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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地球穿越后-第2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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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天星斗大阵?这不可能!”

    胡媚儿乃是妖族中人,对于这妖族压箱底的镇族绝世法阵,极为熟悉,在见到了这一幕以后,整个人都快要被惊呆了。

    周天星斗大阵,那是妖族一整个时代,东皇大帝和青帝两位大帝,整合妖族无数先辈的知识和力量,方才凝聚而出的智慧结晶。

    这周天星斗大阵,乃是以妖族举族之力,模拟宇宙洪荒的运转,能够爆发出宇宙最本源的强大力量,这种阵法,根本不是哪一个生灵,所能够掌控的,就算是当年的东皇大帝和青帝,都不能。

    但是眼下自己看到了什么,一个小小的真神,居然以一己之力,直接催动了周天星斗大阵,就算这大阵,还只不过是阉割版本能,只是最基础的太古星辰阵基,但也已经足够让人惊悚了。

    “给我出来!”

    江城可顾不上这个时候所有人的那种震撼,一根长矛、一方葫芦,直接定住了这一片天天地,伴随着江城的一声大喝,那空间如同水纹一样的荡漾个不停,天空摇晃,大地涌动。

    在这一片混元世界当中,江城就是大道之主,可以掌天控地,无所不能。

    天地之力齐齐发动,这一下子,那原本隐藏在这山顶之上的东西,果然再也无法继续躲藏了下去,只见一口雷纹大鼎从那山顶正中央的地底下,直接喷涌到了高空当中。

    紧接着,在那雷纹大鼎的下方,一座小巧精致的坟墓,直接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青丘墓、轩辕坟!

    这是上古仙朝当中,曾经那一位盖世妖妃的葬身之地。

    也只有那曾经一己之力,祸乱了整个宇宙的盖世妖妃,其坟墓之上,方才敢上述青丘、轩辕两道词汇。

    青丘乃是天下狐妖之族,相传宇宙当中第一只出现的狐族老祖,就唤作青丘。

    而轩辕,乃是当年那仙朝之主的名讳,盖世妖妃嫁入仙朝之中,便被称作是轩辕氏。

    “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比之前江城施展出那混元世界和周天星斗大阵来的还要让人震撼,见到这一幕,那胡媚儿更是已经双眼一番,接受不了这种刺激,就要彻底的昏迷过去。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405章

    (全本小说网,。)

    仙神二族的历史由来已久,一个宇宙当中流传甚少的传闻当中,传说在太古之末、上古之前,曾经有一个盖世仙朝,短暂的统一了整个宇宙世界。

    之所以被称之为盖世仙朝,是因为那仙朝之主,曾经修为绝代,带领着整个宇宙生灵,打败了来自另一方宇宙世界的入侵,被人们称为宇宙共主,仙王之王。

    但之所以说起短暂,是因为传说中,那仙王之王轩辕,在成为了宇宙共主以后,曾经娶了一位天妖狐族之女,九尾之尊,天资绝代。

    而这九尾妖妃,曾经将那魅惑之道,修炼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就连那仙王之王轩辕,都被其彻底迷惑,导致在仙朝后期,那仙王之王昏聩残暴,引起了宇宙万族的反抗,一世而亡。

    也使得那仙朝,成为了一个强大而灿烂,转瞬即逝的传闻。

    在这个传闻之中,还有一种说法,就是那九尾妖妃,乃是妖族之中派出专门用以对付那仙王之王轩辕的存在,只有把仙王之王给迷惑而住,妖族才有机会,在宇宙当中崛起。

    而果不其然,在那仙朝之后,便是东皇大帝出世,凝聚妖族,建立了曾经赫赫威名的绝世妖庭,通知了整个宇宙。

    此时天柱山上那浮空的坟墓做不了假,上面的气息,沧桑久远,宛若亘古芳华,有着一种,与那胡媚儿身上极为相同,但却强大精纯了不知道多少倍的气息。

    所有的一切,都在表明,这里就是那曾经盖世妖妃的葬身之地。

    也正是如此,才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倍加的疑惑和警惕。

    因为如果是那曾经的盖代妖妃坟墓的话,别说是这天柱山了,就算是这整个小世界,都根本不可能承受的住那盖代妖妃死后的尸身气机。

    将修为几乎走到了宇宙绝巅的那种人物,一滴血,就足以压塌星空,一具尸身,所散发的死亡气机,足以让一整片的星域都寸才不生,成为死亡冥地。

    这区区十万八千里的小世界,恐怕是那种人物的一缕气机,都足以直接将其崩碎开来。

    “可不可能,之前都绝对是这玩意儿在作怪!”

    江城轻飘飘的看了那胡媚儿一眼,而后整个人,便直接大步朝着那所谓的坟墓方向走去。

    “江城,这东西太过诡异,恐怕不是你我所能够碰触的……”

    无论这到底是不是真的那盖代妖妃的坟墓,但凡能够与其粘连上一丁点儿的关系,恐怕都不是什么好惹的。

    凰蝶衣在这一刻,向着江城劝解而道。

    “能不能,且先试过再说!”

    江城看了凰蝶衣一眼,却是坚定无比的,再次扭过来,看向了那所谓的青丘坟墓。

    举拳当空,在这混元世界当中,江城的力量,几乎堪称是大道之主一样的存在,拳痕过出,时空都在证明,有微缩版本的各种时间长河、命运长河等席卷道道星云,明灭不定。

    这只是一种异象而已,并不是真正的那些个已经涉及到了宇宙本源的力量,不过即便如此,也已经相当惊人了。

    浩荡的力量,冲击到了那精巧的坟墓之上。

    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那精巧无比的坟墓,连一丝一毫的抵抗都没有,瞬间便直接炸开了。

    漫天的碎片在虚空当中浮沉,在那坟墓当中空无一物,却是什么东西也没有。

    难道是虚惊一场?

    在场的所有人见到这一幕以后,尽皆相互对视,而后又纷纷看向了江城而来。

    “看我干什么,我也不知道啊!”

    江城看到这眼前的一幕,也同样的很是古怪疑惑。

    什么东西都没有,江城在这一刻,也不敢在继续施展这种混元世界一样的力量,只不过一小会儿的时间而已,在江城的身体之上,已经有了无数的裂纹弥补,光是修复这些个身体上的创伤,都不知道需要浪费多少的天材地宝。

    神铁战矛和先天葫芦被江城收入到了混元气海当中,看着那虚空当中的雷纹大鼎,眼神当中,露出一抹疑惑而来。

    “这就是那雷神族神子和那铁金刚,都要争夺的雷霆至宝吧?”

    江城很干脆的说着,在场的徐若仙、胡媚儿两人翻了个白眼,但却也不敢多说什么。

    两人既然来到了这天柱山上,自然也是想要争夺一番这雷霆至宝的。

    不过江城这个时候展现出来的那种力量,绝对不是两人所能够匹敌的,更何况,那胡媚儿还在心神之创当中沉沦,徐若仙还担忧着自己会不会被江城抓走,那里有心情,争夺这么一口所谓的雷霆至宝。

    雷霆力量,固然是宇宙当中一种极为强大的力量,但无论是作仙还是作妖,都现实一点儿比较好,两人才不相信,这江城会把这一件雷霆至宝给让出来。

    对于徐若仙和胡媚儿两人的沉默,江城无所谓。

    然而就在那江城准备上前,将那雷纹大鼎直接掌控而住,研究一下的时候,骤然之间,在那雷纹大鼎当中,喷涌出一蓬浓烈无比的紫霄雷电而来。

    这是宇宙当中,一种极为恐怖的雷电之力。

    九霄雷霆,在雷霆之道当中,便是最最顶尖的雷电之力,而紫霄雷霆,就是其中之一。

    这种级别的雷霆,就算是江城进入到天神境界、神将境界,挨上一下子,恐怕都要直接被湮灭成灰灰。

    “卧槽!”

    自己都还没有动手呢,这就喷出了这种紫霄雷霆而来。

    江城连想都不想一下,直接抽身,就向着天柱山的边缘狂闪而去,一步千百丈,直接远离了那天柱山,出现在了天柱山外围的一片虚空当中。

    与此同时,那凰蝶衣、徐若仙等人,也同样是如此,一瞬间里,就不知道闪出多远开来。

    而这一幕,自然也显示出了,众人其实还是有着一些江城所不知道的底牌的,最起码在跑路之上,如果徐若仙之流突然爆发这种速度,江城恐怕也是根本抓不住对方的。

    稍稍稳定身形以后,众人再次汇聚到了一起,更加神情专注的,看向了那雷纹大鼎的方向,人们都想要看一看,那雷纹大鼎当中,值得被人用紫霄雷霆直接额镇封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406章

    (全本小说网,。)

    大明边荒,木堡,军营,夜。

    由于靠近边荒战场,木堡大营当中军备极少,偌大的校场之上,只有三五根的火把在夜风中摇曳着,像是被婆婆训斥了的小媳妇一样。

    “王大头、朱二狗,一群野人、屌丝、垃圾……”

    林牧之胡乱的挥动着自己手中的扫把,口中不停的碎碎念着,脸上的表情之丰富,就如同打碎在了涂鸦油画上的臭鸡蛋。

    一场与边荒妖族的战争刚刚结束,林牧之是整个战场当中唯一一个被吓尿了的人族士兵,肝胆碎裂,当场身亡。

    这才有了神经大条男林牧之的借尸还魂。

    虽然长时间的灵魂漂泊让林牧之记忆已经模糊了许多,但林牧之刻印在灵魂里的骄傲是不容亵渎的。

    初临战场,满眼都是刀光剑影、血肉纷飞,当时的林牧之,在一瞬间的失神之后,就地一个驴打滚,在血液积成的泥洼当中,林牧之很巧妙的掩盖了自己尿裤子的事实,并成功的把自己身上的血迹描绘成了自己浴血奋战的战绩。

    对于林牧之这种恬不知耻的行为,作为边军当中有名的滚刀肉,以王大头、朱二狗两人为首,在战后,给予了林牧之一场极其深刻的课程。

    至于打扫校场这种悲催的苦逼工作,算是教育课程之后的读后感,第二天清晨,王大头等人便会前来查收。

    林牧之已经不大能够记得起自己从哪里来,也不晓得自己借尸还魂之后是生存在哪个时代。

    不过林牧之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这里的世界,比自己想象中要危险的多。

    如同《异形》电影里外形差不多的怪兽、会喷火的超大型蜈蚣、吸人血的红眼兔子,林牧之猛然间有些愣神儿,电影,是什么东西来着?

    一阵冷风吹过,像是看到了毒蛇吐信子一般,林牧之浑身打了个寒颤,顾不得自己身上的伤痛与疲惫,紧了紧自己手中的扫把,加快了自己的动作。

    天色拂晓了,王大头、朱二狗这群恐怖的野人怎么就打人那么痛呢!

    伴随着第一缕阳光从天边滑落,林牧之满头大汗的将校场上最后一片落叶扫入布袋当中,军营里已经开始有三三两两的士兵前往校场而来。

    这些个士兵没有想象中的统一着装、没有统一的兵刃,但每一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极其剽悍的气息,活生生像是从泥土堆里撒欢儿出来的野猪。

    唯一能够表明这群人是一支军队的,是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一块刻着“明”字的腰牌,虽然这些腰牌也五花八门的什么材质形状都有,但至少,“明”字是统一的。

    “怂货,地扫得不错,一会儿训练完毕,去把你家王爷爷和你家朱爷爷的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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