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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明不南渡-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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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大军出了广宁,彻底进入辽东之后,却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澎湃激情的心情。
好不容易打到了这里。
如果只是烧杀抢掠而已……那实际上对建奴造成的创伤并不严重,他们只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又能够恢复如初。
国内的局面如此的不堪,想要安内,就必须将建奴干成残废。
狠狠干!
把建奴干的喵喵叫!
那就必须拿下沈阳。
多尔衮或许并不在城中,但顺治小娃娃肯定在,除了顺治之外,城内肯定还有那些跪舔鞑子的汉奸……洪承畴之流,还有最后一个漏网的晋商,黄家。
拿不拿的下沈阳区别太大了。
明军很累,朱慈也很累。
但哪怕睡在马上,也不能在广宁继续耽搁。
恐怕这个时候,沈阳那边还没能得知广宁失守的消息。
兵贵神速。
朱慈亲率三千明军作为前军,换上了鞑子军的甲胄,打上了鞑清的旗帜,直接率军向东直扑沈阳。后军由负伤的高杰殿后,带着伤员,紧随而行。
“快!快!快!拿下沈阳,咱们就可以回家了!”军校开始催促着全员动作起来。
广宁城内,兵甲潮动,向着东城门汇聚。
刚准备出发,听说准备极速奔袭沈阳的高杰就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请命前军。“圣上……臣可否随驾在前军?”
昨日的战斗中,高杰身背箭伤三处,刀伤七处,不过好在都并不致命,简单的包扎之后,这会跟个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
“兴国公,伤可好了?”朱慈盯着高杰问道。
高杰正了正头盔,脸上带着笑容。“多谢圣上关心,都是小伤,并不碍事,臣还提的动刀。”
朱慈不知道高杰怎么突然这么积极,但作为带过来的大将,不管他是出于怎样龌龊的想法。有积极性总归是好的。
“兴国公既然请命,朕又怎能不答应,只是兴国公还需保重身体,勿要让朕折损一员大将!”
“臣谨记于心!”高杰见朱慈答应,隐有喜色,便是正色道。
朱慈夸上了战马,三千人的皇卫骑兵营开拨……目标直指沈阳。
除了朱慈之外,包括高杰在内的众军都穿上了八旗铁甲。
朱慈并没有穿,一来,哪怕是诈城,也用不着他来冒险,就算他想冒险,也会被众将给抱住。
朱慈不能死……无论是其他人还是朱慈自己都很清楚这一点。
群龙无首的结果,也就是全军覆没,就算再热血也不可能干出这样的傻事。
二来,朱慈作为大明皇帝……穿敌人的装束,等于折损了政治资本。内心有着某种洁癖嗜好的朱慈,最终放弃了穿上八旗军甲的想法。
当然,出之外,朱慈觉得八旗军甲很不好看。
八旗盔帽用的是铁制品,笨重但能遮掩没有剃发的脑袋。表面髹了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
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个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为左、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蔽膝。
这就是八旗军普通士兵的军甲,材质上效仿明甲,质量过关,外观上有些不伦不类。丑的一比……也只有等到苏麻喇姑没事的时候,兼职做了服装设计师,鞑清军的军服才有了一定的变化。
和明军士兵只有前后甲相比,鞑子的护甲更加全方位,却也科学许多。
等到回国之后,明军甲肯定要重新抓一抓了,怎么说也不能让明军的制式装甲比鞑子还弱。
当然……现在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
前军进行了高负荷的行军,争取在短时间,在广宁陷落的消息传到沈阳前,直接给沈阳来个措手不及。
高杰不怕伤病的跟着朱慈的前军随行,很显然是有个人目的的。“圣上……臣有句话,不知当讲否。”
一上午的时间奔袭了接近七十里,这已经超越了正常行军两倍的速度,这种状态不可能保持很久,也只有目标极其接近眼前的时候,短时间内可以这样玩。
目前距离沈阳还有三百里。
即使如此,整个大军已经有些人困马乏,显然半天七十里的速度对于人马来说都是高强度的附和。
一些马匹出现了蹄子充血的现象。
即使是人手匹马的情况下,也还是有些勉强。
中午在河边饮马休息,高杰突然对朱慈说道。
虽然朱慈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常人勿进,但无数个日日夜夜,朱慈在军营和大家同吃同住,早已有了某种深厚的情谊。
那便是朱慈远没有寻常皇帝那么难以触摸……上至将领下至小兵,都能切身体会到自己到底在为谁而战。
每个将军都有每个将军的带兵之法,有人严厉,有人狡诈,亦有人只是把士兵当做工具,为了胜利不择手段。
朱慈学的是吴起……至少他从小并不是养尊处优的长大,做到吴起这一点,并不困难。
朱慈望着高杰,还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兴国公但说无妨。”
“臣尝听人言……圣上可曾听说过本木泰。”
本木泰?布木尔泰?
朱慈笑了笑,摇了摇头。“未曾耳闻。”
第一百七十六章 猥琐的歌谣
啊……
圣上竟然不知道?!
圣上竟然不知道,这让高杰有些没有想到,不过想想也是,圣上那是何许人也。
日理万姬的存在。
又怎么会……和凡夫俗子一般的想法。
没错,高杰虽然已经贵为国公,却仍然觉得自己是凡夫俗子。
所谓的凡夫俗子,做事要遵循三光政策。
看到金银财宝要双眼发光。
看不爽的人要把他们杀光。
看到漂亮女人要把她扒光。
是为三光。
还没出发之前,高杰就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这么一句话。
平生不泽本木泰,叫做英雄也失败。
不但他知道这句话,现在全军的将士恐怕没几个不知道的了。
流言的传播,将本木泰塑造成了一个拥有绝世容颜的女子。
是男人都喜欢美女,而听过上面那句话的人,其实都有一种冲动,那就是……即使睡不到本木泰,也想看一看本木泰是怎么样的美艳女人。
不过人家既然叫本木泰,那就必然是鞑子女人,所以……这不是想见就见的。
甚至于说,所谓的本木泰存不存在都是一个问题。
然而随着皇卫骑兵营的将士逐步推进到了辽东,对于本木泰的传言也逐渐多了起来。
大家都在打听本木泰到底是谁,在哪能看到?汉地里没人知道,鞑子总该知道吧。
你还别说,还真让打听到了,那个叫做哈敏多的建奴狗,还真知道本木泰。
哈敏多知道本木泰……实在不足为奇,那可是黄太吉的女人……至少名义上是黄太吉的女人。
现在可是当今鞑清皇帝的老娘!
案子结了。
八卦的骑兵营的将士们很快又再次把这个事情传开了。
谣言中的本木泰真的存在,就是鞑子的太后……草,真赤鸡。
那目标就很明确了,既然是太后,那肯定就在沈阳没跑了。
传遍了全军的谣言,给了所有人一个目标,那就是拿下沈阳,去看本木泰到底有多美?
这也是下半身思考的高杰,哪怕不顾伤痛的也要跟着前军,抱着朱慈的大腿。
他怕圣上太英勇,等到他跟着后军到了沈阳,梦中的本木泰就没他什么事了。
“本木泰是何人?”朱慈仿佛不知道一般,问了起来。
“回圣上,据说本木泰是鞑子太后,原名叫布木尔泰,美艳无比,国色天香。”
“竟有此事……”朱慈瞪大了眼睛。“兴国公你见过?”
“没……臣没见过……”高杰老脸一沉。“只是军中已有传诵,说什么平生不泽本木泰,叫做英雄也失败。”
“以至于现在军中将士此刻恐怕都想着去沈阳,见一见鞑子的太后到底是何模样……”
“是么?”朱慈仍然面无表情。“不会是兴国公想着把那本木泰纳为小妾吧。”
“不!臣怎敢!”高杰仿佛被踩了尾巴一般,差点跳了起来,高杰也只是想想,虽然他很好色,经常在外面采花,但那也从来不敢往家里带!那是作死的节奏!
更何况那是鞑子的太后……那要是真纳为小妾……这酸爽。
“臣只是觉得,既然军中已有此传闻,不若圣上将本木泰许之有功之人,则必然士气大震!”
“准了,谁第一个进了沈阳,准他和那个什么本木泰春宵一度。”
朱慈没有任何犹豫的答应,对于这种提升士气的许诺毫不吝啬,对于大玉儿他是没啥想法的,掐指算来,大玉儿这个时候起码三十多了。
和他现在嫩嫩的身体相比,那就是阿姨……或者说人妻。
朱慈又不是曹总……非要和人妻过不去。
朱慈的应允,让高杰十分的激动,干劲十足。
而后传令全军,在荷尔蒙的刺激下,行军速度再次提升。
时有歌谣……流传军间,在枯燥的行军中,将士们相互传唱。
过蒙古,踏草原。
汉家男儿凶名传。
杀鞑子,灭北蛮。
破了广宁把酒干。
大凌河上大虎山。
沈阳城高一丈三。
大明日月当空照。
掳来鞑后钻一钻。
嘿嘿……掳来鞑后钻呀哪钻……钻……钻……
此诗通俗易懂,脍炙人口,高杰念出来都觉得很爽,唱出来就更爽了,也不知道是哪个人才作出来的。
总之在这一次强行军中。
这个歌谣竟然传遍了全军。
如此粗俗不堪的歌,朱慈自然颇为不屑,实在辱没了斯文。
四月二十九。
大军经过了一天半的强行军,竟是直接奔袭了二百多里。
此刻距离沈阳已经不远了。
只是……在过了辽河之后……却是突然出现了状况。
迎面而来的是……一列军队。
在绕过了一个山口后,突然出现在了面前。
双方似乎都没有派出哨探。
朱慈不派哨探,是因为大军行动太过迅猛,就是一股脑的挺进,根本没有条件派出哨探。
硕塞不派哨探是因为……他完全没觉得会在这里出现敌情,当然本打算去支援广宁的硕塞,现在也没觉得遇到的是敌情。
毕竟朱慈全军打着鞑清的旗号,穿着一身八旗甲胄。
除了那个为首的人以外,皆是如此。
但是先入为主的硕塞,暂时还是将其当做友军。
“哪个部曲的?!”硕塞部的人朝着朱慈那边喊道。
只是没有回信,毕竟说的满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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