的男子闻言也急忙跑了过来。
“鳝鱼也能长到这么大?不是大指姆大小吗?这快成精了吧?”
胖子惊呼道。
北风闻言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说实话这条金丝血鳝还不是北风见到过最大的鳝鱼,在北风十一二岁的时候,村子里一个哑巴钓起来过八斤多重的黄鳝!
“这么大的黄鳝买回去可以好好炫耀一下了,老板你这黄鳝多少钱?”
胖子双眼放光,这么大的黄鳝,而且看起来卖相十分不错,买回去养起来也不错。
“死胖子,你们两个跑这么快做什么?一转身你们两个就不见了。”
一剽悍的女声传来,两个穿着运动服的女孩子走到胖子两人身边。
“嘿嘿,这不是看到稀奇的东西了嘛。”
胖子一脸不好意思的样子,胖乎乎的手抓了抓后脑勺。
“就这个啊?”
李元瑶看着盆子里的金丝血鳝有些失望,也是女孩子对这些向蛇一样的东西向来不感冒。
“老板,你还没说多少钱呢?”
胖子转过头问着北风。
“一口价五万!”
北风头也不抬,认真的玩着游戏。
“什么?五万?你想钱想疯了吧?一条破鳝鱼你也敢开价五万?!”
胖子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瞬间就炸毛了,激动的大声嚷嚷道。
与胖子同行的三人也是一脸惊讶。
本来林平下还认为这里民风淳朴,结果没想到还是一丘之貉。
“你可以不买,但不要在这里打扰我做生意。”
北风皱了皱眉,视线从手机上移开,平静的看着胖子说道。
“你以为这是黄金做的啊?还五万?!五百块卖我,我都嫌贵了。”
胖子被气笑了,指着盆里的金丝血鳝不屑的说道。
“说完了吗?说完你就可以走了。”
北风依旧是那幅样子,酒香不怕巷子深,北风不信就没有一个识货之人。
“你要卖五万块是吧?那我帮你宣传宣传,看看有谁来买!”
“来,来,大家都过来看看啊,这里一条鳝鱼居然敢卖五万块钱,明显是骗子啊!”
胖子气不打一处来,不等北风开口,就大声叫嚷道。
“什么?一条鳝鱼卖五万块?吃了可以长生不老吗?”
“走,我们过去看看,这种害群之马不能留。”
这一嗓门的效果出乎意料,瞬间就吸引了大量人群围观。
“看看,这就是价值五万块一条的鳝鱼,今天我也算是长见识了,以后和朋友聊天时也可以吹嘘我见过五万块一条的鳝鱼,哈哈!”
胖子环顾一周,面露得意之色。
“这种人想钱想疯了!”
围观的人群对着北风指指点点。
“老刘,我看着这鳝鱼不对啊,像是…”
“金丝血鳝!”
两个本地的中年人也在围观人群中,本想看看是谁在这里败坏自己村里的声誉,但却被盆里的鳝鱼吸引了。
南明语气还有些不确定,但刘长贵一口断定道!
“想不到居然还有看见金丝血鳝的一天,我以为这个族群已经灭绝了。”
刘长贵语气有些感慨。
“是啊,要是金丝血鳝的话,这么大一条,五万块一点不贵。”
南明也点点头。
两人都经历过那个年代,简直和捡钱一样,从来没有觉得赚钱这么容易。
特别是十几年前最后一条金丝血鳝不过三两左右,就卖出了八千多的高价!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八千块可比现在的八千值钱多了,而现在盆里这条金丝血鳝少说也得有一斤重!
“各位,不是我们宰客之类的,而是这条金丝血鳝确实值这个价钱。”
刘长贵几乎走到中间,开口解释道,同时仔细的打量着盆里的鳝鱼,就像是在看一件稀世珍宝。
“切,你说不是就不是啊?还什么金丝血鳝?”
围观的人群中冒出一个声音质疑道。
“不错,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听说过什么鳝鱼这么贵!”
另一道声音也质疑着。
“各位,这是我们村子的特产,在明清时期乃是皇家的御用贡品,可惜这十几年来再也没有见到过踪迹。”
南明也上前说道。
“金丝血鳝?!”
一中年男子听到这四个字顿时停下了脚步,朝着人群中走来。
第六章 青城首富,王建!
“王总?您这是?”
中年男子身后一男一女两个青年跟着,此时见老板似乎想挤进人群看热闹有些不解。
“金丝血鳝啊,要是真的,这一次也不虚此行了。”
王建只是虎头蛇尾的说了一句。
两个青年面面相窥,难不成这什么金丝血鳝有这么好?
要知道能入老板眼的东西可不多啊,更不用说老板在听到金丝血鳝的时候有些激动,更让两人感觉不可思议。
但看见老板都过去了,两人也怕出现什么意外,急忙追了上去,帮忙挤出一条道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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