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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当自强-第4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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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她对剑虽然不陌生,林仙儿却是没有用过剑的,她用过青魔手还用过其它暗器,却不曾好生练过剑。

    好在林仙儿根骨不错,顾晓晓不急,少林的藏经她已经抄录好,她手中有这个世界最好的内功心法之一。

    剑客最要不得是浮躁,顾晓晓最擅长的却是凝神,她手中拿着剑,先不按套路的比划了几招。

    阿飞在一旁抱着剑,认真的看着,眉目中露出惊讶之色。

    晨曦,阳光从葱茏的梅林中穿过,撒下星星点点的光影,丽人衣袂翻飞,剑光流闪。

    待顾晓晓收剑之后,阿飞由衷道:“你的剑法,很好,不像初学者。”

    能得到阿飞的赞誉,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他是一个执拗又单纯的人,即使喜欢林仙儿,他也不会因此敷衍说谎。

    顾晓晓揉了揉肩膀,用手指夹着剑身慢慢往下滑,冰凉的寒意还未沁入肌肤,她的剑忽然被一抹灰色身影截住。

    “这样危险。”

    阿飞徒手抓住她的剑身,认真的说,旭日初升,他的半边脸颊映在阳光里,透着鲜亮亮的朝气。

    他说完话后,这才慢慢松开了手指。

    风穿过梅林,树叶轻摇,鸟儿清脆的鸣叫声,回荡在山谷中,远处瀑布轰隆。

    顾晓晓收起剑,笑盈盈的说:“只是以前瞧人使剑,无意中记下来,不如你来练剑,我仔细瞧着。”

    阿飞是个不藏私的人,但他的剑快准狠,是杀人的剑,这样霸道凌厉的剑法,着实不适合林仙儿学习。

    但看着她的如花笑靥,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阿飞抽出剑,用手指轻轻一弹,眸光微敛:“往后退一些,我的剑,有些危险。”

    顾晓晓退了六七步,阿飞的剑终于动了。

    他的剑着实不适合观赏,无论是刺、斩、劈还是挑,他一招一式霸气十足,速度更是让人咋舌。

    而且顾晓晓能明显感觉到,阿飞为了照顾她,特地放慢了速度。

    他的确很强,从他的剑中,顾晓晓仿佛看到了他幼年时,卧在冰雪中时的那份孤独和寂寞。

    这种冷冽孤独又充满杀气的剑,带着一种奇异的美感,在这个宁静平和的清晨,在少年手中淋漓尽致的挥洒出来。

    他本可以凭着手中剑名扬天下的,顾晓晓有些歉疚,在进入任务后,头一次这么清晰的感受到她是拖累。

    剑,归鞘,阿飞容光焕发,单薄的唇抿成一条线,眉眼中透着淡淡笑意。

    他的笑一种奇异的感染力,充满了蓬勃的生命感,还有让人心悸的英俊。

    顾晓晓在他停手之后,再次开始练剑,相比阿飞而言,她拿剑的日子更长,但和剑之间的关系未必有他那么密切。

    因为,她的心中还有很多东西,她需要用心才可以人剑合一,阿飞只有剑,他整个人就是一把凛冽的利剑。

    顾晓晓再次挥剑时,招式中有了一些阿飞的影子,这让阿飞震惊,也让他的眉宇变得更加柔和。

    他说不出来那种奇怪的感受,但当看着她的剑里,有他的剑法的影子时,他无疑是喜悦的。

    练剑结束之后,又到了喝粥时间,顾晓晓每次晨起第一件事就是将米洗干净煮上,再放上一些花生和桂圆,她将炉灶封好,米粥就在砂锅里慢慢煮着。

    等他们练剑结束,米饭已经煮的极烂,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菜是老媪送的自家腌制的咸菜,顾晓晓和阿飞各自盛了粥,就着咸菜吃着。

    阿飞对任何食物都有一种无名的敬重,就连吃一碗粥,他都像在吃山珍海味,慢慢咀嚼认真品尝,顾晓晓每次和他一起吃饭,都忍不住再添半碗。

    吃完饭后,阿飞将碗筷收了起来,将两人用过的锅和碗筷清洗干净。

    他总是这样,顾晓晓做饭他就洗碗,她要是扫地,他一定会擦桌子。阿飞没有江湖大侠对打扫之事的鄙夷,他对女子亦无轻慢之心。

    所以,如果阿飞遇到女人没有手下留情,那是因为在他眼里,无论男人女人,都是平等的对手。

    山中无岁月,在两人隐居的时候,江湖依旧安波汹涌。

    林仙儿在做梅花盗之前,已经凭着各种手段,得到了许多商铺和良田还有宅院。

    她是一个非常有钱的女人,手下生意多交给不同的男人帮她打理,靠着令人疯狂的酬劳。

    顾晓晓没有去接手,如果她想要钱,无论金子银子还是古董和珠宝,都是很简单的事。

    她知道,林仙儿也不愿和过去有染,她已经看透了那些财色之下的嘴脸。

    阿飞武功高强,但他没有劫富济贫,名正言顺的得到大笔银子,也没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思。

    他靠着打猎,换来银子,作为两人衣食住行的开支。

    梅花盗一案之后,林仙儿和阿飞双双消失,记挂阿飞的唯有李寻欢,记挂林仙儿的人却数不胜数。

    天底下多的是女人想要杀了她,也多的是男人,恨不得双手奉剑,让她杀了自己。

    一个人真的可以彻底消失在世上么。

    顾晓晓从不抱希望,林仙儿的过去就要埋在地下的炸弹,随时都会引爆,她能做的就是拿稳手中剑,当危险来临之时,可以将纷扰阻于剑下。

    阿飞是一个很好的人,她不能连累他,他需要证明自己,同样也是在证明他的娘亲,他注定要做英雄。

    (啊,原来大家有和陵子一样喜欢阿飞的呀,想看日常的伙伴们举手?这次故事可能写短点儿哒,要是看日常得改细纲了。)(未完待续。)

第六零六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4(月票加更)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梅林深处靠近,零星散落着几株桃树,花开的特别迟,山下天光喧暖,上上微雨带寒。

    木屋已经建好,里面的大小家具,全是顾晓晓和阿飞一起做的。

    做好的家具在打磨的干净平整之后,两人先涂上一层大漆,等漆干后又涂了桐油,最后又打了一层蜡。

    所以,小屋内的陈设虽然简单,但是美观光洁,用起来也不会磨手。

    阿飞头一次做这样的活,细心认真程度,让顾晓晓自愧弗如。

    忙了这么久,终于大功告成,吴家酒铺和善的老夫妻,送来米面和鸡蛋,恭祝两人乔迁之喜,两人这才想起是该庆祝一下。

    乔迁之喜本该宴请相邻,但两人虽是隐居山林,但毕竟曾是江湖中人,山下村落多淳朴乡亲,他们疏离相待,以免日后惹上是非连累村民。

    虽不能摆宴,但两人自己好好张罗一桌也是极好的。

    阿飞换来的银子都交由顾晓晓保管着,她从匣子里拿出一些碎银来,两人打算到市集中买些瓜果蔬菜,再买些肉食,顺便也能在城镇上热闹一下。

    在阿飞眼里,普通人充满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烟火生活,充满了吸引力。

    他喜欢独处,但当走在人群中时,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里,裹挟着异样的触动。

    阿飞穿着干净的青色麻布短打,顾晓晓穿着淡绿色的上襦配着鹅黄色的下裳,她出来时将娇美柔媚的容貌稍微遮掩了下,窈窕的身段也刻意用宽大的布衫遮住。

    是以,两人走在路上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阿飞背着箩筐,顾晓晓提着篮子,他们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在街上走马观花的看着,顺道买着东西。

    小摊小贩沿街吆喝,卖花少女脚步轻快,孩童奔跑嬉戏,镇子虽小,却要比吴家村繁华许多。

    两人路过胭脂水粉铺时,阿飞抬脚稍微迟了片刻,有些不自在的说:“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他眼睛直视前方,眼神澄澈,就好像先前说的今天天气很好一样。

    林仙儿天生丽质,顾晓晓如今只关心如何练就好功夫,对逛胭脂铺子没什么兴趣,于是摇头道:“家里的还没用完,到前面找个歇脚的地方,用些小菜就回去吧。”

    一个家字,让阿飞胸膛中荡起暖意,他下巴轻轻一抬,眺望远方:“前面似是有卖吃食的摊贩,不如往前再走几步。”

    “走吧。”

    两人相处愈发自然,阿飞背着装的满满的背篓,抬头挺胸的走着,脊背直得像把剑。

    顾晓晓手中的篮子空荡荡的,里面只放了些针线还有新买的蓝麻布,她实在拗不过阿飞,东西几乎全都落到了他的背篓里。

    他们本想吃碗馄饨或者丸子,再买碗粗茶,等到家后再好好收拾做几道菜庆祝。

    路过一家酒楼时,阿飞先是耳朵一动,接着停住了脚步。

    顾晓晓听力虽不如阿飞,但酒楼大堂内,说书人声音响亮,她不用凝神就能听到。

    “……这三十多年前的江湖,那可是真人杰辈出,什么仁义庄三位庄主,还有武林七大高手,全聚在一起,只为对付那无恶不作的快活王。就在众人群情激奋,同仇敌忾之时,一神秘少年出现了,要说他的身份……”

    说书人卖了个关子,将手中扶尺往桌上一拍,一双炯炯的眼神扫视众人。

    被吊在半空中的听客们上下不能,一个个急的抓耳挠腮,有那识相的从兜里掏出几文钱来,放到了说书人的小笸箩里。

    眼看笸箩里多了一层铜钱,那说书人抑扬顿挫的声音再次传来。

    顾晓晓打量着大堂中须发斑白的说书人,又看了一眼神情怔忡的阿飞,将手中篮子抱在怀中笑眯眯的说:“我走累了,我们到楼里坐会儿吧。”

    阿飞长长的睫毛眨了眨,只需一瞬就明白了顾晓晓的意思,心中滚烫:“也好。”

    为了掩饰自己过于激动的情绪,他只说了两个字,两人进门后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那说书人口才极好,虽然没有锣鼓在手,一把折扇一根扶尺,也足以让他将人心抓的牢牢的。

    “……各位客官且看,原来那神秘少年姓沈名浪,乃是百年武林世家沈家九州王沈天君的传人,十岁散尽家财,流浪江湖,二十一、二岁在仁义庄一战成名,尔后纵横江湖十年有余,被赞为天下第一名侠!”

    话音落地,他将扇子一合,满堂喝彩声不绝于耳。

    阿飞手放在剑上,虽未鼓掌,但脸上洋溢着奇异的光彩,就好像倍受赞誉的人是他,就好像满堂喝彩因他而起。

    小二端着盐水豆还有切牛肉和桂花糕上来,抻长脖子看着说书人,倒茶时险些烫着手,多亏顾晓晓眼明手快将他胳膊略抬了下。

    那小二这才不敢大意,弯腰道谢后用抹布擦了桌子忍不住感叹道:“若是能看到天下第一名侠的风范那该多好,两位客官慢坐,只可惜李先生不知江湖近事,听说现在江湖上又出了许多武艺高强的大侠。”

    小二说完话后,端着盘子退走,那说书的李先生,又说了一会儿后,卖了一个大关子,打了些浊酒连同下酒菜一起带走。

    大堂中的人,在说书先生走后,唾沫横飞的议论起多年前各位大侠的事儿。

    顾晓晓拿筷子夹着盐水豆,一边侧耳听着旁人的议论,总觉得时光有些错乱,他们应该坐在三十年前的酒楼里才是。

    这就是乡下镇子,江湖上的事儿永远慢半拍,老故事反复讲着,连略识几个大字的说书先生熟能生巧,都能将过去的大侠故事讲的精彩纷呈。

    在镇子酒楼里坐着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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