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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我的多巴胺-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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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的门的一瞬,山间清新空气扑面而来。
他已经许久没这么自在过了,骨折恢复得不错,拄着拐,就不觉得累和痛。
一辆车迎面驶来,在他身旁停下。
沈赋臣匆匆下车,不安道:“你这是要回你父母那儿还是去医院?我送你一程?”江未笑了笑,“不用了。”
“还是我送你吧,你腿还没好呢。”
“不用,谢谢。
我不会再到这里了。”
“……什么意思?”“就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
沈赋臣苦笑,“小李总……”“他睡了,安眠药剂量不多的,晚上就醒了。
他,知道我走了。”
“……虽然我和你说这些不太合适,但是,小李总真的在努力改了。
他对你总是听话的,你不让他做的,他一定不会做的。
最近也一直再问我怎样做更好,一直努力地接受治疗,甚至让医生给他开了药,你真的,不能原谅他么?”江未慢慢转头,看向远处山上的别墅。
山风吹拂,穿过许久未剪而微长的额前碎发。
他心里面空空的,“如果原谅的话,那些伤害,不平,痛苦又该怎么抹平呢。
“我也想原谅他啊。”
那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呀。
可是不能。
他最后地看了一眼那座房子,轻声道:“再见。”
十年前他到这里来,十年后他从这离开。
沈赋臣望着那没有任何犹豫的背影,无声叹息,而后想到小李总或许会想见他最后一面的。
他不敢再耽搁疾驰至李宅,冲进卧室,却见床上空无一人,唯有一支沾满鲜血的钢笔,和那鲜红血迹延伸至阳台。
少年扶着栏杆慢慢滑坐到地上,掌心伤口几近洞穿,疼痛取代了睡意,可绝望与巨大的悲伤让疼痛都被忘记。
他看着那绵延的山路,睁大眼睛看着。
就像那时候每天他守在这里,等着他的哥哥背着书包回到他这里。
就像那时候,他不会说话,不会走路,他不被喜欢,不被疼爱。
一个声音说:“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一个废物!哭不会笑也不会,哑巴就算了,连路都走不起来!”“因为你我受了多少白眼吗,你知道你那个老太婆是怎么骂我的么?你为什么这么不争气?“你给我滚出去,学不会走路不准再进屋!”有人狠狠给了他一耳光,巨大的力量将小小的身体掀翻。
他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风从山下吹进阳台。
他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然后跑进那山林,倒在那山路,等待可能的谁从山上来。
有人轻轻将他扶起,拍去他膝盖上的灰,笑着刮了下他的鼻子,说了什么,他没听清。
然后那个人扔开脚下的石头,牵住他的手,一步一步带他往前走。
原来他是可以走路的。
他欣喜,他惊奇,他张了张嘴,想和这个牵着自己的人说说话,他说不出,他着急。
忽地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哥哥!”他恍然大悟,也想跟着喊,可是忽然之间,他不再是他,他又躺回了这阳台,远远山路上,那个人牵住了另一个小孩。
可是他从此也有了一个愿望。
后来他等啊等,终于等到哥哥到这里来。
现在他等啊等,却始终没能目送他离开。
年幼时受过的伤,和没能吃上的糖,会被记一辈子的。
而李无恙从小惦记的那颗糖,那个愿望,早已走远了。
他却依旧注视着那条幼年时他一直看的山间小路,轻声念:“哥哥,哥哥。”
END
完结的一点点想法
其实是亿点点。
不过正文已经够啰嗦了,这里就不多感慨了。
1。爱情不比施爱者更加美好,邪恶的人以邪恶的方式去爱,残暴的人以残暴的方式去爱,软弱的人以软弱的方式去爱,愚蠢的人以愚蠢的方式去爱。
一个无法无天的自由人的爱是危险的,受爱者得不到任何赠品,只有施爱者拥有爱的赠品。
——托妮·莫里森《最蓝的眼睛》我没看过这个小说,不过这一段直接体会就很有感触,感觉很契合多巴胺……2。还有一丢丢番外,我慢慢写。
这两天缓一缓,我有点秃了。
3。有不少小伙伴好奇,李和江的渊源,这是我一开始就打算放在最后的。
李为什么会执着,其实也没有很复杂的。
并且最后我的视角是李无恙处于混沌状态下的视角,就写得很魔幻很飘的那种感觉==因为我很喜欢这个调调。
不知道是否讲得清楚了。
如果很多人觉得写得不清不楚,那么我会再做修改滴。
4。对于强制爱,可能有些人失望了,甚至会觉得压根木有强制。
但是在我的理解下,就是强制了。
小李他……也不可能对哥哥做得太过分的嘛。
我以前看强制爱,看得总觉得不过瘾,差了点什么(就是情投意合得太快了),所以觉得不太可。
但自己写,其实还真挺致郁,尤其是这种压抑的,还把现实向掺杂进去的(强制爱不就是图个爽么,你搞啥子现实向哦!)5。感谢大家伙儿的支持,特别有很多眼熟的小伙伴,是我更新的动力源泉!6。其实说得还是有点多了!么么么!
第72章 番外
“爸爸,以后我还能到你这里来吗?”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像个小尾巴似的追着父亲的脚步。
“当然能来了。”
方景撒着谎,不太敢去看女儿天真的小脸。
他这一年三十六岁,和前妻一周前离婚,孩子跟着前妻生活,这一天正是他能陪在女儿身边的最后一天。
此后前妻要带着孩子出国去,而他自己也将离开这座城市。
听见敲门声时,他不想去开门。
他没想到前妻连最后一点时间都不愿意留给他和孩子。
而等他开了门,发现原来是别人。
其中一人称得上熟悉,是他大约五六年前工作过的工作室老板,在自己出来单干之前,他一直在那儿工作,也是在那里他和前妻相遇、相爱了。
另外两人则是陌生的面孔,而在前任老板说明来意后,他想起了大约十年之前的一些记忆——他很诧异,却也不敢刻意去看一旁沉默不语、若有所思的青年。
刚刚开门时一瞥,留下的印象就足够让他惊异,他干这一行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即使是拥有着最好的皮囊,又经过刻意地雕饰,也没有哪个的外在条件能像这青年一般出色。
大约十年前,他前往一座别墅里给一个小男孩拍十周岁纪念照。
那一整天的工作经历,因为经历的特殊、客户出手之大方、拍摄对象之古怪,让他至今还有印象。
那个小男孩当时所表现出的不友好、不配合,是他此后工作生涯里从未遇见过的。
那时候,小男孩不是躲避,就是故意破坏,他的工作难以进行,只能向陪着小男孩的那个少年——据说是小男孩的家庭老师寻求帮助。
谁料不过是走近了那少年老师,还没说一个字,他就被小男孩狠狠推了一把。
那一刻,男孩的目光冰冷,以至于他竟很荒谬地冒出一丝对方想要杀掉自己的念头。
那目光使他十年后回想起,依旧忍不住颤栗了一下。
他硬着头皮道:“这个我是没有保存。
很多客人都会把底片要去,所以正常情况我都会存一段时间,但当时……几乎没有拍下什么可以用的。
我也就没有保存了。”
当时几乎就没拍到小寿星的脸,还有什么保存的必要,甚至他还因为自己没能圆满完成工作而觉得遗憾。
前老板道:“那相机呢?可以试着恢复下数据。”
“那都是老古董了,好几年前我就当废品卖掉了。”
方景说罢,空气就陷入了死寂。
他不太明白当时那个对拍照不屑一顾、十分抗拒的小男孩,在十年后为何对那时候的影像有了执念。
如果是想留存幼时的自己,可拍到的照片和视频中,也几乎捉不到男孩的身影。
他没有记错的话,除了那个大宅子和身为摄影师的他,所有记录下来的画面中,应该就只剩那个少年老师的声音和身影了吧。
“这样……那能否麻烦您回忆一下,你卖掉的时间,还有卖给了哪里的回收处?”说话的是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先生,刚刚介绍中,他了解到对方姓沈。
方景实在是没了印象,他实话实说,“时间大概是0x年夏天,是上门回收的,但我不认识那个人,也记不清他的样子了。”
沈先生皱了下眉,然后回望自家老板,“李总,你看这……”凝重起来的气氛让方景惴惴不安,前老板已经做了介绍,这是那如雷贯耳的李家新上任的掌舵者,加上曾经对方留给他的印象,他无法不担忧是否会惹恼了对方——会不会怪罪他没有把记录保存,又或者,他们会不会用上什么手段,逼迫自己把相机找回?在他紧张地直咽口水之际,这位李总说话了,“就按他说的先找。”
他说话时语气很平静,方景松了口气——没有想象中不近人情和恶劣。
前妻在傍晚时分接走了女儿,方景继续收拾东西。
大学时的他还有着很远大、很浪漫的梦想,他渴望成为一个永远走在路上的摄影家,不过这种渴望在毕业后没多久就受了挫,理想主义被现实摧折,他也没有资本去坚持,这渴望匆匆结束。
再后来,可能是物欲的吸引,可能是当下生活的安逸与富足,也可能是深陷入一段爱情,那些渴望全数被掩埋在记忆深处了。
它们再一次被唤醒,是和前妻办好离婚手续、意识到自己孑然一身、而回忆铺天盖地涌来的那一刻。
这是他的摄影馆营业的最后一天,没有多少客人。
很早他便结束了工作,回到家中。
前妻和女儿的一切都已清空,曾经的爱人带走一切时足够决绝,他试图去寻找他们一同生活过的痕迹,找一丝可以留作回忆的物件,竟也是徒劳。
他自嘲一笑——好在还有一些他珍藏的照片。
离婚时在财产上他与前妻没有任何冲突,房子归了他。
这些年他也有不少积蓄,但还是决定将房子卖了。
这一番收拾同样不是小工程,他忙了一个夜晚和一个上午,才基本把屋子清空。
书桌柜子许久没有打开了,一开启,便有一股子霉尘气味。
他在里头摸索一阵,翻出了十多本大学时的课本,再探到最里头,摸到了硬硬的棱角——是个单反相机,十年前的老款式。
他有些怔忡,然后想到,昨天他的记忆或许出现了一点差错。
就在这时,有人来电。
这一天下午重现了昨日的场景,方景没来得及告诉对方相机的事,那李总就递过来了一张照片。
“麻烦帮忙将这张照片再放大到不同的尺寸,然后您看看能不能处理一下,尽量保持画面清晰。”
随之而来的沈先生说明了要要求。
照片上是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显然是方景面前的“李总”的缩小版,对方嘴唇紧抿,正襟危坐。
关于这个,方景有点印象,但又感觉好像不是出自自己之手,毕竟这张照片从技术层面看,拍得并不专业。
他收回思绪,道:“实在抱歉,我这边很多设备都搬走了,已经不营业了——不过,我昨天找到了这个,可惜已经打不开了,但是也可以试试,看能不能从里面找到以前的拍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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