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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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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适的肩膀因为整天背筐变得厚实了,双手有了和木头整日亲密接触留下的茧子,身子也瘦了一圈。

    除了每天要忙自己的事之外,白天还要帮着苇和芦花忙地里的活。纵使兄妹俩都不用,他也依旧如此,以交相利的角度看,他家最缺劳动力,自己算是个只吃饭不要钱的长工,怎么都不会有人厌倦。

    晚上则是撑着疲惫的身体给大人和孩子们讲故事,讲一些简单的疾病预防,讲一些简单实用的农闲可做的手工业。

    累的实在扛不住的时候,适会躲在没人的地方,自己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想要做大事总要吃大苦,必须保证第一波收获惊吓到众人,这样才能讲天志明鬼,这样才能在墨子回来之前就有所名声。

    人是最为坚韧和有耐力的动物,牛马都不及,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

    适也不知道,但这一个月后,他知道自己原来竟能吃这么多的苦。

    两个月后,天更热了。

    一场夏雨之后,那些昂贵的种子带着强大的生命力,不断地朝着天空伸展着自己的手臂。

    四行玉米长得常年拉弓的贵族的拇指般粗细;地瓜铺满了那一小片土地还在不断扩张;土豆没有从美洲偷渡来的瓢虫侵害并无天敌;芝麻节节升高已经绽出黄色的小花;小孩手掌般大小的南瓜花中野蜂蝴蝶并舞;高粱太少算不得青纱帐却也站的笔直;花生的第一朵雄花已落刺破泥土想要和女花生相会……

    旁边那个可以挡烈日、挡夏雨的简单凉棚下,苇和芦花已成了常客,欣喜不已地看着这些不断成长的作物,怎么看也看不够。

    比起原来漫天撒籽的散乱,成行成列的作物像是最精锐的士兵,说不出的壮美。那些铺开的绿叶黄花,结出的是几个月前听到的亩产数石的希望。

    适选了两根胡萝卜,挖出来洗干净递给兄妹俩,脆甜的味道带着清香,芦花觉得这是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早没有了当初听到鬼指这两个字时的恐慌,反倒是充满了对天鬼的感谢。

    汁水在口舌间荡漾,舍不得下咽,而是咀嚼成商丘河畔常见的细沙般的糊浆,小心翼翼地用舌尖感受着。

    清脆的响声后,芦花将剩下的一半递给了适。

    “你怎么不吃?”

    适没有接,笑道:“我吃腻啦。如今鬼指是好东西,你们就是天天当饭吃也吃不腻,至少比饿肚子强。可我们墨者啊,却盼着天下之人吃腻了鬼指,终于发现还是粟黍麦好吃。”

    芦花想,怎么会有人吃腻了鬼指?要是自己选,宁可天天吃鬼指,要是煮熟了也一定很甜。

    或许有一天,真的吃腻了,可最多也是发现粟和黍比这鬼指好吃,麦子算个什么呢?怎么能比这东西好吃呢?

    又一声咬断了鬼指的脆响后,芦花靠近了适,小声道:“小哥哥,你肯定没吃过麦吧?麦才不好吃呢,煮的再久那皮也不好吃。”

    她想,鬼指啊、墨玉啊、夏葵啊这些东西,你肯定比我知道好不好吃。

    可是麦子啊,我可吃得多了,真的不好吃。你要说麦子好吃,别人可要笑话你。

    我可不想让别人笑话你。谁也不行。她想,然后想着自己应该给自己做一件好看的新衣裳。

 第十五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六)

    麦子好不好吃的争论,适没有继续下去。全本小说网;HTTPS://щww。m;

    他上辈子,吃腻过肥肉,吃腻过土豆,吃腻过鱼,但唯独没吃腻的就是馒头。

    馒头是妻子,众菜皆情人。

    他双手枕在头顶,躺倒在芦苇编成的凉席上,如是想着,然后想到自己这辈子的平平淡淡、比不得肉香、比不得瓜甜、比不得菜味、比不得鱼鲜,却怎么也不会腻的馒头,会是什么样呢?

    芦花也不再争论麦子好不好吃的问题,学着他的模样躺在一旁,用腿轻轻蹬了一下适的小腿,示意让他往边上靠一靠给她留出个地方。

    苇悄悄起身,说是要去方便,离开了小凉棚。

    适这些天累的厉害,躺着想了一会就睡着了。

    芦花睡不着,将自己睡不着的原因都发泄在了一旁正在那鸣叫的蝈蝈身上,起身抓住了妄图啃食玉米叶的蝈蝈,心说你别叫了,他睡着了。

    ……

    傍晚,一群孩子又围了过来。

    一个孩子的脸肿的老高,一只手捂着,可是脸上的尘土丝毫没有被泪水冲刷过的痕迹。

    适对这个孩子印象深刻,因为这个孩子是个六指,起名的时候父母直接就叫他六指。

    “这是怎么了?”

    几个孩子取笑道:“被他妈打的,去河里捉鱼游水,被他妈抓到,狠狠打了一顿。以后再不敢去啦。”

    这时天热,游水也属正常。

    可这孩子是六指,在鬼神之说盛行的宋国,这是不吉。做母亲的,生怕这孩子被水鬼河伯收了去,所以管的更严。

    这孩子其实很聪明,脾气也很倔,加上天生的六指,给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教这些孩子们数数和简单算术,数这个叫六指的孩子学得最快。短短两个月,已经能数到一百,算十以内的加减法,很是难得。

    孩子们平日取笑他说他十以内加减法算得好,是因为他有十一根手指,他那日便发了狠说要把多出的小指剁掉证明自己少了手指一样算得好,被适臭骂一顿这才放下心思。

    这时候又听到别人取笑,六指怒道:“谁说不敢去了?我才不怕,若真有河伯水鬼,说不准我还要抓出来,给适哥哥看看,他准有办法让他听话。”

    适笑起来反问道:“让他听话干什么?”

    “捉鱼给咱们吃啊。”

    “好主意!”

    适也没说有没有这东西,而是赞了一句,过去摸了摸孩子的头顶。

    六指小声道:“适哥哥,其实我前几天就去水里玩了,差点被淹死。喝了一肚子水,幸好有块石头,这才活下来。吐了一肚子水,我就想一定要学会,以后让这水想淹死我都淹不死!”

    听了这话,适啧啧称奇。

    若是一般的孩子,被水淹了一次濒死,恐怕三五年都不敢再去水中。这孩子被淹了一次,却发了狠要和河伯斗一斗,倒是有趣。

    估摸着这群孩子游泳游的并不好,便道:“我现在就带你们去河里玩,你敢不敢去?”

    “有什么不敢?”

    六指揉了揉被巴掌扇的鼓起来的脸,仰着头不甘示弱,丝毫不惧。

    领着一群孩子去了河边,脱了个赤条条的跳进河里,教了一阵这些孩子游泳,盯着河里的鱼若有所思。

    第二日,他去了村社在节日祭祀聚会的地方看了看那口很少使用的大陶缸,算了算还有多久自己种下的种子才能收获。

    傍晚时候,一边讲故事一边领着孩子拿火钻孔做连枷,忽然问道:“你们想不想吃鱼?”

    孩子们一头,六指点的最凶,他都是想把水鬼抓上来跟套马车一样去捉鱼的主儿。

    只是这些人种田为生,渔网太贵买不起,钓鱼的东西也是稀罕物,平日又要忙地里的活,根本没时间。

    这些天以来,孩子们都觉得适算是无所不知,听他这么一说,还没影的事一个个口水都流了出来。

    几天后,这群孩子按照适说的,拿柳条编了许多的水笼,开口很小,外面再绑上一个只能进难以出的漏斗。

    适拿着几只活老鼠,叫孩子们把老鼠剥开烤熟,放在外面晒的发臭,当做鱼饵扔进了鱼篓中。

    鱼篓很容易弄,孩子们就能编出来,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是进去容易出来难就行。

    桃花源记的那句话倒过来就行,初极开朗,可并数鱼;复游半尺,孔极狭,才通鱼。

    最难的反倒是那几只做饵的老鼠,鱼篓中没有饵,鱼就不会往里面钻。

    粟米没法当鱼饵,味道不浓,水一泡就散。发臭的肉是最好的饵,可惜此时七十岁可以食肉便是理想国,也只能从老鼠身上做打算。

    几个狭长的陶罐,放在木棍上形成一个倾斜角。

    几粒粟米放在陶罐的底部,陶罐的口顶着一块石头,因为一开始下面在下上面在上,所以石头挡不住陶罐的口。

    等到老鼠进去后想出来,走到罐口的时候,重心前移,罐子头重脚轻,就会落下来被石头挡住出口,老鼠只能在里面乱转。

    这些老鼠平日里吃不到几粒米,早是饿的紧了,这么好的机会哪肯放过,却不知鼠为食死,竟成了鱼虾的饵。

    不是那种染了鼠疫且不死的黄鼠,这几年又没什么鼠疫的疫病,这些老鼠只要过了心理关都是能吃的。

    剥了皮,剖开内脏,拿火一烤香气扑鼻,孩子们一个个馋的落口水,适却不准他们吃,讲了一番钓鱼的道理,也不知有几个能听进去欲要取之必先与之的道理。

    二十多个鱼篓扔到河里,用苘麻绑在河边的柳树上,便各自回家,向父母吹嘘明日可以吃鱼。

    他们没见过这么捉鱼的,但是心想既然是适哥哥说的,那定然可以捉到。

    做父母的又免不得扇了这些玩水的孩子几巴掌,心里将信将疑。

    第二日中午的时候,村社间轰动起来。

    一群半大的孩子,跟在适的后面。

    一个个手中提着柳条,柳条上面穿着大大小小的鱼,几个女孩子手里提着一个小柳条筐,里面装着一些被臭肉吸引进去的河虾。

    之前挨过打的六指走的格外开心,看到母亲急忙跑过去,高高举起穿着三条大鱼的柳条喊道:“妈,晚上吃鱼!”

    这一声喊,没人注意到走在人群中的适悄悄地在身上挠着,也不知道之前做了什么。

    村社中人也算是开了眼,一群连网都没有的孩子,跟着适去了几次河里,竟然真的弄到了许多的鱼。

    二十多个鱼篓收获颇丰,大大小小有个几十条,还有不少的河虾。

    如今鱼不值钱,吃法也比较少,可拿到商丘城内,也能卖上一些钱。

    六指的母亲听六指这么一喊,急忙道:“别瞎说,吃什么吃?这是适带你们捉的鱼,让他卖了去买身新衣裳。”

    适还没开口,就听六指犟嘴道:“适哥哥早就说了,墨者不讲吃穿。再说了,适哥哥说,这鱼篓是我们编的,主意是他出的,可鱼捞上来他只有一点功,我们这些人还有大半呢。不说适哥哥本来也说让大家一起吃鱼,就算他不说我们都说要吃鱼,这鱼也不归他分配啊。”

    这些人平日里听适讲什么大义、小义之类的东西听得多了,知道若是遇到别人六指的话肯定要让人不满觉得忘恩负义,可在适眼中显然是理所当然。

    适悄悄挠了一下之前做某件事导致被野蜂刺的麻痒的身子,朗声道:“过几日就要去公田劳作了,今天晚上就请大家吃鱼。晚上各家煮好粟米饭,便带些葵菜、韭菜之类的腌菜,咱们村社谷场见。”

    大咧咧地喊了一嗓子,引来众人的谢声,他只是挥手一笑不以为意。

    回到家中,让那群孩子把鱼剖开,自己去田里掐了一些长大了的、一直没舍得吃的香菜。

    回去的途中,在村社谷场附近转了一圈,见四下无人,急忙回去取了一个藏好的瓦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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