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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阴阳先生的那几年[精校版]-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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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今天这雇主可是大有来头的,听文叔说好像是那个公司的大老板,贼有钱的样子,曾经在福泽堂求了好几座佛,而且还请文叔给看过风水,相过阴宅。反正是钱没少花,是文叔最大的客户其中之一。
可是所谓一名二运三风水,如果命不好,求再多的佛又有什么用呢?看来这户人家是注定命中丧子,就在昨天,这个大老板的女儿出了意外,出了场车祸,一命呜呼了。
据说是死的挺惨,右腿被撞折了,肋骨被撞断了好几根,扎进了肺里,大面积出血,惨不忍睹。
听文叔说,这女的和我年纪差不多。才二十多,正是最水灵的年纪,可惜就这么死了,他爹妈就这一个孩子,哭的不行,但是也要接受这现实啊,得让自己的女儿风风光光的上路,于是便给文叔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操办。而文叔便以他那普度世间疾苦的心肠答应了。
我听完后心里骂道,你个老神棍,普度众生是假,趁机捞钱才是真的吧,看来这家已经把操办白事所有的流程都交给你了,这里面可不少油水,到时候你这老神棍一定能狠切一票。唉,这老神棍,他这贪心什么时候算个头儿呢。
这老神棍虽然懂的全是血坑蒙拐骗的手段,但是他也是还会些皮毛的,毕竟只会吹牛逼的话,总有一天会露馅儿的,这老神棍好像还读过些《葬经》、《坤道秘籍》之类的,对停丧日,出丧日,起丧日什么的,还略懂一些。
他知道,这女人横死的后事处理方法有些麻烦,弄不好的话,就会对那家和操办的先生有不好的兆头。
古书有云:客死伊人香魂散,幽鬓尤挂阳世人。
说到底,女人这种生命体实在是难对付,而女鬼就更加的难对付了,特别是横死之人,因为这根本算不上善终,这种人没有无常勾魂,怨气极大。如果不好好的超度的话,便无法前往阴市,说轻些会影响家人的运到,说重一些就连变成厉鬼扑人也不是不可能。
文叔虽然不清楚这阴市之事,但是他也懂得‘头打一更,防范起风,头打二更,切勿熄灯’的道理。所以他也不敢托大,便跟我说起了今晚要做的诸多事宜。
他老人家也不知道从哪学的一门什么独门秘术,告诉我以后,我怎么想怎么是骗人的,因为他和我说,明天出殡,今晚因为不吉利,所以那户人家不能留人,只能咱俩前去守灵,长明灯要一直亮这点不用多说,棺材旁要放守魂鸡这一点也不用说,最重要的是要时刻注意时间,每隔半个时辰就要烧纸磕头。直到天亮为止,不得怠慢。
我听他说完后,心里对他全是鄙视,本来嘛,要没有这个金刚钻你就别揽什么瓷器活儿,什么独门秘术,纯属是蒙人的!鬼才相信。
你也不想想,有哪户人家死人,家里人不留下来守夜的?还让外人来守?这不笑话一样么?烧纸和长明灯这到挺正常,但是也不能每隔半个时辰就烧啊,要知道那死去的女子现在一定还在迷茫的状态,你烧那老些纸是烧给谁的?
这里解释一下,刚刚死去的人,在意识上是并不清楚自己已经死掉了的,等到无常勾魂或者是三天已过,它们才会相信自己已经离开人世了,而这段时间,则被称为‘癔迷’期。这期间的鬼魂如果是因为环境不当,或者是行差踏错,是最容易变成厉鬼或者煞魂的。
之前我遇到的黄衣女鬼,就是属于横死,横死的罪孽太大,不配无常引路,但好在它虽然是‘阴生阴死’,但是心中存着对董思哲那个杂碎的强烈思念,所以只是暂时变成了游魂,而没有变煞,可是等到那楼快被拆了的时候,受到了刺激的它才会失去理智杀人。
说明白些,它变煞鬼的原因,全是‘气’在作怪,因为大楼拆迁,改变了周围气的环境,所以它才会抓狂,而今晚,只要保证那死去的小姑娘的尸身不受外气的影响,便百分之百不会有事。
至于文叔那一套,当然是脱裤子放屁的事儿,要知道那死掉的女子现在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呢,哪会有什么怨气,还不吉利,家人都不让在家,我呸。
但是没办法啊,谁让他是我老板呢?我这个小马仔只能听他的,他说东我不敢打西,他说抓狗,我也不敢偷鸡啊。只是苦了我了,唉,又要一个晚上不睡觉了,不但要一整晚面对着棺材,还得每隔一个小时就要烧纸磕头。
我上哪儿说理去啊?
文叔对我嘱咐好一切后,问我:“小非啊,明白了么?记住,今天这可是个大活儿,千万别给我掉链子,整好了,这个月给你涨二百块奖金。”
二百?那么说我这个月的工资就是一千二了?我有一种特想哭的冲动,他大爷的,没想到我这要面对死人一晚上的活儿,就值二百。
文叔见我这副老不乐意的模样,本来嘛,谁愿意无缘无故的对着棺材烧一碗上的纸呢?于是他就对我说:“咋的,不乐意?好好好,再给你加五十,你看咋样?”
我有些哭笑不得的望着文叔,心里想,看来你这老神棍是真把哥们儿我当二百五了啊?但是想归想,想想也不能改变什么,该干的还得干,毕竟我还要生活不是么?
算了,就当成一种经历了,他大爷的。
只是当时的我没想到,这个经历竟然会是那样的惊险刺激。
第三卷 第一百零三章 吊唁
这里还要说一句,有钱人的玩意儿可真多,这确实,比如我和文叔眼前的这栋小洋楼儿,下午两点,文叔带着我打车前往那户人家,那家住在江北,独门独院儿的一栋小别墅,三层的欧式风格。够气派的,这种房子我以前只在电视里面见过。只不过那大门前挂的‘灵头旛’略显扎眼,因为那代表着这家有白事。
下了车,望着房子前停着的那一排名车,我顿时有一种自己是土鳖的感觉。
他大爷的,我心中暗骂道,这正是朱门酒肉臭,金钱的力量可真大,怪不得这个社会上的人都红了眼,感情都是想过这种生活啊。
文叔显然比我要平静,毕竟他已经不知道来过多少次了,他对我说,一会儿进屋,少说话多办事儿是不知道?
我对文叔点了点头,后背上的背包里全是文叔准备的那些没用的东西,里面有粘了米汤的纸钱,和抽条了的元宝蜡烛,唯一有用的便是文叔的镇店宝贝铜钱剑,因为文叔说拿这东西来镇煞,所以就也带来了。背包挺沉,压的我没话了,就这场合我能说啥,光傻眼了。
说罢我和文叔便走了进院儿,别说,这人还真多,得有个四五十号人,估计都是来吊唁的吧,所谓吊唁,便是来哀悼死者并慰问生者,早在古时就有记载,《说苑·修文》有云:‘宾客吊唁,无不哀者。’
看来的这些人的穿着也是非富即贵,估计都是些阿谀奉承之徒吧。这社会,要是没财没权,除了亲戚和朋友外,哪会有人来屌你?
算了,这些东西也不是我这种小人物能想明白的,想那么多干啥?还是跟着文叔老老实实的干完这一个活儿吧。先把那二百五挣到手再说。
不过文叔似乎进了院子后似乎很吃的开,院子里的那些土大款们有很多都认识他,见他来了,就笑容满面的走上来和他握手,直夸他老人家神通盖世之类,我看这架势,大概这些土大款都是被这‘无耻铜牙神棍文’给骗过的,真是悲剧,被文叔当成了肥羊还要谢他。
不得不说,文叔确实像是个演员,那副仙风道骨王八之气马上就浮现出来,他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对众人笑了笑,那表情仿佛是要告诉他们,他很低调,不适合如此世俗的场合,只见他对着那些上来握手的人说:“诸君,今日是李公千金白唁之日,李公托付我为其操办,我就不和大家多聊了,有时间大家再到福泽堂一聚吧。”
说罢,他贼有面子的对我说了一句:“徒儿,随我进屋。”
我跟在他身后,心里想着这老家伙,说话还一套一套的,跟百家讲坛似的,恐怕别人不知道他老人家和易中天有一腿,我呸,你这老家伙唯一值得称道的本事便是拥有二十多个QQ号轮班给你斗地主,你还舍不得充蓝钻!
无语的跟着文叔走进了别墅中,一阵阵的哭声就传了过来,好家伙,望着这大屋中的装修,足以看出这家人的腐败程度,太奢侈了,尽管我看不出来那些屋子里摆设的牌子,但是一看就知道造价不菲。
屋子里也有很多的人,但是看得出来家属什么的相对多了些,都挂着白呢,打远望去,只见大厅后边摆着供桌,上面香火不断,供桌后面放着一口棺材,也不知道是什么木料打的,反正看上去挺气派,供桌前则跪了四五个人,披着大白,边哭边烧纸钱。
我心中又感慨道:这真是太奢侈了啊,本来这车祸死亡的应该是当天死当天就炼了的,可是这家人也不知道使了多少钱,愣是给搬到家里来了,而且就停一天竟然还特意买了口棺材。不得不说啊,有钱人,死后也这么体面。
那人群之中站在一对夫妇,同样是哭的很伤心,文叔带着我往他俩的方向走去,那夫妇二人看见了文叔,便上前,那男人对文叔说:“文师父,这次要麻烦你了。”
我见这两个人大概也是四五十岁的年纪,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看来这便是这家的的主人了,那男的还好些,只是那中年妇女还是不停的擦着眼泪,眼睛已经通红通红的了,这也难怪,谁的女儿死了能不伤心呢?
文叔深沉的和那男主人握了握手后,开口说道:“李公节哀顺变,正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令嫒此间往生极乐也是命中注定,我必当尽全力,送令嫒最后一程,让她往生极乐。”
那李公感激的对文叔说:“真是麻烦你了,文师父,那你看,我们什么时候回避?”
文叔对李公讲:“越早越好,一会儿我就让我徒弟准备准备,我准备彻夜为令嫒超度。”
那李公听到文叔说完此话后,叹了口气,对那些正在地上哭的人说:“你们都起来吧,到外面找人拿钱,明天再来吧。”
听到此话后,地上跪着的那四五个人竟然马上就不哭了,一言不发的起身走出了门外,这又把我看楞了,感情这也是雇来的啊!
今天真是开了眼了,我记得以前看《马大帅》的时候,看着本山大叔去给人哭丧还把我乐个够呛呢,可是等到今天真遇到了干这种职业的是后,还真确确实实的把我给镇住了,见他们刚才在地上声泪俱下的,都快哭打滚儿了,怎么看怎么像亲戚,可是没想到竟然是假的。
不得不说,这个社会真的挺可笑的,至于这样么?死个人还要花钱找人哭,不过这个社会也确实挺悲哀的,因为这些有钱人并不知道,那些人其实是在哭钱,也是在为钱而哭。
钱真是他大爷的,真是他大爷的钱啊。
见那李公有安慰了几句自己的妻子后,便和屋里的大家宣布,感谢大家来为我女儿送行,酒店已经定好了,请大家先去用餐吧。
那些人本来也没几个真伤心的,听到李公讲完这话后,便开始陆陆续续的往外走,在人群之中,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很眼熟的影子,仔细一看,哎呀我去,真是邪门儿了,这不是那个什么由夕么?
我揉了揉眼睛,并没有看错,这个损杂碎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呢,看着他人模狗样的,也穿了身很西装,才扎了一条很是骚包的领带,可是在我眼里怎么看怎么像是拴狗绳儿。别说我嘴损,要知道哥们儿我可是打眼就看不上他,上次都没揍够他。就这种货色要是让我在大学时遇见,估计我得把他打的更惨。
在我眼中,这就是那种典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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